1+1大於2,邁向藝文補助新時代!
《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今天通過。
國藝會成立逾20年,終於在今天,有了新的轉捩點。
修法過後,將由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為國藝會經費來源之一,逐年、逐步將部份補助業務調移國藝會辦理,補強挹注當前藝文生態發展所需之資金缺口,強化國藝會作為中介組織的運作能量。
並搭配落實專業評審制度,實現 #英國藝術理事會 Art Council England所倡議的 #臂矩原則 精神,提供藝文創作者更堅實穩定的政策支持。
長期以來,文化部與國藝會是台灣藝術文化發展的兩大支柱與重要協力夥伴,因應藝文創作多元發展的特性,亟須整合公私部門能量,明確分工,發揮「1+1大於2」的政策力道。
修法後,文化部獎補助對象,將可著重強化政策性、國際性、實驗性、扎根性及維護文化多樣性為主,落實文化平權與多元參與,更可致力於青年創作庇護,增進對新銳先驅計畫的支持。
而修法後的國藝會,則整合常態性、專業性的藝文獎助資源,輔以專業與同儕審議,補助藝文工作者及團體,支持藝文創作之源頭,促進藝文發展活力,保障民間藝文事務多元健全推展。
「#把餅做大把餅做好」!讓藝文工作者無後顧之憂,政府必須回應新時代更多元、更前瞻的藝文發展趨勢,積極建構完整的藝文生態體系。
期待《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法完成後,為藝術創作環境注入更正面的效益,提升台灣文化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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