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新聞 伴侶盟肯定此次臺北高等行政法的判決,明確宣告內政部要求強制手術的行政命令違憲。但伴侶盟點出,此案雖然贏得勝利,相關新聞底下已出現許多令人不忍卒睹的留言......
#跨性別 #變更性別 #手術證明 #戶政事務所 #伴侶盟
性別變更登記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早的記者會
謝謝出席記者會的跨性別夥伴及各團體夥伴
從這裡開始
我們一起繼續努力 早日在制度面讓跨性別公民的性別自主權得到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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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聲明
小E案是劃時代的判決,伴盟高度肯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9/23)所做判決在性別議題上的用心與進步。這個判決明確宣告內政部要求強制手術的行政命令違憲,並積極肯定跨性別公民具有憲法上性別自主權及資訊隱私權,有權在一定條件下,依據其性別認同,請求變更性別登記。伴盟認為,本判決已正確指出,性別認同和先天性徵係屬二事,強制要求手術不但違憲,亦無必要。
在這個指標性的判決之後,我們有二項呼籲:
第一、性別認同是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本判決理由清楚指明內政部的行政函釋已然違憲,我們呼籲內政部應立即撤銷。且誠如昨日北高行就本案所發布新聞稿,本案當事人已具備請求權要件,因此法院認定應給予相應的權利保護,但就通案而言,法律適用仍應有明確之一致性標準,因此立法機關宜發動職權立法,在廢除強制手術的前提下,立法保障性別變更登記之要件與程序。對此,伴盟已自去年起著手研議民間版之「性別登記與變更法」草案,未來在推動立法的過程,也歡迎大家不吝給予支持和建議。
第二、本案雖然贏得勝利,但這只是開啟社會認識的第一步,昨日判決新聞底下有非常多讓人不忍卒睹的留言,一般人因為不理解跨性別而產生的各種仇恨與偏見,是跨性別每日要面對的日常。我們呼籲政府落實反歧視的相關法規,並儘速研議一部綜合性的平等法,期許在立法過程,能持續深化學校與公眾教育,讓社會認識多元性別、創造出讓跨性別者得以自在、有尊嚴地生存的友善環境。
https://fb.watch/8c-2N9hHsO/
性別變更登記 在 林易瑩 台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前陣子我收到一位民眾的陳情。陳情人備妥身份證明、經二位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鑑定之診斷書及合格醫療機構開具之診斷書等文件,向戶政事務所提出性別變更登記申請時,但承辦人員卻以診斷書上針對性器官摘除手術所使用之文字,並非內政部2008年函釋所稱之「摘除」二字,駁回了當事人的申請。
然而,該名陳情人至其他區的戶政事務所以相同文件再次提出申請,卻順利地完成了性別變更的申請。陳情人質疑,一樣是台南市的戶政單位,為何在性別變更登記上面有不同的認知。
我立即詢問戶政,戶政單位隨即向我表示承辦人拘泥內政部公文用字,未與時俱進地瞭解醫療科技的技術,實屬過當,並認定此次拒絕退件是業務上的人為疏失,會再加強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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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發現臺南戶政網站,雖有提及受理相關業務,但卻沒有放上申辦相關業務的程序與所需文件,使得民眾必須另尋求不見得完全正確的網路資源,或是發生如本案陳情人發生的一市多制的情形。
於是在本會期,我與 #IngayTali穎艾達利 議員 #提案(感謝 #吳禹寰、 #許至椿、 #沈震東、#邱莉莉、 #陳怡珍、 #沈家鳳 議員共同連署),建請 臺南市政府針對戶政系統當中「性別變更認定及登記」之程序, #加強教育承辦人員辦理相關業務性別平等觀念 ,避免此次的人為疏失再次發生,並 #要求其將申請流程與常見問題於網站上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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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變更,對跨性別者們而言是一條漫長且艱辛的路。在台灣,當事人除需年滿二十歲外,亦要與兩位不同醫院的精神科醫師得到評估鑑定的診斷書,以及進行性別重建手術,且在手術完成後,還需永久進行荷爾蒙治療與固定回診。這個過程不僅辛苦且所費不貲。除上述問題外,許多跨性別者也會遭受各種來自外界的質疑眼光,甚至是明目張膽地歧視與羞辱,在追尋自我性別認同的路上往往會受到許多剔除與刁難。
如果公部門未察或積極理解,將使得跨性別者性別變更的道路上徒增一層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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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提案,或許僅是一次細微的改變,但我認為透過不斷的努力與累積,我們的社會才能逐漸往性別平權的方向前進,希望台南市能成為一個無論什麼樣的性別認同、性取向以及性別氣質的人,皆能安心居住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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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戶政事務所性別變更專區由此去|
https://yungkang-house.tainan.gov.tw/cp.aspx?n=29359
#台南市民政局及各區戶政事務所網頁上都有呦!
性別變更登記 在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快訊吳宇萱性別變更登記案 的推薦與評價
由伴盟代理的跨性別吳宇萱性別變更登記一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現行法中要求當事人「摘除性器官」方能變更性別,是對當事人身體完整性的侵害, ... ... <看更多>
性別變更登記 在 【愛里】變更身份證法定性別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大多數LGBT跨 性別 變性姊妹們,都希望更換自己的法定 性別 不只對職場、工作、人際關係都有莫大的幫助但是換發新身份證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THE ... ... <看更多>
性別變更登記 在 [新聞] 首例!跨性別者未經變性手術,變更性別- 看板WomenTalk 的推薦與評價
備註:請問女板板友,你們能接受生殖器健在地男生出沒在女廁、女宿、女湯?縱使他說心
理女,我真心接受不能……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王重皓
3.完整新聞標題:
首例!跨性別者未經變性手術 成功登記身分「他變她」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生理特徵為男性的江小E(化名),從小心理認知就偏女性,鼓起勇氣到戶政事務
所申請性別登記變更為女性,沒想到戶政事務所因小E未實施變性手術,認定證明文件不
足駁回,小E提出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昨天(9/23)宣布該規定違憲,小E勝訴、戶政
所必須讓她更改性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9/24)召開勝訴記者會,強調該案是劃
時代的判決,也是積極肯定跨性別者具有《憲法》上性別自主權及資訊隱私權,這也是國
內首位首位未經變性手術,變更性別登記的跨性別女性。
2019年10月一名生理特徵為男性的江小E(化名),在長達20多年的探索後,確認自己性別
認同為女性,便前往桃園大溪戶政事務所申請性別登記變更為女性,但戶政事務所依據規
定,認為小E必須先取得精神報告及變性手術證明才可依法辦理,小E因無法提出手術證明
被戶政事務所駁回。
戶政事務所表示,根據內政部行政命令,要申請性別變更必須先自費進行精神鑑定並實施
變性手術,但小E當時提出的資料卻只有精神鑑定證明,沒有變性手術證明書,證明小E已
在合格醫療機構,完成摘除男性性器官,包括陰莖及睪丸的手術,才會駁回申請、要求備
妥資料再申請。
但在此之前,小E已在2家醫療機構的精神專科進行鑑定,鑑定報告中就指出小E已是成年
人,具備獨自主的性別人格,因此心理認知長期偏女性、也對外展現女性人格樣貌,是依
照自身意志做決定。
最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這樣的行政命令是違憲,歷次大法官釋憲,《憲法
》除維護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及性別自主權外,個人性別歸屬並非出生時,就依照外
部性徵認定不許變動,應該容許個人事後透過性別自主決定權而變更,並依資訊隱私權請
求變更性別登記,因此判決小E勝訴,戶政所必須讓小E性別登記變更為女性。
伴侶盟指出,小E這個案件是劃時代的判決,判決中明確宣告內政部要求強制手術的行政
命令違憲,並呼籲應立即撤銷規定,這只是開啟社會大眾認識的第一步,未來還有很長一
段路要走,因為很多人不了解跨性別而有許多仇視言論,因此希望政府能落實反歧視的相
關法規,也能持續讓社會大眾認識多元性別,創造出性別平等的環境。
至於小E的案件勝訴之後,是否就代表跨性別者都能自由換證,伴侶盟表示,如果判決確
定勝訴,小E就可以直接申請變更登記為女性,成為台灣第一位未經變性手術,變更性別
登記的跨性別女性;不過伴侶盟也說,這個判決只有對個案有效,無法適用其他跨性別者
,除非內政部根據小E的案件判決修正函釋,否則其他跨性別者要變更性別時,還是會受
限強制手術的規定。
另一名也是在打同樣訴訟的當事人吳宇萱表示,當下看到這個消息時雙手幾乎都在顫抖,
對她來說是莫大的鼓舞,因為它代表著法律對於跨性別者的承認,只有跨性別者被看見,
他們的基本權利保障才能被看見。(王重皓/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tpbufm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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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32613835.A.609.html
※ 編輯: KOGADOU (114.25.1.234 臺灣), 09/26/2021 07: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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