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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罪非告訴乃論 在 聚眾鬥毆告訴乃論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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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罪非告訴乃論 在 佳里警好讚- 聚眾鬥毆行不通,打贏打輸皆法辦...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分局長斯儀仙呼籲刑法149、150條屬公訴罪,非告訴乃論,只要地點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聚集3人以上,對他人施強暴脅迫(如鬥毆、毀損、傷害、恐嚇等行為),警方 ... ... <看更多>
聚眾鬥毆罪非告訴乃論 在 刑法 的推薦與評價
第五十六條": "連續數行為而犯同一之罪名者,以一罪論。但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第二百三十六條": "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 <看更多>
聚眾鬥毆罪非告訴乃論 在 傷害罪公訴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說愛你 的推薦與評價
提供傷害罪公訴相關PTT/Dcard文章,想要了解更多傷害罪告訴乃論期限有關夫妻/感情 ... 告訴 ...教訓一下的後果二、聚眾鬥毆,觸犯了什麼罪? 三、普通傷害罪可以私下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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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罪非告訴乃論 在 傷害罪告訴乃論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推薦與評價
法源法律網-法學論著-法學文摘-傷害罪關鍵詞:, 普通傷害;重傷害;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公訴;自訴. 中文摘要:, 針對刑法的傷害概念,本文作者認為,傷害是指,身體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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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罪非告訴乃論 在 Re: [新聞] 聚眾鬥毆政院急修法「逾3人就算不解散 - PTT Web 的推薦與評價
法務部表示,針對修法放寬刑法妨害秩序罪章「公然聚眾」認定標準,已和 ... 又屬告訴乃論,當事人不提告就只能依社會秩序維: 護法裁處,對聚眾鬥毆 ... ... <看更多>
聚眾鬥毆罪非告訴乃論 在 [新聞] 聚眾鬥毆政院急修法「逾3人就算不解散- 看板TPC_Police 的推薦與評價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881/3689587?utm_source=linemobile&utm_medium=shar
e
新聞內容:
街頭鬥毆頻傳,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修法;據了解,刑事局已提出修法建議,放寬刑法妨
害秩序罪章「公然聚眾」認定標準,未來只要超過三人就算聚眾,員警兩次命令聚眾者解
散不從者即依現行犯逮捕。
警政署已將修法建議送交內政部,本周四行政院會將進一步討論。
法務部表示,針對修法放寬刑法妨害秩序罪章「公然聚眾」認定標準,已和內政部及警政
署等單位開會,針對「聚眾不解散」、「聚眾鬥毆」在刑度、構成要件上給予建議,包括
加重刑度、明確認定「公然」標準。
刑法妨害秩序罪章中的一四九條規定,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
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
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刑法一五○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
二八三條規定,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下手實施傷害者仍依傷害規定處斷。刑法這些法條都有「聚眾鬥毆」的規定
,但實務上卻不易執行。
刑事局說,最高法院於民國廿八年曾有判例,指聚眾鬥毆係指參與鬥毆之多數人「有隨時
可以增加」且雙方參與鬥毆之人均事前約定;不過現實中許多用通訊軟體串連集結或廟會
、KTV酒後打群架等多數人偶然集結,均缺乏「隨時增加」構成要件,因此多數鬥毆案
都以傷害或毀損罪論處,但傷害與毀損又屬告訴乃論,當事人不提告就只能依社會秩序維
護法裁處,對聚眾鬥毆威嚇性有限,也讓刑法規定形同具文。
刑事局認為,一般大眾認知打群架就是聚集多數人實施強暴脅迫,司法實務認定和社會認
知脫節,因此建議修法明確規範三人以上就是「公然聚眾」,且將現行解散命令三次以上
改為兩次,授予警察較大執法公權力。
蘇貞昌上周四在治安會報指示修法後,刑事局立即研究修法,參酌日本現行作法,對聚眾
採較寬認定,處罰也較嚴。有人建議,進一步增訂對攜帶凶器的預備糾眾鬥毆犯的相關罰
則,有效遏止街頭逞凶的不良聚眾或幫派分子。
警政署長陳家欽前晚表示,刑事局完成草案研擬,本周行政院會就會提報,希望盡速送立
法院審議,這將是最有效且釜底抽薪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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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在轄內
有KTV、酒店、夜店的各位學長姐
覺得這樣修法後對大家執法有幫助嗎
還是減少了辦社維法在系統開案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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