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8/14 ~ 08/16] 高雄市政府 及 衛生福利部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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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6] 高雄市政府 高市再放寬夾娃娃機營業規範不須專人管理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0A985CCD2EC13BBE
近期疫情穩定,高雄市經發局今(14)宣布自即日起夾娃娃機營業規範再放寬,依中央規定訂定營業時間,並取消營運場所設置專人管理制度,但需設置監視器及廣播系統,與放置管理人聯絡資訊,若有需要店家應立即派人前往處理防疫問題。
高雄市經發局長廖泰翔表示,中央7月27日降至二級警戒,經發局即持續與中央及專家學者共同討論相關措施。考量疫情變化快速,且相關管理消毒作業必須審慎處理,市府遵循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放寬夾娃娃機營業場所管理規範,並依消費習慣延長夾娃娃機店營運時間至午夜12時,請業者務必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高雄市經發局說明,在兼顧防疫與業者生計下,夾娃娃機店營業時間為上午8時到晚上12時,也請業者配合落實實聯制,全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及以每人2.25平方公尺設容留人數上限,入口量體溫、噴酒精或乾洗手液,同時機台提供酒精或乾洗手設備供顧客操作前手部清潔,每小時也要派人定期巡邏及清消,並作成紀錄,場內也應設監視器及廣播系統及管理人資訊,若發現有違反防疫行為,立即前往現場處理。市府也將派員訪視稽查,如有違反防疫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到1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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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6] 高雄市政府 高市有條件開放做臉、密室逃脫兒童遊戲場仍暫停開放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F3B7C9D3F3F3A108
高雄市經發局今(16)日宣佈有條件開放美容美體業做臉服務及互動式體驗。依據中央指引,臉部美容服務人員要全程戴口罩,並透過頭臉部防護箱進行操作;而密室逃脫互動式體驗設備也應該使用前後都要清潔消毒。另外,考量兒童遊戲場小朋友容易聚在一起,設施也不容易清消,市府內部討論後仍維持暫不開放。
高市經發局表示,持續與中央及專家學者用最謹慎的態度討論相關管理措施。依據指揮中心防疫政策,美容美體店家復業前工作人員都要快篩,未施打疫苗滿14天者也要每7天快篩一次,並張貼告示在店家前。
高市經發局強調,完善的防疫措施,對從業人員及消費者都有保障,兼顧防疫與經濟,請業者務必依規範營業。工作人員快篩、採預約制、透過阻隔飛沫之頭臉部防護箱進行操作,操作時除全程佩戴口罩、加強手部清潔與消毒、保持通風或不完全密閉空間、維持清潔消毒等措施。
高市經發局說明,密室逃脫互動式體驗除了遵守實聯制、全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及容留人數上限外,設備使用前後都要確實清潔消毒。兒童遊戲場部分則暫不開放,也會依疫情狀況滾動式檢討與調整。同時,市府將派員訪視稽查,如業者有違反防疫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到1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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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6] 衛生福利部 買賣電子煙違法又傷身
https://www.mohw.gov.tw/cp-16-62769-1.html
電子煙在我國不是合法的產品,若查獲電子煙內含毒品成分,更是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若含尼古丁或宣稱療效則依藥事法辦理,皆有刑責,我國目前尚未核准任何電子煙產品之藥品許可證;若似菸品形狀,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處辦。至今(110)年7月全國已有9個縣市制定施行規範電子煙之危害防制自治條例,販賣及使用皆會受罰,亦有縣市規定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電子煙,國民健康署呼籲民眾勿賣更勿買電子煙,切莫以身試法!
電子煙對健康就是有害
電子煙廠商常以「減害」、「可幫助戒菸」等資訊來誤導民眾,進而使民眾接觸電子煙等相關產品,但 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每年抽驗電子煙油,近八成含有尼古丁,讓想要戒菸而使用電子煙的人反而更依賴尼古丁!另世界衛生組織於2020年2月5日發布聲明表示[1],有證據清楚地指出,大多數電子煙的氣溶膠中含有毒性的化學物質,包括尼古丁和可能引起癌症的物質,電子煙也會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風險,並可能影響胎兒的發育。世界衛生組織呼籲電子煙是有害的,應嚴格管制,最重要的是,必須遠離兒童。尼古丁具有高度的成癮性,在大多數電子煙中都可以找到。不論菸草製品還是電子煙,都對健康構成威脅,最安全的方法就是不去使用它。
不要買!避免掉入違法的陷阱中
一名家長曾致電國民健康署,表示自己未滿18歲的孩子於網路上購買電子煙,被海關查出這電子煙含有尼古丁成分,年紀輕輕後續卻要面臨刑責,近來也有媒體報導民眾在網路向國外購買電子煙,被海關查驗後發現含尼古丁,被依違反藥事法送辦。另根據國民健康署電子煙網路監測發現,賣家利用便宜出清電子煙當賣點,誘騙民眾於網路購買電子煙,但民眾匯款後賣家就突然人間蒸發毫無音訊,是另類的詐騙手法。
不要賣!損人又不利己
曾有民眾來信國民健康署表示自己販售含尼古丁之電子煙違反藥事法,被收押禁見,並面臨上百萬的交保金、罰金及繳回非法所得,連自己的車子也被法拍,而後悔不已。目前政府在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對電子煙之類菸品予以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在修法完成之前,各地方政府以訂定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來執行轄區內電子煙管理,國民健康署同時監測電子煙在網路購物平台販售情形,並定期送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後續查處。
正值暑假期間,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呼籲家長多關心孩子上網的情形,並多留心孩子零用錢花費的去向,並可利用國民健康署官網電子煙防制專區中了解有關電子煙危害相關資訊,增加親子間的對話,避免讓孩子透過網路或受同儕影響購買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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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6] 衛生福利部 打通血路!破解癌細胞詭計!導正腫瘤微環境增強癌症免疫療法
https://www.mohw.gov.tw/cp-16-62711-1.html
癌症已連續39年蟬聯國人10大死因之首,持續對國人生命健康構成莫大威脅,但近年因免疫療法的出現,讓癌症治療出現一道曙光。然而,癌細胞誘發周邊環境產生慢性發炎反應、雜亂增生的血管與極化的巨噬細胞抑制了免疫反應,讓癌細胞逃避免疫細胞監控,使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對實體腫瘤的有效反應率只有20~30%,因此調控腫瘤微環境就是成功治療的關鍵。
國衛院癌症研究所李岳倫研究員之研究團隊發現,粒線體內多功能蛋白Lon,可透過調控「活性氧」濃度,在癌細胞活化發炎反應訊息傳導,誘導癌組織與周邊的巨噬細胞分泌抑制型細胞激素,抑制T細胞免疫反應,以及促進腫瘤血管新生,從而使癌細胞逃脫免疫細胞的攻擊。本研究已於109年12月發表於美國癌症免疫治療學會(SocietyforImmunotherapyofCancer,SITC)官方期刊《JournalforImmunoTherapyofCancer》。而團隊繼續以「血管正常化」的思維研發VEGF121-VEGF165融合蛋白藥物,藉由抑制細胞內外的內皮細胞生長因子VEGF訊息傳導、抑制腫瘤血管增生,促使腫瘤內原本絮亂無章的血管變為較正常,同時增加腫瘤微環境中殺手T細胞與自然殺手(NK)細胞的進入。VEGF融合蛋白藥物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anti-PD-L1的合併治療可在動物實驗中更加有效抑制腫瘤生長,同時克服癌思停標靶藥物抗藥性。團隊以「新穎融合蛋白促血管正常化以克服抗藥性及增強癌症免疫療法」技術獲頒「2020第17屆國家新創獎─學研新創組」獎項。
研究團隊證實在腫瘤微環境中,癌細胞會演化出逃避免疫細胞監控的能力。癌細胞可活化發炎反應訊息傳導:p38-NF-κB,並促進腫瘤血管新生,且竟可以同時利用外泌體分泌系統與粒線體DNA釋放,將干擾素訊息傳導路徑據為己用,進而逃避免疫系統的監控!從而誘導巨噬細胞極化,抑制T細胞活性,成為適合癌細胞生長或轉移的免疫抑制環境。透過動物實驗,證實VEGF融合蛋白抑制腫瘤過度血管新生、抑制癌細胞缺氧代償作用(HIF-1α路徑)、減少巨噬細胞極化成促腫瘤生長的M2巨噬細胞、並減少分泌VEGF-A、IL-6、TGF-β,改善免疫抑制的腫瘤微環境,並增加腫瘤微環境中免疫細胞的進入、讓anti-PD-L1的合併免疫治療效果更加顯著。
本研究相關的重要創新概念與技術,已獲得美國(USpatentNo.10,851,142B2)、日本、及歐盟的專利保護。VEGF融合蛋白藥物目前已完成動物有效試驗,之後將繼續完成進入臨床試驗前之動物安全性測試,期待未來將開發為癌症新藥,提供癌症患者一個搭配免疫療法的治療選擇,成為新穎的癌症組合治療。
研究論文全文:https://jitc.bmj.com/content/8/2/e00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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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4] 衛生福利部 【防疫進行式COVID-19疫苗大解惑】第八篇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osts/10159276316843407
●COVID-19疫苗的成分,會造成我過敏嗎?
●目前使用中的COVID-19疫苗中有兩種製造原理
○一種為腺病毒載體疫苗(如AZ疫苗)
○一種為mRNA疫苗(如莫德納疫苗)
●讓小編告訴你這些疫苗的成分
●施打前有疑慮可詳讀疫苗成分說明與諮詢醫師,注意是否有會引起自己過敏的成分喔!
#COVID19疫苗 #施打前詳讀疫苗仿單 #對雞蛋過敏者可以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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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離試驗原理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疫苗接種知識:台灣大學》饅頭主播
此資料主要摘譯、整理自美國CDC、Uptodate、各大期刊網站、學會及專家資訊,主要針對COVID-19疫苗常見疑問、疫苗簡介、特殊族群及罕見的不良反應,進行面向家庭醫師/基層醫療人員的介紹,一般民眾可先參考COVID-19疫苗Q&A、美國CDC Q&A或美國CDC疫苗迷思。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資料本來大多是基於有明確研究證據的脈絡來書寫,某些政策與醫療行為可能跟台灣狀況不盡相同。
感謝費城兒童醫院提供的FAQ與Addison Lin團隊翻譯的中文版本。
Fact sheet:NEJM Vaccine FAQ, Canada, Canada, Ontario, Toronto, HSE (Ireland)
Q:打疫苗可以預防COVID感染嗎?
A:接種第一劑疫苗21天後,仍有少數機會會罹患COVID-19,但可有效預防COVID-19重症,大幅減少住院機會及死亡。目前無足夠證據顯示,接種疫苗後若仍感染,是否可降低病毒排出或傳染給他人的機率;但接種至少一劑21天後,似乎可減少家庭內傳染,且以色列研究顯示接種第一劑BNT疫苗後可減少體內病毒量,英國研究也有相似的結果。因此接種完疫苗後,仍須遵守防疫新生活原則,勤洗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Q:什麼樣的人建議暫緩施打或選擇適當疫苗?
慢性病控制不穩定、發燒或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且病情不穩時。
曾有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或肝素引起之血小板低下症,避免接種AZ疫苗。
對核磁共振顯影劑(gadolinium)、電腦斷層含碘顯影劑(Ultravist、Omnipaque、Opitray...)或以下藥物(Niflec、Depo-Medrol、Depo-Provera、Micera、Neulasta、Herceptin...)產生過敏反應,應告知醫師、或許可建議施打非Moderna疫苗。
其他暫緩或選擇疫苗可參考下方特殊族群。
Q:什麼樣的老人建議暫緩打疫苗?
A:老年人若感染,重症的比例較高,因此衡量利大於弊之下,都建議接種疫苗。挪威專家指出,在生活完全無法自理且輕微病症就難以康復、預期壽命很短(少於6個月)的老人接種疫苗應謹慎評估利弊,因為輕微的副作用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更多詳細資訊請見年長者。
Q:AZ疫苗的常見副作用有哪些?
A:第一劑接種後,主要副作用為注射部位疼痛(58%)、疲倦(52%)、肌肉痛(48%)與頭痛(37%);發燒18-49歲約32.7%、50-64歲約13.8%、65歲以上約4.6%,並且不超過2天。第二劑接種後,主要副作用為注射部位疼痛(45%)、疲倦(25%);發燒約佔3.0%。常見不良反應低於第一劑。其他副作用可參考下方。
Q:Moderna疫苗的常見副作用有哪些?
A:第一劑接種後,主要副作用為注射部位疼痛(18-49歲約81%、50-64歲約62%、65歲以上39%)、疲倦(35%)、肌肉痛(28%)、頭痛(18%);發燒(3.1%)通常不超過2天。Moderna第二劑接種後,三日內常見不良反應高於第一劑,主要有注射部位疼痛(18-49歲約90%、50-64歲約77%、65歲以上57%)、發燒有35.6%,18-49歲接種後疲倦(>57%)、注射部位腫脹(>52%)、肌肉痛(>43%)、頭痛(>37%)、發冷(>22%)。這些症狀通常隨年齡層增加而減少,並於數天內消失。其他副作用可參考下方。
Q:打完疫苗後注射的手臂很痛,我該怎麼辦?
A:建議參考: 台灣運動醫學學會以及台灣復健醫學會(詳細圖文建議)
注射部位疼痛是常見的疫苗副作用。手臂請盡量放鬆並保持活動,避免僵硬。也可以輕微冰敷,等到消腫後(約1~2天),改為間歇性溫敷。如果真的非常疼痛,合併發燒,紅腫範圍持續擴大,可以諮詢醫師。參考資料:CDC、EM、healthgrades。
Q:打完疫苗會讓我變成萬磁王嗎?會讓我的手臂可以吸附金屬嗎?
A:不會!! COVID疫苗成份沒有任何金屬或是磁力物質。美國CDC、臺灣事實查核中心。
Q:我打完疫苗之後發燒,要去看醫生嗎?可以預防性吃普拿疼嗎?
A1:接種後2天內發燒可先使用acetaminophen退燒, 其他藥物(如ibuprofen)請與醫師討論,未持續超過2天原則上無須採檢,於退燒24小時後可返回醫院或單位上班,但如為有較高暴露風險者或經評估有採檢需要者,仍應進行通報採檢。其他資訊請參考下方。
若接種2天後持續發燒,甚至出現新的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改變,建議請醫師評估。
A2:注射疫苗前不建議預防性使用普拿疼Acetaminophen或NSAID藥物,因為可能會影響免疫反應。(NEJM FAQ)
Q:是否可以使用抗組織胺(anti-histamine)預防嚴重的過敏性休克呢?
A:美國CDC不建議,因為抗組織胺藥不能預防過敏性休克(Anaphylaxis),如果預防性使用可能會掩蓋皮膚症狀,導致延誤診斷和處理過敏反應。Moderna約百萬分之2.5~24、BNT約百萬分之11.1~13.63、AZ約為百萬分之16.83。其他資訊請參考施打站準備、過敏性休克。
Q:怎樣的人比較會發生疫苗誘發的血栓呢?
A:目前因全球發生個案數太少無明確的風險因子,且主要發生於AZ及J&J。一開始認為年輕人、女性較易產生血栓,但可能起因於早期施打疫苗群體主要也是年輕、女性為主而造成偏差,後來男性案例較多可能因女性施打減少。目前粗估血栓約為每十萬人中0.79至3.77人(跟一張統一發票中三獎、四獎的機率差不多),而感染COVID住院中發現靜脈血栓約為3-20%。
Q:如果打完疫苗引發的血栓會有什麼症狀?
A:施打COVID-19疫苗後 4-28 天內,開始發生以下症狀之一
1. 嚴重持續性頭痛、視力改變或癲癇(任一皆為腦靜脈竇血栓之可能症狀)。
2. 嚴重且持續腹痛超過 24 小時以上(腹內靜脈血栓之可能症狀)。
3. 下肢腫脹或疼痛(深層靜脈血栓之症狀)。
4. 嚴重胸痛或呼吸困難(肺栓塞之可能症狀)。
5. 皮膚出現自發性出血點、瘀青、紫斑等。其他資訊可參考下方。
Q:什麼是疫苗保護力? 我打了保護力 95%的Moderna是不是代表只有5%機率會得病?
A:可以分成兩個部分:Efficacy(效力) 與 Effectiveness(有效性)。
Efficacy(效力)是Relative risk reduction(相對風險下降率)的概念。在臨床試驗中會把受試者隨機分成兩組,一組為安慰劑組,另一組為疫苗組,如果安慰劑組有80%得病,疫苗組有10%得病,那Efficacy就是 (80%-10%)/80%=87.5%,也就是疫苗組相對安慰劑組減少87.5%的感染機率。此外,臨床試驗設定的outcome也會影響疫苗效力的結果:有症狀感染、重症、死亡,各自所計算出的efficacy就會不同。所以打了保護力95%的Moderna疫苗代表跟沒打的人比起來可以減少95%的有症狀感染的機率。
Effectiveness(有效性)是在真實世界中,觀察有施打疫苗與沒施打疫苗的人染病的差距,與臨床試驗不同,真實世界中包含較多無法準確控制的因素(如:接種者的年紀、本身疾病/用藥、疫苗儲存溫度...),但也較符合實際狀況,讓社會能整體評估這個疫苗的實用性。
CDC vaccine effectiveness study
Q:為什麼兩種疫苗的效力不能直接比較?
A:因為臨床試驗進行的時間與地點不一樣。Moderna和BNT在流行尚未大爆發的時候在美國國內進行研究,所以相對得病的比例可能較低。相反的J&J剛好在美國國內疫情大爆發的時候做研究而且有包含其他國家受試者(南非、巴西),可能有較高比例的變種株(傳播力較強,致病力較高)。因此,如果要直接比較兩種疫苗,必須在相同臨床試驗,相同地點、時間、相同收案/排除條件,才有比較上的意義與價值。
Vox:Why you can't compare Covid-19 vaccines
Q:兩劑型的疫苗是否可以只打一劑就好?
A:目前仍建議完整接種兩劑。此處不討論公衛政策與國家施打涵蓋率。目前尚無足夠證據說明只打一劑疫苗有多少的保護力,但目前研究(大型前瞻性研究、小型研究)指出,施打一劑疫苗後,觀察28天後可達到臨床上8成以上的效力。但也有研究指出BNT疫苗若只打一劑恐怕無法對英國和南非變種病毒產生足夠保護力,且施打兩劑後抗體表現也較痊癒者高。
Q:是否可第一劑打AZ, 第二劑打Moderna (Mixing and Matching)?
A1:台灣CDC目前不建議,因為尚無足夠安全性與疫苗效力證據。但若已如此施打,也不需補打。如接種疫苗後出現症狀經醫師評估懷疑與疫苗施打有關,且通報疫苗不良事件通報系統(VAERS)者,建議依原第一劑疫苗廠牌之接種間隔、以不同技術產製的疫苗完成接種。
A2:根據臨床試驗(RH Shaw, CombiVacS, D Hillus, Hannover, Saarland)及專家建議,加拿大NACI於2021/06/01更新疫苗mixing-matching建議,考量有疫苗不足、VITT風險、增加短期免疫反應,可於第一劑AZ/COVISHIELD疫苗後間隔8~12週施打mRNA疫苗(BNT/Moderna),但是會增加輕度到中度的不良反應;若第一劑接種mRNA疫苗則可混打他種mRNA疫苗,但是第二劑不建議改為AZ/COVISHIELD疫苗`。後續Com-COV研究針對AZ/BNT混打也有類似的結果,混打可增加抗體表現,且似乎並無相關嚴重不良反應。瑞典針對AZ/Moderna混打也有增加抗體表現、副作用較多的情形(但無統計學上差異),似乎對南非變種有較好的保護力。
* 歐洲似乎相對較接受混打的策略,甚至認為可以減少對vaccine virus vector本身產生的immunity,也可能對不同病毒株有更好的保護力。參考:歐盟執行委員會
Q:COVID疫苗對變異株的保護力為何?
A:英格蘭公共衛生署公佈針對Delta變異株的資料顯示(6/21/2021):施打第一及第二劑後,減少住院的有效性:輝瑞BNT:第一劑:94%, 第二劑:96%。AZ:第一劑:71%, 第二劑:92%。輝瑞和AZ疫苗皆具有高度保護力。能夠避免感染Delta變異株,轉而住院重症的防護率超過九成。根據英國數據顯示,40多歲以下的人,佔Delta變異株病例數的75%。60 多歲的人中,已有90% 的人接種疫苗,僅佔病例數的4%。從數據仍可見疫苗正發揮強大的作用。
完成兩劑AZ疫苗注射,對Delta/Alpha variant的效力可達92%/86% (2021/6/16)
完成兩劑mRNA疫苗注射,對Beta/Alpha variant的有效性可達77%/86%(2021/07/13)
變異株與疫苗政策:NEJM 2021/6/23 SARS-CoV-2 Variants and Vaccines
Q:接種mRNA疫苗會改變我的DNA?
A:否。COVID-19 mRNA疫苗不會以任何方式改變您的DNA或與您的DNA產生交互作用。mRNA疫苗作用機轉是教導人體細胞自行產出SARS-CoV-2病毒蛋白質片段(疫苗抗原),進而誘發體內產生免疫反應。疫苗中的mRNA永遠不會進入細胞核(人體DNA存在的地方)。
Q:腺病毒載體疫苗AZ會鑲入人體的DNA、誘發癌症?
A:非複製型腺病毒載體疫苗是利用修飾後的腺病毒做為載體,病毒的DNA嵌入可表現SARS-CoV-2病毒棘蛋白的基因,此腺病毒不具人體內複製力、亦無人體致病性。接種後進入人體宿主細胞內表達疫苗抗原(SARS-CoV-2棘蛋白),進而誘導宿主對該疫苗抗原蛋白產生免疫反應。由病毒載體所攜帶的基因片段並不會嵌入人體的DNA。 (台灣CDC疫苗原理)
目前也沒有證據顯示病毒棘蛋白有任何細胞毒性。(POLITIFACT)
Q:我有在吃抗凝血劑(anticoagulant)是否可以打疫苗?
A:可以!! 吃抗凝血劑並非施打疫苗的禁忌症。台灣腦中風學會
若您服用的是單線 / 雙線抗血小板藥物,施打疫苗前不需要停藥或調整劑量,但施打後建議加壓施打處2 / 5~10分鐘以上,並確認是否止血或有血腫狀況。
若您服用的是wafarin,在施打疫苗前請確認您回診的凝血功能檢查(INR),若皆穩定且小於3,可直接進行疫苗注射,若您最近的INR不穩定或大於3,則建議回診與您的醫師討論。若預定施打疫苗時間與服藥時間非常接近,可考慮暫緩服藥,施打完成確認無血腫之後再服用當天藥物。施打完成後加壓施打處5~10分鐘。若您服用的是新型抗凝血劑(NOAC), 施打疫苗前不需要做凝血功能檢查。若預定施打疫苗時間與服藥時間非常接近,可考慮暫緩服藥,施打完成確認無血腫之後再服用當天藥物。施打完成後加壓施打處5~10分鐘。
2021 EHRA NOAC guide(p.10) 吃新型抗凝血劑(NOAC)病人,一天一次(QD)的藥可以延遲到注射完疫苗之後3小時再服用,一天兩次的藥(BID)可以跳過打疫苗前的那次服藥。
Q:我有在吃賀爾蒙/避孕藥,可以打疫苗嗎? 要停藥多久?
A:不用停藥可以直接打!! 台灣CDC曾建議要停藥28天再打,但已經在5/21修正建議可以直接打!! 吃避孕藥,血栓的風險,大約2000人會有一個(十萬人有50個)打AZ 疫苗,血栓的風險,大約是十萬個有一個。吃避孕藥比打AZ疫苗有高50倍的風險產生血栓。兩種血栓發生的機轉是不一樣的。荷爾蒙是讓凝血因子多了,血液太黏稠,所以產生血栓,發生的位置,大多在深部靜脈。AZ 疫苗發生的血栓,比較像某種自體免疫的疾病,血小板是少的,大多發生在腦膜上的靜脈。(資料來源:雙和醫院副院長賴鴻政教授)
Q:我在吃類固醇(glucocorticoid)若想打疫苗是否需要停藥?
A:若您服用的類固醇劑量<20mg/day prednisolone,基本上劑量不需要調整,也不需要停藥。若劑量>20mg/day,建議要等到減低(taper)劑量到<20mg/day再施打疫苗(BC),並建議與您的風濕免疫科醫師討論。若是可延緩的注射型的類固醇,可考慮接受疫苗後14天再注射類固醇,以達到最好的效果。(ARMA)
Q:我有在吃抗病毒藥物可以打疫苗嗎?
A:可以!! 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抗病毒藥物會影響疫苗注射後的免疫反應。
Q:我對某些食物/藥物過敏,可不可以打疫苗?
A:基本上可以施打,除非是對前一劑施打的COVID疫苗或已知的疫苗內容物產生過敏反應,但若您有任何疑慮或過敏性休克病史,建議與醫師討論諮詢。若最後決定接受疫苗注射,建議注射後確實觀察30分鐘。若曾經對核磁共振顯影劑、電腦斷層顯影劑或以下藥物(Niflec、Depo-Medrol、Depo-Provera、Micera、Neulasta、Herceptin...)產生過敏反應,應告知醫師,或許可建議施打非Moderna疫苗。(詳細資訊請見下文)
Q:我曾對流感疫苗有過敏反應,可不可以打COVID疫苗?
A:可以,目前尚未有證據顯示兩者之間有相關性。
Q:我在抽菸/戒菸可以打疫苗嗎?
A:強烈建議施打疫苗!!! 也強烈建議您放下手中的菸!!! 趁著這次疫情一鼓作氣把菸戒了!!加油!! 吸菸是COVID重症風險之一,吸菸產生的氣溶膠,也可能擴大病毒傳播範圍(電子菸也是同樣現象)。使用戒菸藥物不須停藥(包含戒必適、尼古丁替代療法)。
Q:我剛打完HPV/HBV/MMR…疫苗,要隔多久可以打COVID疫苗?
A:儘管沒有COVID-19疫苗與其他疫苗一起施打的安全性與有效性資料,美國CDC目前建議COVID-19疫苗可與其他疫苗間隔任何時間甚至同時施打。美國ACIP過去曾建議在施打COVID-19疫苗後的14天內不宜施打其他疫苗,但此建議已經被修正,因為可能造成疫苗施打的延後。目前不確定同時施打會不會造成更頻繁或更強的局部或全身副作用。
*英國建議帶狀皰疹的活性減毒疫苗間隔7天,避免COVID疫苗造成的發炎去減少對活性疫苗的免疫反應。green book
台灣疾管署2021/06/13修改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應與其他疫苗間隔至少 14 天。如小於上述間隔,各該疫苗無需再補種。
Q:打肺炎鏈球菌疫苗是否可以減少COVID感染?
A:目前沒有直接證據可預防新冠肺炎,但根據研究指出,年紀大於65歲施打肺炎鏈球菌13價疫苗(PCV13)能減少COVID確診、住院及死亡率,而23價疫苗(PPV23)則無統計學意義,但另一篇針對PPV23則有預防確診及死亡率的效果;而針對特殊族群也有統計意義上的負相關,另一篇及病例對照研究顯示施打PCV13可能減少確診率;但也有研究指出,大於65歲施打肺鏈疫苗跟住院率、死亡率並無差異。因此,減少COVID-19感染是否是因為施打肺炎鏈球菌疫苗的族群大多為較高收入、較注意健康者或有其他族群特性,而非直接或間接保護,是值得考慮的事。對於公共衛生而言,在無法立即接種COVID疫苗的情形下,或許可先施打肺鏈疫苗提升針對肺炎鏈球菌的保護力,進而降低因細菌型肺炎的住院及死亡率。
Q:是否可在疫苗注射期間做結核桿菌相關檢驗(TST或IGRA)?
A:臺灣CDC建議先完成檢驗(IGRA或TST)再接種疫苗;IGRA抽血完成後可同日或異日接種疫苗;惟TST檢驗須完成判讀後再接種疫苗,以避免疫苗接種後影響TST判讀結果。
美國CDC:目前沒有證據顯示TST或IGRA會影響COVID mRNA疫苗的效力。根據ACIP,非活化(inactive)疫苗並不會影響結核桿菌相關檢驗,而活性減毒疫苗(如:MMR)可能會降低TST的反應造成偽陰性的結果。 COVID mRNA疫苗並非活性減毒疫苗,但目前也不清楚在其接種後的最初4週是否會影響TST/IGRA檢驗結果,因此針對一般無症狀(入住機構等...行政需求)民眾建議在注射疫苗前、當天或注射後4週再接受結核桿菌相關檢驗;其他有症狀或有高風險結核桿菌暴露人員建議與醫療團隊諮商討論。
Q:打完COVID疫苗要隔多久可以捐血?
A:AZ要間隔14天; Pfizer, Moderna不須間隔!! (捐血中心)
Q:我是孕婦/哺乳中可以打疫苗嗎?
A:建議接種!! 雖然目前安全性證據有限,但孕婦也屬於重症高風險族群,權衡感染與安全,還是建議接種。優先選擇mRNA疫苗,但如果第一劑已施打AZ, 第二劑還是建議施打AZ。此外,哺乳中也可以施打疫苗,抗體也會出現在母乳中,可能對新生兒有保護效果。
(其他詳細資訊見內文)
Q:我有高血壓/糖尿病/腎臟病(洗腎)/中風/心臟疾病/肺部疾病/氣喘/肝臟疾病/神經疾病/免疫不全疾病/肥胖/吸菸/貧血等,可以打疫苗嗎?
A:強烈建議!! 有以上疾病皆建議接種疫苗!男性、年紀超過65歲、住在安養或長照機構及有以上疾病且未控制,可能為COVID感染後重症的高危險群!且接種疫苗後能有效降低住院及重症的情形,因此強烈建議施打疫苗!
注射疫苗前不須停用胰島素、血糖藥、血壓藥、膽固醇用藥,請繼續規律服藥。
對於突發心律失常死亡綜合症的病患(包含LQTS, Brugada syndrome, CPVT等),目前並無相關研究指出不適合哪種疫苗,建議施打前可諮詢心臟專科醫師,過敏性休克時一樣可施打epinephrine;另外,布魯蓋達氏症候群(Brugada syndrome)的患者接種後若發燒則盡早退燒,避免發燒誘發致死性心律不整。
補充:洗腎病人建議施打,近日有新聞指出有洗腎患者在打完AZ疫苗之後過世,讓不少腎友對疫苗卻步。根據2019年台灣腎病年報,2017年這一整年總共的透析患者死亡人數為9753 人,所以平均一天會有 26.7 位透析腎友過世。這些死亡的病人,絕大部分都有糖尿病、高血壓或心血管疾病的共病。「在這樣的背景值之下,必須去釐清打疫苗跟死亡的原因是不是有直接的相關:還是這個事件,只是剛好是背景值的呈現!」
Q:中風後多久才可以打疫苗?
A:據台灣腦中風學會,腦中風並非施打新冠肺炎疫苗之禁忌症。但由於腦中風病人,在剛發作之急性期,可能會出現中風症狀惡化、再次中風、心臟血管事件、感染等相關併發症,因此建議在中風急性期(大約1~2週)過後,經醫師評估整體身體狀況已穩定,再施打疫苗。
Q:有腦血管栓塞的病史,可以打疫苗嗎?
A:可以,但若腦血管栓塞是屬於腦部靜脈栓塞或與特殊免疫或血液疾病相關,則建議與醫師討論後決定。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後產生之罕見血栓併發症,目前的研究認為上是體內免疫反應產生特殊抗體(如anti-platelet factor 4 抗體)而引起血栓,與多數腦中風栓塞的血管病變或心律不整產生血栓的機轉不同。此外,疫苗可降低感染新冠肺炎本身引起之血栓風險,並減少重症比例及死亡率,因此有腦血管栓塞病史的病人仍可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台灣腦中風學會)
Q:有血栓相關疾病病史(thromboembolic disease)可否施打COVID疫苗?
A:大部分人建議施打!! 疫苗相關的血栓機轉較類似於Heparin-induced thrombocytopenia,目前尚無證據顯示一般靜脈血栓病史(無合併血小板低下)或thrombophilic disorder有較高機率產生此不良反應,但如果過去曾發生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或肝素引起之血小板低下症者,應避免接種AZ疫苗。
Q:我有巴金森氏症,可不可以打疫苗? 兩天前我接種了COVID-19疫苗,我的顫抖更嚴重,跟疫苗有關嗎?
A:據台灣巴金森之友協會,建議病友施打疫苗,並接種在較不便的手臂(減少健側因痠痛而造成不便)!目前沒有證據顯示疫苗會如何影響巴金森症狀的大量數據。對於部分病友來說,巴金森症狀在短期內會變得更糟,但接下來的幾天內預期能夠恢復到以前的基準。
Q:我有癲癇,可不可以打疫苗? 新冠肺炎疫苗會讓我癲癇發作增加嗎? 疫苗會不會影響到癲癇藥物濃度?
A:可以!! 注射疫苗後可能會發燒,若您的癲癇容易在發燒時發作建議與醫師討論,並可於注射疫苗後服用退燒藥。依藥物動力學及臨床經驗,疫苗與抗癲癇藥沒有明顯交互作用,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會影響藥物濃度。(資料來源:台灣癲癇醫學會)
Q:我有蠶豆症,可不可以打疫苗?
A:可以!!目前並無證據顯示哪種疫苗較好,蠶豆症患者應施打當地所能提供的疫苗為主。
Q:風濕疾病患者是否能注射新冠肺炎疫苗(COVID-19 vaccine)?
A:基本上可以!! 領有重大傷病之病友,位列公費疫苗施打對象之第九順位。
參考資料:TCR COVID20210625 民眾版 (其他資訊見下方)
Q:我有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people with HIV),可以打疫苗嗎?
A:目前尚未有完整研究,但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建議可考慮施打疫苗。也有研究指出部分族群,注射AZ疫苗後似乎可產生與對照組無異的抗體濃度。(其他資訊見下方)
Q:我擔心/曾有帶狀皰疹(Herpes Zoster),可以打疫苗嗎?
A:如果目前正在治療帶狀皰疹,建議暫緩施打直到治療完成。目前觀察、文獻回顧指出,COVID感染1~2周後可能會出現帶狀皰疹。另外個案研究也指出,mRNA疫苗、不活化疫苗施打後,似乎會誘發帶狀泡疹,特別是自體免疫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但帶狀皰疹是有疫苗可注射且可治療,因此仍建議施打,接種後需注意!
*台灣CDC建議COVID疫苗與所有疫苗間隔14天。美國CDC認為COVID疫苗與任何疫苗不需要間隔。英國建議帶狀皰疹的活性減毒疫苗與COVID疫苗間隔7天,避免COVID疫苗造成的發炎去減少對活性疫苗的免疫反應。green book
Q:我擔心/曾有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Balre´ Syndrome)、貝爾氏麻痹症(Bell's palsy),可以打疫苗嗎?
A:可以!! 目前沒有明確證據顯示,疫苗會誘發GBS、Bell’s palsy或使這些病症復發,反而是感染COVID後可能會誘發!也因此台灣及美國CDC都未將這些病症列為接種疫苗的禁忌症,但施打後仍須注意!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e/2PACX-1vRonbj6D3bX0UU1mTTjQO8u5iynhDUg-8d0Rf8qnKcNCS5o3sirFqF6fSh6Jc5YKYyNFNi9jRhpw3VD/pub
溶離試驗原理 在 作者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理大/澳科大疫苗」的出現,源自2015年中共的十三五規劃。
當時習近平拍板在各省發展「高新區」,搞高科技產業,在重慶巴南高新區興建國際生物城。同年,理大劉耀南教授任CEO的美國藥企Athenex,宣佈與重慶市政府建公私合作伙伴關係。
2015年7月,Athenex以換股並購交易方式,收購位於香港科學園的香港全球藥物科技有限公司(Comprehensive Drug Enterprises,CDE),該公司主席正是澳科大醫學院院長霍文遜,而CDE在重慶豐都縣有一座製藥廠。Athenex董事會重選,霍文遜和加拿大前總理Kim Campbell入局,劉耀南亦連任公司董事。
興建重慶生物城需要百億資金,責任落在重慶另一間醫企智飛生物身上。它創立智睿投資以私募方式吸納資本100億元人民幣,在2015年11月落戶重慶國際生物醫藥城,投資數十個項目,其中一個就是建立「國家級轉化中心」。
生物城標榜「3基金4平台5基地」,4平台中包括了「重慶一香港理工大學轉化醫學中心」,說明理大是有份建設的。2016年4月,「理大與重慶市巴南區政府簽訂合作協議,共建轉化醫學中心,將科研成果更有效地轉化為治療疾病的合作平台,以期推動中國轉化醫學的研究。簽署儀式由重慶市巴南區委宋葵常務副區長及理大副校長(科研發展)衞炳江教授聯袂主持」。
而5基地中的化學製劑基地,則是以惠源醫藥和重慶醫藥作代表。重慶惠源醫藥,便是Athenex在中國開設的全資總部。重慶政府的生物城介紹這麼寫道:
「美國Athenex製藥基地投資30億元,在紫衫醇等難溶性抗癌藥物口服製劑方面全球領先,填補了我市大型外資製藥項目的空白。當前,柳江醫藥公司已成立美國研發分公司,開展中美創新藥研發合作;惠源製藥生產的紫杉醇原料藥出口到歐美、日本等發達市場。」
劉耀南本人,則在中美之間擔當橋樑角色,那時貿易戰未開打,千人計劃未曝光,兩國的企業密鑼緊鼓地洽談合作和交流技術。到2016年9月,Athenex成立重慶泰潤製藥有限公司,向當地政府申請在重慶麻柳沿江開發區麻柳組團建設Athenex製藥基地原料藥項目,投資3.95億元人民幣。當時劉耀南正籌措幫Athenex在納斯特克搞IPO,在上市前一年,已跟重慶萊美藥業簽可轉債協議,萊美透過在香港設立的子公司,認購Athenex可轉債1000萬美元:
//重慶萊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 年9 月22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認購Athenex可轉債的議案》,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萊美(香港)有限公司與Athenex簽訂《ConvertibleLoan Agreement》,同意其以自有資金1,000 萬美元認購Athenex 發行的可轉債。//
2017年6月14日,Athenex上市,發行價每股11美元。「根據萊美香港此前簽署的可轉債協議以及Athenex 出具的可轉債轉股信函, 萊美香港所持Athenex1,000 萬美元可轉債按其上市發行價格的80%(即8.80 美元/股)全部轉化為普通股,轉化後萊美香港持股總數為1,136,364 股,佔Athenex 上市後總股本約2%。」透過債轉股的手段,萊美成為Athenex股東,未計首日升幅,萊美藉兩成折讓帳面獲利了250萬美元。
半個多月後,Athenex口服紫杉醇在中國註冊,「重慶惠源醫藥有限公司和Athenex製藥公司聯合申報的紫杉醇膠囊的臨床申請獲得CDE承辦受理,註冊分類為2.2類。這是國內申報的第一個口服紫杉醇製劑」。
Athenex在2003年由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David Hangauer教授與實驗室同事創立,2011年招攬劉耀南任CEO,除了經IPO集資6600萬美元外,亦報稱獲亞洲投資者私募2億美元。劉耀南繼續做中美橋樑,在2017年1月尾,聯同理大副校長衛炳江,帶着水牛城分校校長Satish Tripathi和Athenex的外籍高層訪華,參觀四間大學。深圳大學的介紹闡明了此行的目的:
「此次來訪的目的是聯合美國、中國、澳門和香港的科研、醫療機構和商業公司,共同建立生物技術聯合中心,該中心旨在促進合作,支持醫療項目成果轉化,幫助他們獲得美國和中國兩個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批准。」
藥企是否賺錢,還看藥監局是否批准,最符合藥廠利益的,必然是希望做到中美認證互認。劉耀南此行非常成功,2018年2月2日,Satish Tripathi訪港,「香港理工大學今日(2日)聯同粵港澳大灣區內高等院校,包括中山大學、深圳大學、澳門科技大學組織合作聯盟,並與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及美國羅斯維爾帕克癌症研究所達成合作意向。6間院校及研究所今日共同簽署生物科技和轉化醫學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構建區內首個轉化醫學合作研究平台」。因此,除了重慶生物城,大灣區生物城也是理大重點發展的項目,選定了落戶坪山。其中一個項目叫作「深圳坪山—香港鎧耀—香雪製藥公共衛生產業合作項目」,而劉耀南則是香港鎧耀的始創人,亦與霍文遜創立了北京鎧耀基因。
「精準醫學」的概念剛好在2015年提起,提倡對特定的基因靶位針對用藥提升效力,是一片等待被開發的處女地,大陸建設生物城,大搞基因科技,目的就是搶佔這片市場。中共搞全民健康碼,就是配合精準醫學發展。當14億人的基因圖譜都獨立登記在健康碼上,醫療系統就可為每一個人度身訂造藥單,你說這盤生意會有多大?但要做到這一點,先要基因檢測普及化,以及每一個人分配一個「碼」。
健康碼的市場爭奪,是微信支付寶之戰,馬雲馬化騰之戰。馬化騰是Athenex的戰略股東和高級顧問,在香雪製藥旗下的香雪精準亦持股一成,「精準」二字精準地揭示醫療產業的雄心。2018年,Athenex便幫助香雪精準以不高於1.8億美元的價錢,獲得美國三隻抗癌藥的專利,兩者並合作開發中國專利的TCR-T細胞治療技術。Athenex為新公司提供3000萬美元現金和500萬美元股票,Athenex持股55%,香雪精準45%。這種治療性細胞產品,在2017年才首度獲得美國FDA批准上市。
據香雪當時公告,Athenex第一大股東股東張頌義股權12%,第二大股東馬化騰10.3%,第三大股東劉耀南10.1%。這卻是一間「美國公司」,獲得紐約州政府注資2.25億美元開設美國生產線。張頌義是誰?曼圖宏業始創人,新浪公司董事,專在中美兩國之間投資高科技。紫杉醇可是一門頭號抗癌藥的大生意,涉額全球每年50億美元。Athenex最破格之處,是研發第一代口服紫杉醇,代替傳統注射。2019年9月,Athenex的重慶紫杉醇原料廠落成了。
「本次落成的美國Athenex原料藥項目被列為重慶市級重點項目,目標定位是建成達到國際GMP,ICH指南和安全環保先進水平的, 高科技,國際化,高附加值的抗腫瘤原料藥生產基地。主要研發和生產低濃度,低排放,高附加值的高端抗腫瘤等原料藥(口服紫杉醇,卡巴他賽),建成後主要配合 Athenex美國總部在研的世界級新藥原料藥向國內生產的報批轉移,同時滿足集團公司新藥原料藥的需求,進行原料藥的研發及生產,預計將佔全球60%的市場份額。」
然而,肺炎爆發,中美交惡,這些計劃能否發展下去,能否避過白宮技術轉移的指責,仍是未知之數。但劉耀南沒有停下他的步伐,在2020年8月,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國家重點實驗室發表《自然》論文之後,在聯同理大和澳科大的霍文遜發佈「新冠重組蛋白疫苗」研發成功,一時間所有傳媒都歌頌港產疫苗誕生了。
及後,記者跟進我的揭查,追問理大和劉耀南究竟疫苗由誰研發時,「劉稱全世界很多院校及公司都有研發,有近200種候選疫苗,形容是多方面的交流」,沒有正面回應疫苗是否屬於理大團隊。論文中的活猴試驗,是否理大和澳科大人員操針?為甚麼川大華西的研究被包裝成港澳研發?劉耀南還透露,已向創科局爭取撥款,並已向美國和台灣的疫苗生產商接洽(那疫苗商恕我不開名了)。
另一間台灣企業藥華藥,剛好在7月28日公佈新冠病毒蛋白疫苗獲選進入台灣CDE的COVID19專案計劃,其原理跟川大和理大發表的非常相似,針對病毒S蛋白與肺部ACE2受體的結合。藥華藥本身亦與Athenex在抗癌藥有交易,支付700萬美元獲得Oradoxel(口服紫杉醇)台灣、越南和新加坡的銷售權。
重組蛋白疫苗或可以有很多種,各地科研團隊也可互相交流,可以巧合地殊途同歸。建設重慶生物城的智飛生物,在今年6月與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共同研發的新冠重組蛋白疫苗獲中國批准進入臨床試驗。這衍生新問題,每種疫苗都需要上萬人作最終臨床試驗,哪裡有這麼多志願者?北京科興生物在7月22日揭曉:已獲准在巴西六個州向9000名醫護試針。
還有很多東西可以查下去,而我已離那條紅線愈來愈遠,所牽涉的利益也太過龐大,不是一般市民可以抗衡的。對於來勢洶洶的精準醫藥、基因普測和健康碼大數據,一個人很難阻止它們擴張,但當每個人都了解到其背後的野心,知道企業如何利用我們的身體來榨取利益時,我們就有義務去抗衡。健康的防線,不止要阻擋病原,更要防備借病入主你身體的利益集團。
作者
溶離試驗原理 在 Re: [問題] 關於溶離試驗中的TWO-TIERED Dissolution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whybanish (stay or go)》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關於溶離試驗中的TWO-TIERED Dissolution
: 時間: Sat Apr 4 18:42:17 2015
:
: 各位好
: 最近在看關於口服固體藥錠的溶離規範
: 有些地方不太懂想請教各位
:
: 1.關於Two- Tiered Dissolution test
: 我知道他是要更進一步探討在胃腸道的吸收
: 但我不太懂跟SGF(simulated gastric fluid)或是SIF(simulated intestinal fluid)有無添加有什麼關係阿
: 添加pepsin或是pancreatin有什麼關係嗎?
: 它的原理是什麼啊?
https://www.dissolutiontech.com/DTresour/1998Articles/DT199805_A01.pdf
建議可參考這篇,就會知道做Two- Tiered Dissolution test主要的原因是為何。
Hard/soft gelatin capsule 有可能因為gelatin 老化或是自然形成crosslink導致依照
藥典標準的試液做的體外溶出率測試偏離規格。這種情況通常會在安定性試驗發生。但
是若是把藥品進行生體相等性試驗卻是有達到生體相等性,代表體外的溶出率測試方法
並無法與實際藥品生體相等性有相關聯。因此需要以與腸胃道相似組成之試液進行溶離
測試。這就是為什麼要加入SGF或SIF之原因。此外添加pepsin或是pancreatin主要是要
更進一步模擬腸胃道之生理條件。例如有酵素作用把gelatin分解之類的。
:
:
: 2.關於in vivo- in vitro correlations
: 我知道這是希望能建立出in vivo-in vitro之間的關聯性
: 這樣之後可以用體外的溶離結果判定在體內的溶離可能是怎樣
: 但我不懂的是下面的貼文(取自Guidance for Industry Dissolution Testing of Immediate
: Release Solid Oral Dosage Forms)
:
: If the batches show differences in in vivo performance, then in vitro test
: conditions can be modified to correspond with the in vivo data to achieve an
: in vitro-in vivo correlation. If no difference is found in the in vivo
: performance of the batches and if the in vitro performance is different, it
: may be possible to modify test conditions to achieve the same dissolution
: performance of the batches studied in vivo.
: 我知道如果體外試驗一樣,體內不一樣可以改製程配方
: 但如果是體內試驗一樣,體外不一樣,有什麼可以修改的地方嗎?
: 一樣也是製程相關嗎?
如果體內試驗結果有差異,可以調整體外試驗條件來實現in vitro-in vivo
correlation。
如體外側試之paddle 或是basket轉速過快,導致體外試驗無法分辨出在體內試驗有差
異之之配方。因此可藉由降低轉速,來達成配方體外試驗之差異性,進而建立出
in vitro-in vivo correlation.
如果體內試驗無差異但體外試驗顯現出差異,那你就必須調整你的體外試驗條件來達成
在體內試驗無差異,體外試驗無差異之目標。
基本上藥品檢測除含量與不純物外,還會加上體外溶出率測試。若你今天的兩個體內有
生體相等性試驗的批次,用體外溶出率測試實驗發現兩批次有差異(指的是一個符合規格
另一個不符合規格)。那就代表你要調整你的體外溶出率測試條件。因為你反應不出體
內真正的結果。
:
:
: 3.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Specifications
:
前面還有一句話:
Confirmation by in vivo studies may be needed for validation of an in vitro
system. In this situation, the same formulation should be used but
nonformulation CMV(不變更配方比例,變更設備或製程) should be varied.
: Two batches with different in vitro profiles should be prepared (mapping
: approach).These products should then be tested in vivo. If the two products
: show different in vivo characteristics, then the system is validated. In
: contrast, if there is no difference in the in vivo performance, the results
: can be interpreted as verifying the dissolution specification limits as
: discussed under mapping. Thus, either validation or verification of
: dissolution specifications should be confirmed.
: (取自Guidance for Industry Dissolution Testing of Immedia Release Solid Oral
: Dosage Forms)
: 這段話是在說,若兩批藥的製程不一樣,以mapping approach方法測試後結果不一樣,就
: 代表這方法是行得通的。反之若這兩批藥的結果出來是一樣的,則代表mapping approach
: 已經到了偵測極限,是這個意思嗎?
代表你的溶離規格或條件設置有問題,就是mapping沒做好。
這段是在說明體外溶離規格之驗證與確認
溶離規格經由體內試驗之comfirmation(很難以中文翻,確定?)可能需要體外試驗系統
的驗證。在此情形下,同配方的藥品但有非配方上的重大製造變異(如變更設備或製程)
應被拿來做測試。
==>體外溶離規格之設定應符合能區分出體內試驗(生體相等性試驗之差異)。也就是說
我要以體外溶離規格來測試每批製造藥品,若體外溶離過了,就能代表他有生體相等
性。因此體外溶離試驗系統是必須要先被驗證的。
兩批在體外試驗(指的是體外溶離試驗)有不同結果的藥品應進行體內試驗。若兩批在體
內試驗是有差異的,那體外測試系統(指的是體外溶離試驗)就是被驗證的。
==>指的是體外溶離試驗規格可以區分出體內試驗的差異
反之,若體外試驗有差異,體內無差異。那此結果就僅可被視為確認溶離規格
(pass or fail),如同在mapping試驗下的討論。
就是你的體外試驗的結果有差異,僅代表在製程上CMV/重大製造變異所造成之結果,而
不表示跟體內有相關性。
可參考
D. Mapping or Response Surface Methodology中
Mapping is defined as a process for determin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ritical manufacturing variables (CMV) and a response surface derived from an
in vitro dissolution profile and an in vivo bioavailability data set.
The CMV include changes in the formulation, process, equipment, materials,
^^^^^^^^^^^^^^^^^^^^^^^^^^^^^^^^^^^^^^^^^^^^^^^^^^^^^^^^^^^^^^^^^^^^^^^^^^
and methods for the drug product that can significantly affect in vitro
^^^^^^^^^^^^^^^^^^^^^^^^^^^^^^^^^^^^^^^^^^^^^^^^^^^^^^^^^^^^^^^^^^^^^^^
dissolution (Skelly 1990, Shah 1992). The goal is to develop product
^^^^^^^^^^^^^^^^^^^^^^^^^^^^^^^^^^^^^^^^^^^^^^^^^^^^^^^^^^^^^^^^^^^^
specifications that will ensure bioequivalence of future batches prepared
^^^^^^^^^^^^^^^^^^^^^^^^^^^^^^^^^^^^^^^^^^^^^^^^^^^^^^^^^^^^^^^^^^^^^^^^^
within the limits of acceptable dissolution specifications.
^^^^^^^^^^^^^^^^^^^^^^^^^^^^^^^^^^^^^^^^^^^^^^^^^^^^^^^^^^
:
:
:
: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了
:
以上你所列的,都是在說:
IV. SETTING DISSOLUTION SPECIFICATIONS 設定溶離規格,所以你應該是要以這個為主
要軸心來看這篇規範。
個人小小淺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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