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國交通事故統計,108年度事故件數34萬1,972件,較99年21萬9,651件,增加12萬2,321件(增幅55.69%),足以顯見我國交通事故所造成之影響有越來越嚴重且次數增長的狀況,有鑑於此運安會之成立應肩負預防及調查等責任,協助降低我國運輸事故發生的機率。
內政部於本月2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部分條文。此次共有5大要點,其中與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等相關的修法內容為「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發生後,應維持現場完整並與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官協商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必要清理。」,然目前運安會並無在北部以外地區設點,若以修法要旨要加速事故現場處理情況,事故發生在南部恐會要等調查官南下方能處理,與修法要旨相違背。若要順暢執行該辦法需各地皆有駐點,運安會成立之初曾規劃「快速反應辦公室(高雄/花蓮/台中)」然如今卻無下文,運安會應儘速完成設置確保法規運行順暢。
去年六月時空勤總隊發生直升機於桃園八德區「重落地」,卻未通報運安會,還將受損的機身藏在松山機場的機棚裡的狀況,雖後續經運安會說明該起事故「毋須通報」,故沒有相關罰則的問題。但整個行政作業程序似有疑慮。據了解,重大運輸事故有相關規範,然以「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為例,對於該事故是否為重大事故「運安會應依通報內容及先遣小組蒐集之資料,認定通報事件是否為重大飛航事故,必要時並得組成審查會對認定之爭議進行審查。」對於重大事故之認定各單位無法統一,造成程序時間拖沓等問題,運安會應與相關單位討論,確保通報要件內容一致,避免類似狀況再度發生。
而完善運輸安全資訊,對於運輸環境事故防制尤為重要。據悉目前我國運輸安全資料庫共有11個,橫跨運安會、民航局、航港局、高公局、運研所、鐵道局、台鐵局、農委會等8個單位,然其中除運研所之「第二代臺灣地區公路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以及航港局建置中之「智慧航安資訊系統平台」外,其餘系統均未與其他機關系統整合,運輸安全動輒得咎,應妥善規劃整合資訊,確保資源共享,預防運安事件發生。
UBER或oBike等共享運輸系統引發許多爭議性的問題,由此可以看出國內體制及法規僵化,近期國內又興起「共享機車」的風潮。機車代步在國內是相當普遍的移動方式,108 年底機動車輛登記數總計 2211 萬輛,較上去年底 2187 萬輛,增加24.1 萬輛或1.10%。108 年機動車輛密度為平均每平方公里達611 輛, 6成以上民眾有固定使用機車的情況,而共享機車的崛起能有效呼應民眾之需求。然「共享機車」現階段只有幾個縣市有,全臺普及率還不高,一旦全台普及率高,恐怕會造成各縣市政府管理上的問題。除此之外恐怕會有較多平時不熟悉路況之用路人使用,容易造成交通肇事,且共享載具極度依賴資訊整合,是否容易會出現像U-bike一樣的資安破洞等問題。以上問題交通部、運安會應預先規劃,方能順應時代潮流防患於未然。
飛航安全相關事件通報程序 在 許淑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原飛安會今年8月改制為運安會,根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運安會負責重大運輸事故之通報處理、調查、肇因鑑定及分析、提出調查報告及運輸安全改善建議,運輸事故趨勢分析、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之追蹤及運輸安全專案研究等。近年發生多起運安意外,普悠瑪事件、南方澳斷橋,造成多起人倫悲劇,我們期許運安會的成立,能夠盡快釐清責任,還家屬一個公道,並且持續追蹤相關單位後續調整的進度。
本次南方澳斷橋事件,運安會承諾最快會於半年內提出檢討報告,本次事件運安會啟動首件水路與公路複合式調查,同時也將啟動橋梁調查,不過仍會以公路調查為主。過往飛安會以航空安全為主,目前也正在補足相關調查人員,由於剛改組遇到首次重大事件,調查結果也會成為往後調查執行的方針,希望運安會能克盡職責,立下標竿,詳盡的查緝不法之處,確保調查業務的完善。
承上所述,以往飛安會時期多是調查航空事件,對於陸路、水路的部分相關人員並不熟悉,目前行政院已核增30名調查人員的員額,至108年10月23日已進用79%,希望運安會能加速相關進度之進行,聘用專業人士,讓後續調查作業能妥善進行,而不會有所疏漏。
因普悠瑪事件,交通部目前將道安會報改為運安會報,未來將就必要之鐵路相關行車事故事件進行檢視,雖運安會報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及外部鐵路相關專家共同參與,但依據運安會組織法之規範,提出調查報告及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係屬運安會之職責,若運安會報之內容與未來運安會之調查報告有不同意見恐產生爭議,故未來相關結論因妥善討論避免上述情況發生。
去年二月飛鷹失事事件,目前運安會完整調查報告已提出,其中大部分皆屬人為疏失,如未編撰該型機完整之標準作業程序;事故飛航中飛航組員亦未完全依照現行相關規定執行應有之檢查程序及呼叫,容易遺漏相關操作之程序;未能完整規劃相關飛航組員之訓練,影響飛航組員之資格能力及飛航安全;相關手冊並無與夜航及儀器飛行時間相關之規定及最低要求;無具體完整之組員資源管理訓練教材,無法達成組員合作訓練之目的;以及事故當時之任務作業程序及手冊未訂定夜間執行傷患運送任務之天氣標準,影響飛航安全等,顯見空勤總隊應負相關責任,後續準則也應完善化,運安會應持續追蹤,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飛航安全相關事件通報程序 在 梁栢堅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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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船撞海濱長廊 關注海事意外通報機制】(有片!)
昨日下午,一架澳門來港的噴射飛航高速客船(宇航2014號),駛至西區副食品市場對出海面時,懷疑引擎出現問題撞向中西區海濱長廊圍欄及石屎。有街坊提供事發片段,可見船隻撞擊岸邊時情況危險!不幸中之萬幸,所有乘客、船員以及海濱長廊目擊意外的市民均無受傷。
錦龍收到消息後,昨日馬上向相關部門了解情況。船公司信德船務表示,初步估計高速客船當時疑左邊引擎吸入垃圾,導致航行受阻;客船轉用右邊引擎操作時,遇上浪急而飄進中西區海濱長廊4號及5號碼頭間的空間,隨後便與海濱長廊的圍欄及石屎相撞。
不過,負責的政府部門似乎未能即時掌握實況。運輸署「緊急事故協調中心」(ETCC)向錦龍表示,由於意外發生地點位於海上,而且並未有影響航道需要改道,故未收到任何報告;海事處「海上緊急事故及海上救援協調中心」更拒絕接受查詢,只提供一個無法打通的新聞主任聯絡號碼。
今次意外的成因,錦龍希望海事處及船務公司的工程人員盡快作出調查,並向市民交代。但政府的意外通報機制及資訊公布,則有極大的改進空間!事發海面為繁忙的航道之一,如遇意外理應馬上處理。但意外發生後,海事處對外不應機,亦不見有知會運輸署,相關做法令人不解。
錦龍建議海事處及信德船務:
1️⃣儘快調查事故原因及公布詳情
2️⃣完善意外的緊急處理程序及訓練
運輸署及海事處:
3️⃣加強海上事故的監察及通報機制及
4️⃣改善事故資訊發佈程序
中西區民政事務總署:
5️⃣考慮於海濱長廊岸邊加設緩衝用車軩,以策安全
自上周起,中西區交通意外頻頻,先有地鐵相撞、港鐵站出口水浸、電車翻側、巴士撞天橋,加上昨天的撞船意外,我們更應警覺交通事故處理及協調不足問題。 區諾軒 Au Nok-hin 將會在交通事務委員會繼續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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