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們準備好修正後的稿件,要再向期刊投出前,我突然收到一封信,來自另一本排名較低的外科期刊,通知我被列為某篇投稿作品的共同作者。
(一篇研究論文通常作者不只一人,但都會有一個「負責投稿」的作者,當他在操作投稿系統時,會一一輸入每位共同作者的資料。一旦投稿成功,期刊會寄確認信給「每一位共同作者」,確認每位被列名的作者,都認可這份稿件。)
由於我跟許多團隊都有合作,因此收到被列名為共同作者的信件,並不會太意外。我看了一下是哪個團隊哪個主題的論文,赫然發現就是我現在正在修稿的這篇!!
投稿的作者我不認識,對方可能也不知道我正在寫,所以標題不一樣。可是當我登入投稿系統裡一看,發現就是我當年輸出的資料,只是仍處在沒有優化相當原始的狀態!
這件事非同小可,有一稿多投嚴重違反學術倫理的問題。
更慘的是,或許那位投稿者是好意把我列為共同作者,但這讓我非常為難,兩篇都有我的名字,那代表我莫名其妙「被參與」了一稿多投的學術瑕庛裡。
我馬上打電話給美國老板!(事出緊急,沒辦法用信件你來我往了)
老板說那是一位新來的研究員,可能是接收了實驗室裡未完成的資料,就擅自作主開始撰寫並投稿了。老板說會告訴那位新研究員,請他把稿件撤回,電話放下約十分鐘後,老板就把給那位新研究員的信件也轉給我。
既然得到老板的正面回應,我就放下心了,也相信這件事應該可以圓滿解決。
過了幾天,我心血來潮登入那本期刊,看看撤稿了沒。沒想到,審稿還在進行中!
我認真研究了一下,為什麼期刊會繼續審閱一篇作者決定撤稿的文章。發現他根本沒有撤稿,反而是趁著期刊要求修正某些意見、重新投出的時間差,把老板的名字拿掉~
#外國人沒有比較高級
#學術蟑螂全世界都是
因為老板的名字已經不在作者名單裡,他自然不會接到確認信,也不會知道那位研究員背著他搞什麼....
我把這事向老板稟報,他一整個憤怒,他親自寫信給期刊要求撤稿,但因為他已經不是作者群的人,所以不知道有沒有用。(這對期刊來說,可能是很兩難的事,某個不列在作者序的人來信,說「我不認同這個投稿」,那期刊相信與不相信都不對....)
於是只好由我透過投稿系統告知期刊:我不同意研究結果,要求立刻撤稿!(我是共同作者,所以我可以寫信~)
最後的結果是:期刊撤稿,研究員走路,我的文章繼續寫繼續投,一個月之後接受刊登。
這應該是這些年我遭遇過最大的學術危機,事情告一段落的此時此刻,可以來跟讀者分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28)日立法委員林佳龍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國科會與教育部就「學術研究補助與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之成效與弊端」報告中,有關NCC被提名人清大彭心儀教授被質疑研究案重複申請及論文一稿多投等違背學術倫理一案質詢朱敬一主委、蔣偉寧部長與清大陳力俊校長。 林佳龍委員指出,本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被提名...
一稿多投學術倫理 在 傅志遠 Peter Fu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前幾天有篇論文終於被接受刊登了。每一篇論文能夠被接受刊登,當然都是開心的,這篇投稿的期刊,雖然不算差,但距離頂尖期刊,其實也還很遠。
然而收到接受信函的那一刻,我鬆了一口氣,這當中的曲折離奇,真的值得寫個故事來講。
會用「終於」兩個字,是因為這是一個搞了四年的研究案,從2017年底我剛到美國就開始...
在美國的研究工作中,我主要負責外傷資料庫的整理、檔案輸出、統計等等。基於在台灣已經累積多年的研究與論文寫作能力,我可以自己規劃實驗設計、自己輸出資料、獨立完成統計,然後獨立把論文寫出來。頂多是投稿前讓美國老板看一下,有沒有什麼需要增刪的,或是英文文法需要修正。
因此除了我做自己的研究專題之外,有許多醫師會來跟我合作,告訴我他們對資料庫的需求,然後請我輸出資料。
這篇論文的原始想法,是某一位住院醫師的專題,當時他和我討論研究想法,我幫他輸出資料。然後他還拿這份資料去加拿大的外傷醫學會報告。照理說當相關的資料處理告一段落,甚至還在學會發表過後,就應該把整篇論文寫出來投稿期刊,由於研究的結果很有趣,所以我對這個研究能登上高分期刊深具信心。
一般醫學研究的常規:研究的點子是誰的,後面的論文撰寫就由誰負責,第一作者也會是他,除非是機構(或實驗室)的領導人可以改變或分配;基於學術倫理和團隊和諧,正常人不會也不該插手別人的研究。所以當我輸出資料給這位醫師後,我就覺得沒自己的事了....(後面做太多,搞不好人家還怕你要「搶」他的東西~)
2017年過去...
2018年過去...
2019年過去...
2020年過去...
我都已經用美國的資料庫寫了12篇,他老兄那篇論文還不知道在哪裡。
有一次翻到檔案夾裡這份資料,覺得不寫太可惜,所以去信美國老板,詢問他目前的狀況。老板說那位住院醫師已經離職,所以目前是閒置狀態,當初資料是我輸出的,所以我可以拿去寫。
銜著老板的命令,我開始進行統計與資料的優化,用更為嚴謹的收案條件與統計方法,提高被期刊接受的機會。
投稿的過程也不順利,審稿人洋洋灑灑列出幾十項研究的缺失,建議我們需要修正才考慮刊登。困難的程度幾乎是要把整篇論文重寫一次,甚至連資料都得重新輸出重算,一度我都想要放棄了...
不過既然有被接受的機會,再怎麼困難都要試試看,於是我跟另一位統計專家,展開辛苦的修正之路,結果似乎出現曙光........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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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面向非常麻煩,看官方宣傳影片,若有某類專業訓練,或正好就是做這行的,可能可以看出一點端倪,但實在不可靠。
多數學者會卡在這關,不是他程度不好,純粹是沒有在現場碰過,也不相信工業界的講法,評估產能太過天真。但這也不能怪他,學術界論文投稿模式,會讓這類需要大量觀察經驗的資料,整理後也刊不出去。
數據魔人一類的,很愛反向推敲真實狀況,卻在此忽略逆向推演,每一個步驟的落差累積,差異是複利般的利滾利,並非線性變化。
更重要的是,民族性、工作文化產生的問題,還真可以必要時砸錢解決一大半。依靠臨時雙倍價錢外購,緊迫盯人生產,獲得一定程度的緩解,至少在要上場前,還像個樣子。只是這沒辦法應付需要比氣長的危機。
這概念類似,囤寶石一年,抽卡結果比課長好一次,你可以說從這角度看,充分證明無課玩家比課長強嗎?
一稿多投學術倫理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28)日立法委員林佳龍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國科會與教育部就「學術研究補助與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之成效與弊端」報告中,有關NCC被提名人清大彭心儀教授被質疑研究案重複申請及論文一稿多投等違背學術倫理一案質詢朱敬一主委、蔣偉寧部長與清大陳力俊校長。
林佳龍委員指出,本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被提名委員彭心儀是清華大學的教授,也是國家公務員,竟然涉及將研究報告同時送多單位結案,違背學術倫理一稿多投,也可能因而重複交付研究執行相關經費,已涉及刑法與貪污犯罪條例的嫌疑,國科會、清華大學是否對彭教授的案子有所調查或處置?朱主委回答國科會已展開調查,工程處處長初步認定目前沒有違反學術倫理。林佳龍委員表示彭心儀目前為媒體及立法院質疑有違學術論理的個案至少有三件,隨即拿出兩份學術研究報告,分別是彭心儀申請國科會補助的「頻譜規劃配置與管理基礎研究--子計畫三:頻率市場交易及拍賣機制之法制政策研究與法規修訂(1/3)」與申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補助的「規劃頻率拍賣與回收制度之研究」,兩篇學術研究報告挑出雷同之處相似度達99%,連文字、逗點、句號都一模一樣。
林佳龍委員質問清大陳校長,為了維護清大的聲譽,難道在外界譏評之下學校有沒有展開調查?媒體報導說貴校的教授「寫論文像抄作業」,如果這些批評屬實是不是要啟動調查?清大校長認為彭教授是清大優異的教授,這些資料尚無法認為是證據。林佳龍委員乃將兩份研究報告所摘文字完全相同的對照表送給陳校長,指出這就是該名教授在立法院所說她的研究主旨、方式跟結論完全不同公然說謊、藐視國會的證據。
林佳龍委員也向教育部蔣部長提出質詢,彭教授身為大學教授,在個人網站資料中呈現具有國際社會科學文獻索引SSCI的學術著作其中一篇屬於台大法律學院所發行的Asian Journal of WTO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創刊號,這份刊物在創刊號發行時並非SSCI等級的期刊,這又涉及另外的造假與說謊。
外界質疑彭心儀涉嫌抄襲的案件包括2003年國科會委託「WTO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問題研究」VS 2008年清大委託「WTO服務貿易法律問題研究」、2007年NCC委託「規劃頻率拍賣與回收制度之研究」VS國科會委託「頻譜規劃配置與管理基礎研究」、2008年「美國寬頻網路管制政策之研究」VS 2009中華電信委託「網路中立管制概念合理性之研究」等,這事關教育界與學術界的聲譽,林佳龍委員要求教育部會同國科會及各大學去約詢、釐清、調查。蔣部長承諾會邀集清大釐清、瞭解和處理。
有關爆發學界教授以假發票報帳的情事,林佳龍委員要求教育部應基於學術界的良心做對的事,但長久的歷史因素或制度設計不良也要一併考慮改正。蔣部長承諾學界應跟社會大眾道歉,教育部也會找主計、會計從制度的角度來改善。林佳龍委員並表示,現在進入畢業季節謝師宴是否一律不可舉辦?是否應該考慮情、理、法平衡考量而不是一昧否定。蔣部長答覆,將與法務部討論如何對謝師宴規定得更符合人情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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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資深好
小弟不才在這有個投稿的問題想請問大家
一稿多投的定義為何?
目前確定的是不能同時拿同一篇去投多個研討會
或是不能同時拿同一篇去投多個期刊
那請問如果研討會已經將該篇文章收錄至該家論文集後
同一篇還能拿去投別家的期刊嗎?
煩請解惑 再三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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