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11淺談房仲的價值有哪些?◎文/陳泰源
【前言】
許多同業以為,客戶多半都希望「施捨一點點」佣金就可以享受到房仲的服務,最好是買家直接找上賣家,直接跳過仲介媒合這一關,服務費能省則省。
真是如此嗎?
《案例1》
某位地主要賣土地,剛好買家認識地主的朋友,便把聯絡方式交給這名友人請他協助聯繫地主,希望能直接洽談購地事宜。
這名地主,明明已經拿到買家的電話卻猶豫許久,最後決定找上我,並將買家的電話給我,請我代替他去跟買家洽談買賣事宜,而且地主還承諾,該給我的服務費不會少。
《案例2》
有個獨立產權車位,車主想把它賣掉,她竟然自己花錢印製傳單,並且自己去菜市場、捷運站出口派報,重點是,傳單上的聯繫方式竟然還秀上我的電話,而且她還願意給足我服務費!?
《案例3》
有位租客透過我租房子,發現某物件月租金廣告價5萬元,於是請我幫她去跟房東洽談。
沒想到這名租客竟豪爽表示:能殺多少盡量殺,她願意給足我「房東與房客雙方服務費加總起來等於『廣告價5萬元』的服務費」。
【買賣租屋,你該這麼做】
案例1與2,我都親自問過賣家為什麼願意對我這麼好?經詢問才知道……↓
以案例1而言,正因為地主與買家彼此有共同認識的朋友,地主認為直接對談若是價格沒交集,甚至氣氛僵,以後逛街巧遇時豈不尷尬?
而案例2,車主的想法跟案例1的地主一樣,但還多了一個需求,就是希望房仲公司作為公正第三方推派代書,接案處理買賣事宜,並作履約保證,為的就是求交易過程的安心。
至於案例3,這名租客非常聰明!
她知道,租賃市場的服務費收取通則來說是:1年1簽採房東與房客各收0.5個月租金=總共1個月作為房仲服務費。因此,站在房仲的立場,多數都是傾向幫房東租高,不願幫租客議低,因為談成5萬服務費就有5萬(雙方各付2.5萬),談成4萬服務費就是4萬(雙方各付2萬)。
而這名租客竟然用「房東支付多少服務費?租客願意補足至廣告價/開價月租金額」當作誘餌,讓房仲完全站在租客立場全力去跟房東殺價。
原本月租金5萬元1年就要60萬後來談成月租金4萬元1年只要48萬元,1年就省12萬的租屋成本,而服務費只不過是從原本付的2.5萬元變成3萬元,多付了5000元而已,是不是非常划算呢?
【房仲必學訣竅】
以案例1、2而言,很明顯,就是有人寧願付服務費換取「交易安全」、「避免直接對談價格產生尷尬」,這就是房仲價值所在。
至於案例3,忘記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每當客戶問我「服務費怎麼收?」時,我都回答「幫您賣到多少價格會有4%服務費?」、「幫您用多少價格買到有2%服務費?」。用這樣的說法,不是要讓客戶覺得我們勢利,而是對客戶傳達:我可以「被利誘」,只要大器給足我服務費,我一定盡力達成您的目標價格。
尤其對買家而言更是如此,假設:某物件,價格區間落在900萬至1100萬都屬於合理範圍;對買家而言就是多花200萬或是多賺200萬的差別。
如果,能用「900萬買到,給我2%=18萬服務費;1100萬買到,給我1%=11萬服務費」的方式去斡旋,對房仲而言,是不是更有動力幫買家殺價?對買家的差別不過就是多付7萬元服務費而已,買家會不願意嗎?
只是,要讓客戶主動找上你,關鍵還是口碑,要明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房仲是長久事業,千萬別執著近利而把客戶做死掉,重承諾、培養信任關係,屋況瑕疵不隱瞞,被動客源自然滾滾而來。
筆者為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6/190611.html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11109年代購屋陷阱多履約保證保障買賣雙方 影片網址→http://youtu.be/-XK15gjCgIw 好嚕~提供幾個買房的注意事項,關於產權不清與坪數灌水等,原則上就是要記得,坪數自己要親自算過一遍,不然現在房價那麼高,一坪搞不好就差個100萬,那到時可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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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14美商ERA不動產飛鷹計畫-Flying Eagle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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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A】
《幾樓以上的房子要有2座逃生梯?》
2003年8月31日,蘆洲大囍市社區發生火災,在煙囪效應導致火勢迅速蔓延,而住戶們來不及逃生,造成多人死亡。
於是,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在2005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規範八層以上住宅建築須設置兩座安全梯,加強設置逃生與消防設施,同時,地方政府也開始在狹小巷弄劃設紅線,以利消防通道暢行。補充說明的是,十五樓以上的大樓,一樓要設置防災中心,十六樓以上或者建物高度超過50米以上,要規畫特別安全梯,而且升降梯載重人數則要達到17人。
至於法規修改後,因為多了逃生梯、排煙室、消防箱、通風管等等,這些全部都納入公設,造成日後房子高公設比現象,尤其是小基地的房子,公設比更高,導致近年來不斷有人呼籲房價計算改走實坪制,以防建商虛灌坪數。
《業務進度》
A已開始和當初帶她進來的學長,一起拜訪客戶、一起守現場發傳單,雖然目前去591撥打電話找屋主都被拒絕,但已開始主動作業了,持續摸索中,期待下次能分享多一些跟業務有關的實質內容。
【學員B】
《什麼是定金?什麼是履約保證?》
B最近在跟客戶聊天時,客戶主動提到關於定金與履約保證,因為B資歷尚淺不懂,於是自己主動去做了解。
定金:斡旋金可以反悔,定金不能,假設付斡旋金10萬元,一旦屋主簽字同意出售後即刻轉為定金,若買家事後反悔不買,10萬元則要被屋主沒收,反之亦然。
履約保證:就是保障買賣雙方的交易安全,避免「買家把錢都付給了屋主,卻沒過戶,屋主就先把錢花掉。」或「已經過戶了,可是賣方卻沒有拿到全部的價款。」
因此,設立履約保證專戶,可以大幅降低交易風險,錢的部分,賣方是看得到用不到,而權狀也會交由代書保管,保障雙方,至於履保費用,通常是總價的萬分之6,買賣雙方各付萬分之3。
《陪同帶看之觀察心得》
最近只要學長姐有帶看的行程,B都會陪同,並且從旁觀察。
案例1─
明明客戶事先預約看屋,並非臨時約看,接案人卻穿著過於休閒的服裝來接待,客戶到的時候,接案人在客戶面前將菸蒂往水溝處丟棄,也因為有抽菸習慣,近距離接觸時也明顯感受到煙味口氣,而且現場也沒有為買家準備紙本資料。
雖然接案人有自信是好事,但B卻也查覺到客戶觀感不佳。
案例2─
某間房子,屋主希望親自介紹,B察覺到屋主蠻懂得避重就輕,挑喜歡的講,不會像一般房仲只會說「這裡是房間、那裡是廚房、這是馬桶」。
而且屋主還會提到自己當初規劃房子的想法、設計理念,說話語調不浮誇,B覺得屋主介紹自己房子的方式很棒!想學起來。以後跟客戶介紹房子時,可以多談談空間運用、設計理念等想法,不要老是拘泥於坪數、價格、以及那個是廁所、這是床等爛介紹方式。
【學員C】
《都更,是中性題材》
非常巧合的是,B跟C在本周分享的心得,案例不同,心得卻不謀而合。
B在某次陪同帶看中,得知買家是「自用型」的,偏偏接案人不知道,以為是「投資客」,因此告訴買家「這間房子要都更了,後面大樓都已經拆了,將來房子蓋好,房子會變得很漂亮!現在買正是時候!」
結果被買方說:「這樣,我們萬一用不到2年就要都更,那,還買來幹嘛?」
至於C,近期守現場某物件,屋齡也3X年接近40年,剛好有路過買家詢問,C主動提及此物件有都更效益,是個不錯的投資標的。結果一樣發現原來客戶是自住、自用需求,聽到「都更有望」反而不考慮了。
結論:許多資訊,無所謂好壞,其實是中性的,房仲在進行推銷時,應該要先搞懂買家的需求、屬性到底是什麼?才能做出正確判斷,對的應答才能提高成交率。
【學員D】
不知道為什麼?竟然完全沒有問題?
既沒成交,也不開發,似乎也篤定我絕對不會生氣?所以也沒準備分享內容?D只說自己已經有被安排交付其他任務與工作,所以這次會議單純就是來聆聽。......我想,可能D是兼差性質的關係,只好不勉強。
【我】
1.「時間就是金錢」,大家可曾認真用心去體會這句話?很多人很認真,每天忙到很晚下班,但成績普通,到底是為什麼?建議每個人都可以翻開自己的行事曆,檢視自己每日行程,哪些是有效的,是會為自己帶來業績的?哪些則是屬於雜事?
呼籲在場的每位學員,都能將自己每日行程po到飛鷹計畫的line群組裡,以供大家檢視。
2.會議結束前,我試圖要求大家,從現在開始,無論多忙,一定要勉強自己做到「一周一開發」,結果,大家明顯感覺得出來有些抗拒。因此,我決定以身作則,從現在開始,我會強迫自己做到「一周一開發」。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12/171214era-flying-eagle.html
不動產 履約保證的方式 有哪些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11109年代購屋陷阱多履約保證保障買賣雙方
影片網址→http://youtu.be/-XK15gjCgIw
好嚕~提供幾個買房的注意事項,關於產權不清與坪數灌水等,原則上就是要記得,坪數自己要親自算過一遍,不然現在房價那麼高,一坪搞不好就差個100萬,那到時可就得不償失了!......↓
第二─關於買到凶宅,有幾種方式可以避免,比如說上「凶宅網」查詢,或者是詢問鄰居、里長等,特別是,千萬別買「怎麼會那麼便宜」的房子,那種肯定都有問題。
第三─有一定屋齡,但是屋主卻全部重新裝潢粉刷過,也要注意,拿出「建物測量成果圖」,參考原始格局,或許您會發現到賣方做了哪些更動,如果只是那邊外推、這邊增建,那還事小,如果賣方自己本身黑心,將一些壁癌、貫線漏水等問題,"臨時"遮掩撐個半年,或者是賣方找黑心裝潢團隊,都用廉價貨,也不是防火器材,看起來漂亮,可是電線、水管線路等都老舊不堪,那也是相當恐怖的!
第四─要求仲介成立「履約保證專戶」,雖然要手續費,但盡量別省這種錢,以確保買賣雙方的錢與權移交過程是安全的。
最後,我想表達的是,買房子要注意的地方真的很多,但也請記住一件事情,那就是,沒有心目中100分完美的房子(可能是因為您的預算有限,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所以,買房子只要有心目中的70~80分,其實就應該出手,不然,很多人總是看了好幾年的房子,然後一直買不到,也一直感嘆「怎麼房價越漲越高阿!?」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4376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