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集團上市,將創造一批新富翁員工
螞蟻集團股票上市,除了持股8.8%的馬雲之外,馬雲透過君澳與君瀚兩家投資公司,將手上股權轉讓給阿里巴巴與螞蟻員工,將是最大受惠者。
而中國政府透過社保基金、中國人壽、中國太平洋保險等官方金融機構,約掌握15%的股權,是僅次於阿里巴巴持有螞蟻33%股權外的第二大勢力。
潤泰集團尹衍樑家族旗下、以尹崇堯為負責人的Kofa International投資公司,持有1千7百萬股,是目前投資螞蟻集團最多的台灣企業。
這筆投資緣起於2017年,潤泰將手上高鑫零售持股賣給阿里巴巴集團不久後,獲詢問是否有意願投資螞蟻而獲此機會。此外,中信金控大股東辜仲諒,也持有螞蟻集團股份。
—
近來,中國政府伸入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狀況,愈來愈明顯。除了直接入股之外,2018年5月,在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下,成立百行徵信公司。
其中,官方背景的中國互聯網協會持有36%成最大股東,螞蟻旗下的芝麻信用占8%、騰訊旗下的微信徵信占8%。
在百行徵信的架構下,可「整合」並「共享」所有網路金融業者的徵信資料,被解讀成芝麻信用與微信徵信已遭政府收編。
螞蟻集團IPO象徵一個新金融時代即將來臨,美國四大支付業者Square、Visa、PayPal與Mastercard總和市值,已超過傳統六大銀行,螞蟻集團將對中國金融業帶來怎樣的衝撞與改變,值得關注。
中信金辜家持股 在 Emmy追劇時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這太奇怪了,大同市場派竟然不知道股權過10%要併購的話需要主動舉牌嗎,10%要舉牌就是以前二次金改時亂成一團,大家買一買股票就要吃金控,搞得天下大亂,金控公司這麼重要的資源人人想要,經營權不穩定還得了,才有這個規定。
當時最著名就是辜仲瑩入主開發金的「高個子理論」,林全判定辜家6%股權高於劉泰英派的陳敏薰,財政部支持辜家,也是鬧得天翻地覆,爭議太大了,後來才訂了金控公司持股超過5%要舉牌的規定,而且10%、25%、50%都要再舉牌,不然沒有表決權。
本Emmy可是從開發金永豐金元大金台新金台企銀中信金一路無役不與,裡面各種內幕細節簡直可以寫一本八卦大全集,每天全台灣都在看我們消息,我每天都要接好多董事長電話,搞得好像身價多高似的😂,你就知道那種情況是有多不正常,每個都是幾千億的資產,天天這樣搞根本不正常。
之後訂的企業併購法跟著也有類似規定,原理都是要保障公司經營層穩定,不能一天到晚經營權之戰,公司法本來就是偏向穩定現有經營層的,一直都是這樣。
這個規定早就是常識,怎麼會市場派不知道呢,我覺得發生這種低級錯誤幾乎不可能,到底是不是炒股票啊,怎麼可能沒有舉牌,太不合情理了。那你只能趕快申報,再以強勢股權召開臨時股東會呀,還有什麼好說的。這真的好離奇的併購團隊。
PS:證期局六點左右發新聞稿表示2018年市場派有舉牌了,所以應該會在30天內廢除今天的表決了。
———————
企業併購法27條(摘要)
為併購目的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以下之股份者,得以不公開方式先行單獨或與他人共同為之。
第十項所稱與他人共同為之,係指基於同一併購目的,數人間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者。
為併購目的,依本法規定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之。
違反前項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中信金辜家持股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業力迴向】
林佳龍的夫人今天去提告前,不知道有沒有先想過她的先生當初是怎麼誣衊人?
----
林佳龍……提到的三件事,都很容易查證,但沒有一件是對的。
第一、 中信金控並未持有雲朗觀光股份,雲朗也並非中信金控轉投資。兩家公司在股權和營運上都沒有關係。
第二、 張安平先生受邀擔任建百基金會董事時,我並非文建會主委,而是在東吳大學任教的民間人士。當時的執行長是蔡詩萍先生,主委是黃碧端女士。我和張安平先生在那時並不認識。
第三、 我的妻子曾經擔任美商大都會人壽發言人,在二○一○年三月間離職。中信人壽在二○一一年三月才標購美商大都會人壽,十一月一日完成股權交割,於二○一二年一月更名為中信人壽。換句話說,妻子在離職約兩年後,大都會人壽的交易案才完成,當然沒有在中信人壽任職過。
[看到新聞,想起這段往事,本來在想都離開政治圈這麼久了,要不要寫出這個故事。就想起瓔珞說的幾句話,「人心存良善,更應懂自保」、「我不懂什麼大道理,只知道別人不找我麻煩,我也不會找事」、「怕輸就用卑鄙的手段,只會讓別人瞧不起你」、「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反正我說的每一個字都對得起天地良心」。所以還是決定把當時的過程寫下來,留一個記錄。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
日前台中市長林佳龍夫人出席花博相關會議,被質疑適當適法性而提告。基本上,我支持受到冤屈或誹謗,透過法律途徑尋求公道作法,自己也秉持這樣原則。只是這個新聞讓我想到約七年前往事。
當時我因為負責建國百年國慶晚會,在總統大選過程中受到質疑抹黑,主動將案件移送檢調清查並辭去文建會主委職務。事隔兩個多月後,到雲朗觀光任職。再過三個月,時任立法委員林世嘉、李應元及林佳龍聯名召開記者會,質疑我在任內推動國發基金結合民間創投公司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的作法。對我個人質疑的重點,在於十二家創投公司中,有一家「中信創投公司」為中信金控投資持有,而我任職的雲朗觀光集團為中信金控轉投資,有利益輸送之嫌。他們發布的新聞稿中有下列說法:
這十二家創投公司皆是在盛治仁前主委任內通過,如今盛前主委卸任後,即擔任雲朗觀光總經理,而雲朗觀光為中信金控公司轉投資,公司董事長為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之姪女,而十二家創投公司之一「中信創投公司」為中信金控一○○%持股所投資,另外雲朗之執行長張安平,是盛治仁為文建會主委時,聘為建國百年基金會之董事,盛治仁之妻杜墨瑋則曾為中信人壽之發言人,從其複雜裙帶關係,有瓜田李下、利益輸送之嫌。
這短短的一段話,提到的三件事,都很容易查證,但沒有一件是對的。
第一、 中信金控並未持有雲朗觀光股份,雲朗也並非中信金控轉投資。兩家公司在股權和營運上都沒有關係。
第二、 張安平先生受邀擔任建百基金會董事時,我並非文建會主委,而是在東吳大學任教的民間人士。當時的執行長是蔡詩萍先生,主委是黃碧端女士。我和張安平先生在那時並不認識。
第三、 我的妻子曾經擔任美商大都會人壽發言人,在二○一○年三月間離職。中信人壽在二○一一年三月才標購美商大都會人壽,十一月一日完成股權交割,於二○一二年一月更名為中信人壽。換句話說,妻子在離職約兩年後,大都會人壽的交易案才完成,當然沒有在中信人壽任職過。
對於前兩點錯誤,最善意的解釋,可說是無知或能力不足,不瞭解事實又疏於查證。但是其中第三點,將無關的家人故意用錯誤資訊捲入爭議,用心實在惡毒,因為查遍所有資料,絕對不會有中信人壽發言人和杜墨瑋之間的關連性。
為了要讓自己的指控看起來更有公信力,來達到建構複雜裙帶關係、瓜田李下、利益輸送的負面印象,做這樣毫無根據的抹黑,其實也是台灣政壇常見的亂象。這些澄清,當時也都說明了,只是媒體習慣上對於指控較有興趣,對事實和澄清內容較不關心。
我不清楚林佳龍夫人相關事件的來龍去脈,也希望包括她在內的所有人,名譽都不要受到無端的誹謗。蘇格拉底在兩千多年前就提醒人們,要把自己名聲當成最貴重的珠寶。希望林佳龍市長在為自己家人捲入選舉議題憤慨之餘,夜深人靜時,也能想想自己過去的無端指控,對別人可能造成的傷害。任何職務都是一時的,但做人是永遠的,時間是最好的檢驗。(作者為前文建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