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市合併的目標要成為第七都
新竹市長林智堅接受媒體專訪,拋出新竹縣市合併的議題。
我仔細聆聽林智堅市長的說法,但對於林市長只談合併,卻沒有提到升格為直轄市,讓我感到十分納悶。因為,這樣的合併形式大於實質,對於促進新竹縣市發展並沒有太大的效益。
針對新竹縣市合併的議題,我的立場很清楚:「我贊成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為第七都(直轄市)!」原因是在當前《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等規範下,新竹縣市民眾遭受了相當不公平的待遇!
過去20多年來,新竹縣人口數從43萬3767人,大幅成長到57萬3385人;此外,大新竹地區高科技產業蓬勃發展,新竹縣、市都是台灣的繳稅大戶,對於台灣稅收的貢獻,遠高於台北市以外的縣市。但新竹縣、市繳給中央稅金,都被拿來建設到其他直轄市地區(六都)。目前各縣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比率,是依照民國88年1月25日修正通過之《財政收支劃分法》所擬定,六都直轄市佔61.76%,其餘16個縣市分配24%(另鄉鎮市8.24%,特別統籌6%)。以今年度為例,新竹縣僅能分配1.54%、約41.69億元,排名全國倒數第2低。
另外,公務機關的組織員額,也是依照民國88年訂定的《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分配,當時新竹縣的人口數為43萬3767人,核定的編制員額為1171人,即便目前新竹縣的人口數已大幅成長14萬餘人,甚至超越當年苗栗縣的人口數,但本縣行政機關的編制員額都沒有調整,不僅非常不合理,更造成本府公務同仁在業務工作上龐大的負擔。
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要升格為直轄市有兩個條件,第一,人口數必須達到125萬人以上;第二,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置之。新竹縣市是台灣矽谷,是台灣科技產業重鎮,可以成為台灣的科技首都;但是,目前的人口數約102萬餘人(新竹縣57萬3385人,新竹市45萬2807人),距離125萬還有點距離。
因此,為了早日完成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為第七都(直轄市)的目標,建議內政部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將升格為直轄市的人口數門檻,降為100萬人。在沒有完成修法前,新竹縣市合併仍僅是省轄市,人(組織員額)跟錢(統籌分配款)都沒有增加,合併的效益不大。如果拋出這樣的操作,是有其他政治的想法,也不用那麼複雜,歡迎林智堅市長在任期屆滿後,轉戰新竹縣!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國行政命令體系,由行政機關所訂定者,乃採二分法;由法律授權行政主管機關訂定者為法規命令,由行政機關依職權訂定者為行政規則。
一、具有法條形式,行政機關對於「抽象」事件的規範。
1、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行政程序法第150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大法官解釋367號又將其分為:
(1)、得到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得涉及人民憲法上一般自由、權利之規定)。
(2)、得到法律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僅得就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之規定)。
2、行政規則(又稱為訓令):行政機關依權限或職權,訂定行政機關内部秩序和運作規定之一般性、抽象性規定(行政程序法第159條)。又可分為:
(1)、組織性行政規則
(2)、解釋性行政規則(又稱行政釋示、行政函釋)
(3)、裁量性行政規則
(4)、認定事實準則
二、職務命命(又稱指令),乃上級機關對於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就「具體」事件,不具有法條形式的個案指示(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釋字243號)。
三、地方自治法規(地方制度法)
1、自治條例(地方制度法第26條):地方立法機關(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地方自治事項,三讀程序通過,由地方行政機關公布者。
2、自治規則(地方制度法第27條):地方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依職權或法律授權、自治條例授權,就地方自治事項所訂定之規範。
3、委辦規則(地方制度法第29條):地方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依職權或中央法令,就上級政府委辦事項所訂定之規範。
4、自律規則(地方制度法第31條):地方立法機關(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就地方議會代表會內部議事運作之規範。
四、緊急命令:總統依據憲法授權,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對於國家或人民避免緊急危難,或財政經濟重大變故所發布,並經立法院追認之命命(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釋字543號)。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在 警察法學程譯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關於警察政策的部分,近期容易成為申論題考點之處,臚列如下(亦請同學關注近期的時事議題),亦有可能成為申論題的考點:
Ch1-2 公共政策之政策分析
1.以探詢公共問題為中心的政策分析(循環圖,5動詞5名詞的階段論)
2.以解決問題之機制為中心政策分析(市場失靈、政府失靈與解決之道)
CH1-3 政府決策的模式
1.政策方案的決策途徑(6種決策途徑)
2.政治分析途徑(3種影響因素)
Ch2-1 警察權與人權之界線
CH2-2 警察權的垂直分配: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
CH2-3 警察權的水平分配:集中制或分散制
(這三章有高機率成為複合題型合併考)
1.警察、人權及秩序(界限)
2.從法制因素、政治因素、政策分析(論及集權或分權原因)
3.警察權的集中與分散(造成原因)
CH3-1 公共問題認定
1. 政策問題的結構類型(3種類)
CH3-2 政策規劃
1.理性解決問題的程序(ASSET模式)
2.評估方案可行性分析(7種)
3.理性決策思維模式在警察工作上的應用(比例原則、成本
效益分析、問題導向警政)
CH4-1政策執行
1.政策執行的方式(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
2.巴戴克政策執行失敗的觀點(政策資源的分散、政策目標的偏離、政策機關的窘境、政策資源的浪費)
CH4-2政策評估的意涵與演進歷程
1.古巴與林肯的「回應-建構性」評估(四代論)
CH4-3警察政策的評估演進歷程
1.警察政策評估現象(研究途徑、研究設計、研究工具)
CH5-2警察政策形成面的倫理判準
1.政策分析人員的類型(2構面四類型)
2.政策分析人員價值衝突後的行動(3構面7種類)
CH5-3警察人員執行職務之倫理準則
1.警察行政中立的定義(政治中立、平等與其他法律原則)
2.警察控制街頭秩序的強制力程度(7種)
CH7-3警政理論與世界警政分類
1.雷斯曼(Leishman)的分類方式(民主、威權、社群)三大類
2.警察課責機制的比較(內:顯隱、外:專責包含,要舉例)
CH7-5各國警政策略發展趨勢(本章節於警策選、申落點最多)
1.社區警政:四大關鍵(警民互惠、指揮分權、巡邏勤務的重新定位及警力的民間化)、操作方式(CAMP)
2.問題導向警政:操作方式(SARA)、類型(執法型:熱點分析;情境型:加重考量所處環境條件,以自身條件因應問題)、三角問題分析法(被害者、場所、犯罪者)
3.電腦統計警政:核心要素(6要素)、操作方式(4步驟:情報、部署、戰術落實、追蹤評估)
4.近年警政發展趨勢(內容很多,必寫出:社區警政、問題導向警政、犯罪符號警政、熱點警政、電腦統計警政、第三者警政)
5.嚴格刑事政策取向(強制量刑、三振出局、擴建監獄、落實刑期、公布犯罪者個資)
CH8-1全球化與跨境犯罪趨勢
1.全球化趨勢下的警政問題(組織犯罪、跨境犯罪、犯罪企業化、重大危機)
CH8-3全球治理與警察政策
1.治理缺口(4種。投入正當性:a參與不足;產出正當性:b.管轄權爭議:不願合作、c.功能:專業不足、d.誘因:法制不同)
2.國際警察首長協會出被害人的關鍵需求:(7項:安可資支持發正)
CH8-4台灣警察政策環境的變遷
1.影響台灣警政環境的要素(4項:政黨、利益團體、媒體、選制)
CH8-5台灣重要警察政策議題變遷的探討
1.勤區查察制度的變遷-社區警政與家戶訪查(背景、理論、演進、實施事項)
2.集會遊行制度演進(60、70、80、90、2000年後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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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腦所記憶的東西,會被逐漸淡忘。記憶得越膚淺,淡忘得越快;記憶得越深刻,淡忘得越慢。「重複是學習之母」,記憶是在反覆中進行的,重複是與遺忘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