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過了生存,努力會變成你想要的未來模樣】
「你是什麼時候開始寫作的?」有天收到這樣的問題,的確讓我深思了好一回,到底為什麼會踏上作家這條路,從事寫作維生的工作,一切都有點不可思議。
真的要追朔想寫一本書的年紀,大概是從高中時期開始,班上有許多文藝青年搞了一本校園雜誌,當時青春期多數人風靡漫畫、小說,畢竟那時候沒高速網路,連電視節目也只有三台可以選,每個人的書包裡都有幾本小說或漫畫,那時最想成為言情小說作家。
整個書櫃裡擺滿了瓊瑤、左晴雯、席娟等女作家的書,相信愛情會在某個轉角從腦海的幻想變成真實,後來又迷上了金庸、倪匡等武俠科幻小說,整日埋在圖書館的角落,終日沉迷在江湖情節,不然就是外星人侵略,就連老師都看不下去。
「各位同學!都要準備上戰場,請多背點英文單字跟歷史地理,看這麼多課外讀物又不會增加分數,考不上大學就等著哭,沒人能救你。」
即使如此,我總是課本中夾著袖珍小說本,小心翼翼一頁翻過一頁,心思不在黑板上,只想活在江湖俠義中。記事本上密密麻麻的文字不是寫考試必背重點,是我新寫的微小說,女主角出生在江南的妓院,如何為父報仇血洗朝廷,遇見男主角後展開跌宕崎嶇的相愛相殺的歷程。
「然後呢?」隔壁同學迫不及待想看連載的下一篇。
「還沒寫到!最近老妖婆功課出很多,害我都沒時間寫。」我抱怨著。
「你以後出書我一定買。」同學信誓旦旦的說。
「我還沒考慮要當漫畫家還是小說家呢!」我也有少女未來的煩惱,畢竟漫畫跟小說我都不想割捨。
後來,大學聯考放榜了!順著榜單找到了末段班吊車尾上私立大學的自己,心想「真的考不好呢!如果當初沒有沉迷在一堆課外讀物,這名次應該是台大了吧!」人生無法重來,考試也一樣,只是後來就再也沒什麼認真寫作。
大三那年,網路開始紅起了無名小站,朋友說:「你可以在上面寫點東西,我挺喜歡看你分享的。」於是開了一個部落格,整理照片,寫些生活的雜語,畢業後就寫職場的抱怨,感情的不安。但沒有要給誰看,大部分都鎖成私人秘密,直到失戀的那一年,我在噗浪連載了失戀日記。
失戀是一種很私密的事件,你不想讓全世界都知道,卻想讓全世界都來安慰你,你承受不住身邊人異樣的眼光,卻期待路人可以給你一個溫暖的擁抱,你無法接受別人對你的感情說三道四,卻可以把情緒放在網路樹洞上任人批評。
以上,都沒有任何一點要成為寫作人的念頭。
那為何會想寫作維生呢?那要從出書這件事情說起,我從沒妄想出一本書,畢竟身為資深閱讀人,何德何能寫書讓人看呢?更別說我極度討厭人妄議自己。但壯遊歸來的我突然有一種使命,想用文字翻轉旅行的意義。
旁人越不看好的,我就要證明他也是一條路可以走。
為了證明那一年辭職遠行不是荒唐跟放縱,於是寫下一篇篇旅行的意義,第一篇我寫的是《真實流浪400天的日子》,花了一個禮拜寫了數千個字。一次又一次的閱讀,一次又一次調整修改,一次又一次深呼吸又吐氣,最後放在了網站上。然後一次又一次被轉載,一次又一次被人提起,讀者說:「你怎麼可以這麼勇敢去旅行。」這是10年前的事情了。
寫完《生活中,選擇留下合適舒服的人》一書後,想著手寫旅行,你們會想看嗎?畢竟這麼多年,我的生活就是旅行。不過回頭想想,沒有那幾年蹲在角落追小說的日子,或許也沒有今日的模樣。
很多人都跟我說:「雪兒,我不知道未來能做什麼?非常迷網。」
我也想跟他說:「17歲的我也不知道35歲的我能變成作家,更不知道看那些課外讀物變成了生命精神糧食,相信眼皮下做的任何努力都不會白費,有一天都會成就未來你想要的模樣。」
你的每一分努力,會成就你未來的模樣,度過了生存,剩下就是生活了!
又恭喜你!看玩了一篇很長的文章,一定很辛苦吧!
✈ 澳洲 蓋爾德納湖 鹽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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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選擇留下合適舒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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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四千個禮拜誠品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夜.語錄.埃及法王遊行》
* 如果我對雲說話,千萬不要見怪,城市就是一個幾百萬人一起孤獨生活的地方。—-梭羅
* 月亮的鐮刀在深秋的夜晚割倒花朵,而所有花朵都在無窮的渴望中等待月亮親吻。
——索德格朗《月亮》
* 當記憶的花園逐漸荒蕪,一個人會開始珍愛最後殘存的花草。為了不讓它們枯萎,我從早到晚灌溉澆水,悉心照料。因為怕忘記,我回想,再回想。——奧爾罕·帕慕克
* 大多數引起人的不幸、痛苦、絕望、羞辱、逆境的真正原因並非是人性中的惡,而是簡單的惰性。—-馬洛伊·山多爾《草葉集》
* 熱愛書吧,它會使你的生活變得舒暢愉快,它會幫助你辨別形形色色的思想、感情、事物,它能教你尊敬別人和自己。
—— 高爾基
* 友誼意味著兩個人和世界,然而愛情意味著兩個人就是世界。在友誼中一加一等於二;在愛情中一加一還是一。—-泰戈爾
* 處理人間事務時粗線條即可,不必過分深究。世間萬事萬物,總存在太多彼此矛盾的方面和各不相同的形式,考慮多了,反而迷茫。—-蒙田《蒙田隨筆》
* 我已成為過去的人。你眼前存在的不過是我往日的記憶殘片。我心目中最寶貴的東西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壽終正寢。我只是按照過去的記憶坐臥行止。—-村上春樹《挪威的森林》
* 有時候,壓力太大反而會導致一事無成。你應該去精進那些自己擅長的事情,不要試圖讓一切十全十美。—-梅耶·馬斯克《人生由我》
* 小羅斯福差不多十五歲左右,父親覺得兒子自學得差不多了, 才把他送到麻州Massachusetts的格羅頓學校Groton School。
這是美國人教育小孩的方法:小時候讓你人格、個性自由發展,有一個快樂的童年記憶,然後到了一定年紀,要求你過自律的生活,開始嚴格的離開父母親,離開這個家,不可以過安逸的日子。
格羅頓學校非常著名, 所有想要上哈佛、麻省理工學院的人,大概都會先去念這家寄宿學校。小羅斯福開始接受所謂正規的學校教育,而且必須離開他的父母親。母親莎拉當時在日記裡寫:「我一方面拂去他收集的鳥類標本灰塵,看著他行李已經打包,還在河裡游泳。我懷著沉重的愁情,我知道必須跟我的寶貝兒子離別了,我很難過。」
小羅斯福在格羅頓學校裡總共待了四年。在這四年裡,他跟校長建立很好的友誼。學校基本上是非常斯巴達式的教育,住宿的校舍一點都不豪華,相當的簡陋,房間跟房間只隔著窗簾,根本沒有門。小羅斯福的學校房間大概只有他原來自己家裡房間的十分之一,疏疏落落的放一些家具。他每天早上七點起床、七點半吃早餐、八點十五分朝會、上課、中午休息用餐、上課、運動,晚餐時間要穿著整齊做晚間禮拜,接著晚自習──這就是格羅頓學校的一天作息。
課程裡有非常密集的古典課程,我們看他第一年的紀錄,他修了拉丁文、希臘文、幾何、英國文學作文、古代史、科學、聖經研究︙︙我之前提到,他的成績向來不好,在這裡也一樣,就拿B。不過,老師對他的評語已覺得他聰明、好學,成績不是頂尖,鋒頭沒有很健,踢得一腳好球──這是同窗對他唯一留下的印象,他的同學做夢也沒有想過他會成為美國總統。因為家族影響力的關係,一九○○年他還是進入哈佛大學。
有一張小羅斯福油畫像是在他進哈佛大學時畫的,現在掛在羅氏宅邸,非常的帥,像電影明星休葛蘭Hugh Grant迷人。
那時的美國處於一個急遽變化的時代。二十世紀初,由於工業革命,全世界有數百種發明陸續問世,包括電梯、地下鐵、電話、汽車等,都在那個時候發明。
美國在這方面的發展尤其很快,當時的美國GDP總量已經超越英國。
現在很多美國人覺得:「噢!我們的經濟、我們的工作被誰偷走?」其實我想告訴美國人:「請回頭看看你們當時的經濟怎麼發展起來。」當時的美國從農業轉成高度的工業化社會, 變成世界的經濟強國。西部拓荒已經結束,一八六○年時美國人口只有三千萬,到一九○○年是七千五百萬人。換句話說不只兩倍,是兩倍半,這兩倍半的人口激增主要來自於各地移民對美國的夢想,但是外來移民激增以後,城市自然擁擠不堪,衛生狀況很糟,財富分配不均衡。
四十年之內,美國人口從本來三千萬變成七千五百萬,可能四十年前來的移民也是落魄戶,過四十年之後他們的經濟狀況好一點了,但是看到新來的移民就覺得別人是落魄戶。
新人總被舊人看不起,每個人都會遺忘自己過去的貧窮。
我們現在談貧富差距,會說:「吉尼係數如果是多少多少,這個國家社會就會顛覆。」我為美國人、也為所有人回憶一下,當時美國1% 的公司占了全美製造業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完全由少數幾個寡頭公司,壟斷全美所有的製造業。在這個時刻,美國工業大幅成長還有另一個原因,外來移民使勞工工資非常便宜,便宜到什麼程度呢?便宜到在磨坊、工廠裡頭工作的人,平均每日工資是一.五美元;女工和童工更低, 一個禮拜收入只有六塊錢:換句話說,一天大概只有一塊錢。
當時是沒有週休二日的,連禮拜天都不休息,所以一天連賺一塊錢都不到。
童工是整個美國二十世紀初經濟發展非常重要的基礎,後來被稱作「國家的恥辱」,可是也因為童工工資很便宜,美國經濟才在二十世紀初大幅崛起。
那時美國有一百七十萬名低於十六歲的童工在工廠或農場裡工作,大部分是十四歲、十六歲以下的小男孩,還有很多是十歲或十五歲的女孩, 這些人工資就更便宜了。
全美國20%的男孩沒有上學,都在當童工。紐約市有三分之二的居民住在很髒亂、擁擠的地方──這就是一九○○年代經濟全面起飛的美國。
當時的貧富差距有多嚴重?現在我們說中國大陸的貧富差距很嚴重,1%的家庭控制全中國40%的財富,但你絕對猜不到,一九○○年美國是1%的人口──不是家庭──控制了全美90% 的財富。這就是當時的美國。
小羅斯福一九○○年進入哈佛大學,哈佛大學已經是全世界著名的名校,創校二五○年,是美國權貴子弟最熱衷的大學。他高中的時候體育成績還可以,到大學的時候也不行了。第一年參加合唱團,第二年開始對校園刊物有興趣,第三年就擔任《哈佛日報》的總編輯。更重要的是,他開始參加很多慈善團體的工作。沒有人知道為什麼這樣一個小孩在那個出生背景會注意到這些事情,可能是他在學校裡廣泛的閱讀,每天讀報紙。他發現美國財富太過度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他看到同年齡的男孩很多都在做童工,自己的日子卻過得這麼好。
他每次在父親的車裡,看到在馬路上發派報紙的童工,看到在馬路邊賣糖、賣吃的那些小孩,想想自己旅遊時所坐的豪華郵輪,就覺得很慚愧;這是他加入慈善工作的理由。
所以,一個人不管他出身如何,不見得需要經歷貧窮,心中有一種善良,才能讓他去關心比他窮困的人。
他在大學時主修歷史和政治,輔修英文。一個美國人為什麼要輔修英文?
不是因為他英文講得不好,而是他想讓自己的英文更漂亮,演講時更動人。這兩件事情使他後來從政,不論是當紐約州議員,還是成為美國總統的演說,還是宣戰時的演說,都成了經典演講。
他在哈佛大學的成績又如何呢?
比他高中的時候還爛,是C。
父親在他大一時去世了,留給他一筆財產。
在美國,父母不會一下子給你幾百萬美元的財產,都是用信託的方式,當時他一個月可以拿到將近五百美元左右,一年是約六千美元。當時很多學校老師年薪不過五百美元,他等於一個月可抵老師的一整年,生活算是相當相當的好,但他並沒有太揮霍。
他本來也可以成為媽寶。因為爸爸死了,媽媽生活沒有重心就搬到哈佛大學附近。同學就開他玩笑,說他是長不大的小男孩,但是他常常說:「我的母親對我的影響是什麼?就是如何對一個愛你的人Say no,你如何拒絕,而又不傷害他。」
所以,小羅斯福若與他人之間有一種特殊的交往能力,他認為是從如何應付他強勢的媽媽學來的。
他在哈佛大學的時候多次參加慈善機構的募款,自己也常捐款,替貧窮的機構當志工,比他花在學校上課的時間來得更多,這也影響了後來他的婚姻。大四的時候,他和他的一位堂妹擦出愛情火花,隔一年宣布訂婚,畢業後隔一年就在紐約市結婚;他的妻子就是後來美國最著名的總統夫人伊蓮娜.羅斯福(Eleanor Roosevelt)。他們交往的過程小羅斯福的媽媽反對得不得了,媽媽好不容易搬到哈佛大學附近,而且買了很漂亮的、當地一條叫Commonwealth 的大道上的一座豪宅,就是希望他能多結交波士頓名流,希望他開舞會。
可是,小羅斯福會應付他媽媽,說我在圖書館學習,其實他是去幫貧窮的孩子補習,還參與一些慈善機構工作。—-陳文茜《文茜說世紀典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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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美國國家地理雜誌
【埃及舉行盛大遊行,慶祝王室木乃伊遷入新館】4月3日,在埃及電影明星、歌手、舞者和衛兵的護送下,22位法老和古代王室成員的木乃伊在開羅街頭巡遊,從歷史悠久的埃及博物館搬到最近落成的埃及文明博物館(NMEC)。其中大多數木乃伊來自古埃及文明的黃金時代——新王國時期(約公元前1539年至公元前1075年)。此次搬遷的18位法老和4位王室成員中包括數位古埃及的王室名人,其中拉美西斯二世,通常被稱為「拉美西斯大帝」,被認為是《出埃及記》中提到的法老;還有哈特謝普蘇特,她是威嚴的領袖、傑出的建築大師,也是古埃及為數不多的女法老之一。許多埃及人期待著這次遊行,認為這是疫情期間難得的慶祝時刻,但也有人擔心木乃伊的遷移會帶來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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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追逐他們一生的年年歲歲中,我們習得何謂長遠的眼光,了解良知及遠見並非注定孤獨,並且依託了我們心中仍然想擁抱的價值。
於是在這些偉人的傳記敍事中,我們找到了一起看時代的角度,習得自己逆境時如何自處的能力,也提醒身處順風時,你該為社會付出什麼。—陳文茜《文茜説世紀典範人物》
* 你以為這些典範人物,只是上世紀的故事,仿佛已經永遠消失了。
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時間。他們不活在我們的當代,卻可以透過閲讀活在我們的心裡。—《文茜說世紀典範人物》
* 我們從典範人物在歷史時刻的自處裡,找到人性的高度。於是我們不必再相信那套成功邏輯,把自己的尊嚴往地底鑽,把自己的良知往黑暗裡遮蔽。我們不必再相信所有的成功都必須靠偽裝、靠忘記什麼叫良知。這些典範鼓勵了我們,使我們相信可以選取自己內心真實的聲音。—-《世紀典範人物》
* 我們都只有一生,請不要糊里糊塗地浪費這一生。墓穴裡躺著各種不同的軀體,有人好好為自己、為堅持某些良知、為國家的榮耀,活過一生。有人只是庸俗的永遠附和他人一生。
有一種寂寞,是不為身邊的人所了解的寂寞。還有一種寂寞,是茫茫天地之間,無邊無際之間,人竟然只能不斷模仿他人,始終活在沒有臉孔的狀態。—《文茜說世紀典範人物》
* 他只活了六十三歲,連任四屆美國總統。
他含著金湯匙出生,卻永遠選擇別人眼中注定失敗的工作。
他在大蕭條時,以小兒麻痺症身軀鼓勵美國人,最大的恐懼就是恐懼本身。
他出任美國總統時,上千萬人失業,百日維新之內,他改變美國經濟政策,推動二十五萬項公共工程建設,及《社會救濟安全法》。
他死的時候,遺體未搭乘空軍一號,妻子以鐵路運送他的遺體,再看美國的土地最後一眼。
他太不平凡,他改變二次世界大戰歷史,也永遠改變了美國。—《文茜説世紀典範人物—-小羅斯福》
*他始終相信自己為法國而生,也可以為法國而死。
他臨死前,告訴家人,我的生命屬於法國,但我的身體屬於家庭。請把我安葬於家中附近的墓園。
但巴黎人,不能沒有他。過世後他的遺體以國葬儀式進入巴黎,法國人靜靜的穿過凱旋門,近百萬人竟無喧嘩,香榭大道上只有啜泣聲。
那一天,繼任總統龐畢度告訴民眾:從此法國,變成了寡婦。
而前一年,他以修憲公投複決失敗的身分,辭職下台。終生未再踏進巴黎。
他曾兩度下野,兩度都是看破了法國民主制度的渙散。人民並不知道要什麼。
他半生在叛徒、流亡、獨裁者、老頭兒的咒罵聲中度過。
他不是為了權力從政。
主動下野十二年,安於鄉居生活,阿爾及利亞危機時,他拒絕軍事將領請求,等於拒絕了軍事政變。
但戰後十五年,他勇敢的告訴法國,殖民時代已經過去,法國必須讓阿爾及利亞獨立。他的民調聲望,跌了一半。
他冷看民眾的善變,卻熱愛他的祖國。
為了法國,他付出一切。
包括接受辱罵。—-《文茜説世紀典範人物》
*邱吉爾在南非戰地記者的第一天即被俘以後,他在監獄的處境很慘。你可以想像一般的監獄就夠可怕了,何況是南非原住民的戰俘營。邱吉爾後來對他的囚徒生活做了相當多的描述。
在關押的第一個禮拜,他很仔細的描述細節,寫了這麼一段話:
整個監獄的環境,哪怕是最寬鬆有序的牢房,都令人作嘔,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中,我們吵架的對象不是布耳人,而是戰俘。我感受不到人生一絲絲的樂趣,只想得到一個比較能夠呼吸的角落。但為了那個可以呼吸的角落,戰俘們互相咒罵。
如果你從未受過約束,也不知道當囚犯的滋味,一旦被囚禁在一個狹小的空間,四周都是鐵絲網,有哨兵持槍監視,有很多條條框框束縛,你一定會感到羞辱。
一生中,我最深惡痛絕的便是這一次被俘虜。
在那一次經驗,邱吉爾感受到人性在那個小小的空間中的矛盾反差,他受到所有英國俘虜的排擠,因為他的姓氏是貴族世家邱吉爾。當其他人看到他也落難時,心中不免幸災樂禍,而且故意在已經有點餿味的食物上吐痰。
起初邱吉爾非常憤怒自己的處境,但他很快的轉念,他知道,布耳人雖然不準備立刻處決他,但總有殺他的一天;或是即使不殺他,他也不能一直這樣拖下去。
他必須冒險,他要越獄。
邱吉爾後來回到英國在訪問時提到:當他決定越獄的時候,他瞬間突破了囚禁帶給他的痛苦。雖然還在囚禁的空間,但羞恥感突然不見了,滿腦子只想用什麼樣的方法、在什麼樣的狀況下、什麼地方鐵絲網有漏洞、什麼時間點可能越獄成功!
他每天都在觀察,他說他的人生在此刻充滿了危險的樂趣,不再感覺被羞辱。—-《文茜説世紀典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