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819自由時報 全民個資哪來?揭房仲「小白機」秘密 新聞360連結→https://youtu.be/JMMTEB7dKDs 一家家房仲門市找上門,這些業者涉嫌使用俗稱小白機的房仲神器,點開小白機,裏頭全是屋主個資,只要輸入姓名或地址,就可以查到手機號碼,和名下不動產的詳細資料。 記者/呂...
使 徒刑 者 4 在 王定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選舉罷免是權利;說謊造謠是違法!先說結論,用這二個謠言搞鬥爭弄罷免,是可以依照選罷法104條提告重罰的。(附圖1)
先說如果要「反萊豬」,反的應該是「萊克多巴胺」不是「豬」或「牛」吧!國民黨「萊牛」開放9年了,那麼照國民黨邏輯要罷免的話,國民黨立委應該是「開放萊劑既遂犯」,怎麼好意思用這理由罷免別人?
而所謂「萊豬」,截至9月23日為止,台灣完全沒有進口,怎麼進入校園呢?立法院也修訂相關法規,學校也不會有「萊豬」。(附圖2)
至於「擋疫苗」更是荒謬,只有國民黨在誣蔑各種疫苗、推銷中國疫苗。
中國國民黨或任何個人用這二個謠言搞罷免,是可以依照選罷法104條提告,最重罰5年有期徒刑的。(附圖3)
國民黨一竿人等,常說「不反美豬,只反萊豬」,可見不管豬牛,重點在「萊克多巴胺」,奇怪的是這些國民黨人怎麼都忘了「9年前的萊牛是他們開放的」,難道「萊牛」的「萊」和「萊豬」的「萊」不一樣嗎?
中國在2020年已經開放萊牛大量進口中國,而台灣則是馬政府2012年開放萊牛進口,美牛佔台灣牛肉市場48%,美牛近7萬噸,人均食用3公斤;美豬佔台灣市場不到1%,每年約1萬噸,人均食用600克;而美牛約72%使用萊克多巴胺,美豬大約只有10-20%用萊劑。(而且直到現在都沒有任何進口商進口萊豬)
如果萊克多巴胺是毒,那美牛和美豬何者影響大?自己去查一下吧!哪個嚴重?不難判斷吧?
2021一開始,就看到國民黨馬英九以降的達官貴人不斷地拿「萊豬」議題說嘴,定宇只好「被動」說一些史料,證明一句俗語「馬不知臉長」...
這群藍營權貴也一定會說,「牛豬不一樣」,台灣人吃豬肉比吃牛肉多,猛一看好像有點道理,其實是「雙重錯誤」。
第一個錯誤是,台灣人愛吃豬肉,但是愛吃的是台灣溫體豬,台灣國產豬佔了九成(台灣全年99萬噸需求中的90萬噸)。
藍營的第二個錯誤,對豬、牛佔台灣肉品市場比例,根本搞不清楚或是不想搞清楚,肉品市場狀況:
ㄧ. 美牛佔台灣牛肉市場48%,美牛近7萬噸,台灣每人平均食用3公斤。美牛在台灣市場很有競爭力,看看Costco就知道。
二. 美豬(有萊無萊價格差不多)佔台灣市場1%,每年約1萬噸,每人平均食用600克,而且截至今天,完全沒有萊豬進口。
因為美豬在口味上輸給價位較高的台灣豬,在價格上又比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佔台灣市場約9%)進口豬貴,美豬在台灣是沒有競爭力的。
三. 美牛約72%使用萊克多巴胺,美豬大約10-20%用萊劑。
如果國民黨要說萊劑是毒,看看上面三點,哪個嚴重?不難判斷吧?(當然萊劑在2012年7月5日經國際食品法典認證為安全「飼料」添加物),按照國民黨邏輯,2012年的國民黨立委都該罷免嗎?
至於民進黨的態度,其實在2012年7月以前,因為沒有國際標準,馬政府在2012年3月5日就要開放,所以強烈反對,在2012年7月,國際訂定標準後,當時民進黨就宣布尊重國際標準並結束抗爭,後來在2012年7月25日才有國民黨立委修食管法,開放萊劑肉品入台。
而且也是2012年的國民黨訂法律,授權未來由行政機關決定後續開放,並且只能標「原產地」,不能標是否有萊劑。
台灣為了經濟發展,與美國和世界重要貿易對象談判自由貿易協定或加入區域經貿組織,談判中,「去除非關稅貿易障礙」是關鍵,談成就會對靠出口導向的台灣經濟和就業機會有大助益。台灣一面降低非關稅貿易障礙,一面民間因為萊豬沒有市場而零進口,這是台灣最有利的經貿格局,不知道執政過的國民黨在鬧什麼?
至於有些人說贊成開放的就要去吃,國民黨「萊牛」開放9年了,你被逼著吃多少了?台灣有選擇的自由,你是從獨裁中國來的嗎?如果是,就難怪不知道了。難道贊成開放超跑進口的,每個都得去買一輛?
懂了嗎?還在帶風的就自己去爬文,不要無限循環浪費別人時間。
使 徒刑 者 4 在 以身嗜法。法國迷航的瞬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水深否? 》
這位站在馬恐龍身邊的扳捺拉(Benalla)正是馬恐龍之前的特殊任務人員(chargé de mission) ,目前因三件事情被起訴中。
第一件是他以警察觀察員身份在遊行中爆打民眾。法院最近重新開庭審理時,不斷慢動作放映當時的四支影片,並逐一詢問扳捺拉「你當時這個動作是?」
可以看到這位扳捺拉非常路見不平,連員警都瞠乎其後。事實上,他干涉的這一對夫妻根本也不是參加遊行的人,只是坐在路邊吃可麗餅。然後當時black bloc黑團跟警察玩貓捉老鼠時被波及,Georgios說他看到警察拿警棍打人並把一個玻璃瓶踢往他們座位的方向,所以他義憤填膺向警察的方向丟了桌上的水瓶。
然後就像影片中所顯示,一堆全副武裝的警察衝過去對他們夫婦又抓又拖行,Georgios的女伴先被扳捺拉跟警察架走,Georgios則被警察拖來拖去,扳捺拉又跑回來要擒拿Georgios。事實上Georgios已經被警察圍得站不直了,又身無寸鐵,實在沒有必要擒拿。而且事後Georgios還被判罰鍰五百歐元。
這是2018年的事了,這位扳捺拉後來被民眾認出他是總統身邊的人,沒有權利在遊行中行使鎮暴警察的任務。總統府一開始知情卻默不作聲,被發現之後公開說扳捺拉被暫停職務並停薪十五天,可是後來又被發現他根本沒有停薪,而停職是利用年假的名義,才開始切割。但幾個月之後又被爆料說扳捺拉離職後仍然使用外交護照前往他國。還被抓到他在某張照片中非法持有手槍,但他說是假槍。這三起事件被求刑七年,罰鍰十萬歐元,目前審理中。(判死他 ! )
而且這不是他第一次以警察身分行事,他根本就是特務角色,到處出入,還能對警察下命令。馬恐龍除了當時說了 "le seul responsable c'est moi ! 都是我的關係! " 之外,至今都沒有再提過這件事。看看檔案照片就可以知道扳捺拉跟他有多如影隨形...絕口不提此事可能是心中有太大傷慟(才怪...)
當然扳捺拉不會對他所做的事情後悔,他把籌碼都壓在刑法第七十三條 : 「在可判處監禁的公然犯罪或公然違法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有權逮捕犯罪者並將其帶到最近的OPJ(officier de police judiciaire司法警察)」。« dans les cas de crime flagrant ou de délit flagrant puni d’une peine d’emprisonnement, toute personne a qualité pour en appréhender l’auteur et le conduire devant l’OPJ le plus proche »
可是送到警察那裡之後不需要繼續施展不拿手的擒拿吧 ? 他在法庭上說不是在毆打Georgios,而是在施展專業的動作,只是沒有控制好…「我體重110公斤,如果真的要打他,不會只有幾道抓傷,而是四個月都好不了的傷...」原來他是去街頭實地練習擒拿術的啦~拿「暴民」當練習沙包。
這麼愛路見不平,為什麼不去逮捕滿街的扒手 ?
這個刑法第七十三條應該每天放送給法國人知曉啊!
另外法國民法還有一條見死不救( non-assistance à personne en danger) 罪喔! 可被判五年徒刑跟75000 歐元罰鍰...
La personne coupable de non-assistance à personne peut être condamnée à une peine pouvant aller jusqu'à 5 ans d'emprisonnement et 75 000 € d'amende.
看到被警棍毆打的人...要不要上去搶救呢?
使 徒刑 者 4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10819自由時報 全民個資哪來?揭房仲「小白機」秘密
新聞360連結→https://youtu.be/JMMTEB7dKDs
一家家房仲門市找上門,這些業者涉嫌使用俗稱小白機的房仲神器,點開小白機,裏頭全是屋主個資,只要輸入姓名或地址,就可以查到手機號碼,和名下不動產的詳細資料。
記者/呂月琪 採訪報導……↓
民眾個資被不肖業者以3.6萬~5萬元不等的價格賣出,專門賣給房仲業務,就是鎖定他們有開發屋主的業績壓力,但竊取資料已經觸法,檢調大規模展開調查。
為了提高找屋主效率,一些房仲使用小白機抄捷徑,不法獲利的源頭是兩名離職的房仲兩年來非法蒐集上億筆屋主個資並開發搜尋資料系統,專門賣給房仲業務,用來開發隱性客戶,而經過清查,不法獲利至少數百萬元。
不只小白機,像這樣以大量個資做為賣點的屋主開發系統,在業界早已不是新鮮事,不少民眾都會收到這樣子的簡訊。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至少4分之1,最高3分之1,10個仲介可能就有3個仲介,不要說她現在在用,但是至少她可能曾經被推銷過,或是曾經使用過。販賣個資的系統業者也不單單只是一家而已,其實有好幾家。
高達上億筆個資外洩,這麼多資料到底從哪裡來,警方正持續追查,而個資來源的管道還有可能是。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當然也包含一些物業管理,一些可能管理比較不夠嚴謹的,一開始會先把整棟屋主所有的聯絡方式都先儲存備份起來,當然不會那麼快賣給仲介,基本上是等到他們離職了,或者是調單位了,從此跟這棟大樓再無瓜葛之後,她才會把這份資料拿去附近的仲介公司做兜售。像這種單獨一棟棟來講的話可能就是8千~1萬多塊錢不等。
小白機成為房仲之間的公開秘密,但背後卻是不少房仲的無奈和心酸,想要杜絕個資外洩的亂象,還是得回頭檢視房市交易過程中的競爭生態。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如果通通都是專任約,只要委託一個仲介,其他仲介就不能委託,如果台灣未來是這樣的房地產概況的話,那就不會再有這種想要竊取個資然後去騷擾屋主、拜託屋主委託這樣的情況發生了。那因為國外都是專任委託,只有台灣有所謂的一個房子可以同時委託2345678家仲介的狀況,所以衍生了這樣的竊取個資氾濫的行為。
民眾個資被當成商品交易,已經觸犯個資法,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這回不少房仲為了業績觸法,也揭開小白機長期在市場橫行的亂象。
陳泰源YT→https://youtu.be/2WAzB5X7l18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19.html
使 徒刑 者 4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10818TVBS 怎有我電話?前房仲賣小白機 洩1.8億個資
TVBS新聞→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67596
TVBS的TY→https://youtu.be/LvDkV-4FWeM
新北市一名曾當過房仲的男子,開發個資查詢系統,也就是俗稱的小白機,販售給各家房仲業者,兩年多來外洩1.8億筆資料,造成不少屋主困擾。警方日前在北北基桃竹發動搜索,逮捕主嫌和62名購買系統的房仲,全依違反個資法送辦。
記者 簡育琦 / 攝影 焦漢文 報導......↓
大批警力進入房仲公司,不只這一家,綠色橘色黃色紅色招牌,幾乎各家房仲品牌都被搜索,警方掌握這些公司,涉及竊取民眾個資。
警方11日發動大搜索,在北北基桃竹,逮捕2名主嫌和62名房仲,兩年來共外洩1.8億筆個資,靠的就是俗稱房仲神器的小白機。
這些房仲的電腦手機,全安裝小白機藉此開發客戶,主嫌是55歲的溫姓男子,曾當過房仲,知道在電子謄本系統輸入地址,查詢權狀後,可得到屋主部分個資,結合暗網資料庫,開發個資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後,屋主姓名電話住址通通秀出來,一台以8千到5萬5的價格,賣給各地房仲共獲利四百萬,這樣的手法,早就是業界公開的秘密。
房仲陳泰源:「坊間可能10家仲介店頭,搞不好有3至4家,甚至接近一半的房仲店頭,長年以來習慣用這套系統,連結的有的時候,不單是民間電信業者的系統,甚至像中央的,一些政府機構的一些個資(也有)。」
小白機比傳統拜訪屋主效率來的高,不少房仲公司長期使用,定期花錢更新資料庫,嫌犯為了躲避查緝,跟房仲面交前還會先確認身分。
刑事局九大二副大隊長陳義宏:「想要購買者需要先提供名片,來驗證為房仲業者,嫌犯只在公共場所進行面交,或者是安裝,以來躲避警方的查緝。」 花錢買個資,房仲本身也捲進共犯結構,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屋主更擔心這些個人資料外流,恐怕被有心人士利用,作為其他犯罪用途。
陳泰源YT→https://youtu.be/-Lm3qnc2jeM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18tvbs-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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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790號釋憲案 #大麻入罪史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09 「志祺七七徵企劃夥伴」廣告段落
02:10 大麻的興起與禁止
04:07 禁止大麻的風氣擴及全球
05:07 台灣什麼時候開始禁止大麻?
06:26 栽種大麻 vs. 製造大麻,誰比較嚴重?
08:01 大法官釋憲說了什麼?
09:21 我們的觀點
10:40 提問
10:53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宇軒
|腳本:宇軒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鎮宇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台灣 vs. 歐美,禁止和開放大麻的理由分別是什麼?:https://bit.ly/2P4OtTN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https://bit.ly/32vtRqI
→種族主義與大麻「毒品化」:以美國為首的反毒體系如何被建立?:https://reurl.cc/E2MNK0
→釋字第790號解釋:種大麻一律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否違憲?:https://bit.ly/3aHmCRh
→是誰把大麻從醫療藥品污名化成為毒品?:https://bit.ly/3szpYvm
→大麻的歷史:https://bit.ly/3tB7iwC
→美國毒品「合法化」的背後,半個世紀「毒品戰爭」的失敗史?:https://bit.ly/3n4ltYY
→霧裡看花:大麻歷史中的罪惡與污名:https://bit.ly/3syPXDx
→如果沒有毒幹嘛禁? 談大麻被污名化的歷史:https://bit.ly/3ew8aN5
→為何大麻曾被英國女皇當止痛藥,後來卻成全球禁止的毒品?原來它有這段不為人知的歷史…:https://bit.ly/3ehl8hp
→How a racist hate-monger masterminded America’s War on Drugs:https://bit.ly/2Q9JCBm
→大法官解釋進階查詢:https://bit.ly/3dyXqOI
→多邊體系的重建與單邊體系的訴求——以美國批准「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為中心 -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https://reurl.cc/GdRqZy
→種大麻調降刑度? 法務部:須符合2要件:https://bit.ly/3txNbzG
→行政院通過種大麻自用非販售 最低刑期從5年減為1年:https://bit.ly/3arbQOJ
→大麻THC成分藥物罕病先行,衛福部公告頑固型癲癇病兒可專案使用: https://www.twreporter.org/a/cannabis-for-medical-use-taiwan
【 延伸閱讀 】
→一個美國,4種合法樣態──大麻合法為何這麼複雜?:https://bit.ly/3alscZa
→台灣禁大麻是因為健康危害,還是「鴉片亡國」的清朝觀念?:https://bit.ly/3xcL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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