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子喬悠遊卡不慎遺失,被人撿走並擅自花用,已經構成刑事犯罪中的侵佔罪:「#侵占遺失物罪」 是行為人把「#別人遺失或暫時遺忘而離開身邊的財物」故意且有所圖地據為己有或讓第三人占據。
#侵占罪屬於非告訴乃論(公訴罪),只要提告就不能撤告: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以上法條取自:法律010
我們不追究但公告出來提醒大家,悠遊卡開通後請記名,綁定悠遊付可看到開銷明細,也知道這張卡在哪裡花用與搭車。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勿以惡小而為之
#勿以善小而不為
#即使是一百多元也不應該據為己有
侵占罪公訴 在 中時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募款自己吞一半...🙄 (#閃編)
#台灣急難救護協會 #少年 #詐欺 #善款 #急難 #募款
侵占罪公訴 在 自由時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假藉幫助弱勢來騙錢,太過分了!
#台灣急難救護協會 #募款
侵占罪公訴 在 被告業務侵占罪了(第3頁)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還有侵占罪是公訴罪(他X的我最討厭法律專家跟我說這叫非告訴乃論,我管他啥告訴不告訴乃論,我就是愛講公訴罪) 不是業者想撤告就撤告 ... <看更多>
侵占罪公訴 在 王復生- 請問侵占是屬公訴罪還是告訴乃論|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原則為公訴罪,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