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今天指出,台東某安置機構發生主管涉猥褻收容少年,主任調查保護官竟洩密,造成少年二度傷害,可能破壞兒童及少年對體制的信任,已申請自動調查。
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下午表示,台東縣某安置機構發生主管涉嫌猥褻收容少年,及台灣台東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涉嫌洩漏少年個人資料事件,日前已遭台東地檢署依共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及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將兩人提起公訴。
葉大華等人說,該案除涉及少年隱私權遭受侵害,更可能破壞兒童及少年對體制的信任,造成二度傷害,因權益侵害情節重大,已申請自動調查。
「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的推薦目錄:
-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違反個資法頂多被罰錢不會有刑責的推薦與評價,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訴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 ... 的評價
-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訴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 ... 的評價
-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至於「起訴書」則是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 的評價
-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涉偷拍按摩客人律師張靜遭提起公訴 - YouTube 的評價
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家機密洩韓個資 蔡政府敢立案抓鬼?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日前遭媒體揭露8年前南港買房訊息,民進黨立委更加碼將購屋個資公諸媒體,總統蔡英文非但沒有譴責相關人士有違反《個資法》之虞,竟還要韓國瑜「有證據就拿出來」。立法院國民黨團今(10)上午召開記者會,高度懷疑蔡政府運用國家機器,打擊韓國瑜庶民形象,藉此轉移近期韓國瑜所提出「學貸免息」等照顧青年政策焦點。國民黨團建議韓國瑜團隊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規定提出告訴,釐清事實真相。同時也呼籲監察院立案調查,維護行政機關行政中立,並確保國人個資保護權益!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韓國瑜購屋相關個資只有財政部所屬國稅局及台肥公司持有,自然合理懷疑國稅局及台肥公司洩漏個資。結果,財政部發了二次新聞稿澄清,用字遣詞竟然是:「…無的放矢⋯⋯汙衊⋯抺煞文官體系長期行政中立的努力⋯」刻意誇張,兇狠無比,國民黨團請教財政部,韓國瑜連質疑都不行嗎?這是什麼時代?是戒嚴時期嗎?會不會反應過度?這是要演給蔡英文看嗎?國民黨團提醒財政部長蘇建榮,財政部是國家機器依法應受民眾監督,韓國瑜權利受到傷害,提出質疑理由正當,依法有據!
曾銘宗進一步指出,台肥公司洩漏交易詳細資料及存證信函等相關個資,已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台肥公司雖已經民營化,最大股東是農委會,該公司董事長是由農委會派任,因此,國民黨團懐疑政府機器已經介入,結合部分立委,藉由洩漏本案個資,刻意操作單純的房子買賣事件,俾利抹黑韓國瑜形象,也移轉當前學貸免利息失分焦點。
國民黨團認為,台肥公司已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相關規定,建議韓國瑜團隊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規定提出告訴,釐清事實真相,也建立一個範例,避免侵害個資案件不斷發生,保障人民個資保護的基本權利!國民黨團也呼籲監察院立案調查,維護行政機關行政中立,並確保國人個資保護權益!
首席副書記長陳宜民表示,一樁都還沒有過戶的房屋買賣,哪來的貸款問題?特定媒體以烏賊戰術,汙衊韓國瑜有7000萬元可以買房,綠營立委接力指韓國瑜利用特權向建商施壓貸款,又說台肥的財報上可以看到相關資料,極盡所能汙衊韓國瑜;試想,一個上市公司的財報,怎麼可能揭露買家的個資呢?從台肥、農委會的關係,農委會和「1450」的關係,以及媒體從何取得資料、民進黨立委為何在週刊報導後就拿出存證信函等,蔡政府是否一手製造假訊息,再以打假訊息為名,動用國家機器打壓異己呢?
藍委童惠珍表示,8年前只是一介平民的韓國瑜,買房到底跟公共利益有甚麼關係?房屋買賣除了實價登錄,根本不會有任何個資顯露,並受到《個資法》保護,特定媒體、綠營立委拿出韓國瑜購屋個資不斷發動攻擊、汙衊,難道不知道2015年立法院已將《個資法》第41條的告訴乃論,修法改為公訴罪,相關檢察單位應該主動介入調查,尤其在韓國瑜購屋時只是一介平民,倘若司法無法保護還是平民的韓國瑜個資受到侵害,一般老百姓不就時刻活在「綠色恐怖」之下?台灣還有民主、自由嗎?
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法不阿貴 繩不繞曲 弄權一時 淒涼萬古】
臺灣高等法院今日做出深具憲政意義之判決,馬英九終於為其毀憲亂政付出代價,如同《菜根譚》所言:「弄權一時,淒涼萬古」。
無論在審理過程或是接受媒體採訪時,本人都一再重申「本案判決的重要性絕對不亞於任何一次憲法法庭」。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時,要求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其報告案情,指揮檢調系統辦案,監聽立法委員並且進行政治鬥爭,他始終對外宣稱其行為是「守護憲法」,實際上這種行為已是特務治國,更勝兩蔣時期,縱然蔣介石再世,亦不敢如此玩法弄權,若此行徑未受到司法追訴,將使總統成為權力無所節制的獨裁者,前人為了臺灣民主奮鬥的血淚與成果都會付之一炬,因此,檢察官對於馬英九提起公訴,並非是政治追殺,而是為了捍衛憲政體制,守護我們共同努力而來的民主臺灣。
高等法院此次判決,無疑是確立民主憲政的里程碑,二審法官深具法律專業與憲法良知,實實令人敬佩。過去司法不受到人民信任,即是因為法官的判決常常因人設事,濫用自由心證,不過,司法體系中,仍有充滿正義感的法律人,體現「法不阿貴,繩不繞曲」的諍言明訓,本次法官無畏壓力,勇敢地跟憲法站在一起,共同對抗侵害民主憲政的巨靈,判決馬英九有罪,讓司法青天重現。
二審法院認定馬英九觸犯刑法、通訊保障監察法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三罪,並沒有院際調解權的適用,且人民通訊自由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行政機關不得無故侵害,法官更認為馬英九所稱的「總統機密特權」是臨訟狡辯之詞,因而判決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顯然輕判,但對於捍衛憲政體制卻有一槌定音的效果,確立總統不得假借「行政特權」而恣意侵害「法治國原則」之金科鐵律,此次判決,無疑是臺灣憲政史上最重要的一頁,其意義絕對不亞於任何一次的憲法法庭!
馬英九在審判過程中,不斷批評本人進行關說,本人在此嚴正駁斥絕無此事,更願意支持任何不法關說罪等相關立法,民進黨決心捍衛法律價值,勇於承擔憲法守護者的重責大任!
「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是我提起告訴的核心價值,馬英九身為總統,不思福國利民,只在乎政治鬥爭,汲汲營營於權力之中,有如戴上魔戒而無法自拔,在法院判決有罪後,他更該謙恭自省、懺悔前愆,而不是大聲嚷嚷、文過飾非,本人在此呼籲馬英九認罪,留下你那最後僅存的政治人物尊嚴以及對憲法的尊榮,「萬般帶不去,只有業隨身」,利用卸任後的時間,好好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
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訴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 ... 的推薦與評價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訴 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新聞和熱門話題資訊,找違反個資法如何提告,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範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訴在2022年該注意什麼? ... <看更多>
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至於「起訴書」則是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 的推薦與評價
二、公開告訴狀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起訴書」則是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向法院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審判,這兩種文書是不一樣的。 ... <看更多>
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訴 在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訴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 ... 的推薦與評價
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訴 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新聞和熱門話題資訊,找違反個資法如何提告,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範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訴在2022年該注意什麼?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