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報》
貪法官胡景彬 他的好友們?
馬英九? 蔡其昌? 邱太三?
司法界赫赫有名的「敗類法官」胡景彬,貪贓枉法胡作非為,他的失德劣行不是一兩件,而是讓人嘆為觀止,但是,為何他能夠如此開心逍遙多年,一直沒有出事?就算出事,也是很快脫身,不是交保,就是進外役監、2018年初就快速假釋?
到底他有什麼能耐,能夠在台灣司法官場如此這般橫行無阻?
據說,他的能耐來自他很擅長和政壇人士互動,也就是說,只要有政治影響力的人士找上他,他不收錢都會辦事,而且,是盡心盡力的拚命辦好,因此,政客找他服務過的,都會忍不住喜歡他的服務,甚至,私下和他成為好友。
因著這份能耐,胡景彬的「政治好友」人數不在少數,據傳,夠份量上檯面的好友,就有好幾個「傳言」。
這些傳言是真是假,還真的不太容易完全辨識,但是,轉述人士的形容繪聲繪影,似真似假,不妨自己判斷:
傳言一,連馬英九都有「關係」?
有司法高官透露,多年前,在某個司法官員的「公祭」場合,曾看到「馬英九和胡景彬」都出席該公祭場合,當時,他們兩人很近距離的在進行愉快的交談。
且從交談的表情看來,就像是多年的老朋友,完全不像馬英九平日喜歡使用的那種純情的「謝謝指教」之表情。
司法官場有關馬英九的「傳言」最多,有的法官還半公開的「嗆聲」,他幫了馬英九的官司,馬英九還特地打電話向他致謝,並留下電話等等。
這個傳言,是真實?還是吹牛自捧?
但也實在很難查證,總不能真的去問馬英九,有沒有留電話給某某法官?就算問了,馬英九的答案一定是:不記得了!
所以,有關馬英九和胡景彬的「交談甚歡」之傳言,在司法官場聽到了,也不用覺得有什麼特別奇怪之處。
只是,這個傳言「意謂」著,胡景彬的「政黨」關係是很硬的,是打到很高層級的。
傳言二,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為其圍勢?
去年七月蘋果日報報導,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因涉貪污及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判刑確定,日前發監執行。結果,咱們「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竟發文給矯正署,內容指「八德外役監獄受刑人胡景彬日前已提出「假釋申請」,懇請貴署協助關心」!
蘋果日報的報導直接點名痛批,蔡其昌這種行為是「公然進行不當關說」。
於是,蔡其昌辦公室主任陳大鈞就出面圓謊,說是「同仁」未經詳查即協助轉文矯正署,造成觀感不佳,向社會致歉。
這個無知的「同仁」,其姓名為何?是不是也姓蔡?是不是和副院長同姓?又,這麼不小心的「同仁」,造成社會對立法院副院長的觀感不佳,蔡其昌辦公室有沒有加以「處罰」,或是「開除」?
報導沒有看到下文,但是,政壇人士都知道,要讓立法院副院長出面發文,不是那麼簡單的事,這種公文怎麼可以搞錯?
而且,媒體記者還會得知有此公文?
這也是一樁怪事,其實,公文外界會得知,只有一個可能,就是有人看不下去蔡其昌所屬的新潮流派系,實在是太沒有「是非」,連這種人也在關說,才會故意讓媒體知道的。
傳言三,法務部長邱太三替他跑腿?
因為蔡其昌是新潮流派系,法務部長邱太三也是新潮流派系,所以,胡景彬的假釋手續,司法官場就傳言,其實整個「假釋」是邱太三一手在包辦、在跑腿的!
也因為如此,才會有院方的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網路爆料,為何胡景彬的案子,要上訴最高法院時,必須「耗時」半年才能到達,從去年六月宣判,一直「走卷」走了半年,走到去年「十一月」才進入最高法院的正式「分案」?
法官一開始的質疑還舉出「證據」,用最高法院的電腦查詢畫面做為「證據」,顯示該案到今年「四月」還是不知「下落」?
結果,最高法院遭到如此驚人爆料,趕快火速出面,強調最高法院的處置沒有錯誤,一切錯誤都是「電腦」造成的(反正電腦又不會抗議),又,經過最高法院「修理電腦」之後,最高法院發現,該案其實在去年「十一月」就已經正式分案了。
所以,最高法院抗辯很成功,全國百姓都很相信,最高法院真的一定沒有吃案,也沒有配合特權拖延。
對照胡景彬的「假釋案」是一提出聲請,就有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出面關心,一提出聲請,就有公文「快跑」同意假釋;對比之後,國人當然要對司法改革感到灰心,只有蔡英文還自認為很成功。
吸奶法官胡景彬,能夠幹這麼多的壞事,當然就是靠著他有許多政壇上的「好友」,至於,上述這些友人是不是真的好友,還是有待讀者自行判斷,畢竟,事未易知,理未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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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資訊提供大家參考]
1.網路謠傳說支持死刑民眾有97%是社會多數,這是錯的。台灣1990年以來做過不少民調,支持死刑從來沒有超過85%,堅定支持廢死的民眾則維持在9%~21%之間,2014去年則有12%。
馬英九政府從2010年年執行死刑後,去年2014年中研院做大型超過2000份的有效面訪市調中,台灣民眾支持死刑達到85%創20年來歷史新高。但是,當死刑改採無期徒刑25年才可以申請假釋(台灣現狀)時,支持廢死有41%,改採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且獄中工作要給受害人,支持廢死則有71%
可見支持死刑民意沒有謠傳中佔絕對多數,在得知配套資訊時,支持廢死民意則可至40~70%之間,並非絕對少數。
2.廢死聯盟是自以為用愛感化犯人道德高尚好棒棒惡魔代言人不同理受害者的垃圾團體。
就我理解,廢死聯盟訴求不是說要用愛感化人家⋯⋯那是除了台灣以外基督天主教的訴求。
台灣會有廢死聯盟,主因是徐自強的冤案,原本他們就已經在長期進行司法改革。因為實務上死刑制度被發現不可能「絕對不會造成冤案錯殺」(美國1973年以來已經發現有153個死刑犯是冤枉的,最近冤枉的還是2011年,沒有很久遠),簡單說就是死刑沒有「處理人會誤判產生冤案錯殺」的配套,因此才希望用無期徒刑避免有無辜的人被國家錯殺。這是風險考量的結果。
有一個重點一定要注意:廢除死刑不是要保護罪犯,而是要盡可能保護可能的冤案受害者。死刑制度的存在,卻遏止了冤案受害者「活著」平反的可能性。
很多人都以為冤案只要避開不執行死刑就好,可是實際上卻沒那麼理想化。因為冤案都是「罪證確鑿」被判死刑的。知名的冤案江國慶就是測謊+自白+DNA被判死,沒有時間的考驗根本很難釐清是否錯判。實務上死刑制度的難處就在於,無法只要求執行極端值就好而其他先暫緩(畢竟還沒釐清前,每個看起來都是「人神共憤」),如果可以的話,2014年杜氏兄弟就不會死了。其他還可查詢盧正、鄭性澤、邱和順。
因為台灣死刑相關資料政府並未完全公開透明,或許讓人覺得台灣司法應該很完善、冤案是特例,但在美國都已經累積153個冤案死刑的狀況下,台灣司法真的比美國好嗎?還是只是因為資訊不公開所以我們不知道而已?
補充:2016廢死聯盟提出了《台灣死刑判決報告》,針對台灣已經定讞的死刑判決做詳細的檢視,就已經發現瑕疵的比例非常高,例如光靠自白就判死刑、找不到凶器就判死刑等等。
(http://www.taedp.org.tw/story/2989)
儘管美國相對台灣司法品質較佳,但美國仍十分謹慎,死刑定讞後通常會隔15年後才執行,目前已累積3000多個死刑犯並未執行,台灣對比美國,從判決定讞到執行,台灣的執行效率可說是十分光速躁進。
不得不說,有些社會的極端值確實不可能被教化,但如果必須發生國家冤殺無辜的風險,有些人就寧願選擇無期徒刑,至少有人犯罪時還能有無期徒刑懲罰他,但冤殺死了則永遠救不回,且賠一個錯殺江國慶的錢可以養80個死刑犯50年(台灣目前48個死刑犯可以更久),不管在經濟上、功利上或顧及冤案受害者上,死刑都不是一個值得的選項。
(有人問如果被無期徒刑發現錯判應該也會賠到脫褲吧?在台灣,不管有期無期或死刑,只要錯判都要國賠,但有個數字提供給大家參考,蘇建和三人被關20年浪費青春,一個人拿500萬,江國慶失去生命則賠1.3億。儘管蘇案國賠有點低,但青春可貴,生命無價,錯殺生命賠到脫褲的程度必定較高。)
3.無期徒刑很快就會被假釋。
其實很多人害怕的是有人假釋出來會再繼續亂殺人,台灣在假釋和監獄制度確實持續需要改善,例如訂定完善嚴格的假釋制度,讓令人擔憂的重刑犯不要讓他們可以申請假釋成功,這絕對比要求法官檢警不要誤判還要簡單好幾萬倍,但顯然長期闌尾多數的立法院根本不想處理這問題,反正喊殺那麼簡單好用,像吳育昇蔡正元洪秀柱一直反廢死就可以獲得選票了何必做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這也是政客之所以為政客的奧義⋯⋯
(註:目前台灣判無期是25年才能申請假釋,申請還不一定會過,很多人說什麼很快被放出來是子虛烏有,那是他們被判「有期」所以假釋才會比較快。另外再分享一個資訊,因為台灣無期徒刑假釋年限曾經從原本的10年、15年,再於2005年修正至25年。若有些受刑人未滿25年即申請假釋出獄成功,則其可能為2005年之前定讞的案子。)
4.不管,我就是支持死刑這樣才不會讓犯人出來繼續殺人。
當然如果不在乎有人因為死刑被冤殺,堅持寧願犧牲被冤枉的人國賠到脫褲也要殺死極端值也沒關係,還是可以持續支持死刑,就是價值觀不同。反正台灣是國際認證少數只佔3成的死刑國家,未來也不太可能廢死,所以不用擔心沒有死刑的問題。
再重述一次,台灣是死刑國家,2010~2015年年執行死刑,每次約殺死4~6個。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儘管有死刑,還是有量刑制度,除非把殺人全改為唯一死刑,不然有些人還是有機會被判無期或有期徒刑,假釋還是有機會放出來。不過目前國際上應該已經沒有國家的殺人罪是唯一死刑了,因為太多例外狀態需要考慮是否用死刑恰當,例如父親掐死腦麻兒、丈夫依照妻願殺死重病妻、長期受家暴殺夫等等。
因此就算支持死刑還是無法達到不讓殺人犯出來的訴求。
5.刑罰應該要讓這種隨機殺人無法再犯
基本上,要靠刑罰防止人再犯其實是假議題,因為這就是刑罰的極限(唯一死刑例外,但得連冤的一起陪葬,唯一無期徒刑或許有機會但可能監獄容易暴動不符合大家最喜歡的經濟利益和治安利益)。
比較治根的方法是督促政府改善經濟分配不均的問題,讓社會上一無所有壓力大到不怕死的人不要這麼多。(例如鄭捷其實就是現代年輕人對未來無希望的冰山一角,湯姆熊和這次歌喉案也是經濟底層,這些不穩定極端值容易因為人生沒啥好失去的而跑去殺人洩憤)
(有興趣可參考Richard Wilkinson在TED演講:經濟不公平如何傷害社會穩定
http://npost.tw/archives/13448 )
這次發生案件老實說令人訝異的是,沒有人出來指出經濟部的失能,這幾年來年年執行死刑,可是無差別殺人卻正是在這幾年發生的。
在有死刑且年年執行的狀況下,這種社會不穩定已經不是死刑層級的問題了,經濟分配不正義,權貴在上面爽,貧富差距太大讓極端值爆炸,才是真正的問題。輿論一直抓著廢死假議題猛打(台灣明明是死刑國家),其實最爽的是經濟部馬政府,不用因為社會問題負責,還可以有餘裕抓緊機會順趁機攻擊一下主要政敵支持廢死(請看段宜康粉絲專頁),簡直超爽的。要是我是執政黨,一定也會這樣做,反正出事有民間團體當坦,我當然要趁這股民意攻擊對手啊,看吳育昇蔡正元砲火多猛烈。
彭婉如命案,當時輿論檢討政府,台灣年年執行死刑狀況下連三年發生隨機殺人,輿論叫廢死聯盟全家被殺解散閉嘴。
想到這裡就覺得哀傷。訴求無期徒刑、訴求改善經濟分配不均、改善監獄制度,都是能懲罰加害者、避免錯殺冤枉者、顧及冤案受害者、顧及大家被冤殺賠到脫褲的稅金,且同時讓自己生活更安全更穩定的方式,但短視近利的政客不會這麼做,一般民眾也不想理解。反正詛咒廢死聯盟被姦殺、全家被殺死光光、威脅公布地址要去殺他們,都比監督政府訴求改善社會問題還要來得最簡單最方便最爽快。
我想,「明明是國家施政不力但老幻想台灣已經廢死都是廢死害的」的議題應該還有得繼續吵下去吧,反正去年可能有冤的杜氏兄弟才被處死,又有誰關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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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政府從2010年年執行死刑後,去年2014年中研院做大型超過2000份的有效面訪市調中,台灣民眾支持死刑達到85%創20年來歷史新高。但是,當死刑改採無期徒刑25年才可以申請假釋(台灣現狀)時,支持廢死有41%,改採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且獄中工作要給受害人,支持廢死則有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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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會有廢死聯盟,主因是徐自強的冤案,原本他們就已經在長期進行司法改革。因為實務上死刑制度被發現不可能「絕對不會造成冤案錯殺」(美國1973年以來已經發現有153個死刑犯是冤枉的,最近冤枉的還是2011年,沒有很久遠),簡單說就是死刑沒有「處理人會誤判產生冤案錯殺」的配套,因此才希望用無期徒刑避免有無辜的人被國家錯殺。這是風險考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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