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死後遺留下來的財產可能是不定時炸彈嗎?
今天想來跟大家聊聊預立遺囑、遺囑信託、繼承登記還有遺產分割方式的重要性
大家可以先看看這個新聞:
「…2月27日晚間8點多,在高雄市前鎮區一間連鎖美式大賣場門口,兩派人馬持械對砍,造成一人命危,砍人的是榮泉彈珠汽水老闆娘陳滿卿的侄子,被砍的則是陳女大哥陳文顓,接下來兩派人馬三天兩頭就上演街頭追逐。親戚間會如此對立,起因於1年多前,陳文顓不滿父親過世前將名下造船廠登記給七妹,持棍痛打逼走親妹妹,引發其他兄弟姊妹不滿,雙方開始撂人互砍,如此複雜的家族糾紛,也讓榮泉彈珠汽水董娘相當憂心,因為手心手背都是肉,如何解決,恐怕是個棘手難題 。…」出TVBS網路新聞2018年4月22日上午8:47。
國人除了有「養兒防老」的觀念外,存錢防老也是常見的確保老年生活的方式,但是世事無常,人生的長度往往不是我們能夠決定的,因此決定自己生後財產的最後歸屬,讓他作為自己的親人或喜愛之人的離別禮物就顯得格外重要,然而,早期國人總是抱持著「留下財產就是給予兒孫最好的禮物」的態度,遺產留是留了,但卻未做妥善分配與安排,而徒留手足紛爭、家族失和,因此,如果你所重視的價值觀為「家和萬事興」,就應該再深入思考,還要做哪些事才能再降低家族為遺產爭吵不和的風險呢?答案是了解在法律上如何辦理繼承登記、如何進行有效的遺產分割,並進而預立遺囑,並辦理遺囑信託,妥善的為自己的生後財作安排。
留給親人一封跨越生與死的情書-預立遺囑與遺囑信託
遺囑信託是什麼?
遺囑是指立遺囑人在生前,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決定自己死後所遺留下來的財產要如何分配,在我國民法上是一種可以自己獨自完成而不需要像買賣一樣有相對人存在的法律行為,而這種法律行為特別的地方在於,他不是在完成遺囑時發生效力,而是在遺囑人死後才發生效力,如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民法第1199條規定:「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遺囑信託的運作模式可以分為兩個流程。首先,依信託法第2條規定:「信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契約或遺囑為之。」,因此立遺囑人應在遺囑中,表明將全部或部分的財產交由受託人以信託方式保管。再者,依信託法第1條規定:「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因此,立遺囑人應將財產交給受託人,於立遺囑人過世後,受託人應依信託契約與遺囑的內容處理信託財產的相關事宜。
最為著名的例子,即香港富豪許世勳,為了避免子女揮霍遺產或遺產遭人侵占,因此於生前訂立了遺產信託,依照遺囑信託的內容規定,其死後並非由其子女ㄧ次繼承全部遺產,而是由子女以月領港幣200萬元(約台幣786萬元)生活費的方式繼承,以確保遺產能被子孫妥善利用、細水長流。
老年人一般很牴觸立遺囑或是在生前即就死後財產進行規劃這件事,認為在其生前就開始討論遺產的規劃不僅觸霉頭,也會認為子女與自己就遺產安排進行規畫是為了貪圖繼承利益。也有很多人會認為,預立遺囑、辦理遺囑信託是有錢人才存在的煩惱,但事實上,一般小資家庭也會碰到這方面的問題。預立遺囑即辦理遺囑信託有很多優點,能夠在遇到突如其來的意外後,就自己的遺產妥善進行規劃,運用這些財產來照顧自己生前所愛及所在意的人,可以說是死後留給親人的一封跨越生與死的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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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主堂教產被侵占 土地遭政府強拍
杭州天主堂的教產,約1500平方米的土地5月28日被下城區政府強行拍賣。在拍賣前,當局派出大批警力把守教會。有教會信徒表示,他們曾就土地問題與政府協商,但一直無果。
杭州下城區政府5月28日拍賣了總面積44827平方米的百井坊,恆隆地產以107億的天價拍得相關土地。不過,在這四萬多平方米的土地中,有一部分卻是屬於杭州天主堂的教產。
一名教會信徒5月29日接受本台采訪時表示,她周日前去教堂時發現有大批警察在外駐守,教會的兄弟姊妹們則在齊齊禱告,這才知道教產將要被拍賣:
“禮拜天來到的時候就發現他們在為這個地方禱告,要保護教會的財產。那個地方本來是屬於教會的,政府采用強制性的手段,白白占用這個土地進行拍賣。這是個事實。昨天就已經拍賣了。他們動用一切力量,連社區的人也坐在門口,派出所、公安昨天很威武,十幾個人為一組、十幾個人為一組,就像在監獄門口監督一個犯人一樣。”
上述信徒告訴記者,周日凌晨2點多,警方將教堂及被強占教產土地的聯通門封死,並派人24小時看守,防止信徒打通側門。有信徒前去與警方理論,但對方並不理睬,無奈之下,他們只能掛上印有“嚴禁侵占宗教財產”字樣的橫幅,連夜祈禱,但最終還是無法避免土地被拍賣的命運。而在周一晚拍賣結束後,信徒們學習的室內仍然坐了滿滿一屋子意圖不明的政府人員。
本台記者29日致電下城區政府,對方指不了解相關情況:
“不清楚,我們這邊後勤,我覺得你要問規劃。”
據悉,被強行拍賣的土地位於杭州天主堂西側,原為天主教小修道院、備修院以及楊廷鈞書房,房屋總面積1062.22平方米,涉及土地面積1500平方米左右。上世紀五十年代改建為學校,而在學校搬遷後,土地就被政府強行收回。去年下半年,傳出土地要被拍賣的消息,為此,教會多次與政府協商,但一直無果。
(特約記者:揚帆/ 責編:石山/嘉遠 網編:郭度)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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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手新月 03-Dec-2013 08:22:21 am 10Sag59
靈性寓言:在古寺的左側,一盞燈在人型的箱子裡亮著
本次射手新月位於11宮(台灣)、四分離相凱隆、四分入相火星,暗示本次新月具有一種以較為激烈方式將靈魂創傷喚起,並伴隨那份痛感拓展我們人生實際經驗與智慧的能量。
「2013射手新月許願時間表」及「十二上升星座許願建議」:
http://www.astrocode.net/FB-img/2013SagNewMoonWishTimeTabl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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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是瑪碁斯最愛的季節,而聖誕節則是最愛的假期,此刻尤其最想念的,是日本神戶每年聖誕節的ルミナリエ(光之迴廊),那是為了追悼在1995年阪神大地震中的罹難者,對倖存者來說,那是條華麗而溫暖的迴廊,象徵的是一股從震災中,災民相互支持與療癒復甦的重生力量,在過去近20年的歲月中、那條迴廊支撐著關西人、並使他們相信-人,是可以憑藉著努力從創傷中走出來。而在夏天的神戶,也會舉辦追悼廣島核彈犧牲者的紀念會,只是,對於近期「中日釣魚台」爭議,真令人禁不住想-日本政府「真的」從二戰中學到教訓了嗎?
瑪碁斯家族雖與日本有非常深的淵源,但在釣魚台問題上-本人認為無論從歷史源流到地理上合理的海防以及經濟海域,釣魚台都不應屬於日本,日本政府不應將二戰期間侵華所佔領的島嶼、趁人家裡滿目瘡痍無力回擊之際,巧立名目來竊為己有。但也要懇請中國與南洋的朋友們,千萬別對日本一般民眾報以復仇之心,因為當時經歷二戰的人早已陸續抱著回憶逝去,1960年代後絕大多數的人從小就被灌輸著「日本第一」的信念,如今新的一代若不踏出國門、更是對日本侵華史實無從所知、即使從電視或中國留學生略知一二,也無力無辜背負如此沉重的原罪,這是日本政府長期以來以鴕鳥心態制定教育政策的結果,也是目前安倍政府得以炒作民族議題來拉抬政治聲望與國內經濟的背後力量。
無論怎說,對台灣與周邊鄰近國家來說,本次新月可能會以較為激烈的方式來再度喚起這段國與國之間的先人血淚史、在個人與個人之間喚起內心不願被碰觸的傷痛或不願再被壓抑的主張,這對任一國、任一人來說都是挑戰,但換個角度想,宇宙正在創造一個契機,讓我們都能夠再次經驗類似被剝奪壓制的感受,並從那痛感中、增長寶貴的人生經驗與智慧。
社會趨勢:
以12月3日開始的射手新月來說,發生在鄰國區域間的事件較易受到注目,包括最近的中日領空領土爭端、南海軍事演習、馬菲恐怖活動、以及有可能發生在印尼或紐西蘭的自然災害等,而較需注意日期有12月5、7、11、23、26、30日以及1月1日前後。就國內來說,類似甘比亞斷交話題有持續檢討的可能,雖然台灣需要國際盟友,但此等毫無誠意、慾望深似海的「假友邦」不過是綁架全台人民、行勒索之實的國家,希望政府要堅持下去,千萬別再做「散財童子」,否則真會後患無窮,就星象來說,若能堅持到17日後,抗議的力量會相對有「力」,但相同星象下,也可能暗示著府院不同調、鄰近國家不太安寧。
社經政策部分,政府的債務、年度預算、金援外交、友邦救助、國土侵占等會是觀察的重點, 除了過去幾個月一些懸而未決的議題外,較易受到社會關注的可能有: 12月6日之後,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青少年價值觀、對未來的信心指數以及教養育醫療照護、類似教職宿舍侵占等亦可能被檢討追回,諸如燒炭自殺事件、慎防模仿效應。12月08-09日-是療癒的好時機,適合靜心回溯內心的不安恐懼,但12月09日開始須特別注意國際關係與人際關係。12月10日-科技專利、個人著作財產權等較易獲得關注,12月11日科技金屬五金類較易有裁員的風聲、通訊交通飛行須注意電子機械故障,不宜過度冒險。12月12-13日-服貿協議立法較有機會獲得進展, 12月18日-慎防國際或個人兄弟之爭,12月19日-公務人員薪獎財產議題、若為侵占,則有可能被索回,12月21日-消費緊縮,12月22-28日-青壯年慎防酒駕、超速、鬥毆口角衝突,鰥寡或女企業家亦須注意,12月26-28日-國際紛爭、政治密謀、暗中干預、裁員轉職、青少年兒童禁錮霸凌、家暴、流感,公務人員侵占國財歸還,12月30日-01月01日國際紛爭、突襲、恐怖活動、爆炸意外,若該期間有軍演則可化解,但一般民眾參與跨年盛會時,建議盡量遠離火源、注意自身安全、勿與他人衝撞推擠造成危險。房市部分,除12月12-13日少部分老舊社區可能有補漲風聲外,本月屬持平或微跌趨勢,股市部分,11月28-29日易見高點,之後緩步,部分跌幅過深的有機會補漲,12月16日之後慎防走衰,12月25日後較易震盪走壓。
個人新月:
如前述,本次新月暗示著宇宙正在創造一個契機,讓我們能夠以再次經驗類似的痛感來增長寶貴的經驗與智慧。因此,本次新月祈願的主題是「尋找解藥」。許完願望後,請回想過去這一個月的期間、並持續自我觀察到12月8日前的這段時間、生活中有那些較為衝突痛感不愉快的事,好好感受並品嘗一下那些事帶給我們什麼樣的痛感、然後選擇在12月8-9日的夜間,給自己一點時間進行自我療癒,這是本次射手新月、雙魚海王星以及雙魚凱隆所要帶給我們最珍貴的靈魂寶藏。
十二上升星座新月許願部分 請見許願時間表的連結
(不知道自己上升星座的朋友,歡迎將出生時間及出生地點寄至ask@astrocode.net索取)
作者:瑪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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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侵占財產 在 Re: [繼承] 遺產侵占疑問- 看板PttLifeLaw 的推薦與評價
首先感謝maniaque的答覆
1. 出養原因主要是早期爺爺的兄弟姊妹有的無婚姻或者無後代可在過世後被供奉
所以出養,至於爺爺與兄弟姊妹是否有相關協議,因無文件可佐證,應該都屬
口頭交付。
2. 二兒子因為養父與爺爺住一起,故同時就近照顧,而我父親在爺爺在世時因病過世
故撫養的部分都是由二兒子打理。
a. 在我父親過世時,因家庭失和的情形下,一度沒有來往,後來因奶奶得癌過世有回去
爺爺在去年也得癌的情況下,從就醫到過世這段時間有斷斷續續回去探望過。
b. 當時彼此關係失和時,就無後續連繫,也因為失和,在父親在世時,爺爺有將他的財
產(現金)分配給子女,但因我父親過世,就毅然決然將財產收回,之後就沒太多聯繫
平時也沒有與奶奶和爺爺聯繫過,直到生病,至於醫藥費的部分,都是由其他人處理
我的認知是,收回的財產絕對足以支付生病過程中所有的花費,故這個部分如果要說
人力付出,我們家是沒有。
c. 形同外人,對外都只是演戲
d. 其實我對於遺產的部分並沒有太多的堅持,只要大家好好坐下來談有個結論就好,至
於考量到家庭和諧的部分,我有天真想過,不過其他親戚做任何事情都未告知與協調
下,他們對我應該也沒有家庭和諧的概念在裡面,那就以現實面來處理這些事
e. 姑姑的部分,我觀察的是還是把他們當家人,只是對於某些事情的做法上不完全認同
就是了。
當然,我很清楚的知道,今天這些事情要走法律途徑去解決的同時,所要付出的代價是什
麼,在目前的關係看起來沒有轉圜的空間且繼續惡化的同時時,只好尋求最激烈的手段去
做,其實我自己也很掙扎,我很清楚家和萬事興,但在無法有效的溝通下,那我寧願選擇
玉石俱焚,我已經想好,如果訴諸法律的結果是屬於我的東西回到我手上,我想捐贈出去
回饋社會,為這些事情與過程積一些功德,就是不願意看到別人掠奪走我的東西還在那邊
沾沾自喜。
謝謝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引述《babychanbo (人生沒有NG)》之銘言:
: : 大家好,
: : 事實經過:爺爺於今年五月過世,之後留有一筆定存(9月到期轉回存簿)與兩筆不動產
: : 這些遺產的部分,我(長孫、爺爺的大兒子(我爸)已過世)都屬於繼承人,而爺爺的二兒子
: : 與小兒子因幼小時出養故無繼承權,故繼承人只有我們家三兄妹及一位姑姑(爸爸的女兒)
: : 擁有繼承權,但生活上(二兒子)都是跟爺爺一起,如今定存到期後轉回存簿,在沒有告知
: : 的情況下,二兒子已將所有金錢轉至他們自己的私人帳戶,因到期前有詢問他們關於定存
: : 的分配問題,他們表示要再討論與協商,因為爺爺的相關證件在他們手上(存簿、提款卡、
: : 印鑑),所以為保護大家的權益,我在定存到期時,到銀行辦理代管,等分配問題有共識再
: : 由被繼承人一起到銀行將金額領出做分配。
: : 就不動產的部分,有兩棟連在一起的建物,不過沒有土地權,但有建物權,在早期鄉下地
: : 方普遍有這樣的狀況,但這兩棟也無建物登記,目前是二兒子居住在裡面。
: : 問題:
: : 1. 二兒子因無繼承權,能否直接使用此筆款項?
: : 2. 二兒子是否涉嫌侵占? 我能舉證他於ATM領款的監視影像及匯款紀錄,或是銀行人員能
: : 證明在辦理代管過程中,私自轉帳此款項。
: : 3. 法律角度上,二兒子與小兒子並無繼承權,但生活上有照顧爺爺之實,是否有權力繼
: : 承此款項之比例?
: : 4. 如果要針對侵占做出告訴的話,是否需要有時間上面的考量,因為這當中牽扯到明年
: : 年中爺爺神主牌位的移請(在這兩棟不動產的房子內供奉著)
: : 5. 不動產的部分,只要繼承人協商共識後,直接攜帶相關文件及證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
: : ,需要通知目前無繼承權的住戶(二兒子,設籍於此)嗎?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這篇會有點長,搞不好還會被水桶,但還是跟您講清楚,用回文的比較ok
: 請先思考幾個問題:
: 1.你知道你二叔跟小叔當初出養的原因嘛? 而出養對象是誰??
: 而出養後,爺爺那一輩的有沒有協議過什麼,交代過什麼?
: 2.你知道你二叔為何出養後,還繼續跟你爺爺住一起,照顧你爺爺到百年??
: 而不是當時你爸爸來照顧,或者是你這位長孫來接續照顧??
: 家庭面的問題:
: 1.你最後去看你爺爺,是什麼時候?
: 2.你有把爺爺當家人照顧嘛?你的付出有勝過二叔小叔跟你幾位姑姑嘛?
: 3.現在在你這長孫眼中,跟你爺爺在一起的二叔,是外人,還是家族的人?
: 4.現在,在你眼中,是只看到遺產,還是看到家族和諧的維持?
: 5.你姑姑有把你二叔跟小叔當外人看待嘛?
: 總之,要不顧一切,訴諸法律強取豪奪,那是您的選擇,畢竟,從您的 1~5
: 已經看到您有這樣的打算了,個人是尊重您的選擇,但不願意給您太多建議
: 那違背個人的情感跟原則.
: 但,還是給您一個忠告,
: 告下去,就是毀掉家族的一切,
: 玩火,就要有被火燒死的覺悟.
: 也不要幾年十年二十年後,了解自己所作所為,
: 才在後悔自己因為這樣,所失去的珍貴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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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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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93.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43931922.A.B32.html
此事要處理,但因隨後工作出差繁忙忘了這一件事,直到定存到期後兩天,我再次向
銀行確認代管流程後,隔日即到銀行辦理代管,但是行員當下告知我錢在我到底現場
前10分鐘透過其他分行臨櫃轉掉了,親戚轉錢這件事情也沒事先向我告知,但是在到
其前,我有主動提出此筆款項的處置方式,雖然我沒有告知代管之事,我還是認為可
已先透過彼此溝通的方式好好處理此事,二兒子只跟我說不急,大家找時間好好坐下
來談,但是隔天他就急忙去銀行轉帳,其行為可議
2. 我知道照顧所產生很多費用,但是當時我父親還在的時候,爺爺就將其財產分配給底
下的子女,但在我父親一過世,爺爺與奶奶認為父親的過世是我們子女造成,所以就
單獨將其財產取回,如果以我父親的角度,其財產 絕對足夠支付其所有照護之費
用,在我爺爺過世後,剩餘款我也沒有多說什麼,只針對現階段繼承明細中的項目作
爭取分配,這不就是我的權益?
未從其他親戚提起,實際上目前所有關係也幾乎像是陌生人沒關係,真的只是為了那
個神主牌在那邊僵持,只要對年分爐後,所有事情就完全沒有關係
那我願意將我分配的比例捐給當地國小的營養午餐,關於掠奪的觀點,主要我認為今
天我是繼承人的角度而言,他們則是要將所有資源拿去獨自分配,刻意忽略我們家的
部分,讓我很不服氣,現階段合法繼承人除了我們家兄弟姊妹外,還有一位姑姑,其
於親戚則是因為出養關係,不在法律繼承範圍裡,我能知道他們的貢獻程度比我們的
付出還要多,難道我們就不能得到部分分配? 之後的祖先供奉我們也是很誠心誠意去
供奉,又不是說置之不理,這只是我的一點想法
我爭到了又怎麼樣,家族關係已經決裂,今天仗著長輩身分把錢領走不告知(我連繫銀
行才知道錢已經轉走了),已經說明了一切,現在能做的,就是單純化時間到了,把爺
爺奶奶請回家跟父親團聚,其它的就隨緣吧,各自獨立門戶,自求多福,有這種親戚
只會讓我覺得很丟臉,相當自私自利,現階段就是先把相關證據蒐集齊全,以防萬一
※ 編輯: babychanbo (1.171.193.114), 10/06/2015 00:54:41
次的腫瘤切除手術,但考量爺爺年事已高,醫療副作用對身體反應很傷,故順其自然
過剩下的日子,除了某些時候不舒服到醫院注射麻醉劑外,其餘在家療養,費用的部
分,先前提過,取回的金額有一百多萬,我相信足以支付這一切包含後事,喪葬費與
塔位的部分我也知道其數字,故斷定其他親戚幾乎可以不用額外支出,當然在後事的
部分,只要是法會必要,我們都請喪假到場配合,大家都一樣,差別在於親戚有人員
守靈替換,我們沒有罷了,當然我可以考量到他們的想法,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當初家族失和因他們的自私所挑起導致彼此決裂,我相信沒有人可以很輕鬆對此釋懷
與放下,我也一樣,也是會自私去想這一切種種,明明是我可以繼承的東西,要用長
備的身分全部拿走,我覺得很不公平罷了。
※ 編輯: babychanbo (1.171.222.86), 10/07/2015 00: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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