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讓孩子安心成長的幼托環境,為何屢屢成為危險場所?
身為媽媽,同時也身為立委,我會持續監督,立法改正目前顯現的種種問題!
今年 7 月,我接到了一群來自台北士林凱斯幼兒園的陳情家長與老師的陳情電話。他們和我說,自從去年 8 月開始,發現孩子身上有瘀傷,也有反常的情緒反應,甚至發現幼兒園強逼孩子吃嘔吐物,還拿鞋子丟孩子、用手戳孩子的頭,甚至恐嚇孩子說出去的話,要被剪舌頭,導致孩子不明原因嘔吐、血尿。
之後,我便聯繫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辦公室,向台北市社會局、教育局等各種管道,了解這間幼兒園涉及不當的對待情形,更可能有違法超收超載、違規使用空間的問題。
因為,自從去年 8 月通報後,家長們就沒再被告知任何調查結果,到底該涉案老師的調查結果為何?幼兒園園方是否有管理疏失的責任?其他違規事項的調查裁罰結果是什麼?全部都得不到行政機關的回覆。
後續我們持續溝通、了解調查的狀況後,才能將教育部認定並無違法事實的調查結果,轉達給家長們。
得知這個結果,家長們決定繼續勇敢站出來,與黃郁芬議員共同召開記者會,揭露這間幼兒園的種種誇張行徑,希望能遏止幼兒園虐兒的狀況再次發生。
這群來自凱斯幼兒園的陳情家長與老師是如此奮鬥不懈,不想讓發生在他們孩子身上的悲劇,再有任何發生在其他人身上的可能。然而,若家長沒有如此團結且堅持的決心,難道這個案件就湮沒在教育局內嗎?
地方政府調查過程有多項疏失!
1️⃣ 台北市教育局完全沒有主動邀集家長參與調查過程
當幼兒園班級中發生疑似兒虐事件,不論是幼兒園方、涉案老師,以及疑似受虐兒童及其家長,三方的陳述缺一不可。也因兒虐事件的性質,通常不會只有單一事件,更應該全面訪談疑似受虐兒童所在班級的其他孩子及家長們。
然而,這次凱斯幼兒園的調查過程中,教育局竟然連當事兒童及其家長,都沒有主動進行訪談。
2️⃣ 僅調查涉案老師,卻未同時調查幼兒園是否有管理疏失的責任
《兒少權法》中規定,幼兒園中的老師及相關人員,若發現幼兒園有不當對待的情形,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卻未通報,應該也要一起裁罰。除此之外,該涉案老師既然能長期對孩子施暴,園方是否也有包庇或疏漏的情況?
然而,對此教育局卻回應,通報人所通報的事項中,僅有通報這些不當管教的行為,並沒有提到園方可能包庇的情形,因此,他們並不會主動就這部分進行調查。
3️⃣ 調查完畢後,未主動將調查及裁處結果告知家長,家長要詢問結果還求助無門
由於目前地方政府調查兒虐案件的規範上,沒有應該踐行的程序及義務,導致調查方式可以由行政機關自行決定,事後也難以由民意代表監督。
這起令人憤怒的幼兒園兒虐案件,除了令許多家長心疼之外,更凸顯了目前制度面的許多不足。
身為媽媽,同時,也身為一名立委,我會持續監督,並立法改正目前的種種問題!
🔶 教育部應督促地方政府教育局建立調查兒虐案件的程序,明確規範應盡的調查、通知義務
1、建立幼兒園兒虐案件調查程序:
在調查過程中,應該主動約訪當事家長,以及當事兒童所在班級的其他家長;調查過程中,如發現有重要證據(如:監視器畫面、教保人員的解釋說法),應請家長對重要證據表示意見;調查幼兒園兒虐案件時,應同時調查園所的管理責任。
2、主動告知家長們調查及裁處結果,建立教育局事後告知義務
我們在幼照法、兒少權法修法中有提出,若托嬰中心或幼兒園發生兒虐事件並受裁罰時,應召開說明會告知該班家長。
即便修法版本還沒成功排案,但衛生福利部社家署已經在今年 6 月及 9 月的托嬰中心業務督導及聯繫會報中,做出新的政策決議:「將視兒虐事件的情節輕重,嚴重者會召開說明會將結果及後續處理辦法告知相關家長,即便是情節較輕微者,也一定要告知當事兒童所在班級的家長們」。
因此,我們在這裡要督促教育部,在政策擬定執行上,都應該跟進衛福部的做法,與孩童、與家長站在一起,讓家長能享有更全面的知情權利。
🔶 教育部應要求地方政府落實督導和稽查
除了不當對待幼童外,此次凱斯幼兒園陳情家長跟老師也說,透過凱斯網站上的班級照片,發現有超收的情形,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檢舉,卻又聽到孩子說,被無預警帶出去校外教學,甚至還被老師要求玩保持安靜的遊戲。
在檢舉卻毫無下文的狀況下,家長們強烈懷疑,地方政府是否在前往稽查前,事先通知幼兒園。
「無預警外出校外教學」、「夾層內、暗櫃中躲稽查」,都是我們經常聽聞的躲避稽查手法,無論如何,教育部都應確實盡到督導地方政府之責,讓《幼照法》所規範的「幼兒師生比」、「幼兒園招收人數規定」能夠確實落實。
🔶 我們已於3月提出幼照法、兒少權法修法版本,呼籲衛環與教文委員會儘速排審!
有鑑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實際運作上,仍存在「師生比過高」、「違反之處罰效果不足」等問題,我在3月底時,已提出《幼照法》修正;後續,我們也會針對前面提及的「家長陳述意見權利」,繼續提出《幼照法》、《兒少權法》的修正。
此外,時代力量黨團也詢問教育部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修法進度及預計期程,目前得到的回覆是,教育部正在擬具相關條文修正草案,預計於今年9月30日前報送行政院審議後,再到立法院審查。
最後,我們仍要再次呼籲,教育部能按照規畫期程,盡快將法案送至立法院;也要強烈呼籲衛環委員會與教文委員會儘速排審相關法案,才能讓我們透過修法,將以上種種問題,從根本改善!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萬的網紅親子天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兒童節前夕,立法院送了一個最給力的兒童節禮物─《兒少權法》修法三讀通過,期盼為孩子的安全多一分保障。 但《兒少權法》到底修了什麼?修法前後有什麼改變?又有什麼影響呢? 📌5/15(三)晚上19:00-19:30 親子天下邀請專家線上開講,帶您一次看懂《兒少權法》修法重點! #守護孩子不能等 ....
兒少權法修法 在 李麗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參加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舉辦的「2019兒少安置權益發展論壇」,很開心在現場看到許多一線工作夥伴,讓我有機會和大家分享對台灣替代性照顧及安置機構現況的觀察與建議。
我一直主張替代性照顧必須落實親屬照顧優先的基本原則,要求行政部門挹注資源推動親屬照顧,對於委託安置法未明定須經評估,也認為必須改進。上次兒少權法修法,我也提案修正相關條文,只是為了集中火力處理兒虐,改由行政部門納入國家替代性照顧政策通盤規劃。對於安置機構,我也拋出一些想法,包括政策引導機構朝向專業化發展、安置費用依照顧難度分級補助、評鑑制度再調整(如評鑑委員納入具機構服務實務經驗者、延長實地訪查時間等),以及建立機構外部獨立申訴機制。
距離首次兒權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即將屆滿2年,猶記當時國際專家提出許多替代性照顧相關的結論性意見,而我們很快就要開始撰寫第2次國家報告,希望行政部門加緊腳步,盡快推出國家替代性照顧政策,讓兒少權益保障更進一步!
兒少權法修法 在 親子天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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