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語裔友人最近新婚,太太是台灣人,跑來問我什麼是「家用」。他的整個家族因大家都很早婚,不分什麼婚前婚後財產,成家後夫妻共享一切資源。
而他新婚太太的原生家庭是父親每個月給一筆錢作為家用,其餘的都進父親的口袋。母親則是全職媽媽,必須省吃儉用才能從家用裡存下一些錢給自己。
「為什麼要特別分個人和家庭?每個月收入還要特別挪一部分出來指定是家用。夫妻本就是一體啊!老婆的開銷就是家用,她是家庭的一份子。」看得出來他很不能理解太太的家用觀念。
這個嘛... 我算是非常有經驗。給各位科普幾件事:
1. 美國人習慣在婚後進行夫妻財務合併。存款、債務、貸款、收入等等,一次講個清楚。講完就是合二為一的開端,從此不分你我。
2. 但是仍有 20% 美國家庭選擇夫妻財務獨立,共享 1~2 個共同帳戶用於支付家庭開支如房租、車貸、育兒開銷等等。
3. 數據顯示,夫妻財務越獨立、越分開,越容易為錢吵架。
4. 我自己的工作經驗和上述情形吻合,但是這件事有多個層面,沒那麼簡單。
眾卿應該都知本宮是 Dave Ramsey 的小粉絲,他的建議我都有進行過濾,不是照單全收,但是整體上他的觀念我是認可的。
其中有一點他堅持了幾十年:夫妻財務必須合併不分你我。他給的理由具有一定合理性:「一旦分你的錢、我的錢,改天就會分你媽、我媽,接著是斤斤計較什麼都要分你我。金錢只是經營家庭的一小塊,更多是心態,同舟共濟的心態。」
針對這個,我結婚越久越認同。但是,要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夫妻同心,在現今這社會難比登天。
相愛容易相處難,相殺則更難。家庭財務是一門功課,我爹娘結婚快四十年至今還未把學分修滿。夫妻的相愛相殺,許多相殺的念頭起源自金錢。談錢傷感情,一堆人都避之不談。But 嘴上不談,心裏就真的沒在想?
我個人是傾向於如果信任基礎足夠的話,將多數財務合併有利於家庭理財、投資規劃。
最後做個平衡報導。夫妻財務獨立也是有好處的,離婚的時候方便!別小瞧這麼點好處,省下多少煩心事兒啊。當然前提是沒有小孩,牽扯到監護權沒有人離婚是無痛的。
舉個人物,陳德容。我的兒時女神,無論她演的紫菱多麼蕭婆,我都天天給她刷愛心。每年暑假看一遍《水雲間》,從未覺得這部劇有問題。長大後覺得裡面每個人物都有問題!一群瘋子。
陳德容和某地產富商曾有過一段婚姻,維持了八年告終。據她所說,雙方是和平分手,分開的主因是觀念不合、聚少離多。先不論原因真假,重點不是這個,反正男方的說法咱也聽不到。離婚消息剛傳出時,陳德容接受媒體訪問提及此事表示:
「我們很 peaceful。自結婚以來,我們的財務都很獨立。離婚簽個字就完事了。」
從未合體過,分開時能更灑脫些。這是此課題最為難的地方,我們都想灑脫,可婚姻制度本就不灑脫......
PS. 我把自己搞得很像敬事房的公公。誰結婚離婚、又跟誰打砲,我都有做記錄存檔。八卦新聞真的很重要!瞧,聊啥話題都能八卦一下。
全職媽媽離婚監護權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婚姻協議書怎麼寫才有保障?」她說。
這兩年,越來越多女性找上事務所要寫婚前或婚姻協議書,有趣的是,幾乎沒有男性當事人主動找我們處理這樣的協議,我對於這樣的現象跟趨勢感到很好奇,想問大家,你們覺得是為什麼呢?
其實應該是這樣…….
即使進入了這樣高喊兩性平權時代,母性畢竟還是天生的本能,我自己也是,生了小孩,就會忍不住想要有多一點的時間陪他,或許是賀爾蒙分泌的關係吧!(說錯的話,請專業的來指正)
人的時間精力有限,花在孩子身上多一個小時,就得少花在事業上一個小時,錢雖不是萬能,但沒有錢,卻有很多事情就得犧牲,抱著孩子很幸褔,但抱著孩子,要伸手跟人家要錢,就委屈了。
朋友霏霏就是個家庭主婦,老公是個企業家,收入的確相當優渥,也跟霏霏說,她只要在家帶小孩就好,賺錢的事交給他。
一開始霏霏也覺得自己嫁對人了,每個月固定入帳的家用金額雖不算多,但只要想要什麼,老公從來也沒說不過,卡可以隨她刷,想跟姊妹淘約下午茶也無上限,衣食無缺,每個禮拜還有固定的家事清潔到家裡打掃,老公常應酬不會回家吃飯,她也不是一定要煮晚餐,看似真的是「帶小孩就好」。
「如,妳覺得,我算好命嗎?」霏霏問我。
我知道她是拿否定句當問句,否則這麼多年姊妹淘做假的嗎?於是坦誠地對她說:「這因人而異,但對我而言,不算!」
「怎麼說呢?」
「我看過太多了啊!做了多年家庭主婦,心都懶了,疲累沒有少,資歷沒有多,老公一放手,什麼都沒有。」(哇!我還押韻呢!)
也就是說,當經濟收入完全來自對方,一旦斷了金援,雖還是好手好腳,但一時片刻的斷炊也夠嚇人了。
「可是不是說離婚的時候,可以分對方一半的財產嗎?」
「是沒錯,但真的要破局之前,有不少人就先脫產,就算拿到判決也沒用,名下無財產,判決也只是一張紙。尤其是像你這種老公是企業家的最常見,他們更懂遊戲規則了。」
「那怎麼辦?可以跟他簽所謂的婚姻協議保障我自己嗎?」
「簽是可以簽,但就跟判決一樣,名下無財產,就還是紙一張,除非他現在就給你一大筆錢,保障妳未來的生活。」
「現在突然跟他要錢,不會顯得很現實嗎?」
「如果是他要你在家顧小孩,不要上班,那這本來就是個很現實的問題。如果是妳自己選擇在家帶小孩,那就是個很浪漫的問題,當然談錢就俗氣了。」
我的直白,瞬間讓霏霏的眼眶刷紅了。
我嘆了口氣,有點於心不忍,畢竟自己也走過三年全職媽媽的生涯,目前也是自己在親自帶個幾個月大的嬰孩,沒辦法,我們就是活該在放不下、捨不得、離不開啊!
「其實,不用這麼悲觀啦!我還記得我以前認識一個單親媽媽很厲害,一個月薪水不到三萬元,也養大了兩個小孩,房子還是租的。有個很大的關鍵點是,娘家願意幫忙當支援系統,一碗麵也是飽、一桌菜也是飽,日子怎麼過是看人的。」
「那我還要簽婚姻協議嗎?」
「其實如果對方尚稱君子,經濟狀況也穩定,簽個婚姻協議也無妨,不過有幾個重點要讓你了解一下。(順便也讓在看這篇文章的妳了解一下)
首先,多數太太都喜歡訂下一方如果外遇,就自願放棄小孩的監護權,事實上,小孩的監護權在離婚時,如果協議不成,仍然需要依照小孩的利益由法院做裁定,譬如幼兒從母、原照顧者原則、最小變動原則、同性別原則、支援系統……並不會直接依照婚前協議來裁定小孩的監護權歸屬。
但如果約定外遇,要給付對方多少錢的精神賠償倒是可以的,只是賠償金額的部分如果進了法院,法官會依雙方地位財力身份,及外遇所造成的痛苦程度調整,但通常會比完全沒有約定由法官直接判決來得高。
不過,會建議妳何謂外遇行為要寫得更清楚一點。
此外,婚姻協議還可以約定夫妻雙方的住所、夫妻財產制,約定家庭生活費用,及約定一定的生活零用金(自由處分金)贈與給你,以後不用列入剩餘財產分配。
不過如果是錢方面的事情,我會建議要公證或是簽張本票,以免以後還要透過訴訟曠日費時。
像我之前就看過一個太太請老公簽下每個月要給付多少家庭生活費用給他,還請老公簽本票作為擔保的,剛好老公是公務員,薪水跑不了,所以拿本票去聲請裁定再強制執行就好。」
霏霏抱著懷中的寶貝,看起來似懂非懂,我猜想她短時間內應該也無法成為犀利人妻,就答應先傳張本票的範本給她,也順便告訴她,為了怕本票過期,可以請對方一倂簽一張授權書,以免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和律師娘一對一聊天
https://line.me/R/ti/p/%40womengo
❤️可道律師,可到幸福❤️
全台各縣市免費法律諮詢歡迎來此預約
http://bit.ly/2Hrndb2
懷舊五年前的照片.....
全職媽媽離婚監護權 在 蔡佳芬醫師 生活·美學手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決心獨立,妳才有機會翻轉妳的人生
幾天前,我寫了小亞的故事。讀者看完小亞的故事後,問我:「小亞有甚麼辦法可以翻轉她的人生?」
在提供個人見解之前,我先說另外兩個女人的故事。
第一個是Gina。和小亞一樣的狀況是,她也在生下孩子之後,受到丈夫與婆婆的鼓吹而離職,成為全職媽媽。當了全職媽媽後,Gina不僅需要負擔照顧孩子的責任,婆婆更是理所當然的認為,沒有「產值」的Gina,應該要負擔家中所有勞務,包括無微不至地侍奉公婆。
就在煎熬了三年之後,Gina發現在經濟方面,丈夫越來越喜歡干涉她用錢,也開始對她偶爾添購一些衣物與化妝品,表示不滿,甚至諷刺她身材走樣,沒有本錢穿這些衣服。
面對這些來自家中其他成員的冷嘲熱諷,Gina是否有忍氣吞聲呢?答案是沒有。
就在她深刻意識到,沒有經濟能力的自己,無法獲得家中成員的尊重後,本來就愛做菜的她,完全不顧公婆與丈夫反對,在朋友介紹下,毅然決然地加入一間廚藝公司,擔任烹飪器材銷售業務。
孩子怎麼辦呢?起初,公婆和丈夫也曾經利用Gina對孩子的愛,想用孩子來箝制她追求獨立的心。但聰明的Gina早就跟主管談妥,她負責的工作是推廣並介紹產品,而她執行業務時,要帶著孩子。
於是,Gina就這麼帶著年幼的女兒,開始推廣公司設計的烹飪用品。因為帶著小孩,Gina將客戶鎖定為,與她一樣自己帶孩子的女性;從媽媽的角度,為這些女性設計和規劃出,一種更有效率的廚房使用方式,並搭配公司的產品,挨家挨戶教學。
烹飪教學的同時,三歲的女兒也跟她一起,接觸很多母親、孩子,母女二人因此交了很多朋友。女兒原本害羞的性格,漸漸因為走出家門,接觸很多不同的家庭、孩子,變得落落大方,也學到很多母親溫和又誠懇的說話方式,變成一個懂得主動關心他人,又相當禮貌的小女孩。
Gina的堅強與溫柔,還有身邊可愛的小女兒,母女倆彷彿組隊,變成一個強大的行銷伙伴,讓Gina業績節節高昇,獎金的數字也逐漸增加,竟然成為公司中的金牌業務,即將在今年過年後榮升主管。
靠著自己的力量,Gina不僅能夠陪伴孩子,並賺到人生的第一桶金,同時也帶著自己與孩子,走出舒適圈,一起拓展了人際關係。
第二個故事的主角是Iris。跟上次說的小亞和Gina不同的是,本來就愛孩子Iris,在產後自主離職,自願做一位全職媽媽。而一向閒不下來的Iris,平常最喜歡帶著孩子四處走跳、上課,與孩子一同學習新的事物。
就在四處報名親子課程的同時,Iris認識了許多優秀的創作老師,跟孩子一起沈浸在手工藝品的世界裡。她開始跟孩子共同創作一些作品,在私人群組中分享,也DIY一些實用的育兒小物,推廣給親朋好友。
漸漸地,身邊開始有人委託她製作一些小禮品,訂單開始慢慢湧入她的信箱......於是,她鼓起勇氣,決心成立屬於自己的品牌。
現在的Iris,已經是一個小小店鋪的老闆,一樣帶著她的孩子,同時擁有一份自己喜愛的工作。
從這兩個女人的人生,請大家再回頭去看看,我前一篇文章中所寫的小亞,相信大家就更能夠理解,為什麼我在上一篇文章的結尾說:「當妳清楚自己該往前走的時候,妳更應該練習放下他的所有評價,為妳的生命做出正確的選擇,而不是一味地以丈夫的意見為意見。」
我並不是說小亞不值得同情,更不是說小亞的丈夫沒有任何責任。我真正在乎的,其實是小亞一直讓自己卡在一個被動的狀態中掙扎,絲毫沒有反擊的力量。
當人已經處在如此惡劣的狀態下,一味的指責對方不負責任,其實也是一種無法獨立的心態。如果現階段因為捨不得孩子而無法離開,那麼就先冷靜想想,該怎麼為自己累積籌碼,未來訴請離婚的同時,能夠一舉贏得孩子的監護權。
我相信,當小亞真正放下了想要依賴丈夫的念頭,徹底決心獨立,並用心去思考「我現在該怎麼做?」的時候,一定會有一條路,在她眼前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