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裁判精選】
本期由李建良老師精選行政法院裁判5則,依次整理事實概要,節錄法律見解,提要說明簡析,並附加案名與標題,俾於引用;並就本次所選裁判進行綜合論述,付之文末,以助思考。
行政法院裁判向有一定制式與語句,行文未盡通順,理解不易,特予適度改寫,分段呈現,以利閱讀。讀者宜先掌握事實、針對爭點自行思考,再細閱裁判見解,而後對照簡析綜論,交互參詳,印證所思。
📌行政訴訟權能與「當事人程序選擇權理論」?(籌設醫院水土保持案)
【主要爭點】
一、財團法人醫院之籌設人得否就廢止醫院用地水土保持計畫及施工許可證之處分(廢止處分)提起撤銷訴訟?
二、非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得否行政處分提起撤銷訴訟?
三、行政處分之廢止是否需有法律依據?
四、審核監督辦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與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1款之關係?
五、行政程序法第124條「除斥期間」之如何適用與是否適用?
📌行政契約之終止與損失補償請求(臺北西站土地使用案)
【主要爭點】
一、行政程序法第146條第5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之意涵?
二、行政程序法第146條第1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之意涵?
三、行政程序法第149條「準用民法相關之規定」之意涵?
四、行政契約約定與行政程序法第146條之關係?
五、申請拆除重建許可之切結書的法律性質及其與基地使用契約之關係?
📌傳染病防治之場所與人流管制及其合法性控制(龍發堂傳染病防治案)
【主要爭點】
一、公告1、2之法律性質?特別是公告1所載「執行期間」的法律性質?公告1、公告2與公告3的關係?
二、本件之訴訟類型為何?特別是上訴人2之程序標的及其訴訟類型為何?
三、系爭公告的合法性審查準據為何?
四、何謂「只出不進」之管制措施?如何執行?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4款之「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如何適用?
📌原住民保留地之存否與公法上法律關係確認訴訟(原住民保留地確認案)
【主要爭點】
一、「原住民保留地」是否為行政訴訟法第6條第1項所稱之「公法上法律關係」?
二、何謂行政訴訟法第6條第1項所稱之「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三、依國有財產法請求承領或承租國有耕地,與請求確認原住民保留地法律關係不存在之關係?
📌命遊樂業停止營業之法定要件與期限(八仙樂園停止營業案)
【主要爭點】
一、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4條第1項規定為停止營業處分,是否需先令限期改善?
二、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4條第1項規定為停止營業處分之法律性質為何?
三、系爭停止營業處分是否定有期限?
四、系爭停止營業處分是否違反明確性原則?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雜誌 第313期(2021.6),行政法裁判精選/李建良教授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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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樂園 營業 在 公民不健忘-台灣主權和平獨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新聞:八仙樂園遭遇塵爆後荒蕪5年多,新北市議員鄭宇恩今指出,10月到八仙樂園現勘,園區現況還可以但離重啟、復業還遙遙無期,業者苦無窗口。新北市長侯友宜說,從他當副市長到現在上任市長,透過關係、機關接觸但業者都拒見,也不希望繼續荒廢造成第2次公安意外。
想法:
我在2016年6月就寫過文章,
那時候是這樣寫的,
「我覺得很好奇,
此案受害人這麼多,金額這麼龐大,
要讓受害人獲得求償,
最該做的,是讓八仙樂園活下來吧?!
今天法院扣了資產,新北市政府又說你不能營業,
沒營業就沒進帳,
即使官司勝訴認定八仙樂園要賠錢,
沒有收入的八仙樂園拿什麼東西賠被害人?
你說賣資產吧!
那些資產(土地划水道)賣掉也許可以換得幾億,
但是仍是一次性處分,賣掉就沒有了,
還比不上每年營收扣一定比例下來,
每年都有進帳來的好~
當然八仙樂園現在公眾觀感不好,
即使再行開幕,也未必會有人去,
但是錢就是錢,是中性的,
一般大眾固然討厭八仙樂園,
但是被害人還是需要八仙樂園的錢,
這樣的情況下,把八仙樂園弄死,
除了爽之外,還有什麼好處?我看不出來~」
說實話,八仙只是出借場地,
那個場地還是露天的,沒有建築物消防問題,
火災也不是八仙放的,
只因為社會氣氛,就把氣出在八仙身上,
硬要八仙後面的萬海集團買單,
反正有錢就是罪惡,說你不對就是不對,
不拿錢出來賠,就讓八仙無法營業,
人家後來決定不玩了,
現在新北市政府再來靠腰八里沒發展?
這些事情,不就是你自己搞出來的嗎?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八仙樂園 營業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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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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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該做的,是讓八仙樂園活下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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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官司勝訴認定八仙樂園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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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賣資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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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仍是一次性處分,賣掉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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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八仙樂園現在公眾觀感不好,
即使再行開幕,也未必會有人去,
但是錢就是錢,是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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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被害人還是需要八仙樂園的錢,
這樣的情況下,把八仙樂園弄死,
除了爽之外,還有什麼好處?我看不出來~」
說實話,八仙只是出借場地,
那個場地還是露天的,沒有建築物消防問題,
火災也不是八仙放的,
只因為社會氣氛,就把氣出在八仙身上,
硬要八仙後面的萬海集團買單,
反正有錢就是罪惡,說你不對就是不對,
不拿錢出來賠,就讓八仙無法營業,
人家後來決定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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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情,不就是你自己搞出來的嗎?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