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收藏家的新突破 #買新沙發 #2人沙發
這篇是普通的日常生活,但Camille仍想記錄一下,覺得以後跟媽媽回想起來一定很有趣😉
古董收藏家說的正是我媽媽! 她從我兒時記憶以來,就是那種 #東西不壞不換新 #壞了能修也不買新 的人,家裡很多傢俱物品擺到變古董⋯⋯但是再捨不得,面臨無情的抗議也是要做取捨~~就是身體發出的警訊。
她這幾年變瘦很多,少了人體氣墊,坐她家的藤椅,屁股疼痛難耐。說到這藤椅,真是一個很威的傢俱,坐了三十年都不會壞且依然勇健是怎樣? 台灣藤椅技術真是太厲害👍
所以媽媽每次來我家坐沙發時,總稱讚好舒服、屁股完全不痛..... 於是她開始萌生換沙發的想法,但對一位省吃儉用的古董收藏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非得忍到極限,否則絕不輕易丟棄。
幸運地~ 我們以驚人速度完成她的心願,買到她滿意的沙發 (不像我家看了N個月才拍板定案) ,而這也算塞翁失馬,原本要去我家沙發品牌店去逛逛,哪知新莊的傢俱街幾乎拆光光,查了一下才知道那邊有都更計畫。 失望之餘,恰巧經過一家即將結束營業的傢俱店,我們抱著既來之則逛之心態進店裡看看,就這麼嘟嘟好看到出清單品(一跟三被買走而獨剩的二人座沙發),媽媽需求很簡單, 顏色OK、坐感OK、皮革OK、尤其價格有"商量"空間,她很滿意,so 立即下訂!
所謂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
那剩下一半呢?........ 可把我&媽媽嚇出一身冷汗😓。難怪都說好事多磨~~ 買沙發這麼容易,送沙發到家裡卻有如登天難😩。
若有住舊公寓五樓的捧友們應該會了解我的意思,例如多年前我曾搬一台鋼琴到娘家,跟老闆談妥一切,也有說明是公寓樓梯五樓,等到搬運工人抵達時卻翻臉說要多加錢才能搬上樓 (又氣又無奈,只能乖乖掏錢)
還好,這次沒那麼衰,送沙發來的阿北 (就一位) 沒有要加錢,只是不太專業也沒自信,沙發推到公寓樓梯前,他直言搬不上去~ 沙發會卡住or 刮傷...... 後來還說要把沙發先放置一樓,下午找一位幫手再來搬。☹️
在我跟媽媽的鼓勵與建議下 & 我會幫忙搬,阿北大概被我的溫柔與真誠打動😂😜,嘴巴說不行不行,但雙手還是忙著將沙發加強保護裹好毛毯&保鮮膜後努力扛在肩上,當中曾卡在一二樓層的梯間達 40分鐘之久,現在想起來,我們還真是有耐心,儘管全身爆汗,儘管心情阿雜,但大家沒有顯現任何情緒,就是想辦法解決 💪
緩緩搬到二三樓梯間時,一位過不去、也看不下去的鄰居男人,放下手邊物品趕緊來幫忙扛,有男人果然不一樣,三兩下就到五樓,此時阿北已上氣不接下氣,漲紅著臉坐在樓梯上休息,我也沒好到哪裡去,汗涔涔喘吁吁😩眼鏡差點被沙發擠掉下去 。(其實我幫忙搬的時候, 阿北很怕我會受傷,不斷叮嚀再叮嚀,鄰居男人可能聽了也於心不忍,便趕緊來幫忙這樣😅)
到五樓娘家門口,還有最後一關~ 進大門
在這裡又卡了半小時,為什麼呢? 因為阿北認為門太窄,沙發過不去,建議要拆門下來才行。我OS~ 阿北~ 你真的是沒搬過沙發嗎? 我家新沙發比這更大, 門框也差不多大, 很順利搬進家啊!!)
(此時我腦海中突然浮現俗女2陳嘉玲踹沙發進門的畫面, 當時我的腳還真的蠻想抬起來說~ ) 後來我跟媽媽都勸阿北:可以啦~ 沒問題的! 沙發有彈性且有毛毯保護住, 壓一下就能過的!
結果,不但保住娘家大門,也順利把沙發搬進家裡,前後耗時75分鐘~~ 大功告成🎉🎉🎉🎉🎉
不誇張,我們就像跑完馬拉松癱在終點線享受成就一般既疲累又開心! 最後三人在客廳吹冷氣、喝茶水,阿北稱讚我們比他還專業! 我們感謝他的辛勞與不放棄! 👏👏(也感謝路過的鄰居男人)
在這辛苦的防疫生活,能夠順利完成一件心願,都是值得感謝 & 喜悅的事情 ❤️
媽媽很開心她的卡噌有救了😄 (我也開心我的耳朵有救了🤣)
開心的還有~這沙發由兒女合資送她🛋️,讓她未來日子裡坐躺都能笑嗨嗨😄
==============
我家沙發👉
https://www.facebook.com/acjacamille/posts/1663684573785314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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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公寓一樓樓梯間 在 Kyo先生與Biao小姐的生活日常揭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天和我好朋友出遊,
她女兒樂樂和毛寶是超級玩伴好閨蜜,
小時候玩在一起還好都很好騙
遇到爭執很容易解決,
但越長大兩個人很容易相愛相殺!
我女鵝很欠揍超不愛配合別人,
樂樂被毛寶弄久了,也是很派!
一起出遊,兩個孩子
就是一直和好➡️吵架➡️和好➡️吵架~
好險兩個不是親姐妹,
看他們幼兒鬥嘴超爆笑好喜歡噢!
.
罷特!這也不禁讓我聯想到
只生一個小孩,
就有辦法把我搞的心靈耗弱,
#那要是生雙寶以上的
#這種生活究竟能有多崩潰?
媽媽應該會真的被鬥到關進精神病院吧?
.
講到手足吵架,
我印象中我跟我弟什麼都能吵,
而且都是為了一些很瞎的理由!
譬如乖乖裡面送的小漫畫到底歸誰?
或是今天到底是為誰生日慶生?
我跟我弟生日差七天,
我媽都隨便挑一天幫兩人慶生
(還是這才是我不喜歡生日的原因?)
切了蛋糕又誰的比較大誰的比較小?
或是飲料誰的比較多誰的比較少?
.
成長的過程大概都充滿對我弟的恨意,
總而言之就是從小吵到大打到大!
我媽常常拿一件事出來講,
但我真的忘記了⬇️
以前我小時候舊家是老公寓,
我跟我弟都在外婆家二樓等我媽下班
媽媽快回來時,
我們會跑下去1.5F(兩百公分吧)
可以看到外面窗戶的樓梯間等待,
很開心的歡呼迎接媽媽回來,
某一天,當我媽走上來了,
問我「啊弟弟咧?人呢?」
我回「啊他從窗戶跳下去找你了啊!」
據我媽的說法,是我把他推下去........
#好險他沒事
#我真的記得我沒有推他
#住在一樓的舅舅每次回憶這件事
#都說我弟毫髮無傷是奇蹟
#到國中我好像還會把他牙刷泡馬桶
我ig
https://www.instagram.com/kyobiao/
公寓一樓樓梯間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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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請教一下
我家為雙併舊公寓之一樓其中一側,近期2F~5F住戶換中間樓梯的大門鎖
其中一戶主張說不給我們一樓住戶鑰匙,並說服其他住戶喬好
另一側1F住戶又是沒有上頂樓的習慣,所以孤軍無援
我們家過去數十年都會經由一樓大門經由公用樓梯上頂樓曬棉被
住戶來去更迭後比較沒有以前的舊住戶慷慨也比較不熟
又,日前五樓(即頂樓下一樓)天花板滲水,本來多數住戶不願出錢,
後來苦主把一些住戶告上法院
法院判決應該由全棟負擔(但102年的判決書已丟失)
我查了一下網路, 頂樓屬於公共空間為全棟住戶所持有,故我們應也有使用權
請問我該如何以相關法條與住戶們溝通與維護權利
懇求各位先進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94.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4777031.A.B80.html
※ 編輯: chobittcu (111.255.194.148), 05/14/2017 23:51:34
※ 編輯: chobittcu (153.223.202.204), 05/15/2017 00:09:54
我們一樓住戶是住最久的沒錯,唯一的過節只有五樓修繕那一次,5樓那位屋主現在也
賣給下一個人了,提議不給我們鑰匙的是2F,是要試煉三小
從來沒有說要告人,,你會不會想得太極端
就算沒有直接跟我說大概我們的權利在哪條法律上,但這是比較客觀的回應
請收起您的臆測,法界的人不是這樣解決法律問題的吧?
"
私下無法溝通找里長調解看看
又無法解決的話
可以先寄存證信函請對方在幾日內停止你使用樓梯和頂樓的行為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則可能要上法院訴訟解決
公寓的使用除了有共有部分的的權利外
也必須負擔例如維修費用等義務
這方面找律師研議會較妥適"
※ 編輯: chobittcu (122.121.203.156), 05/29/2017 23:10:48
不過最後還是很感謝各位的建議與討論,我自己有找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章第7條
我去跟我們不知道哪裡有什麼誤會(?)的住戶說說看
※ 編輯: chobittcu (122.121.203.156), 05/29/2017 23: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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