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罵一直爽?律師教你如何安全發洩🤬
📢榮幸應「中天電視你的豪朋友」邀約受訪📢
網路世代,不管是臉書、IG、line、PTT,我們每天都在透過網路跟人互動,如何適當表達自己的情緒又不要踩到法律紅線就是很重要的課題。
如果要問我如何發洩最安全,那我一定會說就是私訊本人。因為所謂妨害名譽,指的是我們說了某些話給第三人聽到,而這些話足以影響本人的名譽,換句話說如果你是私訊、打電話給本人,因為沒有第三人聽到,就沒有妨害名譽的問題。不過仍要注意不能恐嚇身家安全,不然還是會有恐嚇罪的問題。
講到這一定會有人說,拜託,私訊哪算發洩,我就是要把對方的所作所為公諸於世讓大家看看,如果真的要公開評論的話,我會建議要注意以下幾點:
1.誹謗指的是傳述一個具體的事實,讓他人的名譽受損,但刑法也有規定若能證明講的事情是真的,而且跟公共利益有關那就不會成立。譬如今天你有去吃過某家餐廳,你覺得他料很少去留言,那跟消費者公共利益有關,就比較沒有違法的問題,但如果你根本沒吃過,而是當親友團去幫忙刷負評說餐點偷工減料,那就有可能構成誹謗。
2.公然侮辱指的是透過特定用語謾罵貶低對方的人格,怎樣叫做貶低人格?要看當下時空背景個案認定,但三字經幾字經或其他髒話都是很危險的,建議要避免。真正聰明的,叫做罵人不帶髒字,是要好好訓練的。
3.最後,要提醒大家留言千萬不要洩漏對方的個資,很常見是吵架吵一炒把對話紀錄公開,裡面如果有提到電話、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等就會另外有個資法的問題,要小心。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米其林指南#美食評論#Toyz#有人喜歡有人 「走出瑩幕,10萬粉絲回饋見面會」 快閃報名傳送門: http://user45917.psee.io/LGAMD 2019/9/15 18:00報名截止喔~ 瑩絲卷們趕緊來吃雞排、簽書互動吧!不見不散 --- 不喜歡 美食評論到底要怎麼論! ...
公然侮辱誹謗妨害名譽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Tues金法尤物Day⚠️
#又遲到了
日前,前立委羅淑蕾與前立委黃昭順對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女友郭新政與知名主持人盛竹如提起的妨害名譽告訴,經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在案,告訴人對此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已臻完備,再議無理由,駁回再議聲請,全案確定。
這則新聞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想法和立場,這邊就不多做評論,不過可以藉由這則新聞向大家介紹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的差別,還有誹謗罪要如何才會構成,詳以下說明。
首先,「侮辱」和「誹謗」的差別在於前者是「抽象謾罵」,而後者是對於事實的「具體指摘」,例如:罵人「王八蛋」、「垃圾」就是屬於侮辱的行為,而罵人「你是不是當妓女的?」就有可能構成誹謗,公然侮辱保護的是人的「主觀感情名譽」,而誹謗罪則是保護人的「客觀評價名譽」,簡單來說,如果你只是被罵的當下覺得很丟臉、很不爽,對方就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當然還要符合公然的要件:三人以上),但如果對方罵人的內容會影響到其他人對你這個人的評價,會造成你客觀名譽的減損,就可能是構成誹謗的相關罪責。
經過上述的說明,相信大家應該可以明瞭這則新聞中就是涉及妨害名譽中誹謗罪的相關爭議,不過由於民主國家對於言論自由的保護,避免大家因為怕不小心說錯什麼話,就被刑法處罰,造成寒蟬效應,我國對於誹謗罪的成立也設下了許多限制,以下著重說明主觀上行為人有沒有誹謗故意的認定。
誹謗罪的成立,除了客觀上當然要有誹謗的行為以外,主觀上也需要有意圖貶損他人名譽並散布於眾的故意,若是不小心說錯話造成他人名譽減損,是不在處罰範圍的!又就算符合上述處罰的所有條件,仍有一些例外情況是不予處罰的,第一類是所謂的「善意言論」,其中包含「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四種情形,這些狀況因為都有高度可能面臨不得已的事由,所以刑法例外不罰。第二類則是「能夠證明真實而且與公共利益有關」,若不屬於第一類,只要能證明你所發表的言論與公共利益有關而不純粹只涉於他人私德且言論為真實者,刑法即不予處罰,而其中「能證明言論為真實者」並非百分之百的真實,而是依所發表言論的公益性高低及有無盡合理查證義務,由法院認定,是否有意圖貶損他人名譽的主觀意圖。
以上大致就是妨害名譽相關罪章的簡單介紹,現在社會中因為許多人常常都有類此相關的紛爭,先事前稍做了解一下,不但可以避免無故消耗司法資源,也可以對自身權益更有保障囉!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公然侮辱誹謗妨害名譽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原判決關於自訴邱毅於民國108年11月17日對李戡犯公然侮辱無罪部分撤銷。
邱毅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以上為判決主文,法官在誹謗妨害名譽部分維持原無罪判決,上訴駁回,僅在公然侮辱方面撤銷原審無罪判決,裁罰八千元台幣。經查公然侮辱部分竟然是網友對李戡的辱駡,涉及公然侮辱。我有那麼多粉絲與追蹤者,我如何控制網友的留言內容,法官是不懂網路特性,還是只是找個藉口對後面的政治黑手交待?這種判決已經不僅止恐龍法官的判決,而是純粹政治操控的傑作,原來李戡在法庭的言論,並非失格,只是在提醒法官而已,我終於懂了!
公然侮辱誹謗妨害名譽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米其林指南#美食評論#Toyz#有人喜歡有人
「走出瑩幕,10萬粉絲回饋見面會」
快閃報名傳送門: http://user45917.psee.io/LGAMD
2019/9/15 18:00報名截止喔~
瑩絲卷們趕緊來吃雞排、簽書互動吧!不見不散
---
不喜歡
美食評論到底要怎麼論!
哈密瓜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因為他有個「哈味」
榮獲米其林指南推薦的餐廳,就真的符合的味口嗎?!
-
Youtuber Toyz日前到某家高級餐廳用餐
拍攝了美食評論的影片
就因此被告了!
-
米其林美食送到胃,最後被告誹謗罪
到底Toyz的評論是否構成誹謗罪
我們就來看看誰說的對~
公然侮辱誹謗妨害名譽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馬上訂閱律師說真話頻道👉https://goo.gl/y3Pg1c
律師說真話粉絲專頁👉https://goo.gl/jor7tT
上一支影片🎬https://youtu.be/XWuTXH4MvGk
-----------------------------------------------------------------------------------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常常會看到
「怒告妨害名譽」「竟被告誹謗」「法院認定公然侮辱」
這樣子的新聞標題呢?
我想這些名詞大家一定都是耳熟能詳
不過你真的知道它們三者之間的差別嗎🤔
今天就為大家帶來妨害名譽小學堂
跟大家聊聊它們之間的三角關係囉😁
#話真的不能亂講
#罵人之前請想想妨害名譽小學堂
#自己的荷包自己守
#妨害名譽 #公然侮辱 #誹謗
#瑩真律師 #賴瑩真律師 #律師說真話
Music: Morning Sun By Nicolai Heidl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