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幾經催促後,交通部公路總局終於在昨天宣佈台九線蘇花改將於9/30全線試辦大型重機通行,讓期待已久的重機族群朋友欣喜若狂,爭取許久的機車路權終於跨出了一大步;但我們開始擔心,對於事前的宣導不足,配套的不完全等擔憂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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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關心重機通行蘇花公路路權的本辦也在獲知消息的第一時間,今天邀請了公路總局、宜蘭縣警察局、警政署交通組等單位與本辦同仁一起討論在未來的一週內該如何強化宣導,以及機車族群們在乎的執法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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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一個路段要開放通行,#需要至少一個月以上的公告期,因為除了公路單位之外,執法單位、其他車種用路人等也需要提前獲知消息以做好準備,這次公路總局新聞稿發佈之倉促,似乎只是為了要兌現自己之前開好的支票,跟與其他單位的橫向溝通並沒有作足,甚至到了今天的會議裡,才發現 #仍有許多科技執法設備未經過測試就趕鴨子上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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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離通車只剩下不到一週的時間,我在會議中 #要求公路總局一定要做好確實的宣導與教育,#利用各種管道去宣傳與釋疑用路人可能會出現的疑問;並且交代警政署為首的執法單位,#千萬不能對車種差別執法,都是在同一條公路上的用路人,就不應該有差別待遇,#絕對不能讓重機有受到歧視對待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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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也要在此呼籲各位重機朋友,蘇花改開放通行是許多前輩們一同努力換來的成果,得來不易,#請一定要作好榜樣,為大家將來爭取尚未開放的八卦山隧道、台74霧峰交流道乃至於國道等等路段能有一個強力的背書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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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來我依然會持續關注開放通車後的運作情形,要求警政署每個月提供事故件數、取締重點違規件數,也要求公路總局提供通車後進行的秩序、安全、行為、環境指標等檢核數據,以持續確實數據作分析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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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呼籲所有機車族朋友,#我們堂堂正正爭取路權,#規規矩矩使用道路,希望每位騎士都能享受我們寶島東海岸的美景,並安全上路、平安回家!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新聞稿 5.14(二) 金福路禁止大型車標誌變裝置藝術? 翠亨南路是前鎮連接小港的重要道路,市府在金福路到小港路沿線設置禁止通行大型車標誌,卻又廣發臨時通行証,極為矛盾。陳麗娜要求工務局馬上辦理公設保留地徵收、開闢為公園,這樣才能將沿線大型車停車場取消,終結這種「表面禁止...
公路總局 新聞 稿 在 自由高雄-即時火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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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 新聞 稿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汽機車駕照筆試題庫,還有多少扭曲現實的誤導?
這幾天有網友反映,機車駕照筆試題庫,法規是非題第182題稱「超速行駛是肇事最大原因之一」為正確。
然而,數據告訴我們,實情不是如此。
根據警政署107年及109年發布之A1類交通事故統計,最大宗肇因均為「未依規定讓車」,其次是「違反號誌管制」,而「未依規定減速、超速失控」則勉強排名第五(109年達5.71%)。
交通部道安會交通安全入口網於107年2月的新聞稿,也提到「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禮讓」、「轉彎未依規定」才是車禍肇事原因前三名。
事實上,交通事故或違規案件多半不是單一成因所致,但事後的分類或分析做法,卻會影響消除危險因素的政策考量,也會產生宣導上的誤解。
交通部長期宣傳的 #十次車禍九次快,長期造成台灣民眾對於行車風險因子的誤解。速度越慢越安全的印象,導致車流、車速上的落差,反而更容易造成注意不及、引發事故,徒增道路安全上風險,也降低道路的使用效率。
我要再次呼籲公路總局,除了盡速更新不符現實或過時的題庫,也應盡速更新貴局過時的道路觀念,針對肇事原因前三名的「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轉彎未依規定」,這三大點,在考照前,從考題,術科上針對駕駛人加強倡導,提倡正確的道路行車觀念,還給社會大眾一個安全的交通環境。
其次,是事故的登載與分類問題。
在台灣,違規案件、交通事故每年不斷成長,卻缺乏系統性的統計,去檢討道路上的風險因子。
這是因為,我們對於違規、事故的統計調查,仍然仰賴員警手寫,沒有活用選單或代碼,沒有標準化的資料格式,導致統計應用分析的困難。
這才是違規熱點、事故肇因的統計分析,沒辦法回饋交通政策改進的主因。
宣導不該散播偏見,偏見更不能取代科學。
降低交通事故的死傷人數,就從檢討過時的偏見開始吧。
公路總局 新聞 稿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新聞稿 5.14(二)
金福路禁止大型車標誌變裝置藝術?
翠亨南路是前鎮連接小港的重要道路,市府在金福路到小港路沿線設置禁止通行大型車標誌,卻又廣發臨時通行証,極為矛盾。陳麗娜要求工務局馬上辦理公設保留地徵收、開闢為公園,這樣才能將沿線大型車停車場取消,終結這種「表面禁止,實際開放」亂象。
翠亨南路因鄰近高雄港以及附近工業區、國道等,大貨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每天在附近魚貫出入,成為居民心中的大石頭。經查詢高雄交通事故斑點圖網站,翠亨南路金福路到小港路沿線,去年一整年就發生了A1=1件、A2=39件、A3=30件共計70件車禍,平均5.2天發生一件車禍,平均九天就有1人在此車禍身亡。
翠亨南路連結金福路至小港路這一段,因緊鄰住宅區,早已設立「禁止聯結車進入」的禁止標誌,但每天卻都有聯結車穿梭其中,有法等於無法、標誌形同虛設,如同把市民安全當兒戲。
據了解,該路段是公園預定地,現在還未徵收,土地所有權除市有地及國有地外,多數是私有地。在未徵收前,民眾依法可以申請設立停車場及交通服務設施。其中,台糖是交通局核可合法停車場,其他6間私人停車場歸公路總局管,若有申請,也是合法的。既是合法停車場,聯結車就有合法進出的權力,於是只好發一年為限的臨時通行證給他們,就形成「聯結車在禁行聯結車路段暢通無阻」的怪象。
陳麗娜指出,要徹底終結亂象,號誌改善、交警指揮只能治標,她要求工務局應直接徵收,把公園建起來,可解決交通亂象、又能提高生活品質。在徵收以前,市府局處應整合不出有效改善方案、全面禁止聯結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