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外國人可以來臺灣當廟公嗎?
你有個叫做 Mike 的外國人朋友,有一天他跑來跟你說,前幾天被某個神明託夢,要來台灣的某間廟當廟公。
但天上身還是要遵守人間的法律,於是他跑來問這樣合法嗎。
你應該覺得很苦惱,這個問題不知道要從哪裡開始查,總不能去擲筊問神明吧!
——
📖 像翻字典一樣
在以前網路不太順的時代,每個法律人手邊都會有一本「六法全書」,需要找法條的時候,就像查字典一樣,翻閱法典找答案。
不過,法律跟字典不太一樣的是,法律隨時會修正,但紙本的六法全書不可能隨時跟上。有些人的作法是,把修正的法條印出來,剪下來貼上去。
而且,法典翻久了,一個不小心紙會爛。再來法典也不像電腦一樣可以透過搜尋快速找到你要的法條,只能先翻到你要的法律、再找出你要的法條。
久了真的很麻煩呢!
——
📖 查法條非常簡單!
也因此,法務部建置了一個叫做「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系統,裡面收錄了所有現行的法律規範,從你常常聽到的民法、刑法,到一些比較不常見的法律,就像字典可以查到很多神秘的冷僻字一樣,「全國法規資料庫」裡面通通都有。
比如說你想要知道偷東西可能會被判幾年,這時候你只要進去「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搜尋框,輸入「竊盜」兩個字,資料庫就會跳出刑法第 320 條的「竊盜罪」,告訴你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竊盜、要負多重的刑事責任。
回到 Mike 的問題,如果你剛好知道如何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於是上去搜尋「住持」發現《監督寺廟條例》第 6 條第 2 項規定,非中華民國人民不能當住持。
因為有「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關係,你可以馬上告訴 Mike 他沒辦法來台灣當廟公,不需要擲筊、也不需要特別出門買法典、更不用手忙腳亂的在厚重的法典裡面大海撈針。
——
📖 查法條還有獎金!?
而為了讓學生們了解並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現在正在舉行全國法規資料的檢索競賽,並有豐厚的獎品在等你!第一名的同學,可以獲得獎金 30000 元。而完成 2 場初賽,也可以參加抽獎,獎品包括 Switch 主機、Canon 相片印表機等等。
現在就去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網站註冊帳號參賽,衝啊🏃♀️
➡️ https://compete.law.moj.gov.tw/
——
主辦單位:法務部、教育部
協辦單位:鈕酷樂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白話文運動
——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
——
#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務部 #全國法規資料庫 #教育部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支影片是黃標嗎?#對這支影片是黃標 如果你覺得它不應該被黃標 歡迎留言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和我們一起協助 YouTube 建立一個更完善、更精準的AI判別系統! --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
刑法第38條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刑事法裁判精選/林鈺雄教授、王士帆教授 #月旦實務選評 1卷1期(2021.7)
最高法院2021年1月公布刑事裁判813則,本期由林鈺雄、王士帆兩位老師精選16則,其中包括刑事大法庭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426號裁定。以下摘錄部分裁判所涉及的重要爭點及法律問題:
📌檢察官以裁判上或實質上一罪起訴之案件,其一部於第一、二審均不另為無罪之諭知,僅被告就得上訴第三審之有罪部分提起上訴,該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是否為第三審審判範圍?刑事訴訟法第267條、第348條第2項有關審判及上訴不可分之規定,有無適用之餘地?針對此問題,大法庭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426號裁定統一該院法律見解,值得注意。
📌公民不服從是否可作為阻卻違法事由?法院是否得透過類推適用緊急避難或避難過當之規定,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
📌販賣毒品賣出之著手時點應如何判定?交付所販毒品前之兜售或推銷行為是否即足當之?
📌行為人到正犯放火現場為談判助勢,雖未參與任何放火構成要件行為之分擔,但對於正犯故意放火當有認識,而仍在場全程陪同,其是否該當放火犯罪之幫助(精神幫助)犯?
📌銀行法第136條之1規定的受發還權人,是否等同於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被害人」?其得主張優先受償之利得,除直接「產自犯罪」所獲得之利潤或利益外,是否及於「為了犯罪」所得之報酬?
📌假冒為外國政府或其公務員,是否成立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所定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之詐欺罪?
📌櫃買中心的交易分析意見書,其中有關股票交易紀錄之記載,如經該製作者在審判庭具結陳述係據實製作,是否應認其具有證據能力?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第1項第1款規定之撤銷緩起訴處分事由,為被告於緩起訴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其所指「更犯之罪」,是否以經判處罪刑確定為要件?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5條第1項,定有通訊監察結束事後通知受監察人之程序。若國家機關違反此通知義務,該次實施通訊監察所取得之內容,其證據能力是否因而受影響?
完整內容:#月旦實務選評 1卷1期(2021.7),刑事法裁判精選/林鈺雄教授、王士帆教授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80
刑法第38條 在 臺灣意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行政院促轉會將於本月26日於台大社科院舉行「解碼壓迫體制: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官方首度統計,有殷敬文等10名軍法官在威權統治時期判處大量的死刑,在上萬筆軍事審判案件中,終審判處死刑者共達1153人。
促轉會統計,終審判處最多死刑的前10位軍法官,分別為殷敬文203次、彭國壎181次、范明167次、周咸慶165次、王明馴161次、刑炎初138次、鄭有齡66次、甘勵行66次、陳慶粹41次、解奇寒38次。
為何這幾位軍法官判處的死刑最多?促轉會分析,因為根據資料庫統計,警備總部軍法官在1956年以前約100名左右,而排名前10位的判死軍法官自1950年以來就出現審判紀錄,案件量累加的結果使得部分軍法官判死案件特別多。
促轉會舉例,1954年12月,政治犯呂敏遜因涉及基地組織,「擔任燒飯、搭蓋草寮及開墾山地等工作,並閱讀匪共黨員手冊。」承審的軍法官范明、殷敬文、王名馴3人原本認定呂敏遜違反第5條,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可是總統蔣介石不同意,批示「應發還嚴為復審」,因此3名軍法官改以「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將負責燒飯種植的呂敏遜判處死刑。
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顯示,起訴時是「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組織」論罪,但終審時加重刑度變成二條一者,總共160筆資料,相關案例多發生在1956年制定「軍事審判法」之前。
據調查,1952年5月,政治犯吳哲雄因「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遭到起訴,理由是他涉及民主自治同盟,並且閱讀《唯物論辦證法》與《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等書。
在審判階段,軍法官甘勵行認定吳哲雄「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以二條一、「刑法」第59條減刑論處。判決書到了總統府參軍長桂永清階段,則認為吳哲雄「僅多閱讀反動書刊參加集會或於談論中為匪宣傳」,建議改以第5條「參加叛亂組織」論罪。但當這份判決書最終送到蔣介石手上時,最終仍決定以二條一處罰被告,並沒收被告財產。
促轉會指出,至於起訴時是二條一,但終審減輕為第5條者,總共122筆資料,然而,其中僅有39筆發生在1956年之後。2月26日將舉行的「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將深入揭開數字背後的歷史。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44821
刑法第38條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這支影片是黃標嗎?#對這支影片是黃標
如果你覺得它不應該被黃標
歡迎留言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和我們一起協助 YouTube 建立一個更完善、更精準的AI判別系統!
--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購買黃臭泥周邊商品: https://reurl.cc/Ezkbma 💛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來看志祺七七粉專 :http://bit.ly/shasha77_fb
✔︎ 如果不便加入會員,也可從這裡贊助我們:https://bit.ly/support-shasha77
(請記得在贊助頁面留下您的email,以便我們寄送發票。若遇到金流問題,麻煩請聯繫:service@simpleinfo.cc)
#SWAG #妨礙風化罪 #散佈猥褻物品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05 「會員福利介紹」廣告段落
02:15 什麼是SWAG?
03:38 就連法規自己也遊走在灰色地帶?
04:53 因應而生的「分級」辦法
06:27 不給看色情內容,涉及歧視?
08:10 SWAG 有妨害風化嗎?
09:12 我們的觀點
10:09 提問
10:28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庠佑
|腳本:庠佑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亞洲最大」成人平台SWAG被抄 會員哀嚎擔憂「鑽石」會費要不回:https://bit.ly/2RjtAp5
→「與偶像零距離」的SWAG成人影音平台,正在將台灣的性產業「去中心化」:https://bit.ly/3hw1jpS
→SWAG女優西門町舉牌「徵13cm以上炮友」 遭警方帶回派出所:https://bit.ly/3v1xhOO
→成人頻道SWAG擬真捷運車廂拍片 北捷無法提告原因曝光:https://bit.ly/3eSJzDo
→綠委轟SWAG淪性交易平台 直播主拍片竟說「可直約」:https://bit.ly/3fuJxjY
→釋字第407 號解釋:https://bit.ly/3eVPMyz
→釋字第617號解釋 : https://bit.ly/3osT9Ql
→台灣有線電視情色發展(上):https://bit.ly/33TPCkU
→台灣有線電視情色發展(下):https://bit.ly/3uZN3tc
→成人頻道邁入黑暗期:https://bit.ly/3wsoxSb
→「天邊一朵雲」火辣 挑戰新聞局剪刀:https://bit.ly/3w9sNWc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93 年易字第 137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3uXxYbM
→同性戀平權爭議事件簿:https://bit.ly/3uWQZex
→所謂「善良風俗」──從台灣色情管制政策變化談起:https://bit.ly/2S16hQS
→警抄台資情色平台 陸資平台業績漲一倍:https://bit.ly/3w6uYtQ
→三年遊走法律灰色地帶,SWAG這回被「抄台」的原因是什麼?:https://bit.ly/3orSaQx
→接受檢察官條件加強審核後,SWAG 宣告復活!:https://bit.ly/3hujYlY
→【爆掛】SWAG 盛大回歸!實現「不會倒、不會跑!」承諾 正式復站啦!:https://bit.ly/3orSbnz
→老司機的勝利!接受檢察官條件加強審核後 SWAG「宣告復活」:https://bit.ly/3oryEnk
→從SWAG被抄,看數位情色產業大躍進下的法律衝撞、直播主的勞動現場:https://bit.ly/3opaMk4
◎論文資料
論性的刑事規制─ 散布猥褻物品罪之再檢視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作者:李庭歡
論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猥褻物品之概念及處罰基礎 國立臺灣大學法教分處碩士論文,作者:紀凱峰
出版品分級制度之研究 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碩士論文,作者:王盛鐸
成人影片的來源及公眾態度研究 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碩士論文,作者:黃秀娥
臺灣男性向同人誌創作者發展現況之探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學系碩士論文,作者:劉政宏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如有引用本頻道影片與相關品牌識別素材,請遵循此規範:http://bit.ly/shasha77_authorization
🟡如有業務需求,請洽:hi77@simpleinfo.cc
🔴如果影片內容有誤,歡迎來信勘誤:hey77@simpleinfo.cc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76EJxf3awcg/hqdefault.jpg)
刑法第38條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鏡週刊爆料網紅約炮事件:此風不可長!
大法官釋字第791號於5月29日下午4點出爐,由大法官作出解釋,宣告刑法239條通姦罪、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違憲!通姦罪正式走入歷史的山洞。
參與解釋的黃昭元大法官語出年度金句:「監獄關得住人,但還是關不住心。刑法第239條通姦罪規定,是該劃下句點了。」不得不說,大法官真的好棒棒啊!
但,不少人聽到除罪化後,開始哭天搶地,以為除罪後大家都要出來通姦了,還懲罰不到那些該死小三小王 … 冷靜好嗎? 先別哭得太早。 你可能不知道,通姦除罪化之後,用《民法》第195條第3項之規定「侵害配偶權」,未來反而更好吉了呢!
段落摘要:
00:00 鏡週刊爆料網紅約炮事件
00:53 歷史性的一刻:通姦終於除罪啦!
02:00 既790後,緊接著791,大法官好棒棒!
02:50 年度金句:「監獄關得住人,但還是關不住心」
03:18 通姦 vs 相姦
04:37 通姦早已實質除罪?
05:19 告訴乃論罪:要吉就要一起吉
06:20 我要告死那個小三!
07:02 通姦要成罪難如登天呢~
08:13 通姦一開始只懲罰已婚女性?
08:40 「無夫姦」、「浸豬籠」
10:17 廢了通姦更好吉?民法萬歲!
11:30 廢了通姦更好賺?民法萬歲!
12:02 通姦除罪慶祝行情?
12:33 給保守團體的鼓勵:同性婚姻合法後,不見的爸爸媽媽現在還給你啦
12:56 剩大麻了啦 …
13:30 大麻籽油潤滑液(這跟好姐妹潤男聊啦~)
14:38 除罪化讓 Zoe 最悲痛的是 … 不能跟徵信社衝通姦了啦!
再強調一次:民法超好用,ok?
---
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
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通姦除罪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ACZJTKUYJOQ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p8cp9EvJXLQ/hqdefault.jpg)
刑法第38條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認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違憲,立即失效。
但是其實大多數的民眾是不太買單的唷。根據2017年台灣民意基金會的民調,有高達6成9的人反對通姦除罪化;而法務部2015年的調查則有85%的人反對廢除通姦罪。很多保守團體也跳出來譴責說,這樣會通姦氾濫,變相鼓勵外遇,婚姻家庭岌岌可危。
大法官為何做出這樣的解釋?通姦除罪化有什麼好處嗎?釋憲之後又會對婚姻家庭造成什麼影響呢?
這週我們特別邀請到了法律白話文運動的站長 楊貴智,來加入我們的討論。
--------------------------------------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每周四晚間九點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00pm準時上傳完整版!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kpUpxaMsCkE/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