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辭以外的激進B餐:一人補選宣誓抗爭】
泛民主派既然唔想總辭嘅原因係「保住關鍵少數」,但佢地其實唔係反對進行抗爭,只係無想像力去諗除咗總辭以外仲有咩選擇。其實除咗前文提及,咁除咗動員所有300+特首選委同埋舊有選委全面報名參與人大選委呢個溫和到極嘅建議之外,有朋友亦都比咗另一個更激進嘅建議我──但由於佢暫時未肯透露身份,所以我代佢寫響AM730同大家分享:
呢個激進方法就係,選取一個被DQ議員參與補選,然後在競選時承諾,一旦當選將會用被DQ的同一方式宣誓,假若再被DQ,將會繼續重選,直到中共讓步,人大重新釋法就宣誓問題作一個更為合理的解釋為止。
「一人補選宣誓抗爭」有幾個好處:
1. 成本只係一個議席,可以保住泛民主派心目中至高無上嘅「關鍵少數原則」;至於損失一個議席嘅資源,亦都可以透過眾籌捐款、泛民議員薪酬上繳若干共同分擔解決;
2. 只要中共比你參與一次補選,之後無理據拒絕你重覆參選補選,係真正可以響建制內「合法抗爭」;
3. 在補選過程中泛民主派將能利用政府資源,持續宣傳、提醒市民中共政府以至特區政府如何無理剝奪香港市民參選權、當選權等基本民主權利
4. 持續補選將成為林鄭政府永續惡夢,無論她怎樣在民生政策上派糖、在政治抗衡上寬容,始終都會有把聲音提醒大家這些假面具背後存在的不義。
當然,對呢個激進建議最大嘅反駁,就係認為現實嘅香港人唔會陪你癲。佢地會話:「不停重覆補選只會令香港人厭倦泛民」、「一般市民會覺得不斷補選係浪費公帑,不再支持」、「香港人只有三分鐘熱度,DQ事件慢慢會被認為係既定事實,無人再關心補選,枉論投票」
但「一人補選宣誓抗爭」真正嘅意義係在於以此作為公投,向市民詢問是否願意為政治上的無理剝削持續抗爭落去。如果市民嘅選擇係唔想再爭取民主,咁一旦補選輸咗,泛民主派亦應該順從民意放棄抗爭,接受人大釋法係有民意支持嘅政治現實。好多人忘記咗,搞民主,唔係一定會贏,但一定要誠實面對,你泛民主派唔想抗爭,就老老實實講比大家聽「我地只想安安穩穩做議員,唔想再抗爭」;千祈唔好一邊話「而家呢個時勢抗爭係無用」,一邊就響六四七一呃尻人「打倒港共政權、全面爭取雙普選、建設民主中國」。
至於AM文章其餘部份,亦係分析泛民主派怕總辭多過共產黨嘅原因,同埋進退失卻嘅困局,下面全文轉載比大家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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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高等法院宣判4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失去議員資格,立時引起坊間激烈討論。然而有趣的是,泛民主派支持者討論的焦點,很快由是次DQ(取消資格)是否政治迫害、法庭判決是否公允,一舉轉移至非建制派議員應否總辭問題,彷彿求泛民總辭的聲音,比起褫奪公權更為可怕。但其實只要明瞭政治博弈乃利益多寡計算,就會爭取民主的理想與現實,可以是南轅北轍。
究竟DQ事件對於幾位「受害」立法會議員、以至整個泛民主派在立法會的勢力是一個多大打擊?先從立法會層面來說,最直接的影響自然是分組點票中直選組別票數由17票對16票進一步下降至14票對16票,最直接影響自然是建制派議員將提出修改議事規則議案,將提交大量修訂案、點人數和反覆發言等拉布手段作廢。然而大家要留意,自去屆立法會開始,立法會主席已透過各種粗暴「剪布」行為,包括劃線限制討論議案時間、合併「瑣碎無聊」議案來抵消拉布作用,結果拉布戰真能發揮作用就只有立法會會期末,而且以創科局作為例子,在新會期始終仍會被強行通過。
對於幾位被DQ的立法會議員來說,固然被驅逐出議會及追繳薪金將令他們蒙受極大損失,但只要政府不阻撓他們參與補選,以目前政治形勢來說,就算連早前梁游兩個議席合併補選,三位地區直選議員(或受他們祝福的繼任人)當選機會仍然高唱入雲,所以會失去也只是一個功能組別的議席而已,是一個可以接受的範圍。所以泛民主派真正面對的並不是這些實際利益的損失,而是隨DQ事件而來的群眾壓力。在泛民支持者眼中,特區政府透過人大釋法無端收緊宣誓條件,還要追溯至早已完成宣誓的議員,是明目張膽的政治權利剝削;再加上早前梁天琦被取消參選資格、劉曉波事件衍生對中共政權的憤怒,讓他們不禁要問泛民主派:「究竟你們還可以做甚麼?」
在反DQ晚會中,胡志偉說:「呢條民主路係要靠大家行落去」;涂謹申說:「我地會做番議員本分,學劉曉波,繼續堅持落去」;楊岳橋說「大家快啲登記做選民,我地要贏番啲議席番嚟」,說穿了,泛民明顯未有心理準備面對這個質詢。雖然有若干泛民議員暗示將會在議會抗爭作為回應,然而本屆泛民主派在議會的表現乏善足陳,不單在缺席立法會各種會議排行榜中高佔榜首,甚至在多個關鍵議案例如成立橫洲委員會、成立調查選管會失竊電腦委員會、迪士尼擴建撥款與啟德體育園撥款等,都因多名議員缺席投票反勝為敗,結果很自然的,市民就會聯想到一個最激烈的抗爭要求:泛民總辭。
這下可讓泛民主派亂了陣腳。要知道DQ事件他們損失的可能只是一個議席,一旦總辭成了主流意見卻隨時會令他們連根拔起。所以民主黨尹兆堅氣急敗壞的「爆粗」指支持總辭的不是白癡就是鬼,就連23條毋須三分一關鍵少數即能通過的基本常識也搞錯了;而之後為其補鑊的區家麟也強行歪曲成「廿三條建制派議員可能會提出更狠更辣的修正案」,而忘了如此重要的政治任務,當然是由特區政府全權主理,那能容許你建制派議員自把自為亂提甚麼私人修訂?
目前泛民主派最尷尬的是,他們回答不了「你會做甚麼來回應DQ事件」這個問題,假若以補選取回議席、小心規距的重新完成宣誓儀式,然後再「留守抗惡法」就算是完成任務、不對當中不公義作任何抗爭的話,那DQ事件不過是一單勞資糾紛,損失的亦不過三千萬左右的薪酬津貼和補選預算而已,那不若搞眾籌為議員籌措損失金錢,可能還比你高叫口號來得實際。
那除了總辭外,是否甚麼都做不了呢?假若泛民與支持者的共識都認同1. 雖然作某種形式的抗爭作為宣示;2. 不影響關鍵三分一少數 為兩大原則的話,那還有一個可以實行的策略,就是三個補選議員中挑選一個(例如劉小麗),在補選時表明假若當選,將會用同一方式進行宣誓,而一旦被DQ,將會以同一原則繼續參與補選──如此,每當市民重新將DQ議員重新選入立法會,即等若向法院判決、判定宣誓不合法的立法會主席、提出訴訟的律政司、進行釋法的人大同時摑一大巴掌;善忘的港人亦會因持續的補選而不致忘記曾有如此不公義的事情發生、成為長期纏繞特區政府的惡夢。
當然立刻會有人可以搬出一百個理由反駁,例如「香港人終會厭倦持續補選輸了怎辦」、「反覆宣誓不可能改變中央決定」、「議會再少一個直選議席只會令建制派有機可乘」等等,但這又回到政治博弈的原點,究竟對泛民政黨及其支持者而言,眼前實際利益是否比爭取公義更為優先,以致連一個補選抗爭運動都沒有信心、不願意實行?假如是這樣的話,那不如放棄抗爭、全力搞眾籌活動,幫補幾位DQ議員家計可能更實際。
勞資糾紛追溯期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為了一例一休或者兩例,還有七天國定假日,全國吵翻天,然後執政黨最近表現讓人很失望(不過當初任命林全,我就一點也不看好了,果然啊!),看看那個杉原的開發案,真的叫人幹聲連連啊!
好啦!還是回到勞基法,做為一位勞政人員,整天在處理勞資糾紛,也看遍了各種老板機車的態樣,我要說,現行勞基法的修法方式太有問題了,根本像是故意來亂的。
先講一下現在在吵的問題,雖說我認為這個反而是小問題。
關於休假,一例一休跟兩例到底有什麼不同?很多人撰文解釋,但我要說,幾乎都有錯(但錯得主因是法規本身就有矛盾與模糊)。
其實問題出在什麼是例假,什麼是休假。例假容易理解,就是「法定的慣例假期」,目前規定是7休一,只是三十年前勞委會很天兵的解釋為可以連續出勤12天,超白痴的,還好這次有修法改正,算是進步。請記住,8/1起是最多上班6天,別搞錯了,而且本來就該是這樣。
例假的規定,出現在勞基法第36、39、40條。請注意,例假不是不可以工作,而是若有40條的狀況,除了加倍工資,還要補假。
簡單說,如果你日薪一千元,若是因為40條出勤,除了當天薪水以2000計算,還要補休一天,此外,因40條出勤的情況,還要報主觀機關核備(像我就常要收台電與自來水公司的核備資料,尤其時颱風期間)。
若是休假日(這是新發明的名詞……但其實就是現行制度,只是給他一個名稱而已,總之超爛的) ,出勤兩小時要「加」給1又1/3,之後要加給1又2/3,請注意,是「加給」,不是只有給1/3或2/3,很多老闆都在偷這部份的工資,千萬不要搞錯,這一點很賤,很多老闆都坳員工週末出勤,只加給1/3或2/3,大家想想,哪有休假日比平常日不值錢的道理?更別提休假日的正常工時是0,加班費要用加計方式計算才合法。
表面上,休假日出勤,可以領比較多錢(以日薪1000計算,可以領2583元,比例假出勤的2000多583元),但別忘記,例假出勤是要給補休的。
而且,還有一個重點,是法令沒規範清楚的(所以這部份解釋有些爭議,是法令漏洞)。如果你已經上了一週40小時的班,現在例假又叫你出勤,表示你會超時,要以加班費的方式計算薪水--2000就變3167。
(注意,勞基法24條關於加班費計算可沒被排除,但這一點還有雜音。)
換句話說,如果用兩例的方式,老闆要你週六上班,以月薪3萬的人來當例子,當天薪水要算3167才可以(也就是多拿2167)。這一點是大多數人在寫薪水試算之類有的沒的沒去算到的。而且還要給你補休,懂嗎?
所以兩例絕對更有利於勞工,不要搞錯了。
但這都還算「小事」,主要問題出在「根本沒幾個老闆守法」,以及「根本沒幾個勞工敢檢舉」。
我要再次強調,這兩個才是最大問題,才是問題根源,你不處理這個,就像像罰鴻海兩萬元一樣鬧笑話,只會讓人瞧不起勞動部而已。
第一個問題的關鍵在於罰則太可笑,根本沒懲罰效果。
比較好的作法倒也不見得是增加罰金,因為有些路邊攤之類小生意人也經不起鉅額罰款,弄一個無法執行的罰款金額是沒意義的。
重點在於「賠償勞工損失」,這才是重點。今天鴻海被抓到沒給加班費,好啊!罰你兩萬,然後開始追回整個企業過去五年(追溯期五年)所有員工的加班費,精算後全部補發(而且加計利息),然後加罰一倍當政府罰款(甚至可以部份當檢舉獎金,或當勞檢員獎金--勞檢員都是約聘雇人員,不但不是公務員,而且不適用勞基法……這部份也該檢討,別以在公部門上班的都很爽啊!)。
懂嗎?你對企業的處罰必須能彌補勞工損失才行,同時也能解決第二個問題,也就是鼓勵員工檢舉。
我也要說一下我們的難處,我們是行政單位,按權力分立的原則,我們是沒有調查權的,就算是勞檢員去查,資方要規避的方式多得很,很多根本查不出來,「除非員工檢舉」,懂嗎?所以要鼓勵員工檢舉,這樣才能創造勞資和諧,因為這叫動態平衡,每次都只要勞工吞下去,這叫奴役,和諧個屁,這種和諧根本是奴役而已,我徹底瞧不起。
所以,真的建議勞動部,如果真要修法,要修的可多著,勞基法有多爛,我們整天在解釋法令給民眾聽得最清楚,但最爛的部份,就是罰則。
這部份不改,其他的怎麼改都沒用,你一定要改一個真正能警告老闆不要妄動,同時提供員工檢舉誘因的罰則,不然只想靠基層行政部門,我們做到死也一樣沒效果啦!
至於那七天,根本不重要,一來本來就沒幾個人休過,二來那幾天都是支那殖民的無良假期,除非你改紀念鄭南榮、野百合、太原事件之類的,不然誰管你。
而且最好的制度就是對國民公平的制度,讓勞工多休七天,等於製造合理化軍公教特權的藉口,超白痴的。
勞團如果真心想爭取勞工福利,別在那很智障的七天「特權假」上面打轉,好好考慮我上面提的,「所有罰則都伴隨著賠償勞工損失」這個重點。
幹!我們現在只能罰雇主卻沒辦法幫勞工要到錢很賭爛你知不知道,勞工要錢,往往還要以撤銷申訴當籌碼,最後可能要到打折的金額,還要被雇主羞辱,但雇主完全不會被罰。
所以很多雇主一樣欺壓勞工,反正不被檢舉就是他賺到,就算被檢舉,「打折後賞給員工」就能撤銷,這樣賺,幹!這種制度根本是在鼓勵雇主違法。
你們到底有沒有抓到修法重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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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點,勞基法的約束力,是同時及於資方與勞方的,所以像這次落實7休1,某些想積假去玩的勞工是有意見的……但這一點要先解釋一下,可以的話法令限制當然越少越好,盡量讓勞資雙方「合意」解決最簡單。
問題就出在,臺灣的勞資權利差異太大,勞方位於絕對弱勢,根本沒什麼協商權(會說出不爽不要做這種奴才用語來,哪有協商空間),再來對工作權保障又偏低,行政單位能做為的空間又很少(幹!只能罰一點點,勞方還拿不到補償),這種時候當然只能用更多限制來管制了。
我們也的確碰過勞工希望可以加多一點班,因為要開學了,要繳一大筆錢……怎麼說呢?如果正常上班就足以過生活,誰還要加班?說過很多遍,正常的工作、正常的薪水、正常的生活,加班應該是「老闆業務有需要才請勞工加班」,怎麼變成勞工在拜託加班的?這本身在邏輯上就有問題。勞工如果有臨時狀況需要額外支出,就正常狀況來講,除非原本工作地點「正好需要」加班,不然反而是要以兼差處理(這樣當然比較麻煩,我講的是按法令處理)。
所以我不反對增加加班上限,但前提是勞工有充分拒絕的權利,因為加班是「正常約定工時之外額外多加的工作時間」,不是原本勞動契約的工時,勞工沒義務出勤,而且老闆更不能以「常態性加班」來跟員工約定薪資,這是詐欺。
至於「常態性加班」這種名詞則是根本不該存在,會想要搞常態性加班的老闆,最好乖乖的多請人,加班這玩意決不該「常態」。
勞資糾紛追溯期 在 林生祥 Lin Sheng Xia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回首一段歷史,看看這些人為何用一條條人命臥軌表達受到的委屈,很大的委屈才會這麼做啊,走投無路才會這麼做啊。
【人籟開講】為什麼搞軌?
台灣關廠工人臥軌小史,1996-2013
提到「臥軌」這個舉動,你可能會馬上聯想到「自殺」,那麼,「臥軌」若做為一種抗爭手段,其決心與意志應該不言自明了。先別急著贊成或反對,我們能否先問問:為什麼?
2013年2月5日晚上,一群名為「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抗爭者進入台北車站地下月台進行臥軌抗爭,影響鐵路交通大約半個多小時,並且因為部分搭車受阻民眾的激憤言語,一夕之間成為全台輿論矚目的焦點。也許是因為台灣社會還不習慣社會運動以「影響公共服務」為手段,不少人對這件事的第一時間反應與當時在現場催促警方驅人的民眾十分類似,認為臥軌「太激烈」,抗議者「不該影響他人便利/自由」,也有人質疑為什麼關廠工人和政府之間的糾紛,要鬧到看似不相干的鐵路交通上去?
事實上,關廠工人搞臥軌一點也不跳tone,背後有一段歷史淵源,而這得從十多年前開始說起……
1990年代以後,台灣許多製造業工廠因老闆想尋求更低廉的人力和原料成本,開始大量外移。在這個過程中,少部分老闆或許負責些,但更多的是留下一大筆勞資爛帳的人。1996年全台各地接連發生多起企業惡性倒閉的事件,其中來自聯福製衣(桃園八德)、福昌紡織電子(桃園龜山)、耀元電子(桃園大園)、興利紙業(苗栗竹南)、東菱電子(台北新莊)、東洋針織(台南新市)、路明電子(台南仁德)、太中工業等企業的員工自救會,為了發揮集體力量爭取補償,於是成立了「全國關廠工人連線」。
該年年底,聯福製衣經勞委會介入協商,所做成的協議卻仍被資方跳票,工人們在與支援的工運組織者討論過後,決定以集體臥軌更進一步表達抗議。1996年12月20日下午,上百位抗爭者聚集在桃園八德省立桃園醫院附近的永豐路平交道,展開臥軌行動。當時,抗爭者阻斷了長超過一百多公尺的鐵道,除了集體臥軌,也在鐵軌上拉起了白布條。這場行動前後持續了近一個小時,也確實影響到台鐵部分列車無法順利通過,但終究仍被警方強制驅離。
這次抗爭行動最終造成有多位工運組織幹部與數十名聯福工人被以「違反集遊法」、「公共危險」和「防害公務」等罪名,具體求刑一年八個月至十個月不等(儘管他們大部分也獲得了緩刑),其中包括了九○年代活躍的勞工運動人士、2003年曾被獲聘為國策顧問的曾茂興。
行動的效果呢?有人說那次臥軌確實對執政者造成壓力,進一步催生出了解決方案,但也有人說那純粹只是選舉考量,談不上良善之意。總之,由於當年仍是資方經常提撥不足且政府罰則過輕的勞退舊制,政府未能有效約束拍拍屁股走人的企業主們,替失業勞工們追討欠薪、退休金和資遣費。因此,最終的解決方案是工人們只能選擇與政府簽約,得到一筆由政府自就業安定基金中所提撥的「補償」。
然而,這總計四億多元的「補償」究竟屬於什麼性質,卻造成了更大爭議。勞方依據與歷任勞委會主委的多次斡旋互動,主張這些錢是政府「代位求償」,最終仍應該向資方討回;但政府則認為這些錢只是協助勞工再度就業的「貸款」,勞方理當依約逐步償還。因此,勞委會自2004年起即開始調查「欠款未還」的工人資產,並且透過司法程序向一部分人追款。
2012年6月起,由於十五年的貸款追溯期將屆,勞委會於是編列預算、聘請律師,大舉向多半已屆退休之齡的關廠工人及其家庭追討本金、利息和罰款。面對這個狀況,「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再度動了起來,而「臥軌」在此時成為一種別具意義的抗爭手段。
2012年8月6日,「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回到十六年前桃園八德的臥軌地點,打算重現當年的臥軌行動。但當時因為警方早在現場嚴陣以待,抗爭者最終只立起自行製作的「臥軌紀念碑」、拉著布條、喊著口號,進行了一場「基本款」的公開抗議活動。不死心的關廠工人們,在持續向勞委會和監察院喊話未果的窘境下,又於8月10日前往人潮更多的台北車站,在第四月台集結並再次揚言臥軌。當天現場最終在勞委會官員出面協商之下,看似獲得了一些共識,勞委會當時同時暫時停止訴訟,並與自救會代表進一步對談。
可惜好景不常,勞委會並未真正停止興訟的腳步,反而很有效率地「依法行政」進一步編列了兩千萬元的預算,要用來跟這些「勞工頭家」繼續打官司。於是,我們才會見到這一場春節連假前夕在台北車站第三月台終於「成功上演」的臥軌抗爭行動。
這個原本沒什麼主流媒體能見度的爭議事件,開始被廣泛地注意到了,但勞委會仍堅持「貸款」的認定,並指出這些年來已有數百人完成還款,基於公平原則,以及法令與行政考量,政府「不可能撤告」。當然,網路上很快也流傳出了各種公文與勞委會出版品的「鐵證」,直指政府本來也同意這些錢應屬「代償」性質。
這件爭議看起來不會很快落幕。「代償」也好,「貸款」也罷,兩造見解仍難有交集,只是不禁讓人再度想起「依法行政」這個總是縈繞在心頭的強力口號。一次又一次,我們的法總不斷地在爭議處顯現出它的短處,面對秩序的擾動與平復,觀點究竟怎麼拿捏?程序又該如何正義?似乎才是這個社會最根本的歧異所在。
關廠工人們目前除了訴求撤告,其實也在展開國會遊說,企圖進一步推動修訂《勞動基準法》第28條關於「積欠工資墊償」的規定,以保障勞方在勞資爭議發生後能從資方順利拿到應得的報酬,而不被銀行如禿鷹般全面掠食。此外,法界也有學者、律師已提出了援引其他法令或法理來「依法解決」的一些可能性。
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你也是領薪水的人,你願不願意重新思考這場抗爭的「公共性」,並且試著省思:「依法行政」究竟該不該是處理社會爭議的至高原則呢?
話說回來,「臥軌」很稀奇嗎?非也,請看「臥軌抗議的系譜(迷你版2010-3)」(http://goo.gl/gp3Pt)。
參考資料:
1996年 首見工運臥軌 @ 聯合報 2013/02/06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7687256.shtml
臥軌抗爭 聯福員工獲宣告緩刑 @ 中國時報 1997/07/09
http://bbs.nsysu.edu.tw/…/…/M.946630185.A/M.946630317.D.html
重返臥軌點 關廠工人要王如玄出面 @ 新頭殼 2012/08/06
http://history.n.yam.com/…/life/20120806/20120806692522.html
關廠工人癱瘓台鐵月台即時報導 @ 苦勞網 2012/08/10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0041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臥軌抗爭即時報導 @ 苦勞網 2013/02/05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2746
整理、撰文/林佳禾
圖片來源/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鐘聖雄拍攝)
http://pnn.pts.org.tw/…/wp-con…/uploads/2013/02/EDD_738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