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想像與虛構】
之前有個說法,大概是說散文和小說的區別,在於散文是真實的,小說是虛構的。
這次分享的這篇文章,討論的也是散文,作者王充閭提到「生活的真實是基礎,藝術的真實是手段」的看法,甚至舉了《史記》《左傳》中的例子來說明散文寫作時的創作技巧。
一起來看看他的說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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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想像與虛構 / 王充閭
一
如何處理好歷史真實與藝術真實的關係,這是歷史文化散文寫作中經常碰到的一個問題。散文必須真實,這是散文的本質性特徵,一向被我們奉為金科玉律;而散文是藝術,惟其是藝術,作者構思時必然要借助於栩栩如生的形象和張開想像的翅膀;必然進行素材的典型化處理,作必要的藝術加工。兩者似乎存在著矛盾。尤其是,歷史是一次性的,它是所有一切存在中獨一以「當下不再」為條件的存在。當歷史成其為歷史,它作為「曾在」,即意味著不復存在,包括特定的環境、當事人及歷史情事在整體上已經永遠消逝了。在這種情況下,「不在場」的後人要想恢復原態,只能根據事件發展規律和人物性格邏輯,想像出某些能夠突出人物形象的細節,進行必要的心理刻畫以及環境、氣氛的渲染。因此,海德格爾說,歷史的真意應是對「曾在的本真可能性」的重演。史學家選擇、整理史料,其實就是一種文本化,其間必然存在著主觀性的深度介入。古今中外,不存在沒有經過處理的史料。這裡也包括閱讀,由於文本是開放的,人們每一次閱讀它,都是重新加以理解。
很難設想文學作品沒有細節描寫,因為它最能反映人物的情感與個性。《史記》中寫漢初名相「萬石君」石奮一門恭謹,就採用了大量細節。石奮的長子石建謹小慎微,有一次書寫奏章,皇帝已經批回來了,可是,他還要反復檢視,終於發現「馬」字有誤:這個字四點為四足,加上下曲的一筆馬尾,應當是五筆,現在少寫了一筆。他驚慌失措,唯恐皇帝發現了怪罪下來。石奮的少子石慶,一次駕車出行,皇帝在車上問有幾匹馬拉車,他原本很清楚,但還是用馬鞭子一一數過,然後舉起手說:「六匹。」小心翼翼,躍然紙上。太史公通過這些細節,寫出了當時官場中那種終日戰戰兢兢、恭謹自保的政治風氣。
明代思想家李贄講到藝術創造時,說一個是「畫」,另一個是「化」。畫,就是要有形象;而化,就是要把客觀的、物質的東西化作心靈的東西,並設法把這種「心象」化為詩性的文字,化蛹成蝶,振翅飛翔。這就觸及到散文寫作中想像與虛構這一頗富爭議的話題。近年來,隨著新生代作者的闖入,小說家、學者的加盟,以及跨文體寫作的出現,散文創作出現了許多新的情況;特別是作家的主體意識在不斷增強,已不滿足于傳統散文單一的敘述方式,而是大膽引進西方的多種表現手法,吸收其他文學門類的寫作特點,輔之以象徵、隱喻、虛擬、通感、意象組合等藝術手法,意識流動,虛實相間,時空切換,場景重疊,使散文向現代性、開放性拓展。
事實上,早在「散文的想像與虛構」成為問題之前,有些作家已經在悄悄地進行著大膽嘗試了。出現於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的散文家何為的《第二次考試》,是一篇優秀的散文作品,曾經被選入中學語文課本。可是,許多人都知道,它卻是經過想像與虛構,對真人實事進行大膽加工的產物。1956年上海合唱團招考新團員,一名女青年報考,由於考試前夕她在楊樹浦參加一場救火,弄倒了嗓子,以致影響了考試成績,但合唱團還是破格錄取了她。何為當時正在醫院休養,聽家人講述了這件事,便在事實的基礎上進行了藝術加工:設計出第二次考試的情節,加進了蘇林教授這個關鍵性人物,改換了女主人公的名字;文中陳伊玲身著「嫩綠色的絨線上衣,一條貼身的咖啡色西褲,宛如春天早晨一株亭亭玉立的小樹」,實際也並非如此,是作者為了加強形象的感染效果,從所住醫院一位實習醫生那裡移植過來的。
這個典型事例說明了,生活的真實是基礎,藝術的真實是手段。前提是散文是藝術,而且是一種側重於心靈表達的藝術。黑格爾指出:「藝術作品既然是由心靈產生出來的,它就需要一種主體的創造活動,它就是這種創造活動的產品;作為這種產品,它是為旁人的,為聽眾的觀照和感受的。這種創造活動就是藝術家的想像。」「在這種使理性內容和現實形象互相滲透融會的過程中,藝術家一方面要求助於覺醒的理解力,另一方面還要求助於深厚的心胸和灌注生氣的感情。」
二
今年三月中旬,我率領大陸作家代表團訪問臺灣,到日月潭觀光,接待我們的是南投縣文化局長,他是一位文學博士。在同我們交談時,他直率地說,總覺得作家們想像力不足,有時過於拘謹。他說,有一次訪問日本,見到了楊貴妃的墓,便問有關人士「根據何在」。答覆是:「你們中國古代的白居易寫得很清楚嘛!」博士反詰:「楊貴妃不是死在馬嵬坡嗎?《長恨歌》裡分明講:『六軍不發無奈何,宛轉娥眉馬前死』。」答覆是:「《長恨歌》裡還講:『忽聞海上有仙山,山在虛無縹緲間。樓閣玲瓏五雲起,其中綽約多仙子。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膚花貌參差是』。海上仙山在哪裡?就是日本嘛!」博士說:「這種顛倒迷離的仙境,原都出自當事人與詩人的想像。」答覆是:「什麼不是想像?『君王掩面』,死的是丫環還是貴妃,誰也沒有看清楚;所以才說『馬嵬坡下泥土中,不見玉顏空死處』。」就這樣,生生造出一個「貴妃墓」來,結果還振振有辭!
歷史散文創作講求真實,關於史事的來龍去脈、真實場景,包括歷史人物的音容笑貌、舉止行為,都應該據實描繪,不可臆造;可是,實際上卻難以做到。國外「新歷史主義」的「文學與歷史已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鴻溝」,「歷史脫離不了文本性,歷史文本乃是文學仿製品」,「歷史還原,真相本身也是一種虛擬」的論點,我們且不去說;這裡只就史書之撰作實踐而言。錢鐘書先生在《管錐編》中有過一段著名的論述:「《左傳》記言而實乃擬言、代言」,「如後世小說、劇本中之對話、獨白也。左氏設身處地,依傍性格身分,假之喉舌,想當然耳」。「上古既無錄音之具,又乏速記之方,駟不及舌,而何口角親切,如聆罄咳歟?或為密勿之談,或乃心口相語,屬垣燭隱,何所據依?」原來,「史家追敘真人實事,每須遙體人情,懸想事勢,設身局中,潛心腔內,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幾入情合理。蓋與小說、院本之臆造人物,虛構境地,不盡同而可相通;記言特其一端」。其實,早在先秦時期,孟軻讀過上古時的典章文獻彙編《尚書》中關於「周武王伐紂,血流漂杵」的記載,就曾提出過疑問,從而說了一句分量很重的話:「盡信書,不如無書。」到了宋代,當學生問到「《左傳》可信否」時,著名理學家程頤的回答是:「不可全信,信其可信者耳。」
我們再來看被奉為信史和古代散文典範的《史記》。司馬遷在《項羽本紀》中詳細記錄了鴻門宴的座次,說是項羽和他的叔叔項伯坐在西面,劉邦坐在南面,張良坐在東面,範增坐在北面。為什麼要作這樣的交代?因為有范增向項羽遞眼色、舉玉玦,示意要殺掉劉邦的情節,他們應該靠得很近;還有「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而項伯用自己的身體掩蔽劉邦,如果他們離得很遠,就無法辦到了。司馬遷寫作《項羽本紀》大約在西元前94、95年前後,而鴻門宴發生在西元前206年,相距一百一十多年,當時既沒有錄相設備,而戰爭年代也不大可能有關於會談紀要之類的實錄,即使有,也不會記載座次。那麼,他何所據而寫呢?顯然靠的是想像。
三
中國文學史上還有一個典型事例。《古文觀止》中有一篇《象祠記》,作者為明代著名思想家王陽明。當時,貴州靈博山有一座年代久遠的象祠,是祀奉古代聖賢舜帝的弟弟象侯的。當地彝民、苗民世世代代都非常虔誠地祀奉著。這次應民眾的請求,宣慰使重修了象祠,並請流放到這裡的王陽明寫一篇祠記。對於這位文學大家來說,寫一篇祠記,確是立馬可就;可是,他卻大費躊躇了。原來,據《史記》記載,象為人狂傲驕縱,有惡行種種,他老是想謀害哥哥舜,舜卻始終以善意相待。現在,要為象來寫祠記,實在難以落筆:歌頌他吧,等於揚惡抑善,會產生負面效應;若是一口回絕,或者據史直書,又不利於民族團結。反復思考之後,他找到了解決辦法:判斷象的一生分前後兩個階段,前段是個惡人,而後段由於哥哥舜的教誨、感化,使其在封地成為澤被生民的賢者,因此死後,當地民眾緬懷遺澤,建祠供奉。《象祠記》就是這樣寫成的。其中顯然有想像成分,但又不是憑空虛構。因為《史記·五帝本紀》中,有舜「愛弟彌謹」,「封帝象為諸侯」的記載。據此,作者加以想像、推理,既生面別開,又入情入理。用心可謂良苦。
這在西方也早有先例。古希臘史家修昔底德《伯羅奔尼薩斯戰爭史》中,演說辭佔有四分之一篇幅。修氏自己承認:「我親自聽到的演說辭中的確實詞句,我很難記得了,從各種來源告訴我的人,也覺得有同樣的困難,所以我的方法是這樣的:一方面儘量保持接近實際所講的話的大意,同時使演說者說出我認為每個場合所要求他們說出的話語來。」
顧頡剛在《古史辨》中說:「我以為一種故事的真相究竟如何,當世的人也未必能知道真確,何況我們這些晚輩。」這話不假。我們都看過《羅生門》這部影片,對於事件的真相,在場親歷者言人人殊。所以,有人說,「史,就是人們口上的一撇一捺。」看來,堅持歷史事件包括細節的絕對真實,「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當然,這種想像必須是有限制的,要在尊重客觀真實和散文文體特徵的基礎上,對真人真事或基本事件進行經驗性的整合和合理的藝術加工,必須避免小說化的「無限虛構」或「自由虛構」;特別是有些散文種類是不能虛構的,比如,關於現實中的親人、友人、名人的傳記以及回憶性、紀念性文章,都是寫作者同時代的親歷親見親聞的事,與事涉遠古或萬里懸隔迥然不同,必須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絕不應隨意地想像、虛構。須知,這類散文美學效果的實現,是借助於其內容或主體的豐富而特殊的客觀意蘊,真實與否,影響是至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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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楊德昌導演逝世十四週年,對於他,已無須談論太多,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去看那些電影,去看他鏡頭下的臺灣,以及臺灣的種種具象的、抽象的、冰冷的、紛亂的人事物,推一本書《再見楊德昌》,然後,推他所有的作品 ——「我們何其幸運地生長在這個不幸的時代。(We are luckily unlu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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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非建議順序,單純列出幾部,先來看《#青梅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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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念真說:「其實楊德昌有一核心主題:時代變革中,人在其中的生存到底適不適合?孝賢扮演的角色是在迪化街賣布的,正尋求一種轉變,思索要不要到國外做生意,但受限於個人認知或本身的性格,註定會受到挫折。有一場在 Pub 的戲,那些知識份子在講些無聊的笑話,對方聽到他是賣布的,不屑的態度溢於言表。阿欽也是被時代所犧牲,他年輕時候是打少棒的,後來少棒沒了,他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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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去天水路找朋友,看到一個傢伙在賣甘蔗汁,他竟把攤子整個推到路上來賣,警察前來驅逐,他不肯挪動,警察無計可施便走了。那個攤子上掛了三張照片,都是他跟蔣經國握手的畫面。出於編劇本能,我就去跟他聊天。他說,他從中學時代就被抓去練拳擊,成為國手,有一年,準備赴加拿大參加奧運,但那年加拿大已經和中國建交了,竟拒絕台灣代表團入境。台灣大隊人馬在日本等簽證,等到最後仍然沒能參加。回來後,他就去當兵了,退伍之後,什麼都不會。他說:『我要生活啊!我為了國家這樣練拳擊,練到最後也沒有機會!』那張照片就是他參賽前受蔣經國召見所拍下的。他覺得國家沒有照顧他,他這一輩子都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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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這個故事講給楊德昌聽,他覺得很有意思,後來還很高興打電話給我,說:『我們應該把這個弄出來,我已經想到題目了!』他常這樣,劇本還沒想之前,想題目、想海報、想工作人員要穿的 T 恤想得很高興,像小孩子一樣。他講了一個題目我覺得很棒 ───《業餘生命》。亦即三十歲之後的生命全是業餘的,因為生命在此之前已經過完了。以演藝界的人為例,可能三十歲之前所有掌聲就已經得光了。《青梅竹馬》裡,阿欽那個開計程車的角色基本上就是業餘生命,是一個挫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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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吞不吞的下那口氣?會否覺得自己被虧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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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看《#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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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德昌導演刻劃著純真的失落、道德的崩毀與理想主義者的殞逝,那時候的人們極其壓抑絕望、迷惘挫敗,無力改變現狀的父母將一切希望放在孩子們身上,用功讀書成為唯一一條出路,不安瀰漫的社會氛圍似乎一觸即發,族群對立,械鬥滋事,然而始終沒有人死的像個英雄,只能活著見證自己變成一個惡人,變成一個被大時代殺死的恐怖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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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一則撼動社會的情殺案件背後,不只關注著 1960 年代的日常生活,同時掀開存在於社會新聞裡的人之價值,透過鏡頭探問著究竟是什麼樣的環境、是什麼樣的因素,導致一個毫無前科的高中生成為滿身血污的殺人兇手?帶有史詩氣勢的《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英文喚作「A Brighter Summer Day」,重點就在「Brighter」,有比明亮更明亮之處,周遭就有比黑暗更黑暗之處,手電筒光線所及成為光明與希望,也因太過刺眼只能看見一半的真相,其他陰影滿布的地方則彷彿更加混沌不清,潛伏一旁的暴力蠢蠢欲動,價值觀不停偏斜擺盪,無論大人或是孩子都難以在顛沛流離中想像未來的自己的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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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澄澈而直接的雙眼於卡奇色制服堆裡顯得格外與眾不同,比起同齡的朋友他略顯沉默壓抑,臉上讀不出任何情緒,沒辦法真正融入不良少年的幫派核心,也沒辦法過著完全遠離紛擾的學生生活,不上不下的成績只能考上建中夜校,就如生於公務員外省家庭的狀況。張家的父母無可挑剔,媽媽勤儉持家,爸爸有自己不容動搖的原則,不但適時傾聽孩子的想法,為孩子據理力爭,也身體力行教導下一代做人必須光明磊落問心無愧,自己的未來要憑著自己的雙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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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警備總部的人登門將父親帶走的那一天,直到白色恐怖真正在張家掀起驚濤駭浪的那一天,一顆又一顆的大型冰塊靜置走廊,一疊又一疊的空白稿紙擺在眼前,以失去時間感的精神壓力呈現人們漸漸產生斷裂的過程,原來國家比任何人都更清楚我們的人生,原來個體的命運從來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原來過去深信不疑的公理正義都是滿紙荒唐言,比起貧窮,絕望才會真正讓人變得滄桑、憔悴、黯淡與不堪,只見他茫然盯著桌上的食物,卑微請求老師網開一面,再也抬不起頭面對如此踐踏人性的國家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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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凡善良、公平、正義等擲地有聲的名詞,並非有錢人的餘裕或底層者的嘲諷,也不是崇高空泛的道德標準,那些拚命守護的,就是為了下一代的目光與希望,往往等到事情發生了,才會知道父母對孩子造成的影響有多麼深遠。Honey 不惜代價對抗、維繫小四最後一線理智的,都是小明,是純真與救贖的象徵,然而一句當頭棒喝「我和這個世界都是一樣不可改變的」,意志的斷裂巨大到再也無法挽回,不可以被人瞧不起,不可以被世界的醜陋吞噬,那一把短刀殺死了愛,殺死了過去的小四,也殺死了一切理想中的美好期許,時代將青春、信念摔得粉身碎骨,只留下了選擇在風中搖擺的草,殘破地隨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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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看《#恐怖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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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疏離、壓抑、暴力、無解,交疊在楊德昌質樸且暖色調的台北日常恐怖之中,鏡頭下這群人困在無限循環、一成不變的日子裡,他們以為人生應該要有另外一種模樣,不缺物質的執意追求虛幻的精神生活,手頭不寬裕的以為擁有金錢便能迎來新的起點,是每位理想主義者不偏不倚走向憤世嫉俗,也就是恐怖份子的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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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鏡頭下的台北是一個很雜亂的、拼湊的城市,沒有統一的建築與美學。楊德昌有句名言:『我們何其幸運地生長在這個不幸的時代。』身為戰後這一代,我們經歷過台灣非常破落而貧窮的階段,早期又面臨戒嚴,必須反抗威權、反抗貧窮、反抗這個破敗的城市,由此給我們帶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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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念真認為,臺灣最好的電影有兩部,一是楊德昌《恐怖份子》,二是侯孝賢《童年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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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似平靜的舊時台北,參差不齊的老舊公寓比鄰錯落,以槍聲劃破天際,也以槍聲劃下句點,三條故事線有條不紊地穿插、糾纏,慢慢收攏成一個故事,巧妙透過後設手法導向亦真亦假的結局。李立中和周郁芬一對中產階級夫妻,有潔癖的先生雖然收入足以餬口,但自私自利的他職場始終不順遂;婚後求子不得,足不出戶的妻子專注於撰寫小說,卻因生活百無聊賴而坐困愁城,無法突破寫作瓶頸,一日,一通匿名來電,讓她下定決心為自己的生活做出改變。來電的就是位混血少女,也是楊德昌開始構思《恐怖份子》的契機,如實反應台灣當年美軍駐紮的時代背景,母親活在逝去的西洋老歌之中,年紀輕輕的淑安則與不良少年為伍,為了金錢成為行竊慣犯,長期遊走在法律邊緣。因一條故事線再衍生另一條故事線,又因另一條故事線而發展出另一個完整的世界,家庭寬裕的少年攝影師小強愛上內心虛構的神秘少女形象,拼拼湊湊出看似合理的故事,每個人看見了部分的真相,每個人也同時被蒙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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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虛構?什麼是真實?風一吹,照片中的人就變得零碎,彷彿她是拼湊而來的。整個城市也是一樣,這是一個拼湊的世界,每個人看到的都只是一部分,並非真實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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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凝視著自己的照片,照片裡的眼神斜斜盯著男孩的位置,男孩從那處望向了女孩,三個畫面在短短幾秒的剎那建構出抽象而立體的空間,似乎時而行走於夢境,恍惚置身於現實,台北就宛若一個庸俗沉悶、乏善可陳的夢,彼時是,現在仍是,人人嚮往自由,人人求而不得,無論你腳踏實地過日子,或是企圖與眼前困境對峙,都無可避免一步一步靠近背後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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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中,大台北瓦斯球代表的是一個快要爆炸的東西,暗示著危險,楊德昌鏡頭下的城市好像都走在邊緣上,隨時會發生狀況,跟他的個性很像,因為他事一個很敏感、細膩的人,看什麼事情都覺得不太對勁。就像《一一》裡頭,洋洋喜愛拍人家背部,這其實貫穿了他所有創作,楊德昌在看人的時候,總看到別人沒看到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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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看的是《#一一》,最喜歡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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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婚禮開始,以葬禮作結,這些都是平凡無奇隨處可見的生活,也會發生在我們成長過程中的事,卻以溫柔的電影語言交織成文化背景之下的共同回憶與課題,在多年後依舊發人深省。簡家的主要收入來源是撐起台灣經濟奇蹟的代表性族群之一,也就是中產階級與中小企業,無須終日為錢勞心傷神,但人生不會因此而少些煩惱。爸爸 NJ 和幾名同儕合夥開創一間電腦公司,妻子敏敏是標準的家庭事業兩頭燒的職業婦女,兩夫妻膝下育有正在就讀北一女的女兒婷婷,和八歲的兒子洋洋,這一家人面對小舅阿弟的婚禮的同時也面臨長輩的腦溢血昏迷,NJ 甚至在圓山飯店巧遇了初戀情人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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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壓抑的中年男子,幾乎可以說是吳念真的化身,NJ 的父親形象,也可於李安「父親三部曲」中清楚察覺,傳統定義中一家之主的特質,如此衝突而缺乏溝通的家庭樣貌,從不同時代、不同年齡層都能窺見父親威權角色與早期家庭結構的瓦解。努力撐起一個家的背後,也有我們未曾發覺的浪漫餘暉,是不是人總有一天都需要在現實生活與理想愛情之間擇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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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NJ 與阿瑞的日本、婷婷與胖子的台北交織成了愛情詩篇,此端是自己久別重逢的年輕歲月,彼端則是女兒摸索愛情的未知期待,彷彿換了一個時空,婷婷也經歷了爸爸曾經走過的路,只是可能在愛與不愛之間就這麼毫不留情地一分為二。生活在台北,任誰都曾去西門町看電影,任誰都曾踏過無數次的武昌街,任誰都曾獨自佇立在車燈閃爍的路邊拼湊破碎的心,任誰都曾在吵雜壅擠的世界裡備感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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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是時代的縮影,從街道、天橋、紅綠燈平凡的日常畫面裡我們看到光陰流逝的證據,也感受著台北獨特的城市韻味。《一一》更是社會的縮影,每個角色在我們生活中都不陌生,有先上車後補票,也有發乎情止乎禮,有看似美滿的家庭,也有複雜紊亂的鄰居,有為求利益不擇手段的嘴臉,也有盼以真誠待人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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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可以裝,老實可以裝,交朋友可以裝,做生意可以裝,那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是真的?」短視近利、投機取巧,許多企業奉行利益擺第一的宗旨,公司需要賺錢是天經地義,卻非以長久經營的角度思考,於現在的食安危機、黑心食品、詐騙猖獗、缺乏國際競爭力等層出不窮的問題上浮現,畢竟有所得的同時都必須付出代價,這些代價都將落在下一輩的肩頭上。NJ 憤而掛上電話,拒絕接觸公司決策,也許惱怒的不只其他人的反反覆覆,而是此類罔顧未來和台灣商譽行為,如此成就經濟起飛錢淹腳目的共業,之後則必須由洋洋這個世代的年輕人慢慢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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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人尋味的名稱「一一 A One And A Two」,無論指的是兩個人、人與人,還是存在於每個角落的二元對立,也就是洋洋始終想捕捉的「後腦勺/看不見的後面」,都給人異常豐富的留白與思考空間,好與壞、對與錯、愛與不愛、真誠與偽裝、年輕與遺憾、喜宴與喪禮、送往與迎來,從楊德昌的鏡頭之下感受到的,是每個人看似互動密切又形影疏離的灰色地帶,更隱約透露出了一種反璞歸真的成熟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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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述的文字除電影台詞外皆出自王昀燕《#再見楊德昌》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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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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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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