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打假球而打假球,國民黨提「藍色恐怖」法案給誰看?】
戒嚴時期,許多人因為主張台灣獨立,遭國民黨政府以刑法一百條「意圖顛覆政府」而入罪,致使白色恐怖的悲劇不斷發生。解嚴後,歷經一番抗爭,才完成刑法一百條的修正,令「思想犯」走入歷史。
今天,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卻是一部視人權保障與言論自由為無物的草案,再次驗證了「只有國民黨才能超越國民黨」的定律。
草案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只要「意圖危害」中華民國,無論境內境外,都將視為敵對組織;如果這還不是刑法一百條復辟,什麼是刑法一百條復辟?另外,草案第三條不但強制公務員對「國家名稱」要有標準答案,箝制言論自由,更公然挑戰憲法第五十二條總統刑事豁免之規定。這樣的違憲條款,國民黨好意思端出來嗎?
國民黨為了打假球而打假球(緩解我們提出反滲透法的壓力),情急草率提出這部違憲草案,營造「藍色恐怖」氛圍,到底是做給國人看,還是做給中國看?
#參加國共論壇算不算通謀敵對組織
#照國民黨版草案吳斯懷最輕也是無期徒刑
#台灣不需要藍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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