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諭:『進入立法院後,針對精神衛生相關的議題,#我們質詢了無數次,也積極地提出政策方向、#召開多場公聽會及記者會,更在全國各地以及校園內進行倡議以及對話。終於在去年底,#我們整合了各界的意見提出《#精神衛生法》#全案修法版本。』『#行政院卻遲遲不肯提出相對應的版本,#更別說在委員會有任何排審、#修法的跡象。修法只是補起社會安全網的其中一個環節,但 #如果連這個環節都不肯做,要如何讓民眾相信政府的決心?』
Re: [新聞] 屏東傷人案 王婉諭揭社會安全網嚴重漏洞:遺憾了然後呢? https://disp.cc/b/163-e8Os |新聞原文【三立報導。僅供參考】 https://disp.cc/b/163-e8Ot |臉書原文 https://www.facebook.com/102002721267282/posts/427638838703667/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麗娜新聞稿(4.20) 高雄國土計畫草案擬定 陳麗娜要求都發展加緊腳步、力求完備 國土計畫公告實施,高雄計畫草案應於今年7月底提出。市議員陳麗娜指出,市府目前尚未舉辦相關公聽會,步調過於緩慢。要求都發展應趕快擬訂即能維護民眾權益,又能有利高雄未來發展的都市發展計畫。 都發局長李怡德表示,有在...
召開多場公聽會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遺憾了然後呢?遲不修法的《精神衛生法》,什麼時候才能補破洞?
這幾天屏東發生了一件震驚社會的矚目案件,一名具有傷害前科的男子在超商攻擊店員,造成了年僅 30 歲的店員受到嚴重傷害,根據報導指出,該名男子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已經啟動強制就醫程序。
此時此刻,我最關心的是被害人以及家屬們,是否得到足夠的支持與協助,度過這一段難熬的時間?
被害人雙眼受創,往後恐怕仍要面對諸多困境,而且,頓時失去了工作與經濟收入,接踵而來的,是手術及照顧的龐大費用,然而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的審議平均長達半年之久,這段期間他們的經濟支持是否足夠?
除了身心的重創,接下來被害人即將面對的是漫漫的司法過程,這些他們所面臨的不幸困境,我們的國家除了事發當下的慰問及遺憾之外,後續必須要提供更多的保護與支持。
類似的案件在這幾年間不斷上演,然而,每當發生精神危機事件時,除了遺憾、憤怒,社會大眾更想知道的,是我們的政府和社會還能做些什麼,來避免這樣的悲劇一再重演?
此次屏東傷人案的行為人其實已有長期就醫的記錄,但是卻反覆地往返於「病房」與「家門」之間,在社區中沒有足夠的支持機構與網絡,能夠成為病人在社區中生活的支點。
這也再次凸顯了我們一再強調在社會安全網中的嚴重問題,除了醫院與返家之外,中間的轉銜機制、甚至是離院前的評估,都相當缺乏。
理想的社區服務,重視的是病人、照顧者與家庭的整體生活。藥物與住院能協助穩定疾病,離開醫院之後,則需要有社區精神復健機構、到宅深度服務、社區據點型服務、居住服務、家屬支持服務、同儕支持服務、危機支持服務、支持性與庇護性就業等服務等來承接。這些服務在國內外,其實都有具成效的經驗,但是,仍極度缺乏中央政府在政策與經費上的支持。
目前所謂的中央所提出的強化社會安全網政策,事實上也只是一再地將壓力下放給第一線的社工人員,導致資源及人力上嚴重的分配不均,也凸顯了政府長年以來不夠重視心理衛生政策的問題。
去年,在我們所舉辦的《精神衛生法》的修法公聽會中,第一線醫療人員表達實務上所面臨的困境,是面對病人的醫療自主權、家屬的束手無策、以及民眾對社會安全的關注,精神醫療從業人員夾在其中,往往進退兩難。
甚至在協助強制住院治療的業務時,因涉及病人人身自由的拘束,後續陷入訴訟糾紛的處境。因此,無論是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或其他替代處遇的審酌與決定,我們認為都應由司法單位為第三方裁定,衡平「病人自主」、「醫療需求」、與「社會安全」的重大爭議。
還記得 蔡英文 Tsai Ing-wen 總統先前在就職演說提及:「精神疾病、藥癮與家庭暴力等問題,不只是個人或家庭的事,更是政府的事。當家庭無法妥善照顧這些患者時,政府就有責任介入協助」。
然而現實是,目前積極介入的狀況恐怕仍遠遠不足,亦或是方向錯誤,長年缺乏完善的心理衛生機制,導致危機因應與處理機制仍然相當不足,精神疾病病人與家庭照顧者,需要的社區支持服務,更是付之闕如。
進入立法院後,針對精神衛生相關的議題,我們質詢了無數次,也積極地提出政策方向、召開多場公聽會及記者會,更在全國各地以及校園內進行倡議以及對話。終於在去年底,我們整合了各界的意見提出《精神衛生法》全案修法版本。
但,讓人不解的是,已經多年未修的《精神衛生法》,早已不那麼符合現今的社會情勢,行政院卻遲遲不肯提出相對應的版本,更別說在委員會有任何排審、修法的跡象。
修法只是補起社會安全網的其中一個環節,但如果連這個環節都不肯做,要如何讓民眾相信政府的決心?
取而代之,卻是在每當類似的事件發生時,只能看到行政官員出面表達遺憾、抱歉、會努力。
一次次的事件,往往是社會中出現了許多漏洞之後造成的結果,我希望我們的政府除了遺憾之外,能給予社會大眾更實質的具體改進措施,才有可能避免下一個悲劇發生。
召開多場公聽會 在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台灣網站)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溫管法修法,綠色和平的4大訴求】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即將於今年修法,本週綠色和平參加環保署舉辦的座談會,於會中提出四大訴求,希望政府於溫管法修法上,別再重蹈用電大戶條款的覆轍(召開多場公聽會後仍以企業意見為重),採納環保團體們的訴求。
1⃣️ 2050碳中和是必要目標
溫管法的現行草案減碳時程空泛,僅將2050年碳中和設為「努力願景」,然而,臺灣前六大貿易夥伴都訂定了碳中和發展目標,中國、日本、韓國也都在 2020 年底相繼宣示碳中和目標,綠色和平呼籲環保署草案應有更積極減碳規劃,以 2050 年達成碳中和為必要目標,提出明確的時程表,才能帶動後續的政策討論和社會準備。
2⃣️ 碳定價要設定最終目標
以市場機制訂定有效的碳價、碳費或是碳稅等,是減碳最主要的一個政策工具,但在現行草案中並未設立最終目標,若以現行規劃的每公噸收取新臺幣100元,對於 #加速減碳工作毫無幫助。
環保署先前已委託倫敦政治經濟學院( LSE)學者進行碳訂價研究,報告明確指出可從每公噸300元開始 #逐年增加。根據綠色和平的研究,若只用碳定價政策幫助減碳,要達到 2030 年溫室氣體減排 20% 的目標,有效碳價至少要訂在每公噸新臺幣1000~2500元之間,接近世界銀行所建議的 50~100 美元;若要在 2050 年達到減碳 50%,有效碳價就要更進一步提升到每公噸 3400~7000元。若要真的達到淨零碳排,價格更遠遠不只如此。
因此,為避免未來於子法擬定碳定價價格時,重演用電大戶條款的慘痛經驗(不斷放寬標準、降低規定),以至最後對減碳工作的助益甚微,應在溫管法(母法)即設定出碳定價價格的最終目標,讓碳定價可 #真正發揮加速減碳的效用。
3⃣️加入公民訴訟權
氣候變遷嚴重衝擊人民的生活,而溫管法具有極強的環境公義性,卻未賦予人民及團體提起氣候訴訟的權利。多年來,面對中央或地方政府在減碳疏於執行的情形,民眾即便有意監督、努力對外倡議,卻苦無手段 #實質影響政策方向。
4⃣️中央、地方氣候行動整合
縣市政府陸續提出2030年、2050年減碳目標,甚至高於中央中期目標(2030年減碳20%),臺北市也規劃2050年淨零碳排。如果各縣市政府可以為了自身轉型、國際聲譽、社會共識提出減碳目標,中央與地方的氣候行動應該加以整合,研擬更長遠的計畫,呈現於地方氣候因應會報/執行方案成果報告。
召開多場公聽會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陳麗娜新聞稿(4.20)
高雄國土計畫草案擬定
陳麗娜要求都發展加緊腳步、力求完備
國土計畫公告實施,高雄計畫草案應於今年7月底提出。市議員陳麗娜指出,市府目前尚未舉辦相關公聽會,步調過於緩慢。要求都發展應趕快擬訂即能維護民眾權益,又能有利高雄未來發展的都市發展計畫。
都發局長李怡德表示,有在處理相關事宜,已成之國土計畫草案審議委員會,預定六月底會舉辦第一次公廳會。
陳麗娜上午在都市發展委員會質詢指出,國土計畫105年5月公告實施,此計畫將高雄土地區分成國土保育區等四大區分,都市計畫架構也與過去不同。新的計畫勢必影響許多民眾的權益與高雄未來發展。過去一直要求市府應趕緊因應,完成相關準備工作。時間很快過去了,市府到現在連一場公聽會都沒有舉辦。
目前新北市、台中市己舉辦多場公聽會,對大眾矚目的農地工廠召開多場公聽會,已有非優良農地未來可望就地合法有了共識。高雄同樣有很多農地工廠,陳麗娜建議都發局應該參酌台中市的作法,為高雄農地工廠解套。
國土計畫子法中央尚未訂定,都發局在訂定草案時可能會有抵觸未來子法的可能性。陳麗娜要求都發展應和中央多做滾動式溝通協調,希望能儘速提出即能維護民眾權益,又能兼顧高雄永續發展國土計畫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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