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疫情重點【新增107例本土、11例死亡;接種疫苗後死亡累積達67例;美國捐贈250萬劑莫德納疫苗抵台,將開放包括孕婦優先施打對象;警政署偵辦刑案出現實名制簡訊,內政部:必須主動排除不得使用】
台灣今(20)日新增107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確診案例,為啟動三級警戒以來的新低,今日新增11例死亡。施打疫苗已經累積144萬人次接種,疫苗不良事件通報系統(VAERS)已收到67例接種後死亡的報告,但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尚無死亡個案被判定與疫苗相關。」
繼6月初美國議員抵台宣布捐贈的75萬劑疫苗,昨天美國再加碼捐贈175萬劑,共250萬劑莫德納(Moderna)疫苗,已於今日下午4時30分抵達桃園機場,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與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則是親自到機場接機。陳時中表示,這批數量很大,已經超過之前的優先施打順位,將會再往下開放更多優先施打名單,包括孕婦也預計列入對象之一,但接種前仍須與醫師討論選擇最適合的疫苗。
總統蔡英文也在下午5點在線上發表談話表示,感謝美、日兩國政府,理解台灣遇到的困難, 願意伸出援手,蔡英文表示去年台灣第一時間援助需要口罩的國家,並用英文表示這是「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患難見真情,現在美、日兩國國內面對疫情,仍然願意給予台灣最多支援,表達對此由衷的感謝。
■新增107例本土,創三級警戒以來新低
今日新增107例本土案例,確診數最多的新北市也繼疫情爆發後首度低於50例,新增44例,其他為台北市31例、桃園市16例、台中市6例、新竹縣4例、苗栗縣3例與彰化縣、宜蘭縣及基隆市各1例。其中雙北地區以外縣市32例中,27例為已知感染源、2例關聯不明、3例疫調中;相關疫情調查持續進行中。
而桃園市今日一口氣新增16例確診,其中9例是國軍桃園總醫院的看護與病患,累計這起院內感染已經有13例。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雖然染疫的護理人員已經打了第一劑,但仍不具有完整保護力,還是會有染疫風險,但接種第一劑會降低重症。桃園市長鄭文燦則是宣布,國軍桃園總醫院暫停門診與急診3天,全院1,083人採檢,清零之後才會恢復。
此外,印度變異株Delta傳染力強已經是全球流行的主要病毒株,陳時中透露,目前規劃入境者完成14天居家檢疫後,需要再次採檢PCR,確定陰性後才能進入社區,這方向已經確定,這兩天決定後就會對外公布。等於是入境除了檢附陰性報告並居家檢驗14天外,更要再做一次入境普篩。
■疫情趨緩但交通量也增加,總統呼籲「別鬆懈」
新北市長侯友宜則是表示,總體趨勢是往下走,但新北市沒有鬆懈的本錢,仍鼓勵市民出來篩檢,衛生局將會先針對快篩陽性的做疫調,不等PCR結果出爐,爭取反應時間,仔細分析新北市的感染源頭,家庭群聚佔了5成,呼籲市民回家一定要清潔消毒,不要共食,盡量減低家庭感染發生。
雖然疫情稍緩,總統蔡英文在談話中表示,最近路上的人車增加,長期的警戒確實會讓人疲憊,但必須提醒國人,疫情稍微減緩情勢仍然嚴峻,千萬不要鬆懈。侯友宜則是提出數據顯示,台北捷運的搭乘人數比上週增加8%,國道五號車流比上週六上升52%、國道三增加32%、國道一號增加30%、高鐵比上週五增加72%,顯示交通運輸量都成長,還是要拜託市民疫情仍然嚴峻,盡量少出門。
陳時中則表示,疫情趨勢確實朝減少方向走,相關縣市的清零與社區傳播的採檢計畫都在進行中,但現階段的社區感染數與不明感染源都高於三級警戒標準,目前沒有考慮往下調整疫情警戒。
但陳時中補充,若要從三級降為二級,將會採取全國一致的做法,現階段低風險區域只要能維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有些要求的防疫強度可以稍微低一點,與高風險區與中高風險有些區隔,這部分會積極地來思考。
■死亡11例、接種後死亡報告累積67例
指揮中心公布今日新增11例死亡,男性5位、女性6位,年齡介於40多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4日至6月15日,確診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16日,死亡日介於6月15日至6月18日。
羅一鈞表示,其中有2例年紀較輕的死亡年齡分別是40多歲與50多歲,其餘都是60歲以上;而40多歲的死亡個案是一起家庭群聚,家中5人都確診,50多歲死亡則是確診個案,兩人均有腎衰竭與使用腹膜透析,其中40多歲的個案一度插管使用呼吸器,但仍因病情惡化而過世。
羅一鈞分析,目前的死亡個案有一半都是在5月發病,預估未來一週還會有死亡個案出現,但隨著6月疫情確診數下降,死亡的個案數也會逐漸下降,截至18日止,12,572位確診個案中,已經有7,496人解除隔離,解隔離比例來到59.6%。
大規模接種疫苗後,不斷傳出有死亡個案,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截至19日止,疫苗接種人數達到144萬6,608人次,涵蓋率為6.4%,其中31萬4,487人次為75歲以上長者,累計已經收到67件接種後死亡的報告,75歲以上有55例,已經有9件完成司法相驗解剖,大多與心血管疾病或慢性病相關,其中有1位是解剖後才驗出感染COVID-19,將會針對其家庭進行匡列與追蹤,目前尚無死亡個案被判定與疫苗相關。
莊人祥則提醒,若慢性病長者最近身體狀況不佳或病情不穩定,建議於身體狀況較穩定後再安排接種疫苗,此外考量最近天氣炎熱,建議長者避開高溫時段前往接種。
■美國捐贈250萬劑莫德納疫苗抵台,考慮開放給孕婦施打
昨天晚間美國在台協會(AIT)宣布將捐贈台灣250萬劑莫德納疫苗,華航派出有最新塗裝的777F型貨機運輸,從美國田納西州曼菲斯機場起飛,途經加州洛杉磯後裝載其他貨品後直接回台,比預期的時間提早30分抵達桃園機場。
陳時中表示,非常感謝美國政府,願意對台灣及時伸出援手,對美國政府與人民表達對誠摯的謝意,未來疫苗施打速度加快後,可以提高施打疫苗的涵蓋率。由於這一波疫苗數量很大,已經超過目前優先施打順序的人數,未來將會往下開放更多優先施打名單,孕婦也會在這波考量中,但不是強迫與指定,還是由醫師建議後選擇最適合的疫苗施打。
由於這波莫德納疫苗抵台後,累計國內取得的莫德納疫苗已經累積有289萬劑,超越AZ疫苗,成為台灣目前數量最多的疫苗廠牌,是否會在接種站提供廠牌名稱?陳時中表示,未來施打會有2種疫苗,但考量地方政府的儲存冷鏈狀況,會與地方政府來商量,哪種配發方式對於地方政府施打最方便,不同地方可能會有不同的疫苗廠牌,對民眾來說就是根據自己的順序來施打。
至於美國另一家疫苗廠Novavax正在準備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申請授權,陳時中今天也證實,我們向COVAX平台預定的疫苗中,有登記Novavax這款疫苗,就看COVAX平台怎麼配發。
■警政署偵辦時必須主動排除實聯制簡訊
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以〈我必須成為吹哨者〉為題,批評警方違反指揮中心「實聯制簡訊僅作疫調用途」的承諾,使用簡訊掌握嫌犯行蹤,要求指揮中心必須儘速反應。對此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明確表示,雖然這次偵辦警方是合法申請通訊監察,但在疫情這段期間,要求警政署如果偵辦時出現簡訊內容有實聯制必須主動排除、不得使用,避免引起外界不必要的誤解。
刑事局昨晚也對外說明,偵辦該案件的國際刑警科表示,為今年2月初偵辦電信詐欺刑事案件,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通訊監察,6月10日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2名犯嫌的搜索票,其中1位有准許,另1位則被駁回。
而被法官駁回原因,就是以追查過程曾運用1922簡訊商店代碼為由,但整起偵辦案件過程中並沒有向指揮中心申請調閱通聯,也沒有用到簡訊實聯制,刑事局強調偵辦過程中依法向法院申請通訊監察。指揮中心今則表示,該案件是監察過程中,發現語音與文字通聯紀錄中,有嫌犯在場所發送實聯制簡訊,並逐一核詐騙的調查,指揮中心沒收到申請也不會同意,而這起案件也沒有調取任何實聯制資料。
(文 / 嚴文廷;設計與資料整理/黃禹禛、何柏均;攝影/楊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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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區流行傳播大解盲:哪些是超級傳播事件?三級警戒政策夠即時嗎?全民防疫效果如何?】https://bit.ly/3wka2QH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2TFeFX0
【從武漢到世界──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即時脈動】http://bit.ly/2HMR2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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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名單」的推薦目錄: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名單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代為轉貼】劍青檢改聲明(110.6.11):
籲請柯文哲市長儘速糾正貴府衛生局防疫破口 針對病死猝死回歸衛生行政相驗優先並落實篩檢
一、本會連日聲明,大量住家病死猝死案件應儘速回歸行政相驗並落實篩檢,昨(10)日下午,衛福部石崇良次長於國會回應邱顯智委員提問時,已明確表示,「司法相驗跟行政相驗,他的時間程序上會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對於這種猝死,沒有明顯的其他外傷或他傷嫌疑,在醫療法裡面有特別規定,可以由醫師來進行診斷。所以對這一類的話,我們會研議用快篩的方式來取代PCR,這樣就會很快。他一篩完之後,20分鐘就可以知道有沒有反應。有的話,排除掉其他的原因之後,我們就可以以病死的方式來開立診斷書,就可以免除掉司法相驗的比較繁瑣的程序。」石次長為防堵破口,處置正確,本會高度讚許。
二、詎料,今日上午全國疫情視訊會議,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竟以:人力不足、「醫師恐無具備充足能力對屍體進行採檢」為由拒絕,並提議維持:「確診者」走行政相驗,「非確診者」走司法相驗之錯誤作法。本會對於北市衛生局以「非確診者」區分司法相驗之不當及違法,已經連續三天聲明詳述歷歷,然衛生局置若罔聞,反對理由怪誕。北市衛生局本有大量「行政相驗合約診所」及醫師群,本在運作之中,尤其屍體也是從鼻腔採集檢體,方式與活人完全一樣,甚至靜止不動,不會打噴嚏,其實更易採集,衛福部疾管署「傳染病檢體採檢手冊」早已頒行適用,首都衛生局所謂「醫師恐無具備充足能力對屍體進行採檢」,令人乍舌。
三、本會一再強調,病死猝死案件,由衛生局派醫療機構行政相驗先行,係第一時間確認是否病死、是否可能確診、即時對家屬及相關接觸者進行快篩、疫調和即時匡列,方能將可能重症死亡之高濃度病毒量截堵於最前線。若醫師認為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在完成必要疫調等處置後,當然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各地檢察官及法醫均有每日值班,全員待命奔赴現場,此方為正確防疫措施。倘若病死猝死之人,只要沒出現在台北市確診名單上,就一概定性以司法相驗,不進行前述正確處置,推說人力和醫師專業能力不足,這合理嗎?近日病死猝死案件愈來愈多,死後確診的案例也大量發生,是否要等到釀成更大災害,到時再回頭檢討發現,大量病毒都從這些死者遺屬的身上大量人傳人出去的,屆時悔之晚矣。
四、本會連續四日聲明,苦口婆心,非與政府為難,更非為自身安危,實係檢方第一線目光所及,充滿防疫破口,如不封堵,舉國覆巢之下無完卵。檢察官都了解,各地衛生局的人力和量能有限,絕對互相體諒,然水壩潰堤現前,不得不言。何況各地檢署的法醫師(檢驗員)更少,寥寥1到5人不等,遠低於各縣市合約診所特約醫師人數,面對龐大病死猝死案件,迄今均全力支援。然而,長期紊亂之司法相驗,面臨大疫,再不導正,將釀大禍。若台北市衛生局人力不足,或「醫師恐無具備充足能力對屍體進行採檢」,有專業能力不足亟待教育訓練之處,絕非以推拒方式解決,而應儘速謀求補強,本會在此亦代北市衛生局懇請中央及柯市長,盡力補充北市第一線醫護行政相驗及採檢專業相關資源。
五、末則,本會欣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5月31日,即已率先採取行政相驗優先原則,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流程亦採同解,該府今早更已與南檢協調確立行政相驗優先原則,據悉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及部分縣市衛生局也已與檢警達共行政相驗優先之共識,顯見各地衛生局已開始回歸正確做法,全島對死後確診防疫破口加強防堵,共同撥亂反正在即,尤其昨(10)日中央衛福部石崇良次長更已明確政策宣示,本會期待北市衛生局能儘速導正,回歸正確防疫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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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劍青檢改聲明(110.2.17):請「萬年二審」走下神壇 都回一審辦案
針對法務部109年度檢察官職務評定有關高檢署標準,及台中高分檢主任建議中檢檢察官「自請評鑑」乙事,本會聲明如下:
一、檢察機關一二審輪調歷練應全面實施,請「萬年二審」回一審辦案
台中高分檢部分主任長期脫離第一線偵查實務,甚少體察基層檢察官工作負擔,案件不思自行依法偵查,常有不適當的撤銷發回,甚至針對性撤銷發回,為基層檢察官所詬病,案件因此懸未確定而招致民怨,亦非新聞。自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推動實施一二審輪調歷練制度後,此類「舊二審」晉升為「萬年二審」,幾乎無法管考、無人監督,少數人更恣意妄為,久佔稱王將直到退休,等於擁有無限的權力,已成為阻礙檢察機關進步之疾患。如今情況益發嚴重,濫以「重大缺失」為由,恣意累計缺失件數,針對未順己意或持不同法律見解之基層檢察官濫施懲罰,近日更放話要中檢檢察官「自請評鑑」。本會呼籲法務部正視「舊二審」改革阻礙,應開始研議推動「舊二審」回到一審辦案,或者勸說或者勸退(休),亦籲請台中高分檢檢察長勿再坐視特定主任不當言行,禁止其等恣意發回、恣意評量缺失之權力,以免不懂裝懂胡亂命令,干擾中部地區基層檢察官辦案,保障中部地區民眾權益。
二、「高檢署審核意見表」程序及內容不當,請停止適用否則明文公告「僅供參考」
本會已於109年11月20日透過檢審會反映,法務部及高檢署「審核意見表」,已然違反法務部《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之程序,架空各地檢署「職務評定審議會」獨立評定之權限,「審核意見表」更添加《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所無的「高檢署業務檢查或再議評列重大缺失3件」指標,卻無完整配套,任由高(分)檢署檢察官自行秘密評判,其程序與內容均有違法不當,應予廢止停用。嗣經檢審會主席陳明堂次長當場裁示,審核意見表「僅供參考」,並請檢察司就函文語意誤解部分研議調整。
然本次職務評定過程中,「僅供參考」之審核意見表竟無端「死而復生」,淪為若干地檢署照抄引用之依據,使諸多地檢署職務評定審議會審查認為工作表現良好之檢察官,淪為遭提報法務部究責之羔羊,衍生程序混亂且考評不公的現象。當前基層偵查工作超重,風險極高,動輒得咎;反之,「萬年二審」高踞神壇,十幾年不辦案,重大缺失竟由「萬年二審」片面認定?法律見解或作法不同,是否屬於重大缺失?不符合「萬年二審」的習慣做法,是否屬於重大缺失?重大缺失的件數如何計算?內勤1件同時訊問4個被告,直接算你4件重大缺失,一次讓你超過3件破錶,是否有針對性?「萬年二審」迴避刑事訴訟法所定之自為偵查義務,「無辦案即無缺失」,輒以小故發回地檢署續查,同時片面濫行指謫基層檢察官「重大缺失」而大顯官威,制度面上顯已悖於「權責相符」之基本原則甚明。
高檢署「審核意見表」已遭台中高分檢有心人士濫用,本會建議直接停用,否則請法務部公告明示「僅供參考」,各地檢署收到高(分)檢署提報重大缺失時,若要納入職務評定不予良好的討論名單,應該提供該檢察官申辯機會,藉由一二審之間法理論述的相互說服形成案例與標準。
三、籲請優化檢察內勤實務,強化司法效能
我國現行犯逮捕後一律解送地檢署,未如歐美日法治國家解送法院由法官(或治安法官)辦理羈押具保,是有我國獨特之檢察官內勤制度。實務上,檢察官內勤24小時值班期間案量動輒7、80件,某些地檢署甚至破百件,春安或擴大臨檢期間,一個內勤檢察官連續訊問可能長達7、8小時,問到凌晨家常便飯,移送案件更是五花八門,小則酒駕吸毒,大則持槍殺人,近年來家暴、性侵、監護家中幼童等社會安全網繁複程序,最近司法院更開始研議推動精障罪犯「緊急監護」修法,這一切都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扣掉警察16小時檢察官只剩8小時,未來內勤檢察官十八般武藝樣樣要會,少做一項就是懲處,高張力、長時間的內勤偵訊,可謂是內勤檢察官的嚴峻挑戰。
此次爭議肇因於台中地檢署內勤一次同時訊問多位酒駕犯,然而據本會訪查,此作法並非該檢察官首創,於若干地檢署皆曾經內勤檢察官使用。雖法無明文許可,法亦無明文禁止,允當與否,本就見仁見智。但保持開放心胸鼓勵革新,乃制度改革之基石。高(分)檢署一概以無此慣例直接封殺,直接提報4件重大缺失及年度考評不良好,不僅過苛,更是扼殺任何變革於萌芽。實則,檢察官內勤的目的,是要確認羈押具保與否,與一般訊問為求發現真實之目的不同,憲法及法律亦限制拘禁不得超過24小時。本會認為,倘若當日解送人犯過多,為能於24小時內妥善處理,不排除例外容許內勤檢察官得針對酒駕、吸毒等證據明確之案類(僅需確認人別及初驗報告),在徵得被告同意後,可一次同時訊問多人或諭知多人具保、請回,使被告、家屬與辯護人能即早覓保處理之可能性,尤其在春安或擴大臨檢期間,更有開放彈性,簡化流程之實務需要,此與憲法保障人權本旨無違,實宜保持開放心胸,作為研議討論改良優化的作法之一。
多年來,法務部及高檢署未深入思索如何改良優化內勤,亦未賦予內勤足夠資源,連法警值班人力都不夠,那些「萬年二審」幾十年都不用熬夜值內勤,有何臉面指責地檢署內勤重大缺失。本會沉痛呼籲,請「萬年二審」回來一審辦案,如果捨不得放棄占缺,可以先申請回一審支援「內外勤辦事」,參加各地檢署之輪值排班(尤其高檢署緝毒安居專案期間)。國家法治能否進步,在於從憲法及法律精神去思索與推進制度改革,希望法務部及高(分)檢署能藉此機會,研議改進檢察內勤法制與實務,包括研議推動《刑事訴訟法》第92條有關准不予解送範圍自1年以下有期徒刑放寬至5年以下之修法,優化內勤制度,提供充足資源,於國於民皆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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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關於「高檢署審核意見表」適法性的討論:
🔥2020年10月,高檢署違法越權插手地檢署檢察官職務評定:
–〈檢仔聊齋(十五):培養乖乖牌檢察官?高檢署插手職務評定的惡果〉 :http://bit.ly/36Xa7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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