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萬驚警唔肯打針真醒目,台警爭住打争位入枉死城。
台北市中山分局電話 在 陳允萍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警察局關門~
在老東家警察局台東分局工作了那麼久, 印像中在警察局服務的時候從來沒看過分局的門口關起來的情況
一般而言警察局是不會關門了
除了鄉下的小派出所深夜會將門拉起來之外
我第一次看到警察局的鐵門拉下來, 上一次是很久以前,應該有20年了 當時的警察局正在演練丕基演習(一種警察局被攻擊如何防禦的想定計畫),那時候那個肅殺氣氛也是非常的令人毛骨悚然, 因為警察局做完蛋了其他的地方應該不用說了
歷史上警察局被攻擊整個失守的情況 比較有名的是中壢事件,那時候中壢分局因為原來也是國民黨的許信良在選 桃園縣長的時候在選舉的時候,發現當時的執政黨國民黨做票,人民群起激憤因而引發出不可收拾的群眾事件,導致後來整個警察中壢分局都被燒掉, 後來許信良還是高票當選桃園縣長
告訴我這件事情,是當時我在警察局外事課服務的時候一個同事告訴我的,因為他那時候是剛畢業的巡官,遇到這件事情也很無奈,只好把製服都反穿,所有的檔案都燒掉,帶著無線電和槍逃離中壢分局,回警官大學或是附近的派出所再集合,當時在分局服務的每個人都很狼狽甚至連 制服帽也反過來帶穿得像共匪一樣才逃過一劫( 當時是卡其色的製服 和高中生一樣)
另外一個分局 差一點被燒掉全面失守的案例就是現在的台北市警察局,以前有一個叫做城中分局( 台北市還沒改制直轄市之前叫第五分局),就在中山路上監察院對面,那年記得是民國77年我正在補習班補習,也體驗到了整個群眾事件的恐怖,非常肅殺的 氣氛,在深夜我無法離開博愛特區,被群眾和警察包圍,因此跑到重慶南路公路局南站那附近去觀看
我記得那次的事件應該是519或是520農民工運動, 後來看到晚上凌晨3點,也是看到城中分局那被人凌星的放火燒,然後鎮暴警察開始 在火車站前南陽街附近驅離群眾,從城中分局那裡一路追打著民眾,追到中華路那附近,民眾被驅散之後沿途放火、推倒車輛, 還有 偷竊電話筒內的錢 ,整個台北火車站前陷入火海, 還好有一些理智的民眾沒有將消防車及救護車燒毀,讓消防人員還可以去救治受傷的民眾, 後來我嚇到說不出話,趕快跑去躲在同學租的那個套房仲, 隔天早上才敢騎摩托車 公館住處,我記得那是解嚴後第的一年, 後來我考到二專聯招去台中勤益工專讀書, 但是無奈又遇到 經濟蕭條和不景氣,我於是也不怕死的也跑去當警察了,真的是佩服自己的勇氣!
如今再度看到分局關門,心有戚戚焉 , 再度想到以前戒嚴時期那段動盪的日子
還好現在分局關門只是搬家而已!
#祝福大家能夠有更好的工作環境
#以前這個地方實在是太狹小了
台北市中山分局電話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各位早~
昨天小吳檢在鳴人堂上寫的專欄,想必各位大小夥伴在讀到某些段落時,都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油然而生吧?
讓我們一起來探詢,這個熟悉的感覺究竟從何而來:
先來看看摘自〈松山分局之亂番外篇:警局社群操作,暴露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https://reurl.cc/WE5Gl5)
的這兩段:
「5月3日台北市中山區發生『潑蟑之亂』,案件在偵查中且事實尚不明朗,警方宣稱潑蟑之人為幫派分子,然而報載『北聯、育仁會都向警方否認旗下有這批幫眾』,因此,理論上應該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並仔細勾稽事證、分析案情並避免串供。沒想到『臺北波麗士』粉專旋即在翌日張貼貼文大秀『拘捕到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照片,炫耀『維護治安有功』以轉移負面形象。
而該案核發拘票的是檢察官、承辦並執行拘提案件的是基層員警,該粉專卻只記得拍高階警官馬屁:『局長徹夜於中山分局坐鎮指揮,務求嚴查速辦』、『局長特別感謝中山分局長、刑大大隊長』,通篇貼文沒有什麼法律專業內容,只有滿滿的歌功頌德。當然,此文一出、媒體大肆報導,警方還帶著犯罪嫌疑人宛如走紅毯似的給媒體一路拍,全台灣都知道誰被拘提了,還要談什麼『避免串證』?」
再來看看《扭曲的正義》書裡寫到的,透過媒體大肆報導、讓我們覺得好像有那麼點熟悉味道的案件:
「幾年前臺南一起轟動一時,七分鐘扛走ATM提款機的竊案,也出現像上述的情況,甚至更為荒唐:在檢方以串證為由聲押其中一名被告,打算繼續追查另外幾名共犯時,某市長與警方卻一起大動作開『破案記者會』,鉅細靡遺向外界交代案發經過,等同向在逃的其他共犯『自掀底牌』。原本檢方欲透過已聲押的其中一名被告快速查出另兩名在逃共犯,被這場「破案」記者會一攪和,什麼都很難談了。」(《扭曲的正義》,頁240)
小吳檢坦然地這麼寫道:
「這樣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事件,並非開天闢地第一宗。警方類似外流偵查影片的事件,或是把自導自演的『愛與鐵血』史詩般英雄影片、與緝獲的被告『合照』交給媒體發稿之類的事層出不窮。甚至往往還是在檢方完全不知情、有共犯在逃的狀況下,將連檢察官都還沒看到的證據直接洩漏給媒體,產生承辦檢察官『看到新聞才知道有這個證據』的荒謬狀況。」(頁238)
並道出自己的親身經歷:
「我也有經手過這類『看新聞比看卷宗還要快速詳盡』的案子。那是新北市樹林區二○一九年三月發生的一起凶殺案,當承辦檢察官、同組協辦與代理檢察官知道人犯緝獲,媒體便在幾乎同一時間搶先報出新聞。我當時身為同組檢察官,才剛接到警方電話告知人犯緝獲、被告與卷宗要在晚上才能送到地檢署,但就連承辦與同組檢察官們全部都還沒看到內部完整資料的時候,警方就已經提供資料給媒體,讓記者先司法調查一步,不只卷宗內文、相片,甚至影片內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在人犯到地檢署之前,新聞就已刊登媒體理當不可能拿到的行車紀錄器與監視器畫面,報導裡甚至還有兩名員警與被緝獲的被告『一同看著鏡頭合照』的畫面。」(頁239)
再讓我們看看,以上的內容,出現在《扭曲的正義》一書中的哪個章節吧:
〈第十章 跨越倫理界線.我們習以為常的偵查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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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人會很純真地問:「難道《扭曲的正義》是一本預言書?」
喔不,非常遺憾,才沒有預言,小吳檢跟超自然力量沒有關係,有的只是實務經驗,寫的都是鐵錚錚的事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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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
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是什麼呢?書裡面也有寫到喔~
「探究偵查不公開的範圍,應該緊扣以下的原則目的:
1. 保障被告人權、避免在未審前就被大眾媒體預先斷定審理結果。
2. 避免偵查程序碰到阻礙,以免被告、潛在被告或第三人事前得知檢警偵查的方向、湮滅證據。
3. 避免民眾過度揣測,製造司法人員不當壓力與心證的影響。」(頁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