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全面重啟公劃都市更新地區 預計於8月中起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今(10)下午本府召開「臺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啟動公開展覽及說明會」記者會,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劉玉山委員、本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陳春銅名譽理事長以及本市建築師公會代表于淑婷常務理事,本府都發局林洲民局長、都更處方定安處長、都委會劉秀玲執行秘書、捷運局王偉主任秘書、產發局吳欣珮副局長、社會局易君強專門委員、交通局陳榮明副局長、教育局洪哲義副局長、勞動局劉家鴻主任秘書也都一同出席,共同宣布本市公劃都更地區將全面重啟。
本府自2016年啟動公辦都更元年以來,即全方位改善都更行政流程,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積極推動都市更新興革及創新作業,包括168專案、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30+N行動方案、都更條例修法建議等。除大幅縮短審議時程外,並使容積獎勵項目及計算更加明確化,推動至今已有顯著成效。今年度更將過去20年都市更新推動的經驗轉化為4年的沉澱與創新,藉此讓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有全面性可推動的機制,從單點式的『公辦都更』推進至區塊整合的『公劃都更』。也預計經由今年『公劃都更』都市計畫程序的完成之後,讓台北市的『民辦都更』大幅全面啟動,而在今天記者說明會之後,即將於下星期一(8/13)正式都市計畫公開展覽的【公劃都更計畫】其覆蓋面積擴及到台北市12行政區,總計約有627.54公頃的土地,並預計有將近21萬6,000戶的台北市住戶,因為被重新劃入為本次即將頒布的『台北市公劃都更地區』,將獲得有新增的都更建築容積獎勵項目,促使驅動台北市全面民辦都更的契機。
回顧臺北市政府曾經於2000年、2002年公告劃定有281處更新地區,總面積約535.98公頃。而截至今(2018)年7月,已劃定公劃都更地區範圍內事業計畫報核率僅有18.41%,已完工或施工中之比例僅有6.18%。這個曾經發布過的公劃都更計畫,已歷經18年來未再經過通盤檢討作業,且都更的時程獎勵也早已失效。這也就是說,臺北市過去20年雖將臺北市部分環境窳陋、機能不足地區,經由都市計畫程序而公劃為都更地區,但是這計畫仍缺少配套措施,未能達到積極帶動民間推動都更之效。因此,市府為積極提升都更動能,實有必要因應現況情形及未來挑戰重新檢討公劃更新地區,提高都更誘因,並引動民辦都更的全幅啟動。
本次全市性更新地區總檢討係配合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TOD戰略推動,檢討、整併零散之公劃更新地區,並重行劃定。全面以5項更新目標與類型,包括國際競爭產業機能、捷運TOD再結構、地區公共機能調節、地區整備與住居環境更新、災害應變韌性城市等五項更新目標與更新類型引導下,結合創新容積獎勵機制及公益性服務設施調節,配合更新計畫擬定引導都市發展,並活絡民間更新推動。本次全面重行檢討後所劃設的85處更新地區,依其地區發展特性,針對土地利用計畫構想、公私土地地權分析盤點、指認優先開闢公設及公益回饋項目、細部計畫道路整併構想、地區環境改善軟性策略及防救災空間構想等項目擬定更新計畫。藉以銜接都市計畫,並擬定因地制宜的更新計畫調節地區發展,並歸納6個重點實施方針:1.恢復時程獎勵10%,提高民間都更誘因;2.增訂都市機能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提高民間都更誘因;3.容積獎勵核算予以行政審查化;4.每年度公告個更新區所需公益設施需求,以供實施者申請公益設施獎勵參考依據;5.鼓勵更新地區申請接受容積移轉優先順序;6.劃定更新地區,不指定更新單元等。
另外,本次公劃更新地區還有一件最重要的就是依據這些公劃地區的範圍,由政府及民間協力擬定更全面性且具引導性的更新地區計畫,例如本府目前已積極推動且已擬定地區更新計畫的大同區蘭州斯文里整宅地區與中正區南機場整宅地區,以及本府刻研擬並即將發布的文山區安康平宅地區更新計畫,就是依據具全面性以及前瞻性的更新地區計畫內容來做實質性的推動,因此也呼籲各學界以及業界專業者一起共同來合作發揮動能,協助研擬更多的更新地區計畫,以帶動北市全面性的都市再生效應。
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劉玉山委員提到,以往的都市更新推動有以下三點問題,包括行政程序冗長、容積獎勵項目與額度不明確以及關係人權利義務的不透明,對此台北市政府自2016年起推動168專案以及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等多項政策,已大大改善都更推動機制,本次公劃更新地區內容更是將時程獎勵重新給予,並且增訂都市機能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將容獎額度明確化,預期將能有效幫助都更事業的全面推動。
本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陳春銅名譽理事長以及本市建築師公會代表于淑婷常務理事也提到,本次的重新劃定公劃都更地區,是一份長達將近20年的等待,如今透過新劃定的更新地區,未來將能夠更清楚的掌握都更推動的藍圖,藉由時程獎勵重新給予以及容獎額度明確化,也將更確保都更推動的穩定性,符合業界的期待,希望北市府能盡速的發布實施,北市的全面都市再生推動政策將指日可待。
總歸來說,本次重行檢討全市12行政區,共劃定85處約627.54公頃。未來將同時公告並廢止過去2000年、2002年劃定更新地區範圍,另外,透過都市計畫程序劃定南港產專區52公頃,及保留都市計畫更新地區71.08公頃,合計約752.06公頃,將全面重新起計都市更新時程獎勵10%,並增訂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市府也統整全市托嬰、托老等社福及產業發展需求,發布全市公益性設施需求項目,提供實施者申請公益設施獎勵參考,並給予相關行政協助,以增益都市更新推動之公益性。本次公劃都更地區,全市約有21.6萬戶劃入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內,未來將透過以上6個重點實施方針,加速全市民辦都更之啟動,並期望在6年內提高公劃都更地區範圍內事業計畫報核率達30%以上,預估可引動民間投入金額逾4,200億。期盼由政府率先樹立典範百花齊放,由公辦都更帶動公劃更新地區,誘導民間更新推動,並透過更計畫引導地區發展,帶動台北市都市更新轉型新契機。
本次「劃定臺北市85處為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預定於8/13(一)起公開展覽1個月,以蒐集各界意見,接續於今年9月提送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有關更多公劃更新地區公開展覽相關資訊,請洽都市更新處更新企劃科(02-2781-5696),另為使市民進一步瞭解公劃更新地區內容,臺北市政府預訂於下列時間於各行政區舉行說明(時間地點如下),也誠摯邀請市民朋友踴躍參加。
預計四場公劃都更地區說明會時間地點如下:
1.北區說明會(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8月26日(日) 1400-1630於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活動中心二樓禮堂(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77號)舉辦
2. 西區說明會(大同區、中正區、萬華區):8月28日(二) 1900-2130於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附設餐廳1F宴會廳(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0號)舉辦
3.東南區說明會(大安區、南港區、文山區):9月1日(六) 1400-1630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中正堂禮堂(臺北市文山區汀洲路4段88號)舉辦
4.市中心區說明會(中山區、松山區、信義區):9月2日(日) 1400-1630於臺北市民生社區中心四樓集會堂(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五段163-1號4樓)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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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劃都更全面帶動民辦都更 北市都更大戰略啟動
今(27)共同與柯市長出席由本府都市發展局與都市更新處主辦的【臺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暨更新計畫論壇Ⅱ】,這是繼今年(107)4月25日的第一場公劃都更地區論壇的延續,主要針對台北市公劃更新地區的重新劃定、更新計畫內容以及期程規劃等相關內容做更詳細的說明,並邀請專家學者、建築師與不動產公會等代表及相關業界人士共同出席,期望透過產官學各界代表交流實務經驗,讓公劃更新地區得以完整落實。
柯市長致詞時提到,臺北市是一個老化的城市,都市發展已少有新開發地區,都市機能的再造需要透過都市更新的手段,讓城市再生。本府自2016年起盤整既有產業空間布局、重大建設、交通節點、歷史資源、創意資源之分布,並以由內而外、由公而私的策略思考邏輯,以公有土地為引擎並優先協助弱勢整建住宅,辦理公辦都更,刻正進行14處公辦都更案,期以公辦都更帶動民辦都更發展。當然,除了公辦都更以外,民辦都更的制度調整至關重要,在今天的論壇舉辦前,本府已召開多場的專家學者會議,今天並統整歸納多方意見以及本府的都更策略思考後,完整的提出向市民大眾們說明哪些地區是未來即將要劃入公劃都市更新地區的範圍,除此之外本府也更提出「創新容積獎勵機制」及近年都市發展需要的公益性服務設施,希望透過更新計畫指導未來民辦都更事業計畫,引導都市發展。
我在專題報告時做以下項重點說明:
第一,以公劃都更全面帶動民辦都更-臺北市都市大戰略啟動
市府自2016年啟動公辦都更元年以來,除積極推動14處公辦都更外,更投入都市更新興革及創新作業,包括168專案、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30+N行動方案、都更條例修法建議等,以全方位改善都更行政流程,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有感於都市更新推動仍有賴公部門做為更新引擎帶動民辦都更,考量2000年、2002年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規定劃定281處(535.98公頃)更新地區迄今已近20年未定期檢討,更新地區之時程獎勵已失效且缺乏都更誘因、更新地區零散分布、缺乏產權分析及更新計畫引導等困境。是故,我提出2018年全面啟動公劃更新地區檢討作業,配合12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TOD戰略推動,針對既有公劃更新地區的重行檢討、整併零散、產權分析,再予以劃定更新地區群落。經檢討後全市新劃設86處更新地區,面積約610.8公頃。另外,在國際競爭產業機能、捷運TOD再結構、地區公共機能調節、地區整備與住居環境更新、災害應變韌性城市等五項更新目標與更新類型引導下,結合創新容積獎勵機制及公益性服務設施調節,配合更新計畫擬定引導都市發展,並活絡民間更新推動。
第二,更新地區劃定與更新計畫擬定活絡民間更新推動
針對重行檢討後所劃設的86處更新地區,依其地區發展特性,針對土地利用計畫構想、公私土地地權分析盤點、指認優先開闢公設及公益回饋項目、細部計畫道路整併構想、地區環境改善軟性策略及防救災空間構想等項目擬定更新計畫。藉以銜接都市計畫,並擬定因地制宜的更新計畫調節地區發展。我要再次重申公劃更新地區劃定及更新計畫擬定並不會剝奪民辦申請都更的權益,且公劃更新地區並不全代表是公辦都更,其主要目的是要誘導民辦都更更具效能及效力性。
第三,訂定「臺北市更新地區內更新單元獎勵容積評定標準」,降低更新審議及實施風險,並鼓勵民間都更活絡
總結4場專家諮詢會議成果,建立公劃更新地區容積獎勵機制,從調節都市發展、增強都市韌性及城市意象等面向下,明確規範容積獎勵項目,以降低更新審議及實施風險,同時辦理「臺北市更新地區內更新單元獎勵容積評定標準」訂定作業,藉此重新誘導民間加速更新推動。
第四,鼓勵更新地區申請接受容積移轉之優先順序
新公告公劃更新地區內更新單元如有擬申請容積移轉之案件者,則其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為送出基地之選擇鼓勵按以同一公劃都更地區範圍為優先、依序為所在行政區、其他臺北市所轄區域等為原則。依據上述原則,市府(都發局以及都更處)亦將研擬頒布即時公開資訊以及適當媒合機制、及容積移轉審查程序的相關鼓勵作業規範以供遵循,並由市府妥善負責輔導作業。
第五,劃定更新地區,不指定更新單元,雙軌並行,同步受理
更新地區計畫訂定之前,仍得受理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第15條及「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等規定劃定更新單元,申請都市更新計畫報核作業。
第六,明確規範更新地區容積獎勵項目及回復時程獎勵,加速民間更新作業推動,持續定期檢討並辦理地區輔導滾動式調整更新計畫
公劃更新地區暨更新計畫將在今年8月辦理公開展覽作業並同時展開4次行政區公展說明會,以蒐集各界意見。接續於今年9月提送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我也再次強調2018年臺北市都更大戰略啟動,將以公劃都更全面帶動民辦都更,市府後續也將定期檢討並辦理地區輔導滾動式調整更新計畫。
論壇最後,臺北市政府以過去的經驗為借鏡,從過去20年的更新推動經驗,轉化為4年的沉澱與創新,藉此讓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有全面性可推動的機制,從單點式的公辦都更推進至區塊整合的公劃更新計畫,將如火如荼全面展開。未來市府也會與學術機構、專業團體、不動產投資及建築師等公會合作,積極輔導地區自主更新並滾動式調整擬定地區更新計畫。2018年臺北市將以公劃都更全面帶動民辦都更方式啟動都更大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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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再生計畫」向前推進一步 士林萬寶紡織機關用地公辦都更都市計畫案經臺北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今天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29次委員會議,經委員會詳加討論,獲審議通過「士林萬寶紡織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區都市計畫案,併同劃定更新地區」。土地所有權人必須依台北市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商業區之通案原則,回饋市府40%土地,市府可取得近0.34公頃(市價約35.7億)之商業區土地,後續將由市府產業發展局主導開發作為臺北市北區新創產業指標基地,打造以設計、科技為主軸之青年創業空間,並提供作為設計產品展示場域。
本計畫區位於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中正路交叉口東南側,面積約0.8公頃,土地99.15%為萬寶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所有、0.55%為市有(46平方公尺)、另有0.3%(25平方公尺)為其他私有地主土地。該基地於59年劃定為「機關用地」,指定作為加油站、電信、郵政使用,惟因應該等公營事業已公司/民營化,本公共設施用地已無開闢需求,48年來現況僅作為商業、零售及餐飲等低強度使用。
本計畫區位處臺北市南北重要交通要道交會點,周邊大眾運輸系統亦相當便捷,西側為捷運淡水信義線士林站,東側約250公尺為甫經本市都委會審議通過之捷運環狀線北環段Y27站,便捷之大眾運輸系統,預期將有助於本計畫區及周邊地區產業發展。
本案基地市府列為「士林再生計畫」重要發展策略地區之一,並同步納入士林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內檢討變更為商業區。該項變更內容前經本市都委會105年12月1日第703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基於該用地變更市府可取得之回饋土地,將作為北市創新創業指標性示範基地,為儘快取得回饋土地加速啟動市政相關建設,該次委員會爰決議程序上由市府另案採個案變更方式報請內政部核定,屆時並可視需要併同劃定更新地區。
本次市府變更8,398平方公尺之機關用地為商業區,回饋予市府之0.34公頃土地劃設為特定商業區(一),其餘土地則劃設為特定商業區(二),容積率上限為360%,使用比照第三種商業區規定;惟特定商業區(二)供住宅使用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分區總樓地板面積之50%。另比照北側芝山岩周邊地區管制規定,增訂本計畫區建築物之絕對高度以不超過68公尺為原則,且不得作為容積移轉之接受基地,以維護地區整體視覺景觀,建蔽率則酌予放寬調整為65%。本次會議同時審議通過劃定計畫區為更新地區,並指定特定商業區(一)及特定商業區(二)為二個更新單元。
未來特定商業區(二)將由私人透過更新開發,打造為休憩、商場、旅館及住宅複合空間,帶動周邊地區發展。市府分回特定商業區(一)土地則由產業發展局主導,規劃作為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打造「臺北設計,臺灣製造」設計產品的展示櫥窗,提供設計相關展售、製作、育成及學習交流空間。
今日委員會基於本案為士林再生重要計畫且未來市府將投入捷運北環段建設,同意本次市府所提變更及更新地區劃定案,並建議有關市府特定商業區(一)未來引入使用,除青創產業及附屬設施外,能一併思考青年所需托幼服務。後續都市設計審議,也應特別著重建築物逐層退縮、輕盈化以及垂直立體綠化,俾與福林公園有更友善的對話,樹立作為士林再生標竿案件。停車場出入口位置規劃也能併同公車停靠站,進行更審慎的評估,以降低交通衝擊。另外,公私開發時程能儘量同步進行,相互配合以縮短興建階段對地區環境之影響。
「士林萬寶紡織機關用地公辦都更案」為士林再生計畫之標竿性案件,基地位處士林區發展核心,期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活化土地利用,以都市更新活絡都市機能,提供地區商業活動發展需要,並藉由產發局士林創業基地,鼓勵青年創業發展。相信基地未來透過公私協力攜手合作,能引領地區再生,為士林區長遠發展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