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動物之家不採用不開挖地下層的「雙棟方案」 ?】
柯市長在八月下旬時對外宣稱,動物之家要「緩建」重新選址的原因,是現在的動物之家在垃圾山上,原址改建要開挖地下層,產生大量的 #廢棄物處理費 。因此決定改址。
實際上,在動物之家流標之後的檢討會議中,就有一個 #不用開挖地下層 、 #廢棄物處理費 降到最低的原址改建 #雙棟方案 。市長應該要將這個方案納入考量,而不是走向需要面對更多不確定因素與成本的重新選址。最終不只虛擲精力,更可能一事無成。
昨天上午財建委員會進行產發局的工作報告,幾乎與會的議員都就動物之家停擺問題提出質詢。產發局長表示,目前已經有6、7個在選址中,預定年底前找到新址。我也在兩次詢答的機會中,提出了四個關鍵問題:
1⃣ 市府聲稱要在一年內另尋土地新建,但111年度預算卻只有保留動物之家主體工程科目,沒有另外編列重新設計費用,屆時若是找到土地,新址的 #設計經費 在哪裡?
2⃣ 動物之家是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只到年底。無論對建管處函釋(北市工建字第09565801300號函)的延展規定認定為何,要延展都需要市長專簽, #市長專簽 已經送建管處了嗎?
3⃣ 動物之家第二次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的第一次展延(2017),是市長簽準的。當時市長 #早就知道 動物之家是臨時性建築,是蓋在垃圾山之上,如果市長如當時在防疫記者會上所說,認為動物之家蓋在垃圾山上不恰當,為何直到議會通過預算之後,才要重新選址?
4⃣ 在7月5日與大地處、彭副市長的會議中,明明有一個不需要開挖地下層,不會減項施工,不會有垃圾處理費暴漲問題,只需要增加 1 億多經費的方案,為什麼最後沒有選用?
動保處宋處長表示,如果找到新址,應該會申請用 #二備金 來做新址設計,展延專簽則仍在簽陳中。至於為什麼不採用 #不會減項施工 、 #不需要開挖地下層 、 #不必負擔鉅額垃圾處理費 、只要增加一億多預算 的 #雙棟方案 ?宋處長則表示是彭副裁示,副市長並沒有詳細說明原因。
我聽了很訝異,從宋處長的回答中,我們實在聽不出為什麼不採納雙棟方案的理由。因此,我要求處長與局長,在與市長討論時,不只要把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先前在第二次追加預算質詢時提出的原址改建納入考量,更應該要把原本被捨棄的雙棟方案納入考量之中。
從第二次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即將到期以來,動物之家的改建問題,一直都是議會關注的焦點。好不容易,市府終於在去年提出了方案,從110年度開始編列預算進行原址改建,卻因為市長發脾氣而產生變數,讓我們議員們都非常的憂慮。
我在第二次追加預算質詢時已經指出,市府嘴巴上說是經費太高,但在其他案子卻不只同意工程漲價,還主動加碼設施,讓預算暴增到將近原本兩倍的情況。顯然, #財政紀律 只是市長的藉口, #大小眼 才是緩建的原因,這絕不是我們能接受的原因,也絕對不是市民們能夠接受的原因。
我要還要提醒柯市長,北部 #廢棄物處理費 暴漲,是在侯友宜市長大力掃蕩新北的非法廢土場,臺北地區的建築廢棄物無處去而產生的問題,這個問題柯市長要嚴肅面對,否則不只是對市府標榜的 #循環經濟 是一記重擊,對 #危老重建 的推展也將勢必產生影響。
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是市長的口頭禪。我們希望市長能把這個口頭禪,真正落實在動物之家改建案上。我要呼籲柯市長,不能因為任期將結束就想要擺爛,應該要在任內將動物之家改建、切實發包出去,不要讓臺北市成為 #合法違建 的天堂,也不要把這個問題持續留給下一個市長。
同時也有1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財政局、主計處、人事處(10/31)】 #土地閒置和被佔用 今天首先詢問財政局,根據資料統計,桃園市目前被佔用的公設用地有27筆,被佔用的房地有677筆,總面積8萬多平方公尺,這些資料的實際情況為何? 為何沒辦法依法來處理? 財政局長則回答,大多數的佔用是道路用地,另外則是學...
台北市工程預算編列 在 郭昭巖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魚果菜市場追加預算 郭昭巖籲柯勿留爛攤給新市長
針對110年度臺北市總預算第2次追加減預算案,臺北市議員郭昭巖針對市場改建議題質詢市長柯文哲。第一果菜及魚類批發市場改建斥資140億,郭昭巖數度質詢關心此項改建工程,包括補建樓層要追加的24億經費,樓地板面積載重設計及安全、冷鏈空間規劃。郭昭巖指出,魚果菜市場改建工程增建至8樓,追加預算於今年5至6月編定,工程單價以市府單價編制。但根據她了解,市府各局,包括捷運局環線工程頻頻流標、都市發展局公宅、環保局及工務局工程契約,近月來陸續提報市政會議,因應營建成本上漲,要調增總工程款。郭昭巖表示,魚果菜市場改建調整總工程款額度,並不包括市場未來營運設備如冷凍庫、拍賣場的拍賣機,也只預鋪設停車場空管,未配電力線、資訊傳輸線,據她所知,要到下一任市長才編列。
郭昭巖提醒柯文哲,編定之經費並未考量今年以來物料持續上漲問題,並擔心經費估算不足,將影響未來市場相關規畫安全。她要市長允諾,未來總工程款若有估算不足時,不能減損改建工程中,土木、水電應有之設計內容,不可便宜行事,如提供乘載強度不足的樓板。郭昭巖也呼籲工務專業出身,擔任總PM的彭副市長需要詳細檢討確認,市長也承諾說「好。」。
加碼振興萬華不是僅抽獎
郭昭巖也提醒市長柯文哲,所謂「加碼振興萬華」需要把錢花在刀口上,精準加碼給萬華!追加預算中,要搭配中央今日開始數位綁定的振興五倍券、市府熊好券,4000萬預算推出「提振台北市商圈商機計畫」,透過到店消費抽獎方式,導客至北市商圈店家消費,但這兩個月的計畫,客人要再特別招募的商圈店家消費登錄發票才能獲抽獎機會,郭昭巖認為所謂加碼萬華,不能僅僅只規劃,民眾在萬華區開立發票之店家消費登錄發票,頂多多一次抽獎機會或專屬特定大獎!
郭昭巖向柯文哲喊話,很多撐不下的店家,不少是沒有開發票,沒提供無現金交易的,這樣的振興規劃效益恐怕很有限,尤其參與店家少、今天台北通又卡卡不通,她要柯文哲請市府團隊再檢討研議其他加碼對策,不能讓這4000萬淪為嘉年華放煙火式的抽獎活動而已。
罔顧學安 龍山國中活動中心改建未編預算
郭昭巖直陳對台北市教育局「失望至極」,作為教育單位竟然能罔顧學生活動學習安全,明知龍山國中活動中心改建選擇了「原地改建A方案」,將因進行結構補強後,無法順利改建,卻誤導大家選擇「A方案」。郭昭巖指出,活動中心氯離子含量超標5至11倍,混凝土強度與耐震係數嚴重不足。專業土木結構技師鑑定,單單補強就需要1946萬、每年需200萬續作氯離子維護,但目前教育局僅編列900多萬,解決活動中心耐震不足之問題,陷學生安全於不顧。
郭昭巖不能接受要重走先期規劃來改採其他方案,也讓教育局今年不能送規劃設計費進議會審查,以趕在明年執行,換句話說,規劃設計費至少要拖一年後才能送議會審查,而學生老師就必須在補強後尚不足完全保障其安全的活動中心,多待1到2年。但市長竟然脫口「現在不是補強快蓋好了?不是已經作耐震補強了嗎?」,言下之意,是否活動中心就不需要改建?教育局長曾燦金表示:「可行性評估還有B、C案,我們再看看將來有沒有發展性。」郭昭巖憂心僅做耐震補強,並未解決其他問題,也怕市長被誤導,只要補強就不需改建。郭昭巖要求教育局提出檢討報告,並當面向柯文哲提出建議,基於學生受教及安全之急迫性,應在改建新方案確定後,緊急動用二備金作規劃設計費。讓嶄新安全的活動中心能儘早完成。
#台北通 #熊好券 #五倍券 #魚果菜市場 #龍山國中活動中心 #加碼振興
#萬華 #中正 #郭昭巖 #質詢 #柯文哲
台北市工程預算編列 在 幹小事 林柏勛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樹木移植很貴,是真的。蓋捷運很貴,也是真的。但是只要評估合理,該施作就施作並且編列預算就是天經地義,「移植樹木很貴」用來合理化「砍樹移除」是完全錯誤的,其實就是隱含了樹木移植根本不值得花錢施作的概念,也違背了工程誠實施作的原則。
你會覺得拿九億的顧問世曦很貴嗎?
你會覺得奐泰一千兩百萬決標很貴嗎?
說什麼很貴都是假議題,重點是合不合規範
評估公正透不透明
9/13 #不見不散
https://vocus.cc/article/613accacfd89780001b691e5
台北市工程預算編列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智翔的議會質詢-財政局、主計處、人事處(10/31)】
#土地閒置和被佔用
今天首先詢問財政局,根據資料統計,桃園市目前被佔用的公設用地有27筆,被佔用的房地有677筆,總面積8萬多平方公尺,這些資料的實際情況為何? 為何沒辦法依法來處理?
財政局長則回答,大多數的佔用是道路用地,另外則是學校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因為各有其時代背景,難以單純以法規處理,而面對智翔的疑惑,2018年被佔用的筆數甚至還增加了,局長則說是因為每年都會新發現一些佔用地,的緣故。
但智翔認為,即使按目前的做法,將道路或是其他佔用地的目的交由其他主管機關協同處理,財政局也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例如非法的使用,就必須去索討使用補償金,希望財政局能繼續加油。
#歲入歲出短差
接著是主計處,根據去年底歲入與歲出餘絀的考核結果,桃園市在六都排名最後,達13%,全國僅次於金門縣,比以往大家所認為的苗栗與高雄,更像一個高度負債的城市,再加上近年的捷運工程,每年自籌款要多100億左右的額度,預計餘絀的狀況還會更加惡化,桃園該如何達成升格後的建設發展與財政平衡?
主計處長今天的回答甚至說,未來幾年還是有餘絀增加的可能,但同時也提及今年在預算編列的時候,會遵守幾項新原則,包含零基預算原則、開源、謹守工程進度等。
#議員款審議
地方議員建議事項的部分,由於議員建議款遭詬病許久,今天我們不贅述沉痾,直接來看法源的規範。
依照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於直轄市及縣(市)議員所提之地方建設建議事項,應規定其範圍與透明公開之審議程序及客觀之審議標準」。
依目前的桃園的狀況,議員的建議事項多著重在教育局與工程局的業務方面,那麼,智翔這邊就請教主計處,關於上述法規的規定,議員建議事項的「範圍、透明公開之審議程序、客觀之審議標準」,是否應由主計處或市府統整訂定?
另外,定額分配也違反審計規定,不知道桃園市在這邊能否比照台北市,取消教育局500萬、工務局500萬的定額上限,不要用額度把關,而是用上述的程序來把關,讓市議員善盡言責,該建議就建議,減少濫用建議款之嫌。
#年度預算自刪
最後要請教主計處的同樣是預算問題,雖然去年智翔還沒當選議員,但是同樣有留意當時審議的狀況,也發現到,去年市議會其實有決議請市政府統刪六億多的預算,但後來的結果,市府自行刪除的額度,超過當初被議會擱置的額度。
那是否代表,原本有經過市議會審議通過的預算,卻被市政府給「自刪」掉了?如果市政府可以「自行調整」那麼多預算,那當初為何要編?
這就好比,菜販發現客人不殺價,硬是降低了菜價的弔詭情況,希望今年的預算審議,市府與市議會可以來重視這樣的問題。
#市府員額該增加嗎
最後則是人事處,智翔則問到桃園市人口即將達到225萬人,依法可以增設員額從7200人到9000人,那麼人事處對於人力資源的規劃,哪些局處與業務需要增加人力?又是否增加新的局處,希望人事處可以擬定計畫出來。
比較令人擔憂的是,桃園市自升格後,人事支出佔桃園市的自籌財源比例逐年攀升,截至去年已達八成左右,未來可能將面臨資源不足的問題,也請人事處可以一併考量相關的做法。

台北市工程預算編列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在珊珊爭取下,台北市消防局大湖分隊已確定要搬遷新建,108年度已編列先期規畫預算,預計在108年6月完成先期規畫暨可行性評估,109年預計辦理委託規劃設計,並於110年編列土地購置費及工程預算。而在大湖分隊搬遷後,一旁的大湖派出所也能跟著改建。根據警察局與消防局評估,正在改建或評估3年內有改建計畫者,警察局計有11處,消防局有7處,趁著這些派出所與消防分隊改建,市府還能做哪些規劃?
黃珊珊議員表示,目前市府的EOD(市有建物及用地整合運用導向之都市發展),似乎只著重在學校校舍改建,並沒有把目前公有設施中警察局與消防局改建包含在內。以警察局來說,正在改建派出所計有社子派出所、南港派出所及福德街派出所,3年內有改建或新建規劃者有東園街派出所、羅斯福路派出所、六張犁派出所、潭美派出所及關渡派出所,而漢中派出所、和平東路派出所及光明派出所則是已達耐用年限。這當中還沒有剛剛提到的大湖派出所。消防局部分則是有關渡分隊、洲美分隊、劍潭分隊、大湖分隊、興隆分隊、古亭分隊及西門分隊,預估3年內規畫改建或新建。市府應該趁著這些派出所與消防分隊改建時,同時納入地方上需求一併規劃。
「職務宿舍」優先,地方需求如「地方需求」次之。
黃珊珊議員指出,警察局目前可供配借之職務宿舍共有283間,其中單身房60間,家庭式223間,但30歲以下設籍在雙北市以外的警察同仁有1,607人。消防局則有職務宿舍237戶,均為單人房,而30歲以下設籍在雙北市以外的消防局同仁則有352位。顯見對警消同仁來說,職務宿舍是不足的。因此何不利用這些派出所與消防分隊改建或新建之際,將職務宿舍納入規畫,盡量讓設籍在雙北以外的同仁這樣,有宿舍可住,這將可提高這些同仁留在台北市的意願。
最後黃珊珊議員建議,EOD除了學校校舍外,也須將警察局與消防局這些公有建物改建或新建案一併納入。在規劃之初,也可先探詢地方意見,在規劃時將地方需求納入規畫,讓整體改建更具功能性。

台北市工程預算編列 在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錦豪聽到台北市市長柯文哲說民生汐止線是盲腸、沒有用,非常憤怒。
柯文哲說從新北市到台北市捷運線都沒有什麼交會點,「所以那條等於盲腸,沒有用」。
聽完後又回去議會借時間發言,錦豪認為北市沒有意願,新北應該拿回主導權,先完成汐止到文湖線段工程。第一期環評(汐止端)已通過、第二期環評(台北市端)正在進行,汐止端先行基本設計作業,並編列預算,如果財務分析可以支撐,汐止端、社后機廠就可先行施作,銜接文湖線或南北環狀線。
汐止的交通問題一直是我們汐止人心中的痛,而汐止民生線對雙北的居民都有幫助,汐止居住人口約有30萬之多,但道路卻和十年前一樣只有幾條連外道路,錦豪非常希望能夠盡快解決汐止交通這個大問題,無論是道路拓寬、增加連外道路、爭取基隆輕軌以及銜接北市捷運,都是要盡快解決的事情。

台北市工程預算編列 在 臺北市政府102年8月27日府工土字第10230212400號函修頒 ... 的相關結果
主旨:修頒「臺北市政府工程經費估算原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遵辦。 ... 其工作費估算原則;另針對已更名或廢止之機關名稱或法規,及單位預算書之表達予以文字酌修。 ... <看更多>
台北市工程預算編列 在 臺北市政府工程經費估算原則 的相關結果
(5)其他法令規定費用:指法令規定應編列但非屬設計階段作業費、用地取得及拆遷補償費、工程建造費及施工期間利息之費用。 (二)現值( Present Value):指總工程費預算 ... ... <看更多>
台北市工程預算編列 在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的相關結果
法規類號. 北市06-03-2012 ; 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程經費估算原則 非現行版本 ; 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規定之行政規則 ;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