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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麻豆警分局前副所長收押禁見
兩個月前才爆出司法醜聞案,#富商翁茂鍾 送禮給多位法官、檢察官、公務員、前國防部長,不但取得大量國家標案,還利用內線交易炒股、掏空公司資產。
前兩天又被踢爆,富商因為佳和炒股案,本應入獄服刑一年,但是 #2012年 時,#台南地檢署准許富商用社會勞動來換取刑期 。結果富商竟然短短9個月之內就交出『2196小時』的社會勞動,堪稱台灣奇蹟。
按照法務部規定,社會勞動每6小時可抵一天刑期,每天以不超過8小時為原則。如果要跑完2196小時,就必需 每天 不間斷 連續報到 + 每天八小時做好做滿 (任何假日都不能休) 連續274天。
結果
富商9個月就跑完刑期。
而且那9個月還橫跨了國曆+農曆過年
現在高檢署分案偵辦,當初富商服刑期間,需要每次都向台南警察麻豆分局報到,經歷多位現職、退休員警監督,多人涉嫌在他報到時協助偽造報到紀錄,包庇富商快速完成服刑。
目前富商與前副所長都已被聲押禁見
還有多位員警接受調查中。
除了跟黑道麻吉搏感情
又傳出造假紀錄幫富商開後門
台南市警察的風紀是要跟南投比爛嗎?
#台南市 #富商 #翁茂鍾
#法官 #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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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准許富商用社會勞動來換取刑期 在 法務部-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20190104 的相關結果
二、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並獲准許者,以社會勞動人稱之。 3. 三、社會勞動係以提供無酬的勞動服務,作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易服勞役期間一年以下之一種替代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