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諮議建言
上週五(3/31)是台大一年一度的校務諮議會議,前年開會的經驗發現諮議委員所提供的意見,都非常珍貴,而且討論過程的智慧激盪,更值得學術主管共同參與,所以去年起所有學院院長也都受邀一起在會場。今年我們邀請四位海內外的大學校長、人文領域的黃院士,為加強產業經驗的協助,也邀請三位我熟識的海內外企業家與會。主辦工作由秘書室負責,在林主秘領導下,感謝所有秘書室同仁的辛勞,一整天的會議,包括特地安排參觀校史館及新設立的 Design School,所有活動相當順利
一大早,楊校長報告完校務的願景與實踐後,就是接連三場次的校務建言討論。內容非常精彩,我摘錄部份我認為跟大家相關的意見,略作說明。校務諮議的建言概分三個範疇: 大學整體定位、教師職涯規劃、及學生培育。
在整體定位與策略方面,大家著墨最多的是,台大如何成為一個偉大的大學( Great University),定位上偉大的大學應該要能辨識學生的長處(扮演伯樂角色)、挑戰、激勵學生,並幫助學生成為領袖。意即 Identify, Challenge, and Preparing。要以長遠、開放的眼光擘畫未來,並擇善固執,尋求突破,實地去做,找出對的事,堅持一段時間,關鍵是必須有執行力去做,形成對的循環。委員們也期許台大除了以排名作為指標外,能積極尋求更好的規範來定義偉大的大學。
教師培育方面,普遍建議在舉才時,一定要盡全力尋找最好的人才,建立對傑出人才加速升等的機制,減低初任教同仁之授課時數,採行 Mentorship 制度,並在升等前,有預審機制,一方面輔導有困難的年輕學者,一方面也讓同事間有機會了解同儕優異的研究能力。積極實踐休假進修的制度,使教師能定期走出學術「舒適圈」,銜接國際前瞻研究,並積極鼓勵教師帶領研究團隊開創公司,學校才能了解如何訓練對未來產業有用的人才,也能創造研究成果對社會的影響力。
大家花最多時間討論的是學生的教育,首先,委員們都有共識,好的大學最重要的是培育優秀人才,能夠獨立學習 (Learn how to learn)、獨立思考,對社會、國家、人類做出貢獻。但是,委員們也對以下幾個現象極為擔心,包括: 台灣社會風氣目前流行小確幸,年輕人的雄心抱負不如國際上同年齡層者,對前瞻研究的信心不足,攻讀博士學位產生遲疑,出國進修人數大幅下滑,缺乏國際歷練與視野磨練,不利國家長程發展等等。
委員們對學生培育的教育議題發言非常多,其中有兩項,我個人覺得很值得讓關心台灣未來人才培育的專家們深思。第一、「考與綱」的關係:目前教育部政策是考綱合一,固然是遷就”考試引導教學”的現實。但與會委員們幾乎一致都認為台灣教育把我們聰明的學生,限制在花時間準備考課綱、從窄小知識範圍內尋求標準答案的漩渦裡,是許多問題的根源。學生因而從很小就失去學習的樂趣,失去探索學問的好奇心,失去思辨的訓練。但關心孩子的家長們,似乎天生就怕小孩輸在起跑點上,如何讓社會大眾對教育有”看長不看短”的共識,是一大關鍵。
第二、跨領域學習:這在國際任何國家的大學已是常態,但在台灣,文理醫農工商等等細分選項,皆因考試之便高中時期即已過早分科,學生跨領域學習機會變少,文科學生的出路被限制,科技領域學生又因而少了現代國民該有的深度人文素養訓練,無法帶領社會更上層樓的能力。更雪上加霜的是台灣的大學學系體制僵化,科系的本位主義,使得這十幾年來,國際頂尖大學紛紛強調未來人才培育以跨領域學習為主的做法,在台灣的大學校園寸步難行。委員們紛紛指出,最重要的關鍵是教育部應對大學教育鬆綁,放寬各種招生名額的限制、含碩、博士班的名額限制。這些限制讓學校無法自主打破系所籓籬,因而沒有額外資源開辦跨領域學程,專題或主題式課程亦無法生存,導致切割人文與科學的統整機會,科學的學生很難體會人文、社科、管理、藝術的美感精髓,人文的學生也難以從專題合作中領會科學的邏輯與思維。這個問題,深深考驗教育部在教育與管理間的智慧,以及如何取得立法院的監督信心。正好,前天有朋友傳給我這個連結,談的就是跨領域學習,何須再選系,就是闡述這些觀念,非常值得大家看看。
其他一些教學技巧性的技術問題,例如:善用線上課程、翻轉教室、研討課程、引進業師、增加基本能力訓練等等就不在贅述。不過,我很贊同會中校長們所引用的一句話,出自李政道先生。他說: 「只能答,不能問,非學問」。(我查網路整句似乎是: 要創新,需學問,只學答,非學問。)這句話很有意思,學問學問就是要學著問,不是要學著找答案。台灣的教育離真正傳遞學問,看來還有不少距離,可能要社會、家長、老師、教育機構一起努力,才能有效培育未來社會所需的棟梁人才!
http://www.storm.mg/lifestyle/88087
台大人類學系分科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別再聽信網路謠言了,請看會議紀錄怎麼說
今日(12/11)三讀通過法醫師法第9、48、49條,蘇清泉委員不斷在網路上抹黑我,說因為尤美女委員一人主導、堅持,為了照顧未具醫師證照的法醫師才修法,實在大錯特錯。
一、 今日三讀條文,是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決議通過的。在場的除了我之外,還有:主管機關法務部、主席呂學樟委員、顏寬恒委員、謝國樑委員、蘇清泉委員、司法院、衛福部等,大家共同討論。而初審是照「法務部修正動議,及顏寬恒委員版本」,再酌為文字調整修正通過。這可從圖三的條文對照表中清楚看出。(圖一、圖二節錄自11/25委員會會議紀錄,全文見:http://goo.gl/YwQfcP)
二、 此次修法重點在於:
(一) 落實本法立法意旨,醫師與法醫是不同的兩個專業,法醫已建立獨立的學門及專業,應該接受「法醫」專業學程與通過「法醫師」專技高考,才能從事法醫師工作,進行相驗及解剖。
(二) 目的正是為了確保法醫鑑定之品質,維護司法鑑定之專業性及保障死者、家屬、被告的人權,及司法裁判公正性,蘇委員所說的照顧流浪法醫師並非重點。
(三) 又,醫師主掌疾病治療,由衛福部主管;法醫師擔負司法鑑定,由法務部主管,專業技能與業務內涵,均迥然不同,是不同的專門職業人員,不可混為一談。
三、 只要看過現行條文,就可知道,此次修法是延續「現行法」立法意旨,法醫師法於94年立法後,經過一定年限的過渡期間,即到今年12月28日止,培養出足夠的「專業法醫」(需經過單獨一項國家考試)後,便要回歸已單獨成為一種專業的「法醫師」專業,相驗解剖必須由「具備法醫師證照者」為之,不再因襲過往、用不具法醫證照的開業醫師兼任相驗及解剖工作。
四、 反觀行政院原始草案,第4條之1獨厚「病理醫師」,可免試、免受訓,直接取得法醫師資格而成為病理專科法醫師,等於回到94年立法以前,醫師、法醫師不分流,亦不重視法醫學獨立學門專業性的作法。
更何況,從過去經驗中我們發現,長期壟斷我國解剖及鑑定的病理醫師(96年依法醫師法第47條直接換取法醫師證照,與96年後,經過法醫課程訓練、通過國考的法醫師,來源不同),曾做出多件有問題或明顯錯誤的死因鑑定。如知名之江國慶案(DNA鑑定錯誤)、蘇建和案(骨骸鑑定錯誤)、徐自強案(創傷照片鑑定爭議)、鄭性澤案(死亡時間鑑定爭議)等。詳見延伸閱讀:歡樂法醫 http://ppt.cc/NRayu
我無意暗示病理醫師就不能做好解剖及死因鑑定(實務上亦不乏盡責公正的法醫師是由病理醫師擔任的),也無意污名化病理醫師,上開案例不是泛指所有病理醫師,當然更可能有人的問題存在。然而我在意的是,法醫有別於醫師,兩種不同專業沒有任何一種是可以不需要訓練、驗收及進修的。
而且,法醫學已朝多元分科方向發展,死因之分析與鑑定並非單靠一門分科,死因判斷往往涉及毒物學、昆蟲學、人類學、鑑識科學等,及DNA等複雜專業領域。病理固為法醫學其中一門專科,卻無法囊括所有法醫專業分科(其餘尚有毒物、DNA、精神、臨床及牙科法醫專科)。
請問,何者才是蘇清泉委員所說的破壞專業呢?
延伸閱讀:
※2015110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法醫師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 http://ppt.cc/cNyMs
※20151125司法及法制委員會_法醫師法修正草案_審查會會議紀錄 http://goo.gl/YwQfcP、20151119會議紀錄 http://ppt.cc/OXKPd
※台大醫學系畢業醫師及乙組法醫現身說法 http://ppt.cc/uiMIt、http://ppt.cc/AEGbZ、法醫師法立法脈絡討論 http://ppt.cc/Cr5Bx
※證據會說謊!歡樂法醫冤獄多! http://ppt.cc/NRayu
※從廣大興案的法醫學到甚麼?◎李俊億 http://goo.gl/blfMvk
※只有檢察官能讓屍體說話◎陳振義 http://ppt.cc/es5HN
※法醫師法修法為何獨厚病理科醫師?◎姚崇略 http://ppt.cc/pr3X3
※行政院版法醫師法草案_關係文書 http://ppt.cc/JQgXP
※顏寬恒委員版法醫師法草案_關係文書 http://ppt.cc/1tu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