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實施邊境管制
新住民家庭面臨瓶頸
邊境開放標準不明確
專案入境程序不透明
嘉瑜呼籲指揮中心釐清】
台灣是一個文化大熔爐,無論是新住民(下稱外籍配偶),甚至是新二代,都為我國的土地注入許多養分,是我國成長茁壯的要素,然因邊境管制下許多外籍配偶因缺乏居留證,導致無法入境照顧家人;另外,針對邊境開放的標準不明確、申請專案的程序不透明,嘉瑜呼籲指揮中心應於記者會中明確釐清!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資料顯示,關於跨國婚姻家庭——外裔配偶(歸化我國)、外籍配偶(本段指持有外僑居留證及永久居留證人數),數量上以越南為最多,計111,462人,占19.59%;印尼次之,計31,005人,占5.45%;菲律賓為第三,計10,478人,占1.84%;泰國位居第四,計9,507人,占1.67%;日本名列第五,計5,623人,占0.99%;柬埔寨為第六,計4,346人,占0.76%;韓國位居第七,計2,063人,占0.36%。
然我國 #實際上外籍配偶人數遠遠超過上列數據,我國具外籍配偶身分人數與持有居留證之人數不成正比;依據7月26日新聞稿,外交部駐外館處持續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目前持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於該期間也暫緩來台,因此外籍配偶未具備居留證者,因邊境政策無法入境台灣,導致許多外籍配偶即使在台灣已有結婚證明但尚未取得居留證者,仍然無法入境。
👉外籍配偶受限於下列邊境政策無法申請各類簽證:
➤109.03.19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109.06.24外籍人士依循申請簽證
➤110.01.01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110.03.01外籍人士依循申請簽證
➤110.05.19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依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10年7月26日新聞稿表示:「因 #緊急或人道考量,如奔喪、探視病危親屬等重大事由急需來台,經報獲指揮中心專案許可後,才能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所有入境申請都要經過主管機關向 #指揮中心提報專案申請核可同意 。據嘉瑜了解,目前提報的專案申請分為親屬專案申請、工作專案申請、境外生專案申請,在親屬專案申請以奔喪、新生兒出生可以申請,親屬重病、家庭團聚、台籍配偶懷孕不核准申請。
據陳情人所述:「國內外籍漁工、高科技人才……等配偶可透過工作簽證或專案入境,外籍學生亦有教育部專案,為何取得我國合法結婚登記國人之外籍配偶未能納入?」 外籍配偶在疫情期間依親面談的期程被暫停,因此在與家人相聚上,面臨遙遙無期的等待。即便指揮中心在記者會表態「外籍配偶個案申請採緊急人道入境允予放寬」,但陳情人實際申請專案入境卻四處碰壁、求助無門。
嘉瑜認為,跨國婚姻家庭之一方配偶(外籍配偶)向外交部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專案標準不一,實際申請求助無門,根本看得到卻吃不到。嘉瑜質疑程序上撲朔迷離,申請專案的標準為何?另外,外交部截至110年8月中旬已辦理約200件緊急人道案件,人道的標準認定又為何?
🔺嘉瑜建議指揮中心:
#擬定邊境入境開放的標準及時程 #透過記者會說明專案申請的流程及窗口
➤邊境開放標準明確化
嘉瑜建議指揮中心明確向大眾指出邊境開放的標準,並且透過記者會說明為何部分族群可以申請入境,部分族群又無法申請入境,政策決定的科學依據是什麼? 疫情降到什麼程度會調整邊境政策?
➤專案申請程序透明化
對於專案申請的窗口,隨著每個人的狀況不同,負責的主管機關也隨之變化,指揮中心應明確對民眾說明專案申請之窗口,而不是讓民眾求助於行政機關,遇到互踢皮球的情狀!
🔺嘉瑜發函建請衛福部提供外籍配偶家庭協助
嘉瑜於日前發函,建請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針對外籍配偶無法入境我國之個案,在必要時主動給予其家庭協助,而非被動式等待個案申請。配偶因為疫情邊境管制無法入境我國,家庭可能面臨「偽單親」的狀況,此時獨自承受照顧小孩的心理、經濟壓力,稍有不慎即可能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又因近期開學,孩子若因家長工作忙碌疏於照顧,將會對人格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衛生福利部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內政部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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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轉自Aletheia Pan
今早讀愛智者林投姐的故事分析,真的好有感觸!鬼故事很恐怖,但更恐怖的是,這些故事卻是我生活中的日常。
在我的工作場域當中,存在著許多主流社會以外的邊緣人。這則林投姐的故事,就令我想起許許多多在我長長的服務生涯中所見的無力母親。他們的孩子在學校的問題行爲既多、且激烈,當我發現針對孩子本身所進行的調整與行為介入施力困難,而過去所學的一切方法幾乎是毫無用武之地,正好那也同時是我個人有意識地進行個體化歷程的起點,我開始學習著觀察,推動這一切連鎖反應背後的心理動力究竟為何?而我身處的角色,能夠如何打破這個連鎖反應?
很多時候父母總是會認為孩子的問題行為就是屬於孩子本身,我們要解決問題就要解決孩子本身的問題,但如果問起在教育現場的工作者,絕大多數都會知道,孩子問題來源絕非始於孩子身上,反而孩子經常是一面鏡子,清清楚楚地呈現、映照出孩子身後家庭的模樣。當家庭的模樣開始改變,孩子的模樣也會隨之改變。
這學期我有個孩子,國中就有拒學的紀錄,國中的個別化教育計畫就載明了經常就是有一天沒一天地上學,混到國中畢業。九月開學,孩子完全沒有出現,家長也完全聯繫不到。一直到十月中才聯繫學校說要註冊。註冊前一週,媽媽帶著孩子來學校先找我面談、認識環境,我才第一次仔仔細細有機會端詳這對母子。
母子二人看起來都十分羸弱,媽媽說自己身上還有車禍舊傷,孩子期初沒有立刻註冊也是因為發生車禍,現在還不是很強壯。我問說怎麼不接電話呢?卻顧左右而言他地不回話。後來班上另一個孩子的母親打電話給我,告訴我,這個孩子的媽媽總是躲著老師,很難找。問孩子現在終於要來上學了,有沒有想問老師的事情?
孩子看起來蒼白瘦弱,眼神卻是還算機靈閃亮的。我們坐在烘焙教室旁的教師休息室談話,他閃著一雙眼睛不停掃描未來的同學們,看起來有點不安。我問他:「你有擔心的事嗎?」孩子問:「會有人欺負我嗎?」我說:「你國中有被欺負過嗎?」他說有。我說:「如果有欺負人的行為是違反校規的,老師也會教你如何保護自己。如果你知道怎麼保護自己,你就不會被欺負。欺負只存在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人身上。」他點點頭,安心一點。但一旁的媽媽卻開始擔心起來,一直說自己的孩子很弱很怕被欺負,要老師一定要好好保護孩子。接著我們一邊參觀一邊互相了解學校與家庭雙方的現狀與期待,才慢慢拼湊出這個家庭的形貌。
孩子的爸爸在他小六的時候就離開了,他還有三個兄姊,現在都已各自在工作了。媽媽年紀看起來並不大,我猜測很年輕就結婚,然後一口氣生了許多孩子。孩子說:「我媽媽身體很不好,哥哥姊姊都會照顧她,可是哥哥姊姊都長大了,他們以後就不會在,所以我要保護媽媽、照顧媽媽。」
在這裡我看見的是一個年輕就失去丈夫守寡,失去生活動力的母親,孩子們也許很乖巧,加上一直有社福單位的支持和服務,前面三個孩子都長大獨立了。最小的這個和母親的連結最深,當後來開始來上學之後,卻又漸漸開始遲到、請假、缺席、不聯繫......,並且告訴我他不想來上學。我問:「那你又為什麼要來呢?」他說:「因為媽媽要我來。」「媽媽要你來怎麼不能每天把你叫起床呢?」「因為媽媽也起不來。」
孩子在學校是乖巧但膽怯的,容易受到驚嚇,卻總是表現得一副鎮定的樣子,冷冷地觀察其他人來瘋的同學們,看得出來脆弱,但是有種被迫的早熟。
在這裡我們已經開始可以看得到這個故事是否與林投姐的故事有著些微的重疊呢?年輕就進入婚育生活的女人,陽性面一直潛藏在自己的身後,也許丈夫離去之後,原本是一個能夠發展自己陽性力量的契機,但社福單位很快接手,補足了那個空缺,卻少了一點推力去推動她這個重要的發展。
於是形成了什麼局面呢?這位母親的力量不但無法轉化為一股拼搏、求生的陽性動能,甚至往母親的陰暗面發展,她無法再給出母性的滋養、支持、關懷、生活照顧,而是成為一個黑洞,不僅無意識地將孩子轉為自己的替代性伴侶,並且把孩子的心靈與自己乾涸不再發展的心靈綁在一起,使得孩子逐漸失去鮮活的生命力。她無法展現正向母親的原則:給予、滋養,成為了負向的母親:吞噬、終結。
看見這件事之後,我思考,在這個故事當中,若我們不要故事走向死亡的結局,那麼應該補上的角色,是什麼呢?
我閉上眼睛就看見一個大黑洞的意象。這黑洞將一切可以吸入的全都納為己有,卻無法吐出些什麼。我站在黑洞邊緣,避免讓自己成為那個被吸入的一份子,我看見這孩子在黑洞邊緣掙扎著不讓自己掉下去,卻根本沒有力氣爬出來。
於是我採取了「那我就讓你掉下去吧」的立場。我補上一個陽性的角色,迫使這兩人「必須採取行動」,製造一個「我們必須做點什麼」的局面,打破那個一直以來等待他人給予、配合、救援的黑洞模式。
順著一次孩子隨口說他想休學想去工作的話。我說好,反正你想工作,不必在學校浪費時間(我是真心的,可不是做戲。因為我本不覺得人人都該上學,既然不想上學,想工作,那你就去。大不了後悔了,明年再註冊)。明天我就開始幫你申辦休學手續,也會通知媽媽來學校簽名辦理。因為你沒有辦法每天穩定出席,負起你該負的責任,學校也沒有義務給予你學分和學位。
這孩子國中三年可以說是混畢業的,實際上學天數沒有幾天。因此不到我說這句乾脆休學,他依然是不痛不癢的。當我毫無懷疑地建議他休學,明天就不用來了,他反而開始猶豫,說媽媽不會准。我說那我打電話給媽媽請他准吧。(媽媽當然不會准,因為沒有上學就沒有補助了。)
當我很嚴肅地告訴媽媽,以他不穩定的學習狀態,這學期不會拿到學分,繼續讀也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反正畢業證書也拿不到。媽媽很遲鈍但是也很驚訝地說:「怎麼會這樣?國中都可以讀畢業啊!」我說:「沒有努力就沒有讀畢業這種事。休學吧!去工作也很好。」媽媽越來越緊張了,說:「他高中沒讀畢業哪有什麼工作可以做?」我說:「他又沒有來上學高中怎麼會讀畢業?」媽媽才說:「好啦我會叫他去上學啦!不要休學啦!」
我說:「這要看你們努力的程度。從現在開始到學期末如果能夠穩定每天出席,我就願意讓他繼續讀,如果到下學期又開始無法出席,那也就不會有第二次機會了。」
我看見了在這個故事裡,我遞補的角色,叫做「缺席的父親」,而我剛好是一個父親能量很旺盛的人。
那天開始我看這孩子每天雖然看起來勉強,卻開始能夠「拖著自己」每天出席。即使整個人蒼白病厭,但我開始一點一滴指派給他各種發展陽性力量的任務,像是課程時當小組的組長、堅持完成困難又需要耐性的任務、堅決地和其他人溝通等等,感覺這個孩子終於像其他人一樣開始慢慢適應了學校的生活。
我問他,你改變好多,是什麼讓你改變?
答:
1. 因為我養了一隻貓叫我起床,就在我決定不要休學那天。
2. 因為你我才來的不然我討厭學校
3. ......... 看一眼旁邊的女同學。
綜合三個答案,就結論一下,我們該如何幫助孩子逃脫服向母親的吞噬?
1. 補足孩子生命中缺乏的陽性動能:推動、規範、給予社會現實的自然後果、訓練、強化生活的基本技能。支持孩子但非給予壓迫。
2.幫忙把阿尼瑪投射轉移到母親以外的對象......(誤)
這件事最後算是以容易的方式解決。實際上採取行動的時間少,但觀察整個局面,思考與盤算所投入的時間多。我認為如果我沒有讀那麼多神話、不了解人類整體心靈的共同運作模式,我肯定會停留在表面打轉,甚至為了學校總是千方百計要把學生留住不鼓勵休學的態度苦惱不已,或是為了我居然要讓學生休學這種想法而感覺自責或不負責任。
這學期還有很多其他的故事。當我翻閱著愛智者精彩的文字,以及十分務實在教育現場的應用,我理解到我們是同路中人。榮格心理學並不虛無飄渺,理解這些故事背後的原型與運作原理,他們能夠非常踏實地運用在生活當中,也能使我們更認清自己與他人現下的生命處境,我們該如何踏出下一步。
並且更加謙卑而且深刻地認識到:生命之道無他,只有謙卑地呈上我們空空的雙手,接受生命給我們的一切,無論是痛苦或者甜美,每一刻當我們首先自認無知且心甘情願地領受「why me?」,隨之而來的轉化與圓熟,會是此生最大的祝福與恩典。
由於這份學習榮格心理學應用在工作實務上的效益,當我知道愛智者不在台中辦理簽書會時真是非常失望,因為有很多想要討教交流來著!便留言邀請,也很感激愛智者與社長兩位真的義氣相挺一口答應。之前太過忙碌都沒有好好發心得文和宣傳文,今天終於結業式了!也讓我用這篇文章,來記錄一些小小的故事,並且誠摯推薦台灣第一本真正結合榮格心理學與教育、終生學習,實務性與應用性極高的榮格讀物。
特別是台中的朋友,千萬別錯過與作者會談的機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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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越結婚面談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只是要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和伴侶註記證明關係,為什麼這麼難?」
2015 年,各直轄市以及部分縣市開放受理 #同性伴侶註記。
對同志伴侶來說,伴侶註記雖沒有法律效力,但在同婚未通過前,卻是唯一一個同志伴侶們能夠證明兩人關係的方式。
2019 年 5 月 24 日,台灣同婚通過,開放同性伴侶辦理 #結婚登記,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然而,因為涉外民事法的限制,台灣人與未承認同婚國家人士,仍無法辦理同性結婚登記。
針對這類型的跨國同志伴侶,原先的同性伴侶註記制度,就成了現階段唯一能夠保障他們權益的制度。
內政部先前也表示,同性伴侶註記任務應轉型,重點在 #保障無同婚國的跨國同志伴侶權益。也就是說,無同婚國的跨國同志伴侶,可以憑身份證明文件和「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單身證明)」,至我國地方政府及移民署辦理同性伴侶的「註記」。
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伴侶註記至少能保障這類伴侶的權益,不論是伴侶的手術同意書簽署、文件代辦、甚至是異國伴侶在台的停留延長申請,都可以透過伴侶註記來佐證。
然而,目前包含菲律賓、越南、泰國、印度、烏克蘭等 21 個國家的跨國伴侶,卻因為相關規範扞格,而無法取得上述的證明文件,來進行同性伴侶註記的申請。
這 21 國家除了在我國規定下設有境外面談制度之外,亦沒有保障同性婚姻的相關法規。因此,跨國伴侶並沒有辦法依循境外面談的途徑來取得「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而經我們詢問,針對非婚姻登記需求者,有部分外館會核發「單身證明」供子女登錄台灣戶籍的申請,但會在證明文件上加註「僅供子女登錄台灣戶籍使用」的字樣。除此之外,便沒有其他特殊需求的單身證明文件驗證方式。
簡單來說,這 21 國的跨國伴侶,既 #沒有辦法結婚,也沒辦法透過境外面談或其他加註形式來取得「單身證明」,因此根本 #無法取得伴侶註記。
因此在上週的外交國防委員會的質詢中,我特別把這樣的狀況點出來,並且要求外交部應該要研議相關的配套措施,或採用類似加註的方式,讓這類的跨國伴侶可以取得證明。領務局長也承諾會將相關提案帶回去討論,我們也在會後向業務單位確認會在一個月內取得回覆。
台灣一直以我們的多元、尊重和包容為傲,同志婚姻合法化一年來,更證明我們有能力去擁抱所有不同差異的人。
然而,現有的法規也確實還有未竟之處,不論是跨國同婚的限制,甚至是境外面談制度背後所代表的歧視性政策方針,都需要我們再繼續努力改變。
我始終相信,相愛的人都應該享有相同的權利,在大的政策方向改變之前,我們會盡可能在現有的規範底下嘗試,努力實踐「平等」背後真正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