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事務所} 004
「當然不行!父母養小孩是天經地義的事,就算是未婚生子,只要是你親生的,你就有扶養他的義務,生而不養,只想把錢花在自己吃喝玩樂身上,不顧孩子的死活,任誰都會不好意思的,先生,您說是不是?」我一手拿著話筒,一字字的把話從齒間用力擠出來,另一手緊握著差點忍不住把中指孤伶伶的留在拳頭上。
「不.客.氣!」掛上電話前,還深怕對方不知道我的義憤填膺,把這三個字故意像打字般,敲在我們對談的空中。
「你這樣大動肝火有用嗎?他掛上電話只是再找下一家下一家律師事務所問而已。」大律師翻著他的商業週刊,坐在他最愛的圈椅上,翹著二郎腿,一派悠閒地說著風涼話。
「你聽聽他說的這是人話嗎?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說什麼沒結婚他就不算父親,還敢問我說可不可以把監護權給對方以免除他的扶養義務,他可以一輩子都不要見小孩沒關係。還好他不是來現場,不然我肯定把他給趕出門。」我氣呼呼的把雙手交疊在胸前,兩眼盯著天花板,想著這男人怎麼好意思這麼直接的表達他的不負責任。
大律師瞄了一眼我鼓著像青蛙肚的腮幫子,嗤之以鼻的說道:「妳這種EQ也能在律師事務所工作,讓妳當律師不就在法庭上貽笑大方了。」
「上次,不知道是哪位大律師把要告爸媽的當事人訓了一頓,搞的當事人拂袖而去,摔門時差點沒把事務所的落地窗玻璃給摔破了?」被大律師一激,我忍不住反唇相譏他的五十步笑百步。
大律師像沒聽見似的,闔上了雜誌,連珠炮式的交代:「昨天剛委任被訴離婚的王小曼趕快遞出委任狀給法院才會收到開庭傳票,下週要開庭的張正華請求分配剩餘財產事件幫我聲請閱卷,還有昨天開完庭的陳有田要寫著陳報狀,你上司法院的網站調閱昨天的開庭電子筆錄就知道要寫什麼了,還有,幫我約被訴詐欺的江翰星開會。」律師的另一個特質就是可以對他不利的事實充耳不聞、視而不見。
「你要去哪?」我衝著大律師即將開門離去的背影喊著。
「去書店逛逛。」他頭也不回正要關上門時,被我一手擋住了落地窗的大門。「你交代完一堆事情就要留我在事務所一個人處理,自己要出去蹓躂?」
「每個人有每個人適合做的事情。誰叫你不去考律師?」他就是那張嘴永遠那麼不討喜。
我吞下一口氣,慢條斯理的告訴他:「10點有人要來請律師見證協議離婚。」
「我怎麼不知道?」他拿起手機,滑動著電子行事曆確認。
「不用看了,剛約的,我還沒記上去。」我單手叉在腰上,不容置疑的看著他。
「剛約的,現在就要過來?」大律師為了本來已經準備好偷得浮生半日閒的心情落空,皺起眉頭。
「是啊!急診呢!大律師!」坦白說,我為了他本來要棄我而去的行為未遂有點幸災樂禍。
「現在的協議離婚怎麼都流行掛急診啊?結婚花一年,離婚不用一小時。」他像洩了氣的皮球,無奈地走回辦公室。
我俏皮的雙手一攤,請君回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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