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老夫子嘅耐人尋味出現過幾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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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係一個耐人尋味嘅問題 #老夫子 #耐人尋味 #港呢啲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楊岳橋Alvin Ye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財政預算案三讀發言】(14/05/2020)轉授權力與撥款令 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今日在立法會三讀,我在發言所指出的兩個問題──財政司司長轉授權力與撥款令──容許財爺自行批錢予政府部門、亦容許部門之間將公帑調來調去,立法會無法過問,無法反對。 除2020-21年度新批出的258億,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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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係一個耐人尋味嘅問題 在 楊岳橋Alvin Ye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財政預算案三讀發言】(14/05/2020)轉授權力與撥款令
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今日在立法會三讀,我在發言所指出的兩個問題──財政司司長轉授權力與撥款令──容許財爺自行批錢予政府部門、亦容許部門之間將公帑調來調去,立法會無法過問,無法反對。
除2020-21年度新批出的258億,警隊2019-20年度另外鬼祟拎到34億。
1. 除咗每年等財政預算案批錢,警隊仲有一啲陰濕招數,靜靜雞cap到公帑,立法會同一般市民都難以監察;
2. 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8(3)條,財政司司長可運用財委會轉授嘅權力,毋須經立法會審議或批准,即可批錢俾政府部門。2019-20財政年度,財政司司長運用轉授權力,總共批咗30億9千8百幾萬給警隊,其中有22億5千1百萬係警員OT津貼。根據資料,2019-20年度,警員OT津貼總額為25億2千萬;
3. 轉授權力亦可用嚟更改人事編制,2019-20年度,財政司司長運用轉授權力對警隊348個職位作出變更,相信大部份係無經立法會審議及批准嘅新職位;
4. 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撥款渠道,係部門之間嘅「撥款令」。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14(4)條,一個政府部門嘅管制人員,可以透過簽署撥款令,將部門預算轉俾另一個部門。一般而言,每一項撥款令嘅金額上限為1千萬,但一個政府部門每年可以簽幾多項撥款令並不設上限。即是話,簽十項1千萬的撥款令,夾埋就係1億,程序上係可行;
5. 2019-20年度,警隊通過撥款令機制,總共由其他部門暗中拎咗3億3千7百萬公帑。對比過去四年,足足增長3至4倍。保安局解釋,其他政府部門簽俾警隊嘅撥款令,用途多數係加強保安,例如購置大型水馬,以及請警察做政府建築物保安;
6. 我就想問,點解其他政府部門買水馬,要經過警隊採購咁得意嘅?正常嚟講,如果有一個產品,好多政府部門都需要用到,例如口罩,通常由物流署負責招標、採購。更耐人尋味嘅係,街上面可以明確見到,大型水馬上面用中英雙語標示「警察 POLICE」字樣。即是話,這些水馬明明係其他政府部門用自己部門的預算出資採購,但訂購返嚟嘅水馬,又明顯變成警隊管轄嘅財產。既然如此,點解當初警隊不獨資採購、反而要不同部門「籌旗」夾錢買呢?
7. 先唔好忖測有無人過河濕腳,但成個操作,猶如黑社會收保護費一樣。明明每年的預算案已經批咗好多公帑俾警隊,俾他們維持全港治安,但當政府建築物需要警隊保護嘅時候,警隊居然要其他部門另外交一筆錢買水馬。香港嘅公共財政,居然淪落到爛仔收陀地呢個地步;
8. 所以贊成通過財政預算案嘅保皇黨議員,其實都俾政府搵咗老襯。就算立法會唔批准財政預算案,財政司司長一樣可以毋須問准立法會,就幾廿億幾廿億咁直接簽俾警隊,人手編制加幾多都得。特區政府會唔會感謝保皇黨?北京會唔會感謝保皇黨?其實係唔會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