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集結案】
//2019 年 10 月 20 日九龍遊行案,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 7 人,被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7 人早前承認控罪,法官胡雅文今(1 日)在區域法院判 7 人監禁 11 至 16 個月。除了黃浩銘,其餘被告的刑期與早前 8.18、8.31、10.1 未經批准集結案刑期同期執行。//
以下是文遠的感言:
【吳文遠 - 10.20九龍遊行案件感言】
這是一宗政治案件,所以我認為這篇陳詞適合放在政治脈絡下開展。
我們生活在急劇轉變及充滿挑戰的時代。基於政府所謂「安全」的理由,記者、報館、網台主持、學者、教師、學生、藝人、歌手、工會人、社運人、民意代表以及許多市民,都一一被迫沉默,以至逐個被拘捕、檢控、囚禁。
尤有甚者,「安全」的定義還在不斷挪移及擴大。昨日出版的一篇報紙文章、一次演講、一種主張、一個標語,今天都可能被視為對「安全」的威脅。
短短數年前那些通常被判罰款或社區服務令的行動,現在會被判監禁。這裡曾經存在和而不同及真誠辯論觀點的言論空間,但現在只剩下觸目驚心的紅線。
每天都帶來法規的重新演繹,每天都突破荒謬的下限。有他們的眼中,現在甚至連兒童繪本都成為了對「安全」的威脅。
問題無可避免地浮現:究竟這些法規是要保護誰的「安全」?是公民的自由,抑或是實際上已經非常有權力的人的權力?
我們追求怎樣的秩序?這些法規的設計,是為了所有公民能夠享有法治、自由、公平競爭及繁榮的機會嗎?還是旨在引領我們進入一個政府不受挑戰及不受限制的時代?
我們發現自身正處於一個這樣的時代,人們需要作出看似簡單卻極為困難的選擇——就如哈維爾所指——我們要活在真實中,還是要服從於謊言及荒謬?
在我追求的真實生活中,我們只是像《國王的新衣》中的小孩那樣呼喊:「喂,國王根本冇著衫喎!」
—————-
【Avery Ng: On October 20 Kowloon Rally】
This is a political case, so I think it is appropriate to frame my remarks within the political context of this matter.
We live in rapidly changing and challenging times. Journalists, newspaper publishers, broadcasters, academics, teachers, students, artists, singers, trade unionists, political activists, democratically elected representatives, and many other citizens are being silenced, arrested, prosecuted and imprisoned by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for supposed reasons relating to “security”.
What’s more, the definition of this “security” is constantly shifting and expanding. A newspaper article published yesterday, a speech, an opinion, a slogan--even a gesture may be treated as a threat to security today.
Actions that would have previously and sometimes rightly merited community service or fines just a few short years ago, now lead to the possibility of jail. Where once there was the space to disagree agreeably and debate ideas honestly. Now there is intolerance.
Every day brings a new re-interpretation of the rules. Every day we reach a new level of absurdity. Even children’s cartoon books have now reached the status that they are seen by some as a threat to “security”.
The inevitable question arises: Whose security is being protected--the liberty of citizens? Or are these laws in fact protecting and securing the power of the already-powerful?
What kind of order are we seeking? Are these laws designed to uphold the rule of law, ensure freedom, a level playing field, and the chance of prosperity for all citizens? Or are they meant to usher in an era in which the government can rule unchallenged and unchecked?
In the times that we find ourselves in, one needs to make a choice that is at once simple yet immensely difficult. As Vaclav Havel writes: Do we live in the truth? Or conform to lies and absurdity?
In my pursuit to live in the truth, we are merely the kid who yelled “hey, the Emperor wears no clot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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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萬的網紅アルス(liaoalle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哈維爾行動篇結局動畫(Manuela生存)...
哈維爾行動 在 丹尼爾 vs 陳恩能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哈維爾】The Power of the Powerless
// 可是,如果有一天,有人選擇向謊言說不,並按照良心行事,曝露皇帝沒有新衣的事實,雖然他的行動未必帶來直接的政治後果,卻踏出了拆穿謊言的第一步,並終有一天以不能預計的方式翻天覆地。
在謊言充斥的世界,真相就是一種威脅;在黑暗之中,磊落真誠地生活就是反抗;活成一個有尊嚴的人,就是所有政治力量的基礎。無權勢者的力量,微小但確切地照亮了黑暗。//
哈維爾行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森哥認罪不認錯,也不求情,真漢子也,公民抗命本應有這態度,可惜連革命家雄仔也從未做到。
【8.31 未經批准集結認罪】楊森陳詞:公民抗命願受刑責 泛民不做忠誠反對派 港人勿放棄
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工黨副主席李卓人,被指於前年 8 月 31 日於港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原本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案件甫開庭,三名被告答辯時表示認罪,以下為楊森的陳詞全文:
法官閣下,我對 8.31 被控的罪名,認罪但不認錯,亦不會求情。以下是我的陳述。
首先,我認同政治哲學學羅斯(J.Rawls)提出的公平理論(Theory of justice),即每人享有平等的自由,和公平的平等機會,以及他指的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即為了爭取更公平的法例,不惜以身試法。我是以公民抗命形式,來抗議公安條例惡法,因為警方不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禁止和平集會遊行,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 17 條及基本法第 27 條,即本港居民享有論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自由。
香港變大陸式選舉 未選已預知結果
法官閣下,我以身試法,是因很擔心現時本港政局,故此要堅持示威遊行的權利。國安法生效,人大修改本港政制,使民主出現大倒退。 不祇違反基本法循序漸進落實民主的原則,更令本港回歸後的民主進程被廢。可以說一國兩制走向一國一制,高度自治毀於一旦。本港已被中央全面管治。今天,由特首選舉到立法會選舉,將變成大陸式的選舉,則未選已預知結果。
政府亂世用重典,以為嚴厲執法,大舉搜捕和起訴不同政見人士,便可以震攝港人。但港人籍著憲法賦予用和平方式表達政見的示威遊行就被禁止。當權者強調愛國者治港。我不禁想起,穆勒(J.S.Mills)在《論自由》 (On Liberty)所指,國家的價值,從長遠看來,歸根到底還在組成它全體個人的價值。他重視個人價值和提出出版自由、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正是中國傳統文化則較重視,個人對國家和家庭的義務,但卻輕視個人的權利。堅持參與是次未經批准的遊行,正是因為我不願意眼看這些個人權力受審查、剝奪。
2019 年開始發生的一連串事件, 無疑反映出傳統文化及中央一黨專政的政治文化。試想,本港是中西文化薈萃的國際社會,又是實行一國兩制的資本主義,我們行駛公民權利,何以要經當權者批准呢?
泛民不會做忠誠反對派
坦白說,我是中國人,但亦是港人,熱愛這片家園,但愛國不等於愛黨,中國對我來說,是人民、文化及土地,但不是指某一個政權。事實上,中國五千年文化中,尊重人民福祉的朝代,自然會受到人民的尊重和愛載的。
我想強調,泛民不會做所謂忠誠反對派,反而會忠誠站在人民那邊,代表民眾監察,和制衡特區政府施政。為港人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爭取度自治,不斷努力。
籲港人勿受強權嚇怕,甚或放棄堅持
法官閣下,我認為和平示威、集會、遊行是要繼續的。在本港政治低壓,民主大倒退、普選遙遙無期之下,港人的核心價值,即民主、法治、人權、自由、和多元化社會更加要堅持下去。港人核心價值,已成為港人信念的共同體。堅持維護價值,會維繫社會民心,令港人努力維持如常生活。面度強權,如當年捷克哈維爾(V.Have)所指,要以真話面對謊言。港人切勿受強權嚇怕,自我畏縮,甚或放棄堅持。政治哲學者鄂蘭(H. Arendt)也指出,自由是要付諸行動的。港人要沉著面對政局,以和平、理性、非暴力去參與,和維護公民社會,及支持本港崇尚核心價值的社團,和企業及其活動。
法官閣下,我承認參與未經批准的非法遊行, 但我不會承認我做了錯事。當遊行未得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時,我站出來參與遊行,為的是堅持示威遊行是港人應有的人權,受到憲法保障。 亦籍此抗議警方的濫權,隨意禁止港人和平示威遊行,剝奪港人應有的公民權利。所以,我願意以身試法,以和平方式進行公民抗命, 並願意接受法律的刑責。最後,我以法國作家卡謬(A.Camus)的《西西弗斯神話》(The Myth of Sisyphaus)書中人物故事總結陳辭。卡謬(A .Camus)書中的人物西西弗斯犯了罪,受天神懲罰要推石頭上山頂。但去到山頂後, 石頭即自動由山頂滾落山腳。但我會欣然地下山,再次被山腳將石頭推上山頂,有如爭取民主、法治、人權和自由一樣,我會謹守崗位,堅持下去,不會放棄。港人鍥而不捨爭取下去,民主、自由的日子總會來臨的。
法官閣下,我認罪但不認錯,也不會求情亦不作上訴。謹此陳辭。多謝法官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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