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司法改革 #欺騙全國老百姓
精準點破問題,更點出台灣司法改革,利用 #國民法官 設計黑手制度,主要是掌控司法的裁判,適用最小範圍,有利官權掌控,真的很可怕。
李念祖表示,行政院與司法院固定提出的《司改半年報》也在去年底停止,以致許多尚待追蹤執行的會議決議無形消失。但該聯盟得到的回應則是,《司改半年報》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沒有恢復的計畫。
簡單地問一句,司法改革已經結束了嗎?司法改革已經成功了嗎?
😈《國民法官法》只適用於刑事案件,與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無關。
😈僅於刑事訴訟施行的國民法官也只在重罪案件加以適用。
😈國民法官審過的事實,還是要由上訴審法院覆覈;但是上訴審中沒有國民法官,這樣的制度設計,意思是什麼呢?事實判斷最後還是要以專業法官的判斷為準嗎?
時論廣場》司法改革結束了嗎?成功了嗎?(李念祖)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10812005427-262104?chdtv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蘇貞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總統已經公布 #國民法官法 ,2023年即將施行。 未來只要年滿23歲, #大家都有機會當法官 ,帶著各行各業的經驗,跟職業法官一起決定量刑、進行判決。以後,當國民法官跟受教育、服兵役、被教召一樣,都是公民義務,雇主也必須給公假。 2023年起,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就會開始有國民法官參...
國民法官法案件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裁判時報第107期 📌同一待證事實有多項證據時應如何處理?/陳瑞仁(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調辦事檢察官)
國民法官審判正在各地方法院展開模擬法庭演練,其中最常見之爭議之一,係受命法官在準備程序面對同一待證事實有多項證據時,以所謂「最佳證據原則」要求檢察官縮減證據項目。然而,刑事訴訟法與國民法官法並無所謂「最佳證據原則」的明文規定,此原則內涵為何?是否妥當?實值探究。在本文,陳瑞仁檢察官借鏡美國法之實務案例,辨析「最佳證據原則」一詞之正確意涵,並就同一待證事實有多項證據之處理方式提出建議。
✏關鍵詞:最佳證據原則、the best evidence rule、同一待證事實、證明力、證據能力、篩選證據
✏摘要:
國民法官審判正在各地方法院展開模擬法庭演練,其中最常見之爭議之一,係受命法官在準備程序面對同一待證事實有多項證據時,以所謂「最佳證據原則」要求檢察官縮減證據項目(而辯方亦因法官有此種操作之傾向,也經常在書狀中主張以「最佳證據原則」駁回檢方之聲請調查證據)。然刑事訴訟法與國民法官法並無所謂「最佳證據原則」的明文規定,此原則內涵為何?是否妥當?實值探究。
✏試讀
🟧本地法有所謂「最佳證據原則」嗎?
依士林地方法院今年(民國110年)2月至3月所模擬案件(110年度模試訴字第1號)之辯方準備程序書狀,其所謂「最佳證據」係指邱鼎文法官撰文所述:「就不爭執之同一待證事實,如有多項證據可資證明,應儘可能慎選其中最佳證據(Best Evidence)聲請調查,以簡化審判期日調查證據之數量。例如:有數份偵訊筆錄均得證明同一待證事實時,有別於現行實務全部均聲請調查之慣行,宜聲請調查其中一份筆錄即可。此處所謂的最佳證據應從『是否為證明待證事實(含罪責及量刑事實)必要而不可欠缺之證據』的角度思考,如果必須聲請調查多項間接證據而證明某待證事實時,則宜儘可能彙整成統合性書面,以簡化審判期日調查證據之程序。」
🟧證明力之強弱可以做為篩選證據的標準嗎?
名詞之使用僅是表面問題,並不是問題核心所在。我們接下來要探究的,應是目前部分法官經常援引的「最佳證據」原則內涵為何?將之做為同一待證事實有多項證據時之篩選標準是否妥適?依前述邱法官文章所述「此處所謂的最佳證據應從『是否為證明待證事實(含罪責及量刑事實)必要而不可欠缺之證據』的角度思考」,似乎指只要提出最重要、最能一刀斃命的證據,亦即,最有證明力的證據就好,其他的證據沒有提出之必要性,應予駁回(如果有稱重,補強證據或情況證據絕對不是「最佳證據」,從而會被排除。至少目前部分之模擬法庭確實有法官如此操作)。果真如此,恐有違法律明文規定及刑事訴訟發現真相的最高宗旨。
🗒全文請見:同一待證事實有多項證據時應如何處理?/陳瑞仁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調辦事檢察官),裁判時報第107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50
📢#月旦雜誌,訂閱網址: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購點: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8/31前,教科書滿2,000元贈好書一本:http://qr.angle.tw/svu
國民法官法案件 在 上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司法院3日公布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費用,原則為每日3000元,超過晚間6點,則另支給每小時500元;另也可申請往返法院的交通費及住宿費用。
看更多焦點新聞:https://is.gd/t7SPsH
#司法院 #國民法官 #薪水 #交通費 #住宿費用
國民法官法案件 在 蘇貞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總統已經公布 #國民法官法 ,2023年即將施行。
未來只要年滿23歲, #大家都有機會當法官 ,帶著各行各業的經驗,跟職業法官一起決定量刑、進行判決。以後,當國民法官跟受教育、服兵役、被教召一樣,都是公民義務,雇主也必須給公假。
2023年起,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就會開始有國民法官參與審判。2026年起,犯最輕本刑十年以上之罪的案件,都會有國民法官參審。
國民法官是全新的制度,是司法民主的第一大步、也是總統允諾的司法改革的起步,讓審判更透明、更民主,也讓人民對正義更有信心。
#有政府 #會做事
--
蘇貞昌的Line:
http://line.me/ti/p/@eballgogogo
蘇貞昌的IG
https://www.instagram.com/eballgogogo/
國民法官法案件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立法院在22號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希望能透過讓民眾成為國民法官、和法官共同審判特定刑事案件,決定被告是否有罪、量刑如何,來讓民眾們因為司法變得透明而更信任司法並落實民主。國民法官到底是什麼?未來有不具備法學專業知識的民眾加入,是會讓恐龍法官絕種、還是製造更多恐龍國民法官呢?我們今天特別邀請到 法律白話文運動的資深編輯 江鎬佑律師,來加入我們的討論,歡迎!
--------------------------------------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每周四晚間8點55分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00pm準時上傳完整版!
國民法官法案件 在 尼克&ASHLY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是的!我們把「這樣對嗎」變大了!
一切辯論都搬到法院來審判
來看看我們這次要吵什麼?誰會勝訴呢?
#尼克Ashly上法院 #這樣對嗎 #告起來
/
未來,面對重大刑案,國民不再只能 #鍵盤參與 !
「國民法官法」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2023年1月1日後,只要是 #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或是 #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 的案件,將會 #隨機抽選 出 #6位國民,與 #3位專業法官 來一起審理,一起討論。
↓ 點這裡,了解更多 ↓
國民法官官方網站:http://social.judicial.gov.tw/LayJudge
國民法官初體驗互動遊戲: http://social.judicial.gov.tw/LayJudge/hotissue/?utm_source=fb&utm_medium=post&utm_campaign=cjgame
/
本影片與司法院合作
❤ Ashly ❤
❤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ashlyvdo
❤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ashlychan0113/
❤ Fackbook:https://www.facebook.com/ashlychan0113/
● 尼克 ●
●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ASHLYNICK258
●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nickwang1988/
● Fackbook: https://www.facebook.com/NickXianSheng/
✿ 一豬 ✿
✿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qgjG7OiSkcBEzMVkagtvHA
✿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onepig1225/
✿ Fackbook:https://www.facebook.com/onepig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