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ck Snyder 的「美國意識」 | 盧斯達 on Patreon】
Zack Snyder 在電影作品經常討論美國的海外戰爭。處女作《活死人凶間》(2004) 翻拍原著,切入點不再是消費主義,而是刻劃美國社會在 911 之後對「恐怖主義」歇斯底里的恐懼。
小說家史提芬京很喜歡這部片,他認為片中的喪屍就像美國人心目中的恐怖份子,你可以一槍解決他,埋掉它,燒成灰,但喪屍還是會源源不絕襲擊你。你跟他無從談判、無從對話,你甚至抓住聖戰者全家去威脅他,對方還是會繼續攻打你。他認為,人和喪屍的對抗至死方休這一點,投射了美國人對反美恐怖主義者的形象。
他運用潮水式慢動作格鬥風格的《戰狼 300》(2006) 則是一班白種肌肉人對抗鬼五馬六、甩頭甩骨、「文化多元」的波斯帝國軍。對於支持美國繼續用兵的軍事干預派,就會認為這部片歌頌了西方民主陣營,為美國用兵世界正名,自我想像為抵抗波斯帝國入侵的自由守護者。Snyder 對肌肉 (不論男女) 畫面的迷戀也很合他們精神尚武的口味。
電影評論圈近年亦有人討論《戰》本來 (或現在) 是否一部「極右翼意識形態」的《意志的勝利》。但你也可以用另一個戲謔的角度來解讀:戲中男人的誇張、臉譜呈現,就是主要情節其實是別人對溫泉關戰役的「文宣」。導演在戲中總是不斷提醒,整個故事是由別人複述的,而且是文宣,當然是把300 勇士說得有多英勇就有多英勇,也要把事情定性為具有歷史意義的壯烈犧牲。這都是為了動員其他城邦要盡早準備戰鬥。同樣是記述,也可以只是:「希臘城邦與波斯帝國開始出現軍事衝突,在一次早期的接觸戰,有 300 名斯巴達士兵頑強抵抗,最終團滅。」
所以它等於隔空評論了「想像的共同體」是怎樣 work 的。300 勇士究竟有沒有那麼勇,並不是最重要的。傳說中的英勇和強大只是為了證成今天的佔領,如果美國不想繼續佔領,美軍就算出現了倉皇逃走的畫面,對決策者也不是最重要的。
Snyder 在《蝙蝠俠對超人》(2016) 繼續挖這個問題:如果世上很多事情都只是文宣,都可以是觀點與角度,歷史和現實就變得不可信。《蝙超》講述了蝙蝠俠和超人在敵對過程中傳媒起到的作用。它首先通過超人的報社上司嘲諷了人們不需要真相,所以不斷催促超人應該去跟進棒球比賽或者名人晚宴,因為這更有收視。蝙蝠俠敵視作為外星人的超人,是因為目睹和親歷兩個外星人在地球打交,會造成數千人死亡的人道災難,超人對蝙蝠的偏見則由於他也是一個自以為是的記者,他以記者身份偵查到很多蝙蝠暴力私刑執法的罪證,但他不知道葛咸城的 context,也不像觀眾一樣知道「蝙蝠俠的大致經歷」。
作為第一次遇到的人,加上一些表面「證供」,蝙蝠在超人心目中就是一個沒有人文關懷的惡棍。作為一個德州出身美國人,他不認同有人可以超然於法律之外自己執法;但作為超人,他自己存在本身已經顛覆了整個人類的文化——「神力」介入人間,有甚麼因果律、法律、政治、宗教、武力可以規範他?當你極度認真去思考「超人如果存在」這樣的問題,並圍繞它寫一個故事,你就會得到這部電影。全世界的傳媒 24 小時不斷批判檢視他的行動、檢討他的拯救行動造成多少傷亡,所以超人的就是演出一個被網絡輿論壓垮無法反應思考的年輕人。
《蝙超》劇院版被評為劣剪,高層認為不重要的,都是 context ,例如開首的中東戲份,你就知道 911 以及後續的事情,從來沒有離開 Zack Snyder 和編劇的腦袋。那個開頭是說,超人在某中東國家拯救了一個美國公民,但此行為本身卻似乎引發了一條村莊因遭遇政府軍和反抗軍衝突而遭屠滅,美國那邊就有一個演出很有佩洛西神韻的官員,要開聽證會邀請受害者作供,要搞清楚當日發生了甚麼,但超人不會被審判,也沒有法律可以約束他。超人被描述為「answer to no one」,等於美國決定出兵中東之前,是「自己」決定的,answer to no one。
當然情節上最後說明了最後這些系統都被操控和濫用,但劇中超人的處境也是在討論美國於中東的存在。美國擁有絕對武力和財力,可以憑空在阿富汗這類地方建立一個新政府,可以輸入一些新文化,例如選舉、例如人權觀念。有一些人跟美國扶植的阿富汗政府合作之後,接受了新觀念,一些後來出生的人,也可能接受了新觀念,但超人還有很多人要救,而且自己都要拍拖和返工,於是反過來說,超人在觀念上一定要接受他事實上對一些事情只能見死不救的挑戰。他在現場救一個人,其實也等於放棄了其他人。超人再快再強,在一千份之一秒的時空中,也只有一雙手。
阿富汗便有飛機不夠,有很多人想走也沒有機位的慘劇。這都是在拷打美國或任何帝國,當你強了,強到可以站出來干預,就要預備自己的存在必定產生政治 / 人間後果。強和可以收拾局面是兩回事。在當下這種情況,你就等於放棄了阿富汗人,甚至放棄了迫留當地的美國人、西方人。但任何人在行動之前,都不可能有這種覺悟。超人在公開行動之前,只是個德州青年。美國那麼強,是因為他們之前累積下來的,跟現在的決策者關係越來越遠。超人對抗來自家鄉的薩德將軍,在他眼中是拯救世界,他也確實拯救了世界,但這件事的連帶傷害就是憑空出現的 911 事件,他的手無疑要為拯救更多人,而沾滿了少數人的鮮血。
無論如何,這些人命沒辦法不算在超人頭上。
對那些在阿富汗一度獲得一定自由的女人或者族群,美國切實幫助了他們,但當地業力太深,她只救了 20 年,給一些人得救幻覺又將其奪走。固然災難是由薩德將軍帶來的,然而超人一旦決定介入,就會面對一連串因果的連鎖反應。超人武力再強,仍然被人間牽扯得只能在大魔王面前跪下接受擺布,答應跟蝙蝠決一死戰。這一部片其實是追思當日的強者干預思想,在維護美國國威和國家安全的前題下用兵中東,還要駐軍幫人建設民主現代國家,美國是否準備好背負另一個民族的命運?顯然沒有。人們說美國在阿富汗經營,只是想殺拉登,所以拉登在奧巴馬任內一死,已經開始策劃撤出阿富汗。老帝國經略一個地方,動輒一百幾十年都是常有,可以令土著出現強勁的親帝國派。20 年不知能不能算是一夜情。
如果上說大致正確,那阿富汗過去 20 年只是一個推翻和擊殺拉登行動的副產品,對一些阿富汗人來說,當初美國確是行了好,我們無法想像有多少阿富汗婦女因為拉登的反美鬥爭而意外獲得一定人權解放,而拉登的死亡又怎樣導致本來看似擁有的東西再次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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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yder 在《蝙蝠俠對超人》(2016) 繼續挖這個問題:如果世上很多事情都只是文宣,都可以是觀點與角度,歷史和現實就變得不可信。《蝙超》講述了蝙蝠俠和超人在敵對過程中傳媒起到的作用。它首先通過超人的報社上司嘲諷了人們不需要真相,所以不斷催促超人應該去跟進棒球比賽或者名人晚宴,因為這更有收視。蝙蝠俠敵視作為外星人的超人,是因為目睹和親歷兩個外星人在地球打交,會造成數千人死亡的人道災難,超人對蝙蝠的偏見則由於他也是一個自以為是的記者,他以記者身份偵查到很多蝙蝠暴力私刑執法的罪證,但他不知道葛咸城的 context,也不像觀眾一樣知道「蝙蝠俠的大致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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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中的這一秒解讀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沒有誰比誰高貴](六之五)
反修例運動此前多場審訊,不論是襲警、藏武器、暴動案,在法庭裡的檢視方法,採取視覺較微觀。示威者在這條街被捕,隔一條街發生的事,不會視為相關。時間上檢視也收得狹窄,例如7.21元朗襲擊,或831太子站事件,示威者受事件影響之後上街,法庭不會視為有參考價值(relevant).
然而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開電單車涉衝向警察防線,車上插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案件搬到法庭,被提升到「恐怖活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層次。
法庭對刑事案件審訊,多檢視可觸摸之物,如翻看閉路電視、檢視直播片段、化驗被告背包或手袋的物件。
但驗視一句話的意義,用甚麼方法,拉闊到歷史何年何月,翻查幾多本字典,還是要揭開人腦看看人的思想?
早幾天,辯方專家證人,港大學者李詠怡當被控方逼問舉殖民旗的人心裡想甚麼,梁天琦設計口號的心底意思。Eliza一度在庭上表示:「我沒法子有讀心術 (I am not a mindreader).」
如何去讀一場社會運動的集體心理?社會學家,明顯和法律專家有不同看法。
這天,彭寶琴法官問及Francis,他如何理解「反修例運動的時間線(timeline)」。作為專研社運的學者,Francis認為運動由2019年6月9日開始,延續至大約2020年中,但難說某一日正式結束。彭官反問:「逃犯條例不是撤回了嗎?在2019年9月條例撤回後,李教授你仍然覺得運動繼續下去?」Francis說是。
彭官亦問Francis,「你在問卷中問示威者,那一個口號有代表性,但每一個集會不是有主辦單位嗎?大會不是有他們的主題?」(亦即民間所謂的大台)
Francis回應道,每次遊行雖有個別主題,但整場大型反修例運動不只是個別遊行。「例如人們最初對『齊上齊落』口號感到有共鳴,因為此口號表達了整場運動裡,示威者感到的團結精神和聯繫感(togetherness)。很多時候,口號不是直接與政策訴求有關,而是表達示威者的情感和感受。」
這天,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Francis進入第二天作供。高個子的他,頭髮長及頸,穿了淺灰色西裝外套,外套布料質地有反光效果,西裝上的縐紋特別顯眼。他出現在證人枱時,拿着橙色的布袋,把厚厚的文件塞在布袋內,擱在證人枱。
Francis喜歡把手踭擱在枱上,竪起前臂,長長的手指揮舞着,談起他熱愛的社科方法論,語速越說越快,微微地左右搖動帶輪辦公室椅子。法官不只一次請他說慢一點。
有些時候,三位法官們發問的問題,比雙方大狀們更多。
Francis說,曾向全香港市民抽樣撥打電話作民意調查。為了要有隨機性,撥打住戶家居電話時,會向聽電話的人問,若家居住戶多於一人,那一位同住者的生日日期較接近,則邀請該人來回答民調。
唯一的男法官陳嘉信,手指之間常夾着筆,雙眉上下舞動,立即發問:「為何打電話去家居要這樣問,而手機則不用問?」
Francis解答道:「在外國,曾有研究發現,在家庭中負責接電話的人,永遠都是家庭主婦。」法官杜麗冰聽到後,臉上綻放出會心微笑,更向陳官互相交換笑容。Francis續說:「又或者是年輕人搶着電話聽,這樣,民調做出來就會有偏差。」
另一個社會學方法論的提問,也是由陳嘉信法官追問出來的。Francis團隊亦曾於廿多場遊行或集會活動中做現場調查。調查員會被分派在集會或遊行現場,邀請參加者填問卷。
但隨着運動變得更流水式,出現更多變數,甚至出現衝突。為了保護調查員安全,例如7.27元朗遊行,他們會派出少量資深調查員到現場,派發含有QR Code的單張,示威者可以事後上網填寫。
無論是代表控方的周天行檢控專員,抑或法官都問Francis,讓人拿單張回去跟QR Code填問卷,怎樣肯定填的人真是去過現場?
陳嘉信法官問:「你說,填問卷的人很熱心,你怎知他們會不會『熱心』過頭,上網虛構答案?」他雙手在空中比劃着括號,把「熱心」二字強調。
Francis說,他們巧妙地在網上問卷中加入了一條題目:「這天在那一個示威地點加入隊伍」,亦有一個選項是:「我今天沒有參加遊行」。填表者並不知道,研究員會剔走沒參加遊行的人的意見。
「他們填的時候,不知道這條題目若答了,其實篩走了自己,最終我們便可以只分析參加過示威的人的數據。」三法官聽罷,明白學者一早想到這些漏洞,點頭表示明白。
法庭裡,尋找「光時」意義之旅,控辯雙方均花心力指斥對方研究方法有漏洞。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嘗試從Francis的研究裡,找尋不足之處。Francis和團隊以5種研究方法:全港性電話民意調查、示威現場問卷調查、焦點小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分析、公共討論分析(時評人在傳媒的言論),多管齊下來理解社會運動中口號的意義。
周專員指,調查大部分於2020年初之前進行,而本案發生的日子(2020年7月1日)之前一段時間,即2020年2月至7月,Francis沒有相關研究。周專員問:「沒有任何事阻止你進行更多研究吧。」
Francis指,當他自己知道要做專家證人時,已是2021年4月底,時光追不回了。「我不能坐時光機回到過去(I cannot travel back in time to do it.) 周專員堅持追問,可以做電話民調呀。此時陳嘉信法官插嘴表達其看法:「即係你叫李教授在2021年問番啲人9個月前在想甚麼?」
Francis望着陳官說:「你說的我認同,即使可以問,搜集回來的數據也不會可信。問人今日在想甚麼會較可信,你問人一年前想甚麼,可信性甚低。」
周專員轉以「以子之矛」嘗試再去進攻。「你曾說過口號的意義會隨時間改變,你在案發前一段相關時間,無研究喎。」Francis再解釋,除非遇到重大事件,口號的意思隨時間改變,基本上是以年計,或以十年計,「口號意義改變,並非分分秒秒在變動」。
Francis在庭上首次披露,他團隊進行的「連登討論區」大數據研究,份量之浩瀚,他和團隊從連登「時事台」從2019年6月到8月21日的討論帖子及回應留言,涉及2千5百萬個,電腦檔案足有38GB。
周專員從枱底拿出幾疊白紙,原來他的團隊從連登討論區,人手萃取了一些帖文,叫Francis即場示範如何做Coding (編碼)工作。
西裝骨骨的Francis翻閱着文件,開始說:「呢位網民【四葉妹妹】有提及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沒提及「港獨」及「五大訴求」,可算為「1, 1, 0, 0」; 網民【英國男孩】完全沒提,電腦會記為「0, 0, 0, 0」;這位【草尼馬仔】貼了光時旗的照片,不含文字留言,我們技術上沒法認出。但不改變們這個整個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在嚴肅法庭,聽到鬼馬的網名,旁聽者都忍不住笑了出來。
控辯雙方過招,誰的「方法和總結」算是合理,光時究竟意義何在,是否違犯國案法?
Francis今天較完整披露他的看法。他認為,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以歷史及語言學角度去看「光時」這口號的意思,作出一個聲稱,就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只有唯一一個解讀,並為所有人共知」,「但我認為劉教授沒有提供充足證據去證明這個聲稱」。
Francis解釋,劉教授報告中用了「necessarily」一字,即口號詮釋的唯一可能「必然」是這樣,這是Francis自己認為需要用多種社科方法驗證的假設。
口號究竟是由喊的人那端衍生意思,還是從接收者那邊決定意思?
陳法官指,他理解控方劉專家報告中指的是,「喊口號的人懷有分裂國家意圖和目的」。但Francis卻說,喊口號基本上是一個「傳播行為」,不只是一個人單方面「個人表達」那麼簡單。
一個口號喊出來,是由嗌的人承擔意義發送者責任,還是接收的人也有份貢獻意義?如此哲學性問題,在法庭的空氣裡交鋒。
Francis又像在講課一樣,「作為傳播學者,我認為,喊口號是一個溝通行為,不只是一種自我表達。我嗌一個口號,會考慮接收者如何理解。」
小個子的法官杜麗冰,左手手指戴了綠寶石戒指,她一邊說話一邊以手部語言輔助她的比喻:「好像我跟一百個人說,我喜歡西瓜,有人會覺得我愛吃紅色的生果,另一個人覺得我愛吃綠色皮的水果。我發送一個訊息,但別人接收不同。」
Francis補充:「不止這樣,說話的人會小心用字。例如有一句句子意義明確,另一句句子的意義含糊,如果我要表達自己,減少誤會,我會選較明確的那句。」陳官提出,智力不同的人也會用字不同。
Francis反駁:「不只,也看大家出身甚麼背景,像你們法庭背景的人理解『引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和我們社科人便不同,不只是智力差異的問題。」聽到這句話,杜官和陳官都作深思狀。
控方曾挑戰,指若文字意義多樣,人們便沒辦法溝通。Francis在此反駁:「劉教授說,人們會跟社會慣例(convention)去用字,但問題是,社會有很多慣例。文字使用很複雜,也有修辭學(rhetoric)作為一種慣例。劉教授把語言意義解得太過死板(too rigid),語言意義多樣,修辭令人們變通調適,否則世界便沒有創意寫作了(creative writing)。」
控方周專員指出,劉教授也有其「證據」,就是警方跟據示威錄影片段,數算有多少次出現「光時口號」,而這口號與「顛覆元素」如港獨訴求、暴力行為同時出現。Francis反駁,這數據只在「點算上」可靠,但兩件事同時出現(co-appearance),並不等於有關。
Francis用一個生活化的例子,說明兩種同時出現的東西,無必然關係。「在大學,學生在班房可以自由入座,兩個大學生每次課堂都一起坐,可以解讀為他們是朋友;但在中學,課室座位是被編排的,兩個中學生常並排而坐,只能說他們是一起坐。」
然後,Francis就望着控辯雙方大狀的方向:「就像在這個法庭,李先生和周先生也一起坐,要考慮這是個法庭場景。」眾笑。
至於示威場景,有其特性,Francis解釋:「好像每年香港七一遊行,於同一個示威裡出現的團體,訴求可以不共容。如性小眾、勞工及外傭團體也會各自有訴求。」
即使大型示威有一些共同訴求,各人理解也有差異。Francis指,他有研究2014雨傘運動,其口號為「我要真普選」,「但落實到具體解釋,甚麼是『真』的普選?『真』字既開放又抽象,讓人各自己想象。」
文字容易於不同場景被誤解,Francis特別澄清了一個可能的誤會。焦點小組討論的指引中,研究員需要留意討論覆蓋不同範疇。其中一個範圍呈在法庭文件中,寫道:「社會運動意識形態和激進化(social movement ideology and movement radicalization」。
Francis特別澄清「激進」二字的在的學術意思:「激進化,在研究社運學術世界裡,意思是與社會常態的距離(deviation from social norm ),涉及更重大改變的意思,並沒有『好與壞』的評價。」
「好像反修例運動最初,有人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訴求較溫和,因為過去香港也曾成立過,相比起來,『解散警隊』這口號則較激進」。陳官補充:「即是要求更徹底的社會改變。」
陳官亦引述文件中的資料,好奇地向Francis查問:「為何你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比『五大訴求』更激進呢?」Francis解釋:「修辭學上,『革命』比『訴求』所涉及的改變,幅度更大,這是明顯的。」
在香港的刑事審訊上,「不爭辯事實、客觀存在」是常用術語,去指控一個人做了一件事,作為刑事案的入罪條件。然而一支旗,一句口號,如何建基於事實,使用這種法律語言,又出現了奇特的交雜和火花:
周專員指出,警察報告中點算示威口號出現次數是「客觀、不爭辯的事實」。
Francis反駁道:「你們只是提供了口號在示威現場,曾出現過的這個事實。」
周進逼:「你們只是倚賴別人的意見。」
Francis:「我們紀錄了人們表達意見的這個事實。我們分析的文章、人們論述過這些意見,都是一種『社會現實』(social facts)」
周再問:「你是否同意,劉智鵬教授報告裡,他對光時口號的解釋,是對的(correct)?」
詮譯變成了對和錯,二元對立,二選一,社科學者抗議了。
Francis:「我們的總結是,口號是開放的,抽象的,不只一個解釋,每人有每人的論述。我不會評價一個時評家對口號的解釋,正如我不會評價焦點小組裡一個平凡人的解讀。(I wouldn’t judge)我不會說,這個人的解讀是正確,這只是他自己的說話 (I wouldn’t say if this guy is correct, it is his own articulation)。」
周不放棄:「你不會異議,若我說劉智鵬教授的解讀是對的。」
Francis斬釘截鐵回應:「我會異議,問題並不在對與錯」。
杜麗冰法官嘗試插話,問Francis:「你會否覺得劉教授可以作這樣的解釋,即使你不贊同其解讀?」
Francis說:「我個人不會對口號作這樣的詮釋。劉智鵬教授的詮譯,只是『其中一個詮釋』。其解讀的地位沒有特別高,也沒有特別低。相比起某一個時事評論員,或者我們焦點小組的某一個參與者。」
周天行在盤問到最後,拋出了這個問題:「我說,我方對口號的理解方法(approach)更可靠。」
Francis噗哧笑了,全場亦爆出陣陣笑聲:「哈哈,肯定不是。警察在『點算口號』上或許是可靠,但我挑戰警察報告中『對數據的理解』,當口號與顛覆元素共同於示威場合出現,根本不是支持口號有顛覆意義的證據。我對警察報告是完全不贊同。」
此時,周天行專員彎腰,跟坐在他旁的同事耳語了逾三十秒。
周專員回過頭,橫空拋出這句話:「我向你指出,你的報告不可靠,不相關。」
Francis咬字清晰,語氣肯定回應:「我的報告,既可靠,合乎標準,亦相關。」
誰的解讀更有權威?控方專家認為喊口號的人必然意圖顛覆;辯方則指出,口號是開放和曖昩的,任何人的解讀,都沒有比另一個人的解讀更有權威。
一支旗,八個字,意義之爭,連繫着多位國安法被告的命運。
國安第一被告唐英傑,身型壯碩,年輕的他坐在犯人欄,由幾個懲教署職員押送。
唐的學歷不算高,是一位日本餐廳的厨師,然而穿着深色西服的他,還押了一年後,出席他自己的審訊,連日聽學者解讀他舉過的一支旗,都堅持翻閱着厚厚的法律文件,專心地聽着耳機,坐在他旁邊隔了犯人欄的翻譯先生,即時以廣東話傳譯。
「Rhetoric….修辭學」英語對話,小聲的廣東話,在法庭後方響起了,兩條聲道有些重疊。
幾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 和唐一起坐在寬闊的犯人欄內。懲教職員的身體,慢慢挪移越近唐的方向,他們偶爾也竪起耳朵,跟進學者們的辯論進程。連穿着保安制服的叔叔,都聽得懂英語,都留意到辯論擦出火花,露出驚訝的表情。
八個字,有罪還是無罪,全城關注。誰的解讀更高貴?
時鐘已到下午四時半,明天Francis繼續作供。
***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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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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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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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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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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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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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離開高等法院)
在空中的這一秒解讀 在 《Channel音樂》CHANNEL歌評:在空中的這一秒...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小編對這首歌的解讀是:珍惜擁有,一刻就是永恒!凡事都無法永遠擁有,何須計較高與低、多或少、長或久?活在當下、享受人生中每分秒 ... ... <看更多>
在空中的這一秒解讀 在 [問題] 艾倫斷頭仍存活好幾秒及關於意念影響前代- 看板Isayama 的推薦與評價
以前在城牆上,三笠擊殺萊納與貝爾托特的速度「還不夠快」(例如來不及切斷貝爾托特
脖子)所以給了兩人變身的時間。設定的邏輯似乎包含:死人則無法變身。
貝爾托特的頭沒有被「切」離身軀所以沒死,這還容易理解。
但是艾倫的頭被賈碧的重機槍一槍「打」斷脫離身軀,如果說一秒之內,那麼或許還有
殘存意識,可是依照原著,頭顱在空中飛了數秒,這時在生理上,請教醫學背景網友或
知道這類知識的人,不論是供給頭部的血液中的養分已經消耗殆盡,意識應該已經消散,
換言之已經死亡(比如說,頭部的鼻子也不做呼吸這種自然反射了吧?),所以吉克接住
了「已經死亡」的艾倫頭顱,任何「原本應該在存活狀態」下接觸的「原理」,也就無法
達成了?
或是說,要嘛生理學上,與軀幹分離的頭顱,該人(頭)確實可以活個10秒左右還能保持
「存活」狀態?要嘛就是作者無敵,不論艾倫的頭死不死,吉克一接住救活過來、創哥說
了算?
相關的問題是,「接住不落地」有特殊涵義嗎?如果艾倫的頭「落地」(比如在地上滾了
幾圈)以後才滾到吉克手上,「與有王血的吉克」之間的接觸「效果」會有不同嗎?
第二個請教的是,艾倫因為「看到未來的事實」,所以可規劃「逆向」影響「以前」的進
擊巨人擁有者,來讓艾倫「在未來時間」達到最後目的。有個邏輯上有說不通的地方:
a.艾倫看到的「未來」(就算是片段)景象,是不是「必會發生」?不然跟「可能發生」
的「未來夢想」其實沒兩樣。如同我們大家可以都可以夢想我們10年後如何如何(但不是
必然發生)。
b.如果未來必會發生(比如古利夏必會吃掉始祖巨人),那麼艾倫雙手抱胸當旁觀者就夠
了,去傳輸意念勸導古利夏殺王族幹嘛?因為,在必然發生的前提下,天曉得古利夏可能
又因為什麼奇葩的自力想出而非被艾倫意念影響所致的轉念,決定殺了那些王族老小。
c.至於如果說「艾倫傳輸意念」也是必然會發生的,我理解,但是原著(或粉絲的討論上
)就沒必要太當一回事,好像艾倫「因為怎樣,所以得知未來怎樣、而決定安排計畫,事
後經由吉克帶領,在時間通道中回到過去對古利夏怎樣怎樣」云云。沒那麼了不得!因為
艾倫「反正也是非這麼做不可」--
如果要爭論說「艾倫若是不這麼規劃安排的話」云云,啊那不就如b.所說的一樣,艾倫雙
手抱胸在旁看古利夏放棄殺無辜的王族(含始祖)等人就好,古利夏將不知何故(隨便假
設:依照動畫的暗示,王族老小眾人都想殺古利夏,以致古利夏『獨自』想了一想還是不
放過王族這些看來不善良的眾人)依然吃掉始祖巨人?
d.如果說不行啊,歷史安排「艾倫就是必然會傳輸意念給古利夏」這件事也是必然該發生
的、畢竟若是古利夏放過始祖,那麼未來古利夏、艾倫就不會擁有始祖之力云云--坊間有
些人何必講得艾倫「因為掌握了未來情景的資訊優勢,所以現在規劃,來回到過去主導如
何如何」這一大串自彈自唱的解讀?
進擊的巨人到底有沒有「自由意志」?如果有,那麼艾倫「試試看」不把意念傳輸給古利
夏,看看過程又會怎麼進展,「未來必然發生的地鳴」到底「怎麼實現」嘛!艾倫勸尤彌
爾做選擇,艾倫自己怎麼不「選擇選擇」不意念傳輸給古利夏看看又會是怎樣「必然有地
鳴、有滅世之戰的未來」?未來不是會按照原有過程,該發生什麼就必然發生什麼嗎?
我的意思是,坊間就這個「過去-未來」設定的邏輯性,講的好像「必然在未來如何如何
」
以至於我們「今時今刻」意念回到20年前影響我們父親如何如何,所以我們「20年後」才
會如何如何?這種「自以為多麼深奧」的設定,只是自己忽悠自己以為有多邏輯一致似的
,其實創哥這部份的邏輯上有疏漏。
即便艾倫看到自己將來要發動滅世之戰,也看到了「『過去自己曾回到過去』(這有點繞
口)告訴古利夏要殺了王族老小,所以自己在吉克帶領看過去景象時,也就真的身體力行
去告訴古利夏要殺了王族」..等等,大家就把這種創哥不符廣義相對論的情節三下五除二
帶過即可,作者說了算、大家不用太計較其中的邏輯性就好了。不太需要講得好似「創哥
多厲害,設定了一個多麼深奧合邏輯的時間關聯迴圈」云云,想找邏輯原理當創哥這部份
有疏漏的設定的背書理論--然而,這部份情節根本就沒有合邏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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