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到今年,我想許多的社工朋友都因為新的政策,而有不少心情起伏。最初衛福部宣佈社工薪資制度化,面對加薪與可預期未來的薪資,感到期待。
但是,「 #會不會看得到吃不到?」、「 #會不會只是曇花一現的政策?」、「 #會不會被逼轉任不是社工的職位?」這些隱憂也一直在社工的心底。
而我能做的,就是盡可能把關、督促社會局,讓社工的權益能夠被確實保障。
我從社工薪資新制公佈時,就請社會局盤點台北市會受到新制影響的社工有多少人,去年10月23日社會局跟我說有729位社工;在經過社會局的精算、與衛福部溝通調整可符合新制的社工定義,在今年5月15日社會局給的資料中,卻 #減少到只有630位社工適用新制。
⏲️去年10月23日時,社會局用以計算社工人數的定義是:
職稱是社工;或者是職稱非社工,但是執行社工師法第12條業務,並有社工師應考資格或社工師證書。
⏲️而今年5月15日時,定義調整成:
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所定 👉 #直接服務與面訪處遇個案業務👈 的社工,或是執行上述業務的非社工、但具備社工師應考資格或社工師證書者。
前後兩個時間點的社工定義,就只差在是否有「 #執行直接服務與面訪處遇個案業務」,卻差了99位。難不成這99位社工全都不是在做直接服務與面訪處遇個案業務?這些 #消失的社工跑去哪裡了?
除了以往確實沒有執行相關業務的社工之外,有沒有可能,社工先前有執行直接服務與面訪處遇個案業務,但新制上路後,雇主為了不想讓社工因新制而加薪,而 #把相關業務轉嫁到其他社工身上?或是 #雇主強逼社工轉任其他職位,藉以規避新制?
我之所以會在質詢時特別跟社會局長提起這個問題,就是因為高雄已經有發生實際的案例。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就曾收到高雄鳳山光復育兒資源中心的社工陳情,機構為了規避新制,主管逼迫該名社工轉任教保人員、否則即資遣。
機構不甩政府新制,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的處理方式只是將主管調離現職,更用臉書回覆的方式草率回應陳情,也引起高雄市社工人員的一陣傻眼與不滿。
我希望台北市社會局要引以為戒,社工新制的執行,千萬不能在社福單位的規避與主管機關的把關不足之下,反而讓社工消失了。
Youtube高清版質詢影片
👉https://youtu.be/xUJbX6ZqE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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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用了聳動的標題
又一次,辦理行政業務的社工再次被政策背棄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13772
https://www.ey.gov.tw/File/2E404A0120DDD5A7?A=C
前幾個月,中央政府大動作的宣示要幫社工加薪,還信誓旦旦的說包含公務單位
依照行政院在新聞稿上的說法,一般性社工的專業加給表由表1變成表2
只是今天在幾個朋友陸續接到通知之後,才發現又是一場空
確實,依照行政院核定的方案,確實有些政府補助的社工納入新制可以加薪
也確實修改了公務人員俸給表的專業加給表,只是行政業務社工再次被政府背棄
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說法呢?大家可以看看底下核定後的專業加給表2
https://ccs.c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652
在表2的第22點中提到的適用對象為
「職務歸列社會工作職系,且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所定直接服務及面訪處遇
個案業務之社會工作人員。」
意思就是所謂的社會工作職系加薪,僅限於從事直接服務的公職社工師
如果你被分配到業務科執行行政業務,那你並無法加薪,這方案您被背棄了...
會知道這樣的訊息,是因為已經有某些縣市的人事單位拿了切結書給行政社工簽認
切結書的內容大意為「本人已知悉職務內容不適用專業加給表2」之字眼...
其實不意外,畢竟行政社工一直以來都是被背棄以及不被重視的對象
行政社工承受民意代表、民眾、人民團體以及各界的眾多壓力,雖然沒有提供直接服務
但行政社工必須肩負政策制定、倡議、程序正義以及經費管理等事項
工作壓力並不亞於直接服務,但並沒有被主流思想以及中央政府所重視
我的行政社工生涯中,我必須逼自己看懂工程圖,必須會核銷
必須會修圖,必須會寫新聞稿,必須會畫甘特圖跟製作簡報,也必須會採購比價
我必須會跟民意代表應對,必須在機構稽查的時候當柯南找蛛絲馬跡請社福機構改進
各種excel、photoshop、powerpoint、word以及奇怪的系統都是我們吃飯的工具
經手的金額跟補助款每天都是以萬計算,總得盯緊報表跟系統才能確保不會撥錯款
即使辦理行政業務,也是有應付不完的民眾,來陳情補助款未通過的~
反應機構不當對待的,反應團體運作有問題的,反應政策不公的
每天總是源源不絕的電話以及民眾諮詢,我們的加班和工作時數總是源源不絕
入夜後的辦公室,基本上就是該建築物的燈塔,徹夜燈火通明
但如同我所說的,行政社工作再多都是該死,這次的加薪方案又在一次被政府背棄
這些所謂的專家永遠只看得到直接服務,社工就只能被綁死在直接服務
政策制定不值錢,行政程序不值錢,社工就只能註定做直接服務,做行政的都是不倫不類
努力培植團體及志工、管理社福機構、制定政策都不是社工的事,所以你們沒資格加薪
就像傳統社工的三大核心服務「個案」、「團體」跟「社區」一樣
永遠只會看見「個案」,而不會試圖去發展團體跟社區,更別論政策倡議了...
在公務單位服務也一樣,有資源跟人力先丟保護社工,有任何補助方案先丟保護
做福利服務的、志願服務的、社區服務的、做行政業務的,永遠只能撿剩下來的皮毛
有多餘的資源才會考慮到你們
過去的社工政策,有資源一定先丟保護社工,有人力配套跟培訓制度先丟保護社工
這兩年有社安網之後,多了一些直接服務的社工受惠,但仍然沒有人注意行政類社工
這樣的時空背景與服務思維下
彷彿政策會憑空出現,彷彿不用核銷錢會自己撥給機構,彷彿不用管理機構就會乖乖運作
彷彿社區據點跟團體不用管理就會自己冒出來,反正那些都是行政業務,是雜工在做的
高尚的社工不屑碰經費,不屑寫公文,不屑想政策,只要管好直接服務就好...
於是,原本就弱勢的社工們,因為同工不同酬的薪資規定產生各種內部矛盾
羨慕保護社工薪水這麼高,羨慕直接服務社工可以準時下班,羨慕行政社工不用搞個案
各種不了解與矛盾就這樣在小小的社工圈裡掀起波瀾~
抱怨了這麼多,寫到後來有些反串跟情緒了~
各位公職社工師們,你們知道這項加薪方案又跟你們無緣了嗎?
行政社工再一次被政策所背棄了,你們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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