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採訪的回答不夠完整,所以請讓我再次用打文章來分享🙏
我生長在單親家庭,從小由媽媽把我養大的。
還記得因為我父母離婚之後,我跟我媽從名古屋搬到我媽媽的故鄉仙台,當時我突然失去了名古屋的朋友,名古屋的回憶,甚至剛到仙台時我無法融合在新的學校,新的朋友,結果被大家霸凌得很慘,不斷的霸凌還讓我無法控制飲食,當時我為了紓解被霸凌的壓力一直吃東西,國小時就胖到90公斤.
但回頭來看,當時我最痛苦的就是我突然失去了爸爸的寵愛,從離婚那天開始,我爸爸突然離開我身邊,我這麼喜歡的爸爸突然不在了,當時我不能夠理解離婚這件事,每天都莫名其妙地哭著哭著.
如果要結婚,我覺得必須要站在未來的孩子的立場去想.
父母的不歡而散對他帶來的痛苦,他的心裡最渴望的無非是爸爸媽媽每天都能陪著他
只要離婚,夫妻關係就可以解體,但兒子跟父母的關係無法斷絕,畢竟有血緣關係
因為懷孕了,因為年紀到了,因為想要脫離原生家庭,因為爸媽要你結婚
要離婚的理由實在是很多,但我覺得先必須要想好,如果你有了家庭,可以好好保護嗎?
https://youtu.be/bXxQQItc-z4
多元成家法案通過 在 賽 Sa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現在多元成家法案通過了
酷炫...我們在一起吧
多元成家法案通過 在 蕭曉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多元成家
前幾天,有位篤信基督教的朋友打電話給我,語氣憂心忡忡的問我:「是否支持多元成家的主張?」我說:「支持啊!」
聽到我的回答,朋友開始說了一大堆他的憂慮。他說:「如果多元成家的法案一過,多元成家的觀念就會寫進教科書中,這樣會讓我們下一代的婚姻觀念混淆!」我問:「為什麼會混淆?」朋友說:「因為這樣下去,小朋友會認為女女戀或男男戀或異性戀都可以啊,這樣會世界大亂!因為婚姻觀完全被解構了啊!」
「怎麼會呢?女女戀或男男戀,甚至異性戀,只不過是不同的感情觀,那是基本人權啊!人家要怎麼樣的婚姻我們管不著啊!」我說,「但是,有些人根本不是天生的同性戀啊,很多人是因為在異性戀中感情受挫,因而變成女女戀或男男戀啊!甚至還有雙性戀的。」
朋友回答:「我知道了。」「你是擔心多元成家寫進教科書中之後,小朋友會以為婚姻的形式不是只有單純的異性戀,竟然還有同性戀或雙性戀,而事實上有些同性或雙性戀根本不是天生的,是因為感情受挫才轉變的嗎?」對方如釋重負的回答:「沒錯,曉玲姐我就是這個意思。」我聽了真的是有點啼笑皆非,我問她:「你會不會想太多了啊?人家的感情事,宗教團體管太大了吧?」「但是聖經裡面是說亞當和夏娃的啊?異性戀才是正常的啊!這樣會讓我們的小孩混亂的啦!」
「如果照你這麼說因為多元成家法案通過的話,人們可以自由選擇婚姻方式,而這樣的婚姻方式未必是天生基因是同性戀,而是教育使然的說法能成立的話,那你怎麼不去追究為何現在社會上有這麼多的同性戀或雙性戀是因為我們環境荷爾蒙的關係,用了太多的塑膠和化學原料使得人體發生異常呢?如果真的關心這個議題的話,宗教團體更應該關心環境污染這一塊吧?」我回答。
朋友被我問得啞口無言,後來他再問我:「曉玲姐,如果你的小孩是同性戀或雙性戀你會接受嗎?」我斬釘截鐵地跟他說:「我會,因為我很尊重他們的權利!」
說完這段對話後,我跟自由台灣黨的黨工們聊天,他們說:「拜託,這些宗教團體未免管太多了吧?他們怎麼不說我們的歷史教育從頭到尾都是騙人的?那不是更加的不道德嗎?那不是更影響我們的小孩嗎?那是整個扭曲我們的價值觀,這樣的影響遠比多元成家嚴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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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議題關注太少,不知有沒有遺漏,
但我的想法是,為什麼同志婚姻要跟多元成家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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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akeboy1069.blogspot.tw/
之前的日本行,日本人對於我們同性戀開放的現象非常驚訝(這聽起來滿爽的,
雖我對這些運動一點貢獻也沒有 ),
但我真希望有一天可以說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是我的國家。
但我不明白以多元成家法案為名去推是為什麼?
我只能想到這樣領養小孩可以一起通過,是這樣嗎?
畢竟務實的來說,家庭價值在台灣(其實在超多地方)是非常重要的文化基礎,
而去挑戰既有的血緣連結的家庭概念,直接提出多元成家,
觀念上是進步的沒錯,但像是公娼合法、廢死,觀念上都是進步的,
只是社會的道德觀還沒有相對應的包容力吧!
之前和美國的朋友聊到他們的游說團能力有多驚人(Gay通常比較有錢也掌握傳媒),
但美國推行同性婚姻那麼久,加州直到最近才合法化。自由主義與宗教信仰因為比較
起來,在美國,宗教形成的道德價值太難推翻了。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跟身邊的異性朋友乃至上一輩提到這個問題?
這是最直接的意見探針,至少我不能想像我的父執輩會支持多元成家,
但或許還可以說服同志婚姻合法化。
因為同志婚姻合法,說帖很簡單,就是「他們要結婚關你什麼事情?」
但多元成家要用什麼說詞呢?「因為家庭的定義不是僵化的血緣關係?」...
我想不到簡單又合理的理由。
而說帖上關於多元成家「能解決的問題」,改善婚姻制度的多樣性就可以解決
(我認為最具說服力、情感感染力的是遺產問題,但解決之道是婚姻登記啊!)
但在台灣好險我們碰到一個有點蹩腳的對手,
台灣的天主/基督教信仰組織化作戰不是很強,
也沒有太多具有強烈基本教義派的立場的信徒。
不過他們也看到了這個弱點,反對的是多元成家(至少媒體曝光上是的),
而他們的說帖對「家庭」的強調重於對「反同」的強調,已經近乎理盲了
(我說的不是他的邏輯和論點扯,扯是必然的),
他們的反對說詞根本不具基本教義的色彩(但會這麼激烈的不就是基本教義的嗎?)。
如果嚴格遵守教義,那麼絕不可能講出「違反自然」這種話,
美國基本教義派對演化論的反對還在如火如荼進行哩。
多元成家也挑戰到另一個基本價值:孝順。長久以來血緣、親子之愛、
孝順是一套的穩定的道德標準,
就連同志的出櫃、對幸福的追求,母愛一直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而多元成家的概念多多少少傷害了媽媽的自我認同
(我覺得:說出有沒有血緣,都可以是家人,會感到否定的家庭角色應該是媽媽)
我的幾個同志朋友也對這件事情有微詞,他們也支持同志婚姻,
無法接受多元成家。
除了議題設定和挑戰主流價值的戰略有疑問之外。
最後,政治實力應該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我覺得是目前處於劣勢的多元成家法案(反正都綁進去了,現在抽掉也來不及了...)
唯一的機會。
我不知道伴侶聯盟及相關單位平時累積了多少政治實力,
但政客這次能讓法案通過一讀,除了這不是主要政治戰場之外,
應該也有人注意到連署人數,也就是年輕族群的選票,
如果伴侶聯盟沒有組織化的、策略化的去形成政治影響,
那麼如何像連署一樣可以如此量化、有形的展現同志族群的政治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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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版友推文發現伴侶聯盟連結的是「女權」和父系婚姻框架的問題
那就有合理的基礎理解運動的政治實力和推動策略了。
不過,我這篇的疑問改成是
2010年決議的「伴侶法」與「同性婚姻權」應該同時推動。這點。
因為美國大概都是從伴侶法過度到婚姻權的。
但...同志族群的確尚未累積足夠的運動經驗、人才連結,
所以,只希望多元成家會過吧!這是目前最好的進展了。
(希望對手們抓狂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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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我補充一下我對多元成家原本的疑問是,
這個法案描述的「同居關係」、「扶持關係」的對象,
在我之前的一個工作中遇見了不少。但他們都屬於基層弱勢,
他們最後選擇「同居人」關係,都是因為「這是最好/唯一」的辦法。
(離不掉的婚、負債、刑責之類的)
所以我直覺想到的是怎麼會有這麼陳義過高的主張。
(真是拍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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