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腳脖子粗也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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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穿著打扮,我應該干涉多少?】
很多天沒有更新文章,因為上上週末我們去郊外野營了。
恩,這樣說並不精確,好像我們流連忘返去了七天六夜。事實上我們只過了一夜,但是後遺症綿延了很多天。
託朋友的福,我們一家人被帶去一個美麗又寧靜,除了遠方樸實可愛的小屋以外,只有「咩咩咩」滿山羊群的秘境。粗線條又懶惰如我,儘管親眼看見也感受到蘇格蘭土產的midge小蚊在我身上四處停留,但是就是沒想到要幫自己噴點防蚊液夾層防護罩,只覺得戶外就是蚊蟲多,兩手多揮幾下習慣就好。
很奇妙的是,我的身體似乎對這種蚊子的叮咬有延遲反應,所以我一直認真覺得我的身體防蚊抗蟲,到週日下午回到家吃完晚餐之後,雙手雙腳和整張臉的皮膚上一個一個奇癢無比的小紅點波波波波接二連三不停冒出來,我才後知後覺地驚覺:「幹,我是白癡。」
裸露的雙臂跟腳踝被大肆蹂躪當然可以理解,但是臉跟脖子完全是意料之外的重災區。週一早上起床的後,整張臉滿滿六七十個紅腫厚實的小凸點(對,我有去數),還莫名泛著油光,好像瞬間變回滿臉青春痘的少女時期。沒想到有朝一日居然是透過這種奇怪的方式回春,真是可喜可賀(?)
所幸吃了一點藥幫忙,我還睡得不錯,但是清醒的時候真是癢到根本沒心思做任何事情,我只好順勢擺爛(?)什麼都不做。
到了星期二,我似乎出現一些過敏反應,也可能只是我手賤抓太兇,被叮咬的地方都起了一個一個小水泡,右手臂上的那個居然有鮭魚卵那麼大!這下除了忍耐不抓以外,日常行動時還得小心不要弄破水泡。耳朵上的水泡因為我下意識伸手去摳,直接破掉,變得又癢又痛。看樣子身上的這些「戰利品」會跟我好好共存一段時間了。
又過了兩天,蕃茄到對面麥斯家玩,我去接他順便串門子的時候把麥斯媽媽戴比整個嚇到。
「我從來沒看過有人被midges咬成這樣!!!」
「你有看到我臉上那些嗎?」
「就是你的臉啊!!!!」
「應該是因為我完全沒噴防蚊液吧,啊哈哈哈哈哈,你們這週出去玩不要學我唷要好好乖乖地噴。」
「這看起來很嚴重耶,要很久才會好。」
「沒差啦反正我已經很老了。」
「你胡說什麼啦!!」
「我又不是十八歲明天要畢業舞會,只要會好沒有惡化成感染就沒關係啦!」
就這樣頂著青春痘大花臉繼續活,到了滿一週的禮拜天晚上,把一個吵得要死的小童攆上床,跟傑克一起看了一些影集以後,隨手摸摸臉上脖子上的紅點,才感覺水泡的凸起有比較不明顯一點。我一邊覺得好笑居然可以被叮成這樣顯然我很可口,一邊想起一些往事,就開口跟滑著手機的傑克說話。
「嘿。」
「怎樣?」
「我在想,假如我媽看到我這張臉的話⋯⋯」
「應該會哭三天三夜吧。」
「是不是!」
我繼續用指尖感覺臉上大大小小硬硬軟軟的凸起,忍不住笑了一下。
「我覺得很奇妙。」
「怎樣?」
「我媽啊,他非常非常在乎我的長相。」
「對。」
「可是我認真不care。我是說,我並不至於到邋遢,但是真的不在意。我覺得不管發生什麼事,我就是長這樣。而且我也不覺得是因為想要反抗他還是什麼,我就真的是覺得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外貌和打扮,是我跟母親衝突了一輩子的主題。
從整體來評論,我並不是什麼天生驚人的美女,但是我很愛笑,長相也還算清爽有朝氣,我自己覺得很「夠用」了。但是我的單眼皮,我的內凹門牙,我眼下的痣,我微曲的O型腿,我小山丘似的胸部,我又厚又重的髮質,我男人一般的腿毛,都讓我的母親覺得我身為一個女性的基本分數很低,必須要靠她積極地評論和指點來「挽救」不可。
更令他髮指的是我臉頰上的水痘疤,我一曬就上色的黑皮膚,還有我對髮型和服裝的選擇,都被他視為一種墮落。
「就告訴你不要抓了,你小時候就是不聽。這張臉上如果沒有那個疤多美!」
「你為什麼曬成像第三世界來的人???這樣能看嗎?」
「好端端的一個女生,整天都是T恤牛仔褲運動鞋,你這樣到底怎麼嫁得出去?」
如果有人看過《Friends六人行》裡面,Monica換新髮型或耳環,他的媽媽苦著一張臉,把他左看看右看看,伸手摸一摸頭髮或耳環,欲言又止,最後嘆氣離開的場面,每次我從理髮店回家,我的母親就會做一模一樣的事。(我相信我翻白眼的表情跟Monica也是一模一樣:p)
我同意如果我的皮膚更白皙,腿毛更短,眉毛多加修飾,頭髮更長造型更講究,學會化妝戴裝飾品,穿上高跟鞋,會讓我更美更引人注目,也或許會像母親說的吸引更多男性注意,可以有更多「挑選」的機會,或者是職場上更好的機遇。但是我遲遲沒有動力往那個方向靠攏,因為我覺得我的選擇很符合我自己的個性,讓我覺得很自由。
我走路總是跳來跳去,穿高跟鞋很容易跌倒或是扭到。
我把頭髮剪短,就可以減少早上整裝的時間,可以睡久一點。
耳環夾得我的耳垂很痛不喜歡。
指甲油會讓我的指甲覺得很悶。
如果臉上有妝,吃東西都會有口紅的味道,而且還不能把臉貼在傑克臉上磨蹭,太無聊了!
皮膚上的各種傷疤都是「戰利品」,可以拿來告訴別人發生什麼事,所以露出來也沒有關係啊!
母親總認為我的這些理由都是我想偷懶的藉口,或者是我太年輕太不會想不明白這些事情的重要性。從我的觀點來看,這麼多年下來,我交到男友找到工作也順利結婚了,甚至連在日本這個號稱「化妝是禮貌」的國度我都有辦法頂著一張素顏闖蕩天下,就應該證明用我自己的風格也是可以活得很好。
然而,對母親而言,就是因為我堅持自己的風格,所以我才只有「這樣」而已。如果早早聽他的話好好「改進」,懂得當一個美麗賢淑又溫柔的女人,我就不會是跟這個男人,不會是做這份工作,不會是住在現在的地方,會更風光,會更飛黃騰達,會有一個更美好的未來和人生。
我永遠忘不了,在母親生病的第一年,因為他希望我回家一趟,我在撐著三天沒睡送出期中作業之後立刻直奔機場,搭了33小時的飛機回到台灣。走出機場第二航廈,母親跟著爸爸一起過來,他盯著我的臉許久,說:「我怎麼從來不知道,我生的女兒居然長得這麼醜。」
我們始終是兩條平行線,一路延伸到我自己也當了母親。
我生了一個非常非常喜歡打扮的孩子。蕃茄從小,對,真的是從小,就對自己的裝扮非常有主張。從兩歲開始,每天早上都自己挑選衣服,去店裡採買也都是自己親自去看。他喜歡粉紅色,亮晶晶的顏色,更喜歡全部顏色都有的彩虹色。去年知道上學必須穿制服還哭了很久,發展到現在會主動自己設計手環胸針項鍊等飾品戴在身上,讓制服不會這麼單調。
老實說我一開始確實很憂慮,擔心孩子這麼小就這麼注重打扮,對他到底是不是好事,會不會讓他變得很虛榮。我到底應該要干涉多少,又應該照誰的標準?我知道我自己的標準是遠低於其他人,但是如果要注重,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是「合適」的?母親跟我的關係也讓我很擔憂,很害怕蕃茄跟我的喜好這麼不同,會變成將來親子關係的未爆彈。
極度焦慮之下,我決定先從旁觀察。
我發現蕃茄在挑選衣服的時候,經常會不自覺地哼著歌。如果今天穿的衣服是他特別喜歡的款式,他的步伐會很輕盈。明明是個忘東忘西的年紀,但是他的手環項鍊和胸針都收藏的好好的,幾乎沒有弄丟過,還會在公園撿一些奇奇怪怪的花草放在頭上當裝飾。某一天早上,他換完衣服以後,甚至很開心地對著我大喊:「媽媽,我跟你說,我很喜歡把我自己打扮得很漂亮!!」
這孩子,是真心熱愛打扮啊!
跟蕃茄相處的經驗讓我想清楚了一些事。在我的成長過程中,甚至是現在我成為母親之後的觀察,我都經常可以感受到我們的文化裡,對於女孩長相或打扮的各種要求和憂慮。女孩的身上有毛不雅觀,女孩的皮膚太黑不好看,單眼皮很沒精神,臉上有疤礙眼,笑太大不雅觀,都不笑很難看。
這些要求之所以讓我這麼不舒服,是因為出發點都是「#做到這些你才會讓別人喜歡」。而蕃茄讓我發現,打扮的真正意義,應該是「#讓我自己很喜歡自己」。
蕃茄的眼睛真的很利,如果我穿了一件他沒看過的衣服,他會很驚喜地跑過來說:「這件我沒看過耶!」然後開始告訴我「這個花色我好喜歡」,「這個觸感好舒服,感覺品質很好」,久而久之,我也不自覺會主動摸摸不一樣的料子,或者觀察不一樣的設計穿在我身上的不同,開始覺得對服裝了解多一點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而我也找到了我認為對蕃茄合適的要求和規範。當我們出去採買,我會規定件數,例如我們今天要買三件長袖,兩件短褲,一件裙子或洋裝,剩下的交給他自己決定。我也決定維持我對身體「缺陷」的不在意,大花臉也可以自在出門,O型腿也一樣穿短褲,覺得頭髮剪壞了我們一起皺眉頭希望頭髮快點長出來,希望用我的態度平衡他的標準,不會過度要求自己的外貌。
我們不是兩條平行線,我們是手牽手一起往前走的夥伴。
有時候我們一起打扮,穿洋裝去吃冰淇淋;有時候我維持我的舒適風,看蕃茄自己表現;有時候我們一起穿整天的睡衣都不想脫下來。
我很自在地做我自己,蕃茄很自在地做他自己,有時試試看像對方的樣子是什麼感覺,然後決定要不要保留。
我喜歡我們一起創造出來,對裝扮的和外貌的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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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腳踝粗 在 兔子推推x深層按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尋找自己的中心]
如何站在自己的中心呢?
當站立在自己的中心時,應當有幾種感受。
平衡、穩定、踏實、輕鬆、寧靜、有力量、有動能。
某些時刻,甚至會覺得,可以做到任何事。
I can do anything.
平時的注意力大多擺在身體的前側,這與雙眼的可視範圍有關係,不斷的聚焦、注視,不斷的前進、移動,促使人的慣性稍微有些前傾,步調越快越明顯,頸椎前傾、肩膀前傾、腰椎前傾是最常聽見的前傾排行。
人的身體本具智慧,終其一生都是尋找最省力、最輕鬆、最平衡的使用方式,搖晃、不定、迷惘、困惑,均是尋找中心的過程。
找中心,談兩個面向。
一個是「骨架結構」,一個是「肌力」。
站在身體中心時,通常會很明顯的感覺到骨架的支持。
一塊一塊的骨頭堆疊撐起身體,力從地起。
而肌力是包覆骨架的保護,失衡時,肌肉會抓住骨架。
身體越是失衡,肌肉需要越多的力量。
而肌力越強,中心的範圍會擴大。
也就是可以承受的重力範圍的點會比較大。
肌力小的人可能只是小小一個點。
肌力大的人或許有一個小圓圈。
女性的肌力較男性弱些,當站立時不在身體的中心,就會感覺需要更用力的支撐,而男性因為肌力較強,可以適應的中心範圍比較大。
刻板印象認為女性善於比較、愛計較,是有道理的。
因為女性的身體比較敏感,比較容易感覺到不平衡。
然而男性不是不愛比較,根本只是不敏感或沒感覺。
生物的本能會依照優勢發展。
男性會因為力量強,而不斷增強力量,讓自己的中心擴大,可以更有力的支持身體,承擔更多且耐力更好,缺點就是無感,粗心馬虎。
而女性也因大多數的注意力是放在尋找身心平衡,越來越敏銳,自然越來越細心和聰慧,缺點就是常常感覺不平衡而痛苦,過份緊張。
撇除性別,力量本身就帶有先天因素。
天生肌肉能量多的人,本來就較具優勢,可以承受的、支持的、發展的機會都比較好,在古代,就是可以做更多的工作、狩獵,有機會得到更多的食物,有機會得到異性的青徠而有下一代。
而敏銳是可以鍛練的,力量也可以。
不過力量大的人通常比較不屑於去鍛練敏銳,直覺的用力量輾壓過去,做不到再更用力即可,實際上,真正的力量是有覺知的力量,是帶有敏銳的力量,能夠調控的力量需要的是練感覺、練覺知。
試著站立感受。
當往前傾斜幾度之後,腳踝承受重量的感覺如何?
小腿?膝蓋?大腿?髖部?腰部?上半身及視線?
再試著把覺知放到身體後側,比較少感覺的區塊。
把注意力放在後腦勺、後頸、後背、後腰或整個後側。
帶著後側的覺知,走一走,感覺向後拉扯的力量。
通常會覺得好像往後,其實是回到更接近中心的狀態。
「自我探索」常見幾種說法:
發現自己、看見自己、遇見自己、認識自己、找回自己、記得自己、知道自己、經驗自己、回到自己、活出自己,各種的自己。
假若,身體不在自己的中心,搖擺不定。
在體感上已經失衡,又如何尋找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