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
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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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與死鬼女友同床》(藍色見鬼眼)序+第一章.純愛,怪事
(阿暖:此人會全文在FB免費發表,只求大家不吝按讚,如喜歡,請分享介紹給各位朋友!)
序:在怪事發生之前
在我年紀很小的時候,曾經看過一盒哥哥收藏的錄影帶。這帶子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影響著我的童年以及未來的命運(至少我是這麼以為)。
「我們真是同病相憐啊!」老朋友雷朋跟我說,「當年要不是我偷看了老爸藏起來的男同禁片,我現在就不會變成連環殺人犯,家裏藏著幾十根死男同的雞雞標本了。」
請大家放心,他只是在開玩笑。當年小弟被這玩笑話足足騙倒了三天,每次看見雷朋走過來時,雞雞都會反射性起收縮起來。
說到哪裏去啦?錄影帶。
不是那種錄影帶啦。小弟當年看的,只是一齣非常著名的搖滾音樂錄影帶,我是被當中的一個畫面深深吸引著的。
國中學生們有秩序地以輸送帶送進那被標籤為『學校』的機器裏,被製造成罐頭之後輸出社會。大概是這個意思吧。
當時的我,深深地被這個畫面震撼著。那時我才是個國小生,根本還沒有甚麼『自我』的概念,心裏認為最重要的就是小息放學時一起打鬧嬉戲的同學們,最害怕就是成為班裏面那少數被排擠的,不能合群的『怪異份子』。
他們當中有些本來還是班裏的寵兒,但因為一次在課堂裏大便失禁,或是被媽媽脫掉褲子當街打屁股的事被同學們看到,就從此在班裏掉進孤寂的深淵。
還有些是整天玩手指頭而不肯抬起頭來的自閉兒童,全身毛髮皮膚白得透明的白化病者,從小被祖母逼著要含著糖水睡覺而導致滿嘴爛牙的『可愛』女生等。
總之,我絕對不希望變成怪異份子。
所以,當我看到『學生們被送進學校工廠裏打造成一模一樣的罐頭』的經典一幕時,心裏面是說不出的感動和舒暢。
『學校工廠』真是個太美妙的地方了。只要被送到那裏去,你的將來是會有『質素保證』的,你永遠不會脫離大隊變成怪異份子。
當然,這也只是我很久很久以前的想法而已。在一切足以把我整個人的性格改變的怪事發生之前。
從小時候起,我就以『變成跟大家一樣』作為努力的目標。十年下來,我的路走得非常平坦,進了程度還可以的國中和高中,練了八年的空手道也取得了黑色帶子,不比天才快也不比傻瓜慢。
就是作文課的成績比較遜,但也只有《我的志願》一篇曾經拿過不合格的分數。老師的評語是:『「跟大家一樣」並不是一種志願。離題,扣二十分。』
花了這麼長的篇幅,就是想告訴你,在故事開始前的我,是一個平凡到不行的人(這算不算也是種極端?)。…啊,也許是個想像力比較低的平凡人。
可是不知道為甚麼,奇怪詭異的事情就老是要挑在我這樣的人身上發生。也因為這樣,這個故事才會應運而生。
我曾聽過某些專家分析說,這世上確實有某些人,擁有比較容易碰上怪事的『體質』。好像是說,他們的腦電波波長,比較偏離於正常人類的範圍,而跟其他『非人類』的波長範圍發生重疊。
至於為甚麼會發生這種『偏離』,有說這是遺傳下來的特質,也有在懷孕期間母親吃喝不小心一說。
更多的情況是,碰上了某些意外,讓大腦受到強烈衝擊之後產生的。
(待續)
第一卷 [初次見鬼]
第一章 純愛.怪事
兩年前,我十四歲。
我還記得,那是個風和日麗的初秋午後,當時坡頂上的風還挺急勁,被吹落的葉片直撲在我的臉上。
我親眼目睹初戀女朋友的屍體,上吊在只屬於我們的『告白之樹』下。
這就是我畢生經歷過的第一件怪事。
雖然『發現初戀女朋友吊死在樹上』絕對不能夠說是一件普通尋常的事情,可是又不能夠被歸類為『怪事』。
『怪』是怪在我自己,明明小夕的屍體就在眼前,我卻好像完全感覺不到這是真實的,完全嗅不到死亡的氣息,以至完全沒有產生『害怕』,『傷心』,『震驚』之類的情緒。
只要是正常的人,都應該會產生以上的情緒。但我沒有。
為甚麼會這樣的?
難道這說明了我是個沒有感情,絕對冷漠的人?沒可能的,我只是個普通國中生,又不是僱兵,看到死屍沒有反應是絕對不正常的。
再說,要是在我面前的,是一具陌生人的死屍,那這種淡漠還勉強說得過去。可是那畢竟是我的女朋友,而且…
我很確定,我是愛小夕的。
***
小夕有著一把長長的黑髮,尖尖的下巴和薄薄的嘴唇,看起來很脆弱似的。我偶爾會想,要是朝她的臉來一記右直拳的話,恐怕會很輕易地把她的下顎打斷。
當然,這是愛上她之前的想法。這也不是甚麼創意奇想,我只是把她當作空手道的空想練習對象而已。
我從來沒有想過有天竟然會愛上了小夕。因為在這愛情產生之前,我曾經恨她入骨。
因為她是個天生的小偷。
無論我怎麼防範,當我去到道場的更衣間時,常常會發現道袍的腰帶不翼而飛。
你知道那些練武的場地,是非常著重紀律的。所有道袍不整齊的學員當天不得練習,還要穿著不齊套的道袍『兔子跳』上道場後的山坡,再劈五百次手刀踢五百次腿之類的,在坡頂的記錄簿上簽個大名,然後又再跳回來。
我之所以恨透這個小偷,是因為她到後來變本加厲,開始偷我的長褲。
我恨小夕,是她令我成為道場裏的『怪異份子』。在教練和同學的心目中,我成了個不把空手道放在心上的『善忘鬼』。
而常常『忘記帶褲子』的我,被逼要光著屁股跳上山(內褲還是有穿的),馬上就『升格』成為同學眼中的笑柄。
最火大的是,每一次我被罰時,小夕都會準時在坡頂出現,肩膊輕輕地倚著那棵巨大的榕樹旁,手裏抓著偷來的腰帶或褲子嘲笑我。
或許是我樣子長得太沒有特點,生起氣來時她完全不會當真。當我臭罵她時,她就笑著尖酸刻薄地回嘴。當我忍不住追著她打時,她就『嘻嘻嘻』地靈巧閃開,拿著我的褲子在裝作鬥牛士。
每當看到她這種滿足的表情,我就覺得認真生氣的自己十分愚蠢。
我對她毫無辦法,也真不知道她是怎麼在我的嚴密守護下,仍能成功搞到我的腰帶和褲子。
但也可能是這個原因,幾個月下來,我的大腿壯大了一圈,剪裁稍窄的牛仔褲也穿不下去了。而我的踢腿威力和身體平衡感,也因為我的兔子跳練習量比任何人都多上幾倍,而進步了不少。
而由於我除了兔子跳之外,還很老實地在坡頂上打足了五百次手刀,踢足了五百次腿才回去,所以整體的實力,還是進步得比其他同伴快一點。每次當我又能夠多打破一兩塊瓦片,而被教練稱讚時,我心裏其實也暗暗地感激,那個常常貪玩地拿我腰帶褲子的小偷。
這可能是一個契機吧。一直安於平庸的我,看著自己在道場裏實力漸漸從『中段』變成『中上』,還被教練推薦外派出場打比賽,其實我心裏也是有點滿足感的。
只要能力可及,誰不喜歡變強呢?
再說當這個小偷在坡頂上,拿著我的腰帶在取笑我時,她的表情也真的…挺可愛。扳著臉對她追追打打的,也漸漸只是做個樣子,心裏其實也覺得這樣滿好玩。
這就是叫作『打情罵俏』吧?從未嘗過戀愛滋味的我,似乎也漸漸地開竅了。
只是有一次,我實在被她氣瘋了。和暖的夕陽遍灑在坡頂之上,輕撫著隨風搖曳的小草,我像個徹底的失敗者般,在那棵巨大榕樹下,當著小夕的面前跪下哭了起來。
「你…你幹嘛啦?」
「我今天…被教練除名了~~嗚~~我的參賽資格~~就是因為你!害我紀律分數扣太多了!」
「…你真的有那麼想要參加比賽嗎?」
「跟我同期的同學都入選了!就只沒有我的份兒!」
「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可以跟你一起去給教練求情,坦白說是我連累了你的,並發誓說以後都不會再偷走你的道袍了?」
「沒有用的!入選名單已經上交給賽會了!我的努力全白費了!我的空手道生涯完了!」
「有那麼誇張嗎?」
「嗚~~我只是想跟上大家的進度而已!幹嘛要插進來搞和啊?」
「你想知道為甚麼嗎?」
「…」我抬起頭來看著她,好像在期待一個驚天動地的答案似的。
小夕輕輕一跳,直直站在我的面前。好近,她的頭髮好香。「我害你失去了參賽資格,想我怎麼補償你啊?」
「…」
她拿起偷我的腰帶,繞在自己的頸上裝吊死狀,伸了伸舌頭對我說:「你就原諒我吧?」
「…」
她哄上前來,把嘴唇深深印在我的唇上。我的初吻…是薄荷味的。
「原諒我嗎?」
「…我愛你。」
我就是這麼愛上小夕的。
或許你對我的感情告白不以為然。你會懷疑:十四歲的小男生哪知道甚麼是愛?
對。或許你是對的。
但我當時心裏就是十分確定:這是愛情。你管我對愛情的定義是甚麼。
自此之後,她依舊每天放學後,在那坡長在坡頂上的榕樹下面等待著我。至於我嘛,即使在道袍沒有被偷的日子,也會特意為自己加入跑山的訓練。
我們每天都在『告白之樹』下約會。
甜美的回憶就說到這裏為止。讓我們先回到發現屍體的那一幕。
(待續)
失敗為成功之母作文 在 一頁華爾滋 Let Me Sing You A Waltz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也許我這一桿,又沒辦法進球。
就像我的生活,一直在出差錯。
也許我這一生,始終在追逐那顆九號球。
卻忘了,是誰在愛我。
卻忘了,是誰在罩著我。」
─ ─〈九號球〉五月天
算一算這首歌也走過了十幾度春夏秋冬,初次聽聞只覺似乎不出五月天一貫的勵志,卻也有一種不知名的感受植入內心深處。事隔多年,黃信堯導演的第二部長片《#同學麥娜絲》首映結束的燈光亮起,彷彿回答了過去的自己,終於稍微理解了〈九號球〉真正想傳遞些什麼。常常捫心自問:為什麼我們明知有效的、有利的方式為何,卻總在關鍵時刻做出愚蠢的選擇?我們擁有的條件不比旁人差,為什麼還是無法變成當年於「我的志願」作文上勾勒的那聰明、坦白、快樂、成功的人?
從《大佛普拉斯》到《同學麥娜絲》,從加到減,從黑白到彩色,從冰冷到溫暖,那也是從認清現實到咬牙再出發的過程,依然初看像喜劇,再看便穿透糖衣,只見悲劇從四個中年男子身後冉冉升起,戲而不謔,哀而不淒,帶著現實力道的荒謬與無語問蒼天的憤怒,承繼部分《兒子的大玩偶》等寫實主義色彩,將日漸頻繁掛於嘴上的「人生好難」四個字狠狠砸向了影廳內每一對年過三十才不得不屈服的目光,細看滿是心酸、狼狽、挫敗與滄桑。
所以,對今日上映的《同學麥娜絲》的愛都在這裡了,這是一部愈嚼愈有餘韻的電影,有時候將殘酷的故事溫柔述說,將悲傷的現實幽默詮釋,是因為創作者並不站在世界的外面,導演給予這群同學的回望也滿是深深的疼愛與憐惜。
電風、添仔、閉結與罐頭四個再熟悉不過的人物原型,彷彿就為了 鄭人碩、施名帥Ming Shuai Shih、劉冠廷 與 納豆 四名演員而生,失意中年男子們帶著離不開的理由就這麼窩在大甲這個鄉下。一如長期放置皮夾裡的發票,數度擦肩而過的升遷機會,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的窘境,透過這他們的遭遇,談不得不認清現實的夢淡、夢斷、夢逝與夢醒時分,荒謬折射了我們身處的時代切面,漂亮搭配濁水溪公社與柯仁堅的配樂,為悲憤、無力與迷惘緊緊糾纏的複雜哀愁找到一個宣洩出口,原來悲觀到了極致也不過無奈笑看命運的起起落落,同學的來來去去。
人不能沒有夢想,亦不能脫離現實。活到後來,容錯率逐年遞減,改變的代價一次比一次高昂,也許這一桿又沒能進球,就像生活一直在出差錯,我們終其一生汲汲營營緊盯一個名為「成功」的目標,父母要你出人頭地,社會教你追名逐利,漸漸只執著於自己沒有變成什麼樣的人,卻不在意自己究竟變成了什麼樣的人。回望一路走來的軌跡,雖然稱不上豐富、好運、快樂、幸福,其實我們過得也都算不錯,創作者拍出這樣的故事更流露出一種慶幸,慶幸還有不曾離去的一群朋友,以及一種感激,感激能將真實的困境與歷程化為藝術,站在前所未有的角度探索人生內核,親手創造新的價值觀,給予下一個世代去追尋自己的答案。
挫折失敗是常態,鼻青臉腫是必然,路仍在前方,走下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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