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菩薩妙吉祥
聖誕同樂大智揚
善巧方便渡眾輩
願我早登解脫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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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幾年前,和包子與包子媽媽和我哥哥一起參訪五台山,那時剛抵達五台山,才驚覺隔天就是菩薩聖誕,整個五台山全都張燈結綵,人山人海的來五台山為菩薩慶生。
我們完全沒規劃的情況下,巧遇菩薩聖誕。
看著文殊院裡巨大的菩薩聖像,數百年前的工藝結晶,繞著供有文殊頭髮的舍利塔108圈,當天夜裡我跟包子都同時夢到文殊菩薩。
我跟包子不同房,卻做了類似的夢。
文殊菩薩對包子說:「大德大師都是跟著這道光走的!」
包子在夢裡就看到一道很舒服的白光,文殊菩薩繼續說:「人往生後都會看到這道光,只要循著這光走,就會到達遍知處!」
夢裡,包子幾乎忘了呼吸,不知道是停止多久沒吸氣,她在光中返回後從床上彈起來大口吸氣。
我也做了類似的夢,一個長髮美男子,抱著一隻可愛的捲毛貓,穿著現代的西服,對我微笑。
他什麼都沒說,只是靜靜看著貓,再看看我,再看看天空。
接著天空就出現像基督光一樣的白色光芒,我和他一起被光籠罩,進入到一個很平靜很舒服很輕柔的...地方或狀態,那裡什麼都沒有,但也同時跟一切共存,很難形容的感覺,但正在睡覺的我,也同時忘了呼吸...
我最後醒來,是整個大口喘氣,不知道是全身缺氧還是怎樣,從腳一路麻到頭頂,像是久旱逢甘霖的泥土,酥麻又帶電的感覺,伴隨喘氣,我才意識到,剛剛是不是如果不回來,我就畢業了?
隔天早上,包子先跟我提到她的夢與呼吸中止狀態,包子沒有打呼和睡眠呼吸中止的問題,不太可能是是生理影響導致夢境影響,我也驚覺我們做了很類似的夢。
後來朝拜了五個臺頂,最後在一個文殊菩薩曾經待過的洞穴中,我聞到一股當初在夢裡似曾相似的味道,無法形容,但我把身上最珍貴手鍊,放在洞口的供盤上,雖然實際價值沒比黃金還是鑽石珍貴,但對我來說是有很多回憶與共患難的珍貴隨身象徵好運的吉祥手鍊。
包子也不約而同的把她很心愛的一個手鐲放到供盤上,獻給菩薩當生日禮物。
那次遊五台山,真的永生難忘。
但可惜,在共產黨的控制下,五台山所有寺廟都站有公派的人員,無論門票還是香油錢,最後都落入黨的口袋內...
而今看到年初的五台山大火,加上近日五台山古寺被中共毀壞剷平,內心就想起那道光,想著文殊菩薩手裡的智慧焰劍,與那毛茸茸的可愛貓咪,內心就平靜許多。
願一切都恢復平靜,願菩薩大願早成。
有我能協助和出力出錢出腦出畫筆的,我絕對不會遲疑的協助。
說到這,來說說文殊菩薩為何成佛後,還能以菩薩狀態,倒車回娑婆,伴釋迦牟尼佛渡眾生呢?
我用一個比喻來描述,若有不適或不妥,再請各位前輩指教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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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現在未來都已經成佛的妙吉祥文殊菩薩,為何能從佛的狀態變成菩薩呢?
我們把我們這個世界當成一個超擬真的線上遊戲來看,這遊戲參與者就是我們所有人,而破關者則可以不用再被這遊戲綁架,可以離開這個遊戲,而破關者了解如何破解這遊戲,所以再登入這遊戲時,可以隨意的依照他自己想法創角色,還能讓角色任意的在任何時間登場。
例如,我今天GTA5破關後,我就可以擁有自由模式,我可以自由的創角色,但不能改變其他人的遊戲進行,我只能明示暗示的指引其他玩家破關,達到自由模式狀態。
而已經成佛的文殊菩薩,像奇異博士一樣,看了14000605個結局後,發現自己用菩薩的狀態來到這個遊戲裡,是最佳的選擇,所以祂選擇了這個選項。
所以自由模式當然沒有限制,文殊菩薩除了變成菩薩狀態來到這遊戲裡之外,還可以用貧女、老農夫、和尚、書生、老闆、學徒、帥哥、酒女...任何的形象出現,只要你適合什麼型態的NPC來告訴你破關秘笈,祂就會用時刻的型態出現在你我面前。
所以,觀音菩薩與任何佛菩薩都有這樣的自由模式,才能千處祈求千處應,苦海救難請打1999(咦)。
說到這,就分享五台山的文殊髮舍利的故事:
南北朝後魏時代,五臺山靈鷲寺(今顯通寺),每到春天三月,依例備設無遮齋會,不論出家、俗家,也不論善男或信女、老的或少的,有錢的還是窮人,甚至乞丐,都可以平等參加,飽食一餐。
平等施食這足以表示佛法平等,無人我之分別。
一天, 有一位很窮的女人,抱著兩個幼兒,後頭還跟著一條狗。她身無長物,孤零無依,來到了靈鷲寺無遮齋會現場,可是尚未到用齋的時分。
由於無錢,但也不好白吃,於是她就剪下秀髮聊充布施之意。對寺裏的住持要求說:
「我只有這些頭髮布施三寶了,幸勿拒絕!」
「好的,那就收下了!施主是打哪兒來的呀?」住持問道。
「從來的地方來。」
住持法師看她這麼回答,心裏有些奇怪。
不料這女人此時開口:「我還有急事要到別的地方去,能否先分一些飲食給我呢?」
雖然開齋時間未到,但施主的要求還是不能拒絕的。
「好的。」於是住持法印法師取出三份的食物,用意是讓女人和兩個幼兒都能飽足。
但是用過食物,女人又說:「還有我這頭狗,牠也得吃一些東西才行啊!」
住持法師無可奈何的,又從裏面搬出一些食物,勉強地交給了女人。
女人又說:「我肚子裏還有小孩,也需要分一些食物來吃。」
住持法師忍不住了就怒斥著說:「妳來這裏求出家人布施齋食,卻貪得無厭,是何道理?妳肚子裏的小孩根本都還沒有生出來,難道說他也能進食?可是妳卻求索再三,濫貪美味之心,以至於此!不覺得太過分了嗎?」
被斥責了的貧女,這個時候就說了一句偈:
「苦瓜連根苦,甜瓜徹蒂甜,
三界無著處,致使阿師嫌。」
說完了這首偈,立刻騰身躍上了虛空,化現出文殊菩薩的德相,這時狗化而為他座下的獅子,兩個孩子卻是身旁的二位童子侍者。
在雲光飄渺,若隱若現當中,又復說偈:
「眾生學平等,心隨萬境波,
百骸俱捨棄,其知愛憎何?」
這首偈的意思是:
你們眾生但知學佛要有平等布施之心,雖無可厚非,卻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識波動,隨著境界而流轉不停。雖然明知要捨下這個外在的身體,無奈你們心中仍然存著愛、憎之心,這又有什麼辦法?又怎麼能得道呢?
當時參加齋會的有一千多人親眼見到了大士的聖跡,聆聽大士警世的偈語,都感動而悲泣著向空頂禮說:「大聖!但願垂示真正的平等法門,也好讓我們一心奉行!」
空中傳來了偈語說:
「持心如大地,亦如水火風,
無二無分別,究竟如虛空。」
住持法師這時才埋怨自己有眼不識真聖,取刀準備挖出自己的眼睛,以表對褻瀆菩薩的懺悔贖罪之意。
「法師!你不能這樣做!」
「是啊,這麼做於事無補,而且是件傻事啊!」
「贖罪的方法很多,又何苦出此下策呢?」
大眾奪下了住持法師手中的刀,你一言我一語地說。住持法師於是打消了原意,以貧女(即文殊菩薩化身)所布施的秀髮,建了一座寶塔來供養。
明朝萬曆初年,圓廣法師接任住持,為了要重新裝修寶塔,在塔下掘得大士的聖髮好幾束,顏色像是金色的,仔細再看,髮色卻變化不定。
這所寶塔現在在大塔院寺的東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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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關文殊菩薩的故事超級多,祂是一位很愛用各種角色,各種方便,各種巧思出現的有趣菩薩,七佛之師者這稱號,也是表示祂曾經用這些方法,引導七位破關這順利離開這人間遊戲。
小時候在寺院常住時,總是很喜歡這尊騎著獅子高舉寶劍的帥氣菩薩,長大後才知道,您是這麼棒又如此有趣的好老師。
像是麻辣教師GTO裡的鬼塚英吉一樣,用學生聽得懂的方式陪伴學生,用他們聽得懂的語言對話,用適合的教材給每個學生引導和陪伴,需要勇氣的給勇氣,需要自信的給自信,需要愛情的給愛情...
好了,很開心此生能與菩薩相遇,我相信,未來我們會在另一個地方再相遇,也許也會相伴用自由模式來給人武功秘笈,或在那白光裡,沒有過去沒有現在沒有未來的暢談到彼此滿意為止。
生日快樂,我敬佩又愛慕的
文殊菩薩,妙吉祥帥哥!
此圖是那天在夢裡見到的大概樣子,獻給所有正在遊戲中的人們。
奇異博士2結局三眼 在 帥狗HandsomeDog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復仇者聯盟4暴雷⭐️
稍早讀了由「Marvel電影世界觀百科」分享的羅素兄弟訪問文章
內容對於我的終局之戰BUG說官方有更明確的說明。
訪問內容很長,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閱,這邊只針對跟BUG比較有關的重點進行說明。
1.只要你穿越了就一定會產生新的時間線。
2.隊長確實回到過去跟Peggy生活同時也創造了新的宇宙,MCU主宇宙不存在兩個隊長。
3.隊長過完他想要的人生回再回到MCU主宇宙。
4.隊長帶回來給獵鷹的盾牌是來自另外一個宇宙的,至於怎麼來的沒人知道。
問題點:隊長為什麼沒有從時光機裡出來?
很遺憾訪談中並沒有聊到這個問題
或許是因為這對官方而言並不是問題,畢竟他們只需要輕筆一揮就能夠圓滿這個問題
例如是另外一個宇宙的Tony送他回來的都可以。
結論:它不是BUG,更接近一個開放性的結局
儘管它當下真的會讓人看得有些錯愕,不過隊長得到他應得的且畫面美才是最重要的。
至於官方未來會不會解釋隊長為什麼沒有透過時光機回來
這部分我們只能期待有一天能夠看的到。
訪談文章:https://xw.qq.com/ent/20190429007983/ENT2019042900798300…
#復仇者聯盟 #終局之戰 #超級英雄
(本文涉及電影「重大」劇情透露,點閱前還請注意)
隨著《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正式上映,在過去一週以來,世界各地的粉絲已經在網路上針對本片的故事情節展開了各式各樣的討論。
究竟電影裡的某些安排是怎麼一回事?背後是否又藏有某些訊息?對這些問題感到疑惑的朋友們,或許可以參考The New York Times日前針對本片編劇克里斯多夫˙馬庫斯(Christopher Markus)與史帝芬˙麥菲利(Stephen McFeely)進行的這篇專訪。
重點節錄如下:
◎ 編劇難題
提到《無限之戰》與《終局之戰》的劇情設計,馬庫斯與麥菲利表示他們面臨的第一個難題其實在於為薩諾斯(Thanos)以彈指毀滅宇宙一半人口的事件安排一個適當的時機。若是彈指過早發生,《無限之戰》將會變成一部沒有結局、同時又有點反高潮的電影;而相對地,該怎麼讓消失的人口在適當的時機歸來則又是另一個難題。
最後,兩位編劇選擇讓《終局之戰》裡的逆向版彈指事件較晚發生,雖然其他配角與新進英雄的戲份受到了壓縮,但本片也因此變成了一部非常屬於復仇者聯盟(Avengers)創始元老、描述他們面對失去與傷痛的電影。
關於戲份分配與倖存者選擇的問題,兩人的主要考量點在於:必須讓美國隊長(Captain America)和鋼鐵人(Iron Man)攜手面對事件發生後的慘狀,而由於黑寡婦(Black Widow)與隊長在《終局之戰》裡都會有較多的感情戲,因此在《無限之戰》裡,這兩名角色的主要表現都只是負責武打動作。
不過有趣的是,索爾(Thor)反而是少數在兩部電影裡都有豐富表現與深刻故事線的角色。馬庫斯對此便感慨地說道:「以一個曾被大家覺得很無聊的角色來說,現在的他真的已經變得非常有用了。」
◎ 退休計畫
出乎許多觀眾意料的是,在電影的開場片段裡,氣憤難平的索爾就已經在「花園」斬下了薩諾斯的頭顱,為這名「瘋狂泰坦」(Mad Titan)的一生劃下句點,提到這個安排背後的緣由與意義,兩位編劇如此進行了說明。
麥菲利:「那時我們一直在苦惱這個問題。這個傢伙手上擁有終極的武器,他根本可以預測到事態的發展,這真的太荒謬了。我們的腦袋燒了好幾個禮拜,然後某一天,執行製作人陳貞(Trinh Tran)卻說:『難道不能就這樣把他殺掉嗎?』我們便開始思考:『當我們把他殺掉之後會發生什麼事?為什麼要殺他?為什麼他願意讓你殺死他自己?』
馬庫斯:「這強化了薩諾斯的信條。他已經完成了使命。我們並不是要讓他變得很像基督一般,但那感覺更像是:『如果我必須死亡,那麼我現在馬上就能赴死』。」
◎ 黑暗的開場
以一部充滿特效與動作場面的好萊塢票房大片來說,《終局之戰》開場一小時的氣氛無疑是黑暗、低迷的。站在編劇的角度,這樣的安排或許充滿風險,但透過觀眾對《無限之戰》結局的反應,馬庫斯與麥菲利也意識到:觀眾這些年來可能早就已經對類似的情節感到麻木了,《無限之戰》卻難能可貴地讓大家在戲院為之動容、落淚,若《終局之戰》沒有延續那樣的感情,只會讓觀眾有被愚弄的感覺。
麥菲利也說道:「在大部分超級英雄電影的第二幕裡,他們或許只有5分鐘是輸掉的,但在這裡卻是整整5年的時間。」
◎ 角色旅程
《終局之戰》裡的角色旅程其實發端自兩位編劇在《美國隊長3:英雄內戰》拍攝期間的腦力激盪。兩人構思了角色們「如果……會變得怎樣?」,進而討論出各種可能性。包括:如果索爾變胖了?娜塔莎(Natasha)選擇封閉自己?隊長開始抑鬱?東尼(Tony)擁有自己的家庭與人生?浩克(Hulk)變成了真正的超級英雄?克林特(Clint)變成了冷血的殺人機器?也因此我們便有了這些角色在電影裡的新樣貌。
馬庫斯:「當我們開始為《終局之戰》互扔點子的時候,我們的發想是索爾將會踏上一場復仇之旅。但我們突然發現,在上一部電影裡,他也一樣踏上了復仇之旅啊!這傢伙從頭到尾根本都在做同一件事情!而他失敗了,每回皆是如此。那麼我們不如把他逼到牆角,看他會變成什麼模樣吧。」
麥菲利:「於是他變成了酗酒的胖子。」
另外,兩位編劇曾打算將聰明版浩克用在《無限之戰》裡,變成瓦干達(Wakanda)大戰時布魯斯(Bruce)與浩克妥協後的人格產物,但最後還是將這個構想保留到了《終局之戰》裡才展現出來,並與角色的低潮相互配合。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黑豹》、《驚奇隊長》等電影開始拍攝時,兩部《復仇者聯盟》早就已經籌備了好一段時間,因此劇本裡其實並沒有太多配合觀眾反應調整的空間,但對兩人來說,可以在《黑豹》問世後見證試映時群眾對《無限之戰》瓦干達字卡片段的歡呼反應、還有《驚奇隊長》上映後帶來的正面影響,這些都是相當令人欣喜的一件事情。
◎ 未能登場的角色
在兩位編劇非常早期的構想裡,生命法庭(The Living Tribunal)這位出自漫畫的角色曾有機會在泰坦星(Titan)的大戰中出現,但這名神級人物的存在顯然會讓整個Marvel電影世界觀的結構出現本質性的變化,單單讓他露面肯定會引發許多問題,因此這個構想最後未能通行。但兩人也表示Marvel Studios總裁凱文˙費吉(Kevin Feige)並沒有完全廢棄這個點子,甚至開玩笑地在訪談中表示生命法庭的影集已在籌備當中。
◎ 時空攔截
在《終局之戰》的早期規劃階段,凱文˙費吉曾提議讓時間原石(Time Stone)的力量成為故事的核心,進而使用時空旅行的元素,但兩人絞盡腦汁了許久之後,卻意識到這樣的構想很有可能摧毀整部電影-尤其故事裡的「麥高芬」(MacGuffins)高達6種,每次回到過去都可能改變某些事物,如此一來便難以迴避掉各種問題。最後,馬庫斯與麥菲利利用了上集未登場的蟻人(Ant-Man)與量子領域(Quantum Realm)作為某種「漏洞」,並構思了電影裡「改變過去不會改變未來的」時空理論。
◎ 那些未能誕生的平行時空
在兩位編劇早期的構想裡,復仇者們執行「時空攔截」的時間點和電影最後呈現的選擇有所差異。原本東尼曾有機會前往阿斯嘉(Asgard)的金黃宮殿借用宇宙魔方(The Tesseract)與乙太(Aether),並在隱身狀態下與識破自己存在的海姆達爾(Heimdall)有場打鬥;索爾與珍(Jane)也會有一段很長的對手戲,甚至還有眾人前往神盾局(S.H.I.E.L.D.)「三飛飾」總部(Triskelion),其中一人驅車拜訪奇異博士(Dr. Strange)的情節。
在當時的構想階段裡,莫拉格星(Morag)的場景也會變得更加複雜-因為收藏宇宙靈球(The Orb)的神殿根本還在海平面底下,那個片段也因此提昇了道具佈景製作的難度。但那樣的安排並沒有辦法讓過去的薩諾斯在適當的時點介入整個故事,因此電影最後還是採用了《星際異攻隊》的開頭場景。
而以上的這些安排通通是為了一個簡單的理由:
馬庫斯:「那時我們一直試著避免回到《復仇者聯盟》的時間點,因為那樣的安排實在太老油條了。」
麥菲利:「但我們的想法並不是一直都正確的。」
馬庫斯:「那些明顯的選擇因為看起來很明顯,反而明顯過頭了。」
最後,在導演喬˙羅索(Joe Russo)的提案下,《終局之戰》還是讓主角方回到了2012年的紐約大戰。
◎ 復仇者集結
電影最後的大戰無疑是本系列截至目前為止的最大高潮場面,這個包含海量角色的戲碼也是本片拍攝期如此之長的其中一個理由,而當中的各種對白設計雖然充滿樂趣,但也同樣令人絞盡腦汁。為了讓角色可以適當地相互對話,兩位編劇也刻意將戰鬥設定在一個有各種廢墟和遮蔽物的場景,以給予他們在戰鬥中喘息的空間。
關於電影裡令人印象深刻的女英雄集結橋段,兩人也說明他們如此安排的理由。
麥菲利:「當時我們曾有過非常多的討論。這樣的安排是令人欣喜的嗎?還是會顯得有些迎合呢?我們一直不斷、不斷地來回討論,最終的結果是,我們真的太愛那個場景了。」
馬庫斯:「《復仇者聯盟》系列其中一部份的樂趣一直都是隊伍集結的部份。Marvel已經累積了一群數量非常龐大的角色陣容,你有一群瘋狂的外星人,有一群威猛的女性,甚至還有三、四個人身穿鋼鐵人的裝甲。」
◎ 「等會見。」
提到黑寡婦在佛米爾星(Vormir)的犧牲,兩位編劇如此解釋:
麥菲利:「在我們心中,她的旅程在她有機會讓整個復仇者聯盟死而復生之際就已經來到終點了。她來自一個充滿虐待、恐怖、心靈控制的成長環境,所以當她來到佛米爾星,並且有機會讓自己的家人回歸於世的時候,那就是她願意用來作為交換的代價。對我們來說,最困難的部份在於,我們一直都很擔心大家會沒有足夠的時間哀傷。畢竟整個世界面臨的風險仍在,他們當下仍未解決眼前的問題。但我們可是失去了一名份量很重的角色,一名女性角色,我們該怎麼榮耀她?我們擁有的只有這些男性視角,所以我們讓這一大群男性為一名女性的死亡哀傷。」
馬庫斯:「東尼最後有自己的葬禮,娜塔莎卻沒有。這有一部份是因為東尼是一位非常知名的公眾人物,但她一直以來則都只是一道暗碼,給她一個葬禮未必能忠於這名角色。重點在於,索爾在碼頭邊拋出了一個最大的問題:『我們有無限原石(Infinity Stone)啊!為什麼我們不能讓她死而復生?』」
麥菲利:「但那是一場永恆的交易。當你將她帶回來之後,你就會失去原石。」
事實上,兩位編劇也曾考慮過讓鷹眼(Hawkeye)犧牲的安排,但本片視覺特效製作人珍˙安德達爾(Jen Underdahl)在閱讀劇本初稿之後卻批評:「你們怎麼可以從她身邊將他奪走!」馬庫斯與麥菲利也因此意識到,如果犧牲的是克林特,那麼本片的故事將會變成他死亡又無法與家人團聚的恐怖走向,讓娜塔莎在此退場或許才是較為恰當的安排。
◎ 旅程的一部分
那麼,為什麼東尼在電影的最後也必須犧牲?
兩位編劇認為,雖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但本片的其中一個核心思想一直是讓東尼的旅程走向終點,由他開啟一切,也由他結束一切,因此即便他們有非常好的理由取悅觀眾,最後還是選擇了讓東尼退場的安排。但這樣的死亡並不是哀傷的悲劇-縱然東尼已無法再與妻子小辣椒(Pepper)、女兒摩根(Morgan)共享天倫之樂,但那依然是一場偉大的死亡。他掙得了一輩子渴求的事物,獲得了永恆的退休與安息。
馬庫斯:「在某種層面上,他一直是映照史帝夫˙羅傑斯(Steve Rogers)的一面鏡子。史帝夫在某種程度上受到啟蒙,走向了利己主義,東尼則步入了無私之中,他們兩人都獲得了自己的終點。」
兩人也說明了隊長最後的結局。
麥菲利:「打從我們最初勾勒的雛型開始,我們就知道隊長將會得到屬於他的那支舞。在這個獨立的主題上,我開始失去自己的判準,分不清到底哪些單純是粉絲服務,哪些又是真的對角色有益的安排。因為我認為,這對角色來說是有益的,但同時又給了觀眾他們想要的東西。這是一件好事嗎?我也不知道。但我會這麼告訴你:那的確讓人心滿意足。他延宕了自己的整個人生,只為了完成自己的責任,我想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一直都不打算賜死他的理由所在。因為那並不符合角色的成長曲線。隊長的角色曲線應該是:我終於得以放下自己的盾牌,因為我已經掙得了這樣的權利。」
馬庫斯:「如果一名英雄沒有犧牲,你就無法在這電影中透過他累積出你需要的那些事物。這就是他們之所以成為英雄的原因,重點從來都不是他們的超能力。」
https://www.nytimes.com/…/m…/avengers-endgame-explainer.html
奇異博士2結局三眼 在 大綠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希望反對同婚的人好好閱讀一下,
同婚,不會讓未來人類滅絕,
因為異性戀還是會跟異性戀結婚,好嗎?
這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怎麼總是有人把邏輯放在家裡?
同志婚通過後社會也不會變得更亂性,
因為人家就是希望可以與愛人白頭偕老才想結婚的,好嗎?
而且異性戀也有很多亂性的啊?
人獸交、多 P 從異性婚開始就存在了吧?
所以依照這邏輯異性婚也不應該被允許囉?
又不是有同婚議題之後才出現人獸交跟多 P 的,
我始終搞不懂這種莫名其妙的抹黑來自於哪裡。
性平教育也不會讓孩子變成同志,
如果這麼有用的話,一直以來都是異性戀為主流的教育底下,
怎麼還會有同志呢?所以同志沒辦法「變」異性戀,
異性戀也不會因為有性平教育「變」同志,
如果有人因為這樣出櫃,
那就是他/她本來就是同志,好嗎?
希望不再有歧視,人人都可以用民法與自己相愛的人結為連理,
希望下一代的同性戀孩子不再被歧視、排擠、霸凌。
11/24 公投投起來,讓人人都能與相愛的人以民法結為連理,
10、11、12 不同意,14、15 同意。
那些恰好身為多數,躲在大眾保護傘下、
說我們太無聊把社會弄得很亂、對立、
沒事找事的人請謹記著,
現在你/妳享受的權利,
也是別人當年這樣爭取來的,
還有,當有天你/妳成為少數被霸凌時,
我們也一樣挺身捍衛你/妳的權利。
我是異性戀。
我是一個七歲男孩的母親。
我支持同婚以直接修改民法的方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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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分享、謝絕謾罵、文長慎入。
發這篇給自己惹麻煩的文是因為我明白:世界不會毀滅於作惡多端的人,而會毀於冷眼旁觀的人。會支持同婚是因為我很現實,以下分別以身為媽媽的角度先基於情、後基於理說明;最後另以藝術家的角度簡述(至於法,我不熟,但我知道現實情況是民法違憲,無論公投結果如何,同志朋友都能於明年五月後在臺灣結婚;意外變數在於某些團體使的「會哭的孩子有糖吃」招數)。
其一於情,沒有人能保證自己重視的親友永遠都不需要這項基本人權,平等權。
其二於理,同性戀的存在是既定事實,不可能永遠模稜兩可,一定要有法可管。
【其一於情】
我不知道我兒子以後會不會是同志。可能某些很愛自己家的團體都能非常篤定肯定萬分確信自家的小孩不會成為那20分之1。但我賭不起,我只有一個獨子,哪怕是僅有萬分之一的機率他未來有可能會需要這項基本人權,我都希望它通過!
這感覺類似孩子出生前我希望他不要是左撇子,以免生活不便,但我依然會留意左撇子兒童用品一樣。
萬一他是,我傾盡全力挺他。
我對孩子說:媽媽不知道你以後會喜歡男生或女生,但首先,你自己要先成為一個很好的人,才能吸引好的對象。媽媽支持同婚以直接修改民法的方式通過,在現有一男一女保障之外,以後萬一你的對象是男孩,也能享有完全同樣的權利義務,支持通過對媽媽而言「比較賺」。
可能因為我寫文史看起來比較古板?幾乎所有人都塞反同宣傳給我。刻意醜化同志的用字遣詞、色彩特別黯淡的選擇示意圖……這些就是歧視,並且這些歧視一直在「相同意見」的人之間傳播,而我恰好是那個「裝蒜」者。
我沒刻意裝,是你們誤會了。
還是上面說的,我覺得通過比較賺。
現在異性戀可以結婚,以後同性戀異性戀都能結婚,那我就完全放心了。我兒子無論如何都能在生養自己的國家結婚,而不是繳納與異性戀一樣的稅,還要另耗金錢時間領外國人的結婚證。
所謂很愛自己家的這些團體……(族繁,原諒我說不出正確名稱),他們愛的是「他們想像中」的家,萬一他們的孩子長大後發現自己是同志,知道自己的家長曾經做過這麼多反同的事,其中不甚磊落有之,肯定備受煎熬、更加痛苦。
螢幕前的你們可能不支持通過這項基本人權(注意我說的是基本人權,平等權),畢竟各有各的見解,但請不要站在這些『愛護自己想像中的家的團體』這邊。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幸好這些人多數還算不上是士大夫。
人是需要人認同的生物。我不想在我的孩子萬一是那20分之1,當他承受著社會異樣眼光時,我是生他的媽媽卻站在外人那邊給自己的骨肉捅刀。如果他是,我一定會如常地請他把對象帶回家,男孩女孩都一樣。
我始終相信自己的家教,我家的孩子不管是異性戀或同性戀,都能物以類聚,不管帶回家給我看的是江湖大姐(大哥),還是斯文乾淨的小家碧玉(有斐君子),他們都將有與我的家族類同的正義與心中正道。如果你擔心教育部調整教材後,自己的孩子會愛上摩天輪、搞多批、亂倫、人獸,我想你要怪的不是同志,而是你自己。
我很少用這麼刻薄無禮的遣詞,但你確實只能怪自己。
那麼,我的孩子是孩子,別人家的就不是人生父母養的?可能我投通過一票,我兒沒用上,但幫助了別的同性情侶。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小人反是。
【其二於理】
顏淵若看到『既定已經存在』的同性戀無法可管,且他們爭取接受被法律管轄,卻還受重重阻撓,然後阻撓他們的團體又口口聲聲『同性戀太亂了!我們要愛家護家』,肯定頭腦打結。
是的,不管接受不接受,現實就是同性戀『已經存在,並且無法可管』,模稜兩可地存在超過兩千年,簡直跟納妾制度一樣久。納妾制度民初已廢,那同性戀呢?認為亂,又不讓他們接受婚姻制約,我不懂這個邏輯。
當然也可以像衣索比亞、蘇丹……這些國家一樣,終生監禁或死刑。時間只會向前進,已經存在於現實中的東西不可能永遠存在於灰色地帶;徒刑死刑,或確實實踐憲法『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初衷,使同性戀中願意結婚的人能順利結婚。
請螢幕前的你想清楚,即便能夠很篤定你的孩子不會是同性戀,死刑與終身監禁與你家無關。那,那些有過幾面之緣朋友呢?曾經還算合作愉快的工作窗口呢?哪怕只是曾在路上扶你一把的路人呢?他們真的都是異性戀嗎?
同性戀也是我們這塊土地上的子民,不是嗎?
你說沒有要判死刑啊,就讓他們自生自滅不就沒事了?繼續模稜兩可。
若當真是這麼想,那懇請你忠於自己的本心別被煽動,別去領這幾張公投票。至少你是忠於自己的想法,往後若認識了同志朋友,你還能問心無愧地交往。
身為媽媽的話說完了,落落長,【身為藝術家的形草】說話很簡短。
動物本身的荷爾蒙促使我們追求異性,以延續後代,這是『動物本能』。而人類不同於其他動物的地方很多。我們有比動物更深刻的感情;會哭,能製造出清澈的水源、會笑,年老時能用皺紋來判斷脾性。並且我們還能思考較複雜的事,在感情之中試圖尋找其中最靈犀最契合的那一份。
眾裡尋他,燈火闌珊處的那一位,遇之已屬萬幸!是男是女,真的不能強求了。
ooO以下常見反同者問題Ooo
**我們要捍衛傳統一夫一妻制。
容我提醒,華人傳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民初頒布相關法令制止,直至1931年才陸續落實,你們口中的傳統不過八十幾年,到前幾年王永慶的三房老婆的後代們仍因遺產問題新聞時有播報。
《民法972》現行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我們何不把這次修法視為『使民法更加完善』的契機?從前立法時未盡周到,現在有機會更加完善、更加包容。例如改成: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總之別再跟我講傳統。媵妾制度公元前500年有之,媵側室、副室、偏室、偏房、陪房、侍妾、婢妾、通房、外室,端看男人的能力能養多少,這才是傳統。而同性戀在華人圈的史料記載同樣於公元500年前,分桃典故雖不是美好結局,但已表明自古有之。
2500年的納妾傳統可以廢止,但若真這麼講究傳統也可以提案恢復;愛家護家,堅持傳統。
2500年前有之的同性戀也可以嚴懲,我相信終身監禁或死刑可以杜絕泰半。但這真的符合我們華人講究的中庸、厚道嗎?
**專家說太過倉促……云云。
你有專家說,我也有專家說,兼聽則明,偏信則暗,雖然我不覺得已經有2500年歷史的同性戀有什麼觀察必要。
以史為鏡,沒有任何被模糊處理的人事物能不產生亂象,因此我們產生了法治社會。
2500年了,世界各國各以自己的準則給出交代,有的死刑、有的終身監禁、有的合法化。
我希望臺灣是後者。
**調整教材後學生都會變成同性戀?
事實上現在在外面舉彩虹旗的都是受異性戀教育長大的,他們也沒「都」變成異性戀,否則也不用吵了。所謂恐懼源於未知,教育有必要教我們認識未知事物。就像小學課本教我認識原住民,我才不曾因為自己跑得比他們慢很多而自卑,我從課本上學到地震是自然現象,而非惡靈作祟,瞭解使我們不再恐懼,但我也沒變成地球科學家。
**同性戀可以自己去結婚,不該要求學校怎麼教小孩。
首先,我很好奇反對這一點的人到底有多少是「自己認真上教育部官網查實」或「自己去學校輔導室提問」,而不是某某專家云;但還是謝謝你支持同婚一票。
其次,略說一二:讓孩子知道世界上有少數人喜歡同性,不至於在班上發現某甲是同性戀時全班一起霸凌對方,而當某甲發現自己不同於別人時,也不至於無助害怕,讓他(她)知道求助於師長,有可靠的資訊來源,比自己上網亂搜來得安全。
或者你確信你的孩子不會成為慌張無措的某甲,你也能保證你家的孩子不會欺負人,那麼冷眼旁觀,視而不見,就是好的嗎?
或許班上風氣良好不至於發生霸凌,但身為少數的不安,你記得嗎?
你還記得當年年少,當全班都帶了便當只有你沒帶時,那種慌張害怕嗎?當時是否有同學善意地分你午餐?老師是不是借了餐具給你?
某甲的心情,其實你多少都體會過的。
教育無法杜絕霸凌,但可以減少無知。
請不要相信某些團體造謠學校老師會教性愛技巧、把孩子變成同性戀……等無稽之談,請直接上教育部網站或詢問學校輔導室,一個國家的教育部被逼到建立「爭議訊息澄清專區」,簡直可悲!
其後,若還是堅持教育部不該讓國中小學生進行「適齡性別平等教育」,那麼投票吧。
是的,我記得14民法保障同性平等權益,與15適齡性別平等教育,是分開兩案的。
教育部官網
https://www.edu.tw/
**少子化。
已經戀上同性了,對異性就不會有慾望,不管結不結婚他們都無法跟異性發生性行為。一些後天形成的也許能有慾望,但心裡不愛對方,是準備要糟蹋哪家姑娘?還是準備拜託哪家小子來糟蹋你家姑娘?
也請不要說婚姻本有延續後代的義務,雖然我念的是三流大學,但我知道臺灣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將生孩子當成已婚夫妻必須達成的義務的。請不要說得好像頂客族犯法似的。
**愛滋病
首先,生病不關立法機關管轄,是衛福部疾管署的工作範圍,比方宣導全程使用保險套、固定性伴侶……等。其次,若覺得同志間容易氾濫愛滋病,又不讓他們結婚以法規範加固對伴侶的忠誠度,這在邏輯上相違背。
同性戀中的男同志比較有感染愛滋病的風險,就跟「原住民比較容易得肝癌」一樣。現實已經存在,那麼衛生機關宣導解決辦法,比方說「請勿飲酒過量」、「未成年請勿飲酒」。
幼兒容易得腸病毒,怎麼一天洗手洗幾次每次幾秒,愛家團體沒有要求立法機關立法要求監護人?不是很愛下一代嗎?
另,重要宣導:異性戀也會感染愛滋病。愛滋病的產生是『不安全性行為』,而非男同志之間性行為。如同男人也會得乳癌,乳癌的成因是『遺傳、心理壓力、過度肥胖……等』,而非女人專屬疾病。
**愛滋病拖垮臺灣健保一說。
外籍感染者在臺須通過五道關卡,缺一不可,才能獲得健保給付免費治療愛滋,以下:
1. 受聘在臺工作,或為合法居留身分。
2. 取得居留證明文件需居留滿六個月。
3. 愛滋感染被通報列管。
4. 在臺前二年治療需自付藥費,一年約二十萬元。
5. 在臺灣本有就醫紀錄。
以上節錄於衛福部官網,各位若有疑慮可前往查詢;切勿道聽塗說。
**同性戀只是少數人,不需要為少數人立法修法。
錯!法律是為了保障少數人而存在的,若人人都在比誰的拳頭大,那麼臺灣民主法治精神相對落後。我們保障華僑考生、保障原住民、保障身心障礙者……連動物都優先保護瀕危的,怎麼人不如畜牲?
**有心在一起就好,形式不重要。
既然不重要,那何不廢除異性戀婚姻制度?凡事將心比心。以此言當作辯論點的人若是未婚還無妨;但若已婚,你們坐享的制度在你們口中不重要卻又享受著,然後千方百計阻撓同性婚姻,即便沒明說但這行為就是「我們擁有的東西你們不可以有」,這就是歧視。
異性戀成年情侶要是父母反對,還是能自己去結婚、另一半出軌你能抓小三,證據夠還可以離婚求償、另一半死了不用太費事遺產自然有你一份……權利義務與「同居人」完全不同,我以為這是常識。
建議說出這種論點的已婚異性戀者自己去離婚,然後跟另一半說:婚姻形式不重要,我依然很愛你。然後看看周遭有何改變,保單、稅金、動產不動產……等。
形式重不重要,當事人說了算,不管異性戀同性戀都有人喜歡同居不婚,也有人想要結婚,小倆口自己會商量,不用外人指點。但在國家的立場,不管是同性戀或異性戀,必須給予「平等」的選擇權。
這才是大法官釋憲的根本原因。
**結婚不好,千萬不要結婚!
這句話就像「讀職校不好!千萬要唸高中大學考博士」一樣。你可以告訴你的孩子職校很難升學、社會上學歷很重要……云云,但是站在國家的立場,必須給予所有考生相同的選項,大家都是平等的,都能選高中或高職。說不定別的家長說「你唸書沒天份,去學一技之長吧」!
**吸煙菸者論>>比起抽菸的人,同性戀已經擁有太多,他們還不知足。
首先,我不認為在自己的國家納一樣的稅卻無法結婚,這叫擁有很多,簡直太虧了!至少吸菸者在臺灣還有吸煙區,也容易買到菸,而同性戀在臺灣是完全不能結婚的。
其次,抽菸影響健康,但讓同性戀結婚有助於固定性伴侶,有助健康。
ooO尾聲Ooo
以上多半是反同人士提出的論點,這邊一次說完。
另說個我發現個奇異的現象。多半50-65歲之間,還在職或剛退休還有活力的長輩都相當反對,而到了接近70歲,或以上,看事情反倒寬容許多,或許子曰有時也不是亂說的,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矩」的尺度在他們眼中更通透。
數據沒統計過,也可能只是我剛好遇到。
看到一起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爺爺,休閒褲上被貼了彩虹貼紙,我指出來,爺爺笑罵:孫子不知道哪搞來的亂貼!
我問他不會生氣自家孩子拿到支持同志婚姻的東西嗎?
這位爺爺馬上嚴肅地教訓我:要善解、要包容。
我再問他:你知道公投票是要自己去拿才有的嗎?他說不知道,一邊等過紅綠燈的晨間清掃志工也不知道,應該也是個爺爺(戴口罩又短髮,看不出性別),於是我說明了一次投票流程。
回程時那位志工還在掃落葉,他跟我說,他其實不太同意,但他知道現在年輕人不比他們當年經濟起飛的時代,當初的臺灣做什麼都賺,而現在年輕人不得志的多……又沒殺人放火,結個婚而已,放過他們吧,心態安定下來也許在外面做事能順利些(他後續還說反正已經很窮了就算有孩子也養不起,不如找個人搭伙過日子,至少老了不會沒人陪……囧)。
支持者的原因百百種,反對者亦然。
支持者多半出於善意。
如果你看完本篇,而正好是個徹底的反對者,我想請你們捫心自問:是『先不喜歡同性戀,所以才找「鞏固自己繼續討厭他們」的理由』嗎?
倘若不是,那還好。
但若果真如此,那我憐憫你,你的人生接受的善意恐怕不多,造成如此心態。
我無法用著那20分之1的納稅人繳納給國家,接著國家回饋給民眾的種種便利,而繼續忽視他們在這塊土地上的平等權;同性戀與異性戀,應該都擁有平等的權利義務。從前沒注意到,那頂多算是疏忽了,而現在既然注意到了若還不站出來,那就是剝削。
我做不出這種不厚道的事。
我不相信人生而平等,但憲法在上,我希望臺灣人盡力做到。
二○一八年十一月 形草於木柵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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