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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更動 在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想要透過加盟飲料店創業的小郁問:
「在跟加盟總部簽約前有什麼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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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為了減少自行創業的碰撞,會選擇加盟創業,透過加盟總部完整的教育訓練、貨物管理及品牌知名度,讓創業更加順利,但還是有許多隱藏的陷阱喔,一起來看看!
1⃣ #開店前的支付項目:除了加盟金,是否還有器具、裝潢、保證金等額外的附加費用
2⃣ #開店後的支出費用:像是使用總部商標及商譽的權利金,開始營業後的原料跟商品的進貨費用等
3⃣ #智慧財產權的授權:商標的使用範圍及時間等限制也要看仔細
4⃣ #商圈保障:一定區域範圍內不再設立其他分店,提供營業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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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更動 在 朱成志的華山論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big news 潤泰全第3季每股稅後盈餘高達51.09元,潤泰新第3季單季也有24.91元,...........(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2013年11月14日電)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今年起實施,潤泰全 (2915) 與潤泰新 (9945) 和歐尚集團8月14日訂新股東協議後,產生一次性認列收益,挹注第3季獲利大幅跳升。
潤泰全第3季每股稅後盈餘高達51.09元,潤泰新第3季單季也有24.91元,分別較去年同期的1.76與1.2元大幅跳升,前3季EPS分別達54.19與28.83元。
兩家公司今天至證券交易所說明,因應IFRS上路合併報表所需,潤泰集團與歐尚集團8月14日訂立股東協議(「新股東協議」),修訂於2010年12月12日訂立的股東協議(「現有股東協議 」)。
由於契約更動,應以公允價值重新衡量對經營個體的投資,並以簽訂「新股東協議」當天的投資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損益中,導致出現稅後淨利大幅調升的情形。
這次為按權益法一次性的認列。潤泰全與潤泰新目前對高鑫零售(中國大潤發)的持股分別為12.44%與8.24%。
契約更動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這個會期總質詢,最重要的質詢就是:🔺中資滲透高雄港案。
這個案子牽涉到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投審會)、以及港務公司,ˋ這兩方怎麼說呢?
🧐港務公司表示一切租賃程序經過投審會審核通過,無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所稱之投資行為。
🧐可是,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發文投審會針對「高雄港65、66碼頭出租給『東方海外貨櫃航運有限公司』」一事,與港務公司的來往公文,投審會函覆表示「#並無相關往來公文資料」。
港務公司說是投審會審核通過,投審會說無公文往來❓❓ ... 這到底是?
後來才發現,港務公司在2017年透過某律師事務所,行文投審會徵詢:「中資來台訂定租賃契約」是否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4條第一項的規定內?投審會函覆:「不動產租賃」”無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也就是說,🔺即便知道是中資承租高雄港碼頭,也不在中資投資限制範圍中。
這個問題頗大。
根據美國2018年8月通過的「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FIRRMA)」,針對可能讓外國投資人得以取得涉及國安的「#不動產交易、「#關鍵基礎設施」、「#關鍵技術」、及可透過個人介入取得資訊的投資案(如取得董事席次、觀察員或其他得以介入控制),在交易完成前,都必須要經過「事前審查,以及,「事後調查」...如果,事前審查或事後調查結果,確認有國安風險,則可依照法案內容,要求 #更動投資內容。
看到了沒有,美國訂定FIRRMA法案,目的很明確,就是針對可能涉及國安的關鍵基礎設施、關鍵技術及不動產交易,作更嚴格的把關。為何要這樣做?就是防止共產政權對關鍵基礎設施的控制!
反觀台灣,依據港務公司2017年委由某律師事務所,行文投審會徵詢的內容來看,並不是不知道高雄港65、66號碼頭租賃契約中,背後中資的存在,而是要讓投審會背書,確認這樣的中資介入控制碼頭的租賃契約,是不在目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範內。
如果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卸責" ... 表明目前法規授權中資租賃碼頭沒問,那,難道立法機關不需要讓台灣對中資滲透,有一部更嚴格的法律來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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