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會犯錯的時候,每個人都有失敗的機會,那不是世界末日,不會永不翻身。這次做錯了,下次想辦法做對,盡力做得更出色就好,不要氣餒。當初我們為了要磨練自己,認為自己能做得到那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承接之後,結果成效不如預期,不先檢討自己,反而先責怪別人、抱怨環境,這樣的態度是不可能得到成長的機會。
不要出了事就怨嘆這個世界的不公平。事實上,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公平過,就算你是人生勝利組,如果不努力,所有的勝果你未必都能保得住。或許你的天生條件不如人,但我們的後天努力可以勝過人,做個有目標、有理想的人,讓自己朝著那條路奮力邁進,並且一同慢慢成長。
失敗當然難受,但找到對的方法,明天會是下一個成功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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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只要好好過日子》10萬典藏紀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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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好好過日子 #開始期待好日子
奮力吃力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想遇見愛情,首先你要先學會照亮他人,給予溫暖。當對方喜歡你,照亮你,你也喜歡對方,回禮他一份溫暖,此刻,愛情就發生了。
人一生中會遇見非常多種不同的光芒照亮彼此。有的亮光太刺眼,有的光很微弱,有些你反而花好多力氣照亮對方。
有些愛情非常吃力,那種愛情,你明明知道在愛裡你們都費盡全力照亮彼此,真的雙方都非常努力了!卻總在關係中、摩擦中、爭執中,被黑暗吞噬。
後來,你的光芒越來越微弱,像被一個黑暗的無底洞吞噬了一樣。直到你再也發不出光芒,你失去了自己,也失去了愛情。
愛為什麼需要默契?
愛需要兩個有默契的靈魂互相扶持,有時你照亮我,有時我照亮你,我們互不強迫,當我們都沒力氣的時候,也不依賴對方,而能夠自行發亮。
所以說把獨處的日子過明白了,你才會明白你適合的另一半是什麼樣子,當他出現時,你會一瞬間辨識出他來,你們都各自孤獨的,在茫茫人海裡,各自發著光。
愛情裡最棒的事情,是成為彼此的太陽。
我們照亮彼此的黑暗,當一方疲倦的時候,另一方奮力燃燒;若誰燃燒得太用力了,也願意調整自己成為對方舒服的溫度。這才是在愛裡最屌的事情。
在人海裡獨自靜靜照亮自己的人
默默等愛的人⋯⋯
我們在遇見真愛以前
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課
——— 「成為一個有趣的靈魂」
在生命成長的過程中,一點一點疊加生命的厚度,你會遇見好事,那溫暖了你,你將你擁有的溫暖分享給他人。
也會遇見黑暗的事,那摧毀了你,剝奪了你,而你會靠自己修復好自己,越挫越勇。你將擁有堅強,也把這份堅強與他人共享。
你會越來越立體,擁有多面向,你會讀有深度的書,你會想認識人與人之間的故事,而不是心裡只裝了自己的事。
你會獨立思考,你會有氣質,你會愛惜自己的工作,你也有在床上懶惰打遊戲的時候,你也有口不擇言罵髒話的時候⋯⋯
但你不會恣意傷人,
也不隨意把他人的傷痕當作自己的責任。
你懂得善良。
也懂得世上真的有慾望與邪惡,
但那些與你無關。
你把人生活完整了,思想不再被侷限了,因此,你擁有有趣的靈魂,等著遇見另一位與你投緣的靈魂出現。
你有一份對愛的溫柔,也依然有脆弱的時候。
我相信這樣的你,是值得被擁抱的。
你們會把彼此照亮。
☀️
謝謝曾出現在生命裡的那些太陽
即使最終發現彼此不合適
也祝福他遇見與他搭配起來剛剛好的亮光
願讀完這篇文章的你們
照顧自己的身心
不再沈淪於黑暗中執著
只緊緊拉住那雙溫暖的手
能遇見生命裡的那道光
也成為彼此的太陽。
情人節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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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半年前寫的
#那時候遇見一個喜歡的人
#講了六小時的電話直到睡著
#睡醒就寫了這篇文章
#曖昧期
奮力吃力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東京奧運截至8月3日為止,中華隊已拿下2面金牌🥇、4面銀牌🥈、4面銅牌🥉、還有1面拳擊保底銅牌,是台灣運動賽事最好的成績👍,但在訓練、比賽的同時,選手負傷前進,政府又該如何符合現在運動市場潮流❓
在戴資穎背負沉重壓力,一路挺進東奧金牌戰時,一度拚到已滿是傷痕的膝蓋又磨到地板,連起身都有點吃力,就是這樣奮戰到底的態度,讓全台灣人感動不已,也創下了台灣羽球女單奧運史上最佳成績🎉
但在這的背後問題還有,台灣許多優秀的運動員在巔峰時刻,都曾經遭受到傷痛的打擊,因此中斷或提前結束運動生涯。又或者在奧運比賽當中受傷奮力一搏時,是要拚下去不知道受傷後的賠償、還是保護自己再等下一次的賽事?
選手們的舊傷新傷層層加疊的情況,
依據👉🏻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十三條,依本辦法籌組國家代表隊之培訓單位、組團單位及國訓中心(以下簡稱籌組單位),應於辦理培訓或參賽期間,為其報經本部備查之選手及隊職員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前項所稱隊職員,包括代表隊領隊、管理、教練、防護員或其他非屬選手之隨隊人員。
投保第一項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者,其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投保第一項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者,每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三百萬元。
除前項保險範圍外,各籌組單位得依賽會性質與需要,為選手投保短期失能等保險項目。
保險經費得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當選手進入協會,協會送給國訓中心後,#保障只有「#國光獎章」#獎勵辦法,那,平時呢?未來呢?
又根據《國民體育法》,
1️⃣績優運動員退休後可擔任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轉介專業技術人員,這是台灣運動員最常選擇的管道。
2️⃣或績優運動員可免經甄選修習教育學程,直接取得教師證書分發任教。
3️⃣而具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者,可申請分發擔任教練,或輔導至各縣市政府或各級學校擔任教練。
4️⃣若有轉職意願也可接受職訓,由政府負擔費用,而有創業想法的運動員,也可申請青年創業優利貸款。
但這些遠遠不夠,選手們付出青春後得來是「短期保險」,那用完之後,保障到哪❓
也因此,#退休後的保障、#受傷後的保障 #才是重中之重,如奧運這類大賽,#應由體育署先訂定一個制式契約,包括各種出賽前的細項,如:訓練、比賽、機票、住宿、保險,甚至是 #受傷後的賠償費用 等等,再交由各運動協會與選手為契約的修改與訂立,就能免於像這次的搭機爭議,更能 #讓選手無後顧之憂為國爭光‼️
#體改任務任重而道遠
#選手為國爭光保障不容忽視
#國體法內容只有選手等從業人員義務、#不是保障
#就目前國家培訓制度進行通盤檢討
#一起繼續為選手們加油_做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