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這位謝大記者,這已經是第三篇胡亂寫一通,實在不理解是在幫忙誰打壓機車路權、抹黑協助民眾爭取權益的議員,身為第四權的媒體倫理蕩然無存。由於這篇一樣是錯的離譜,照樣一段一段打臉,最離譜的在最後兩段。
1. 報導:「位在頭份市國道1號頭份交流道旁的苗124甲線,是頭份交流道的重要聯絡匝道,重車來往頻繁,以往全線禁止普通機車通行,近來有苗栗縣議員突發奇想,想要解除機車禁行禁令,還召開說明會,引發地方人士正反兩面討論。」
事實:什麼叫有議員突發奇想,是鄉親來陳情才請局處招開說明會研議啦!該場說明會鄉親一面倒的支持開放,哪有什麼「地方人士正反兩面討論」這種幻想情結,當天連縣府警局都是傾向支持開放的。
2. 報導:「苗124甲線是頭份交流道往東西兩側的聯絡道,往西通往頭份市區中華路,往東則往土牛里方向與124正線相連,全長雖僅1626公尺,但卻是頭份交流道最重要的聯絡管道,每天有大量車流由此上下頭份交流道,尤其是上下班時間,還經常因車流量太大,造成交流道周邊道路嚴重迴堵,國道工程局為此還研擬要增設頭份第2交流道,以疏解車流壓力。」
事實:頭份第2交流道最好是因此而來,任何一個頭份人都知道,需要另一個交流道口主要是中華路建國路那邊塞爆了需要紓解車流,硬要把事實基礎完全錯的的東西硬扣帽子,實在不可思議。
3. 報導:「苗124甲線的西端較短,是由交流道匝道直接聯通市區道路,東端距離較長,並且中間還有2處路口,與一般道路相交,平日偶有當地土牛里及部分興隆里民眾由此進出,車流量並不大。但由於是連結交流道,來往砂石車、遊覽車等重車流量相當大,為了安全起見,苗124甲線,全線禁止普通重機通行,內外側車道都畫有禁行機車標誌。」
事實:此路口週邊有土牛、上埔、興隆、新華等各里里民出入,有一定的需求,用車流量不大這種帶風向的說法,只是刻意忽視鄉親的訴求而已。
4. 報導:「近日,有苗栗縣年青輩議員提議,是否將苗124線禁行機車規定解禁?並在車道的最外側路肩畫成機車專用道,機車專用道由苗124線至高速公路高架橋下為止,議員並在當地召開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
事實:先吐槽一個錯字,是年輕不是年青。然後是哪些年輕議員提議,要不要清楚寫出來?這案就煥強、光軒和我一起提出討論的,每次都只會用這種影射的方式,實在讓人不齒。然後根本沒有什麼機車專用道,這一樣不知道是哪邊幻想出來的錯誤訊息,要開放的是外車道。也沒有什麼到橋下,實在錯的離譜,就是到中正一路一巷而已。
5. 報導:「消息傳出後,立即引發警方及基層公務單位質疑安全問題,認為這麼短的機車專用道,根本無助於當地里民騎用機車的聯外便利性,而且還會導致機車與重車爭道的危險,並且,機車專用道往西只到高速公路高架橋下,形同一條死巷,從未看過設計規畫如此可笑的專用道。」
事實:質疑安全問題的警方及基層公務單位到底是何方神聖?謝大記者要不要明確寫出,與會時這些單位都有提出意見現場做交流,開放是大家的共識,您寫的一副會後才知道的樣子,與會的單位都是空氣嗎?還是有什麼意見不敢會議中提出,非得跟透過媒體這樣放話才行?
最後,就沒有要規劃機車專用道,更沒有什麼形同死巷的專用道,開放部分到中正一路一巷而已,該處可以左轉進土牛、右轉進上埔,根本不是死巷。文內竟還寫到「從未看過設計規畫如此可笑的專用道」,我才是從未看過如此荒謬的報導,通篇亂寫資訊錯誤,上次那兩篇打壓路權還不夠,又再出一篇,新聞倫理職業道德淪喪致此,實在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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