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上安全帶1 你不知道的謝小妹條款】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
不重視安全措施、不重視生命價值,苟且的台灣人是怎麼煉成的?要瞭解並解決2021年的問題之前,我們不如回頭看看16年前的立法院。
十年前(2011年)的元旦當天,孫中山的庶孫女在台灣出了車禍,因為她在後座並且沒有繫上安全帶,司機只受到輕傷但孫穗芬卻嚴重受到傷害,在29天之後宣告不治,死因是器官多重衰竭。於是法律很快就光速通過了,自此轎車後座就要繫安全帶了,這個當年被號稱是國父孫女的「孫穗芬條款」,其實早在邵曉鈴出車禍之前這個草案就被提出了,可是這個草案居然前後花了六年才修法完成,而且是要死有名的人這個社會才會進步一點。其實「孫穗芬條款」應該是「陳朝龍條款」吧,不然應該也是要以那位六歲妹妹的名字,要叫做「謝小妹條款」。
謝小妹是誰?
#人命有高低貴賤嗎?要死怎樣有名的人,法律才會被推動?台灣社會對於安全以及規範的輕忽的程度到底有多深?最初三讀通過的草案,居然還可以用「複議」把他做掉,然後就被埋沒在荒煙漫草之中放了四年,要是隔年由交通部再自行提案送到院會,國父的孫女應該就不會死了?其實這個只是假設,這裡把時間軸列出來讓各位看看。
★2005年5月20日,民進黨籍立委陳朝龍在「後座」沒繫安全帶,於瑞芳發生嚴重車禍,送往礦工醫院再送至三軍總醫院。
★2005年10月13日,陳朝龍等44人提出第31條,關於增加後座要繫安全帶的修正草案。
★2006年11月18日,國民黨籍胡志強的妻子邵曉鈴在跑選舉過程中,在「後座」車禍沒繫安全帶,出車禍後生命一度垂危,最後失去一隻手而保全了性命。
★2006年11月20日,委員會審議,逕付二讀。陳朝龍在委員會說明草案,表示因為在2005年出過車禍,更見到前天邵曉鈴事故新聞,以及一位酒駕父親撞車導致後座6歲小女生死亡案件。
★2006年12月22日,陳朝龍等44人草案三讀通過。
★2007年1月2日,「林樹山等46人」對「陳朝龍等44人草案」提出複議,原因該法案未針對後座四歲以上十二歲以下兒童考量,擔心變成「勒脖子」所以院會決議「另定期處理。」
(另定期處理,定你開山祖師爺!其實針對後座繫安全帶的民間聲浪不斷,一直說是擾民才是最真正原因,中間就這樣幹你老師空了四年,還換了政府,難道交通部+立院的怠惰不用負責嗎?直到.....對,直到又有名人死掉)
★2010年4月21日,涂醒哲等21人提案後座需要繫上安全帶,並處罰駕駛,一讀通過後被擺一年。
★2011年1月1日,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的庶孫女,孫穗芬在「後座」沒繫安全帶發生車禍,多重器官衰竭而於1月29日過世。
★2011年3月25日,火速由行政院提案,延續「陳朝龍等44人草案」精神研擬的草案,草案重見天日。
★2011年4月22日,從涂醒哲的提案開始,從一讀到委員會審查走了一年,最終「涂醒哲+交通部版本」三讀通過,自此之後小型車的後座必須要繫安全帶!
ㄟ先不要高興的太早,這邊是說立法,關於執法是另外一回事。十年過去了,我們的「#繫安全帶」的習慣有進步嗎?
★參考資料:
2006年 一位6歲謝小妹的故事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3012
2011年 強制後座安全帶罰六千
https://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101/201101200656343.html
立法院法律系統 請輸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查法條沿革
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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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法案從草案到成形跨越了兩個朝代,從扁政府跨到馬政府,而且陳立委後來也沒有連任立委了,可能是這樣所以前朝的「政見」不能被新政府所馬上採用,又可能只是這些長官跟政治人物連同社會大眾一樣容易遺忘,我們不得而知。
但是我們可以看到,確實只有「名人死掉」之後才會被迫要進步,幹!那個謝小妹呢?其實立法委員要面對的還是來自於民間愚昧的抗議聲浪,雖然民國80年之前的車輛沒有後座安全帶,但是立這個法在16年前對民眾來說,真的就是要你的命一樣,不知道到底是有什麼文明的障礙?而且處罰跟取締當年還有設立緩衝期。至今,16年前的民智未開仍然持續,時至今日的車禍「被拋飛出車外」的相關新聞一直沒有少過。
但這邊講的是「小客車」喔,我故事只講到2011年。後來的才厲害,這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接下來在2012要面對的「大客車要繫安全帶」的立法挑戰,那真的是會讓各位大開眼界,沒有最扯,只有更扯。
而且十年前的立法通過之後,有變好嗎?有!有一點點!只是大部分的台灣社會還是一樣苟且偷生,小客車不繫安全帶的狀況或有進步,但是因為不執法而導致社會安全網漏洞依然存在,後座繫安全帶並未成為普遍的習慣。這就是「立法」後「執法」沒有跟上來的悲傷故事。(這是另外一件悲傷的故事之後會再跟大家說)
以上只是一般轎車的開胃菜,下一篇要跟各位分析市區公車乘客不繫安全帶「相關法規」的恐怖故事,抓穩了。
#台北冷芝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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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i~Pui~】
#轟隆隆_隆隆隆隆_衝衝衝衝_拉風 #引擎發動
最近剛上線就立刻登上熱門話題的 Pui Pui 天竺鼠車車(PUI PUI モルカー),除了讓人融化的天竺鼠外,每集試圖傳達的交通安全議題也讓人印象十分深刻。像是第二集「抓住銀行搶劫犯!」中,搶劫銀行的壞人即使挾持了天竺鼠西羅摩(シロモ)逃亡,但衝上車也不忘繫上安全帶以策安全(是說搶劫就很危險吧?)
由此可見,安全帶真的是開車上路時非常重要的安全工具,但你知道安全帶是怎麼來的嗎?簡單來說,目前常見的「#三點式安全帶」,是在汽車大量生產 40 多年後的 1950 年代,才由工程師 Nils Bohlin 發明。此時的台灣開車的人還不多,會繫上安全帶保護自己的人就更少了,很多人只看到汽車的拉風,卻忽略了這種高速的交通工具所具有的危險性。
講到這裡,不妨猜猜比汽車還更早普及,所有乘客都必須得繫上安全帶的是____?
答案是:飛機✈️。
1968 年發生的 #林口空難,當時機上所搭載的 60 多人中,死傷者多半是死於沒有正確的繫上安全帶。因此在當時的報紙上就可以看到「#繫好安全帶_可減少傷害」這樣的標語,說明安全帶的重要性開始被人重視,無論是在開車或飛機都是。
隨著經濟逐漸發展,台灣的汽機車數量逐漸增加,交通事故也不斷增加,立法呼籲繫上安全帶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即使如此,安全帶在很長一段時間,有點像是車上必備的裝飾品,法律要真正規範並強制前座繫安全帶,可是到 2001 年才真正在立法院通過。
由於傳統習慣上會讓較具地位的乘客坐在後座,前座則通常是隨扈、晚輩等身份較低者乘坐,後座不需繫安全帶,也間接造成許多乘客因此發生意外。而這些意外中,又以 2006 年台中市長胡志強和夫人 #邵曉鈴,以及 2011 年孫文孫女 #孫穗芬 為較為人所知的重大事故。
同年立法院因而通過了俗稱「#孫穗芬條款」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的法規並於隔年上路後,從此不論前後座的乘客,都需要繫上安全帶囉!
#Guinea_Pig_Pui_Pui
圖片來源:Muse木棉花動畫 https://youtu.be/gxwRIx47C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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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樺提醒您--........2/1起 後座不繫安全帶開罰
..全國500多萬個小客車車主要注意了,2月1日起,後座乘客不繫安全帶,要罰車主,一般道路罰1500元,高速公路罰3000~6000元,計程車的開罰對象不一樣,運將貼宣導貼紙,就算盡到告知義務,後座乘客不配合繫安全帶,要自己繳罰單。
坐上計程車,後座卻不繫安全帶,這樣的罰單蜜月期只剩兩天,2月1日起,警方可以依法開罰,去年八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孫穗芬條款」,後座乘客比照前座,強制繫安全帶,6個月宣導期滿,還是有計程車司機搞不清楚開罰對象。
由於計程車普遍用貼紙宣導新規定,已善盡告知義務,後座乘客不配合繫安全帶,就得自己承擔罰款,但一般自小客車,後座乘客沒綁安全帶,卻是罰車主。
警方執法將以路檢為主,趁民眾等紅燈或過收費站抽檢,平面道路罰1500元,國道和快速公路,罰3000~6000元,成人乘客,2月1日就開始取締違規,4~12歲兒童後座不繫安全帶,8月1日才開罰。
警政署另外還建議交通部修法,開車用平板電腦、用智慧型手機上網,這種跟打手機同樣讓駕駛分心的行為,是否要用明確文字訂出罰責,降低車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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