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再度到台北市議會抗議教育委員會即將審查,要給予家長性別平等教材最終審議權的荒謬提案!
剛傳來消息,抗議有效啊(原本聽說很令人憂慮的)!!!教育委員會剛剛決議,原提案(請見前一則臉書)修正如下:
「家長基於監護權,有關性平教育教材、課程等,應有參與權,並交由各校性平委員會決定」,然後,送大會表決。
這個結果,至少是回歸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規範的各級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
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九條:
***
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
前項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並應由專人處理有關業務;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學校定之。
***
所以,萌萌就算要推家長代表,也得推個具性別平等意識之家長代表啊。
大家暫時可以鬆一口氣了,只希望最後大會不會又被翻案。還有,各級學校的家長會還是應該要努力啊~~~(親愛的,若您有家長身分,請踴躍去參選啊~~)
今早的陳情抗議記者會直播請見:
https://goo.gl/rSt1bH
最後,今天萌萌沒有來蓋台,記者會順利。感謝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婦女新知基金會、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Tgeea (Taiwan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人本教育基金會、世新性別所陳宜倩教授、 親子共學團在昨天緊急通知後克服萬難、一早就出席;也要特別謝謝 王威中 台北市議員接受我們的陳情!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0的網紅吳沛憶,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上週,教育文化部門質詢,針對教育局和文化局,我都提出了幾項訴求。 🔍️教育局 1. 宗教團體入班教學,呼籲市府落實三項原則(08:40) ▸學校應本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 ▸事先告知學校家長課程內容、由原授課教師隨班。 ▸各校推動性平教育之相關課程內容,需經學校性...
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 在 吳沛憶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上週,教育文化部門質詢,針對教育局和文化局,我都提出了幾項訴求。
🔍️教育局
1. 宗教團體入班教學,呼籲市府落實三項原則(08:40)
▸學校應本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
▸事先告知學校家長課程內容、由原授課教師隨班。
▸各校推動性平教育之相關課程內容,需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方得實施。
2. 性平委員會保障學生代表名額(00:10)
3. 設置實驗教育中心,整合行政、心輔、共享空間等需求(03:27)
🔍️文化局:針對文資審查提出建議
1. 要求公開追蹤文資總數
2. 現勘委員不得低於三人
#吳沛憶我陪你

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 在 PrideLab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在全世界及香港,每次推動新的平等機會教育,都是希望改變現有市民之間一些造成不公平的習慣。我們理解,要改變習慣不容易,有些人更會感到抗拒。因此,在香港和外國的經驗裡都出現一些誤解:例如,在性別、殘疾、家庭崗位和種族的議題上,都曾有人擔心受到「逆向歧視」,也擔心言論自由會受到法例裡「騷擾」和「中傷」的規範。
這些對「平等機會概念」的逆向歧視誤解經常在香港發生,例如曾發生的激烈討論包括:「叫佢一聲『阿叉』會坐監?我的言論自由去佐邊?」(種族)、「花那麼多錢專為少數的輪椅人士安裝特別設施,這些是佢地比平常人獲得更多優待的特權」(殘疾)、「學校派位以男女混合方法計算,是歧視男生較遲發育的生理情況」(性別)、「上巴士不摺起嬰兒車,佔用了其他乘客的空間與方便」(家庭崗位)。
近年來「平等機會委員會」與同志團體共同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工作,掀起了「逆向歧視」的激烈討論,愈講愈真,很多市民和部份政府高官都誤信「逆向歧視」真的存在。損害平等機會概念,對「平等機會委員會」多年來的教育工作造成傷害,社會的平等機會意識略有退步。
作為負責任的平等機會教育者,我們必須澄清這些誤解。例如需要讓市民知道「逆向歧視」一詞不存在於所有國際人權論述裡,逆向歧視是對平等機會概念常見的誤解,產生於對社會權力架構的忽略。
從反對平等機會法的言論當中不難看見市民的一些擔憂和恐懼。要推動平等機會,我們必須照顧到香港市民的憂慮,並需要耐心、細心地解說,讓市民明白誤解所在,並達到真正的理解和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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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彩虹策劃
PrideLab全力支持拍攝

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我穿上這件衣服,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潘文忠部長,聲援高醫學生和校友發起的「支持透明革命 轉型正義在高醫」運動。高醫是全民的公共財,不應淪為董事會或家族的私有財產,我要求潘部長應該趁此機會改革弊端,並積極回應學生的訴求。
我認為,高醫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私校董事會透過修訂章程或要點,逐步走向私有化和財團化,這種情形對於學校的整體發展是不利的。教育部應該要正視此一問題,運用政策手段,如修訂私校法,由教育部指派公益董事或監察人,讓有心於教育改革的專業人士進入董事會。我也主張院校不應分離,私校附設機構或相關事業的盈餘應挹注到學校,用於改善師資、充實設備及撥充學校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