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7/15~109/07/22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可獨立完成交辦工作者。
3.具公文撰寫及帳務核銷、管理能力。
4.具電腦文書處理、簡報製作及資料統計分析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5.具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用人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中心
◆工作項目:
1.執行產學中心相關業務。
2.協助產業鏈結工作:產業園區(工業區)輔導、廠商拜訪、產學媒合等。
3.協助本校國內外技術推廣活動辦理。
4.協助專案計畫工作執行。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09年7月22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
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 朱小姐。
屏東科技產業園區徵才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
經濟部工業局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名(備取2 名,備取期間為3 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4/13~107/04/23
資格條件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二、領有重型機車駕照。
三、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
二、出納(包括至銀行洽公)。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經濟部工業局屏南工業區服務中心(屏東縣枋寮鄉屏南路3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myju2@moeaidb.gov.tw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為工業區管理機構職務代理人,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
2.自傳、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相關報名表件。(請至經濟部工業局南區工業區管理處(https://www.moeaidb.gov.tw/iphw/mosip/)及經濟部工業局屏南工業區服務中心(https://www.moeaidb.gov.tw/iphw/pingnan/)網站下載)於107 年4 月23 日前掛號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台南市安南區科技公園大道1號3 樓,經濟部工業局南區工業區管理處承辦人員鄭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報名,報名資料亦不退還。
二、本次甄選作業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増候補2 名,候補期間3 個月。
三、本次甄選錄取人員應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參加服務單位之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四、本次甄選錄取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
五、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9年2 月28日止,惟原留職停薪人員因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復職或申請復職時,即無條件解僱。
六、本次甄選錄取人員係依據「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13 條之1 規定僱用,非屬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僱用之約僱人員。本次甄選錄取人員之薪級、離職儲金及休假部分比照本局工業區管理機構約僱人員辦理,但不適用薪級提敘、考核規定,月薪約新台幣28,6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