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國家到底怎麼了?
該由行政相驗的病死案件(染疫而死後確診的案例)推給檢察官;
真正應該由檢察官和法醫釐清死亡原因的可疑非病死案件(施打疫苗後死亡案例)卻由指揮中心在日日直播記者會裡開30萬「慰問金」支票「鼓勵相驗」。
指揮中心裡面到底有沒有法務與法醫學專業人員?如果沒有的話,難道不能先徵詢專家意見嗎?(還是不同意見的專家都被趕跑了?)
開記者會前,先準備專業知識,不要散播錯誤又奇怪的知識,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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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施打疫苗死亡的相驗(法律與程序)問題。
首先,在經過解剖調查(科學證據支持)之前,我們無法建立因果關係。
個案狀況不一,我們誰也不能看新聞說故事。
但在調查方法與程序上,如果懷疑不是死於疾病而疑似和疫苗有關(懷疑意外死、非病死),這就 #司法相驗的範疇 了。
在司法相驗程序中,有無解剖的必要 #屬於檢察官與法醫的法定與專業判斷權責,跟家屬的意願、指揮官的指令無關。檢察官為了釐清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例如疫苗的生產、運輸、施打過程中是否有人為疏失等不當介入),依照刑事訴訟法有權檢查和解剖屍體。
……
……台灣主管機關在規劃疫苗政策和處理疫苗爭議問題時,都不用參考外國發生的事件和處理方式的嗎?這些官員真的有專業可言嗎?
……(5月底的一則)德國司法相驗結果新聞……明白白地指出:……(翻譯:)Verden地檢署的偵查結果-疫苗施打後死亡案例經解剖後排除與疫苗的關聯性……
……最近(按:德國)有部分案件是由地檢署檢察官偕同法醫相驗並解剖,但那些都是極極極少數施打疫苗後死亡的案例,需要釐清死亡原因與方式是否與疫苗有關者。亦即檢察官要釐清的任務不是病死,而是疫苗與死亡的關係(也可能會有過失致死等刑責)
……指出Diepholz 這地方有個人打了AZ疫苗後死亡,這件案件就是通報地檢署相驗,地檢署相驗後由發言人表示排除與疫苗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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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疫苗接種傷害致死案件司法偵查參考手冊》第38頁:
「疑似疫苗接種傷害致死案件死亡方式分類,應根據死因(Cause of death)且參酌司法調查的結果後,作最後的判定與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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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檢察官與法醫的法定與專業判斷權責 在 死亡證明書地檢署(檢察官、法醫師/檢驗員)- 司法相驗 的推薦與評價
如果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無法透過屍體外觀以及現場跡證來判斷,就必須進一步透過解剖程序來釐清疑點。至於有沒有解剖的必要,會由檢察官本於刑事偵查的專業 ... ... <看更多>